歷史寶雞:石鼓山墓葬的主人到底是誰2013年10月11日12:09 來源:寶雞日報 去年,石鼓山三座西周墓葬(依次標為 M1、 M2、 M3)一經發(fā)現,迅速引起全國的廣泛關注,尤其是 M3里出土的青銅器群令人震撼。近日,由寶雞炎帝研究會、寶雞周秦文化研究會、寶雞市考古研究所、寶雞文理學院歷史文化和旅游系主辦的“石鼓山西周墓葬與青銅器文化”學術研討會在我市舉行,西安、寶雞部分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對石鼓山墓葬進行了更廣泛的研討。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一個問題出現在專家面前…… 研討會開始前,寶雞炎帝研究會會長霍彥儒介紹了以往的研究成果,寶雞市考古研究所所長劉軍社介紹了石鼓山墓葬的地理位置、發(fā)掘收獲、下一步工作設想等情況。挖掘雖時隔一年,但關于墓葬的考古學術研究卻正在發(fā)酵期,隨著墓葬資料的陸續(xù)披露,尤其是石鼓山考古隊學術文章《西周墓葬發(fā)掘簡報》的發(fā)表,引發(fā)了全國考古專家對 M3的再討論。 M3的墓主人究竟是誰? M3墓器銘文透露了哪些信息? M3出土青銅器形制特點說明了什么?現采擷部分觀點,以饗讀者。 銘文顯示墓主是 “戶”家族人 李學勤先生雖然沒有來寶雞參加研討會,但是撰寫了《石鼓山三號墓器銘選釋》一文,寄到研討會組織方。李學勤提出 M 3墓葬青銅器群出現了一系列銘文,對認識器物及墓葬的時代、性質有非常關鍵的意義,他針對其中幾件重要器物的銘文進行了研究,認為墓主人應該是“戶”族氏。 M3墓葬中的方彝和卣都有“戶”字銘文,“戶”是器主的族氏,作為族氏的“戶”字銘文,過去曾幾次發(fā)現著錄。例如兵器有戶戈,相關資料解釋,一戶戈“出于西安”,是一件商代的素戈。還有著錄過兩件銘文為“戶”的卣,《集成》中所繪的卣與石鼓山發(fā)現的卣相似,有繁復的裝飾花紋,腹面有凸起大角的牛首,時代應同于石鼓山群器。 標有“戶”這一族氏的器物出自西安、寶雞,使李學勤先生聯想到了今天陜西戶縣的扈?!妒酚洝は谋炯o》中說,夏禹之后姒姓有“有扈氏”,《正義》中有句子“《括地志》云:‘雍州南鄠縣,本夏之扈國也?!兜乩碇尽吩疲骸偸枪澎鑷袘敉??!队栕搿吩疲骸畱?、扈、鄠三字一也,古今字不同耳?!?/p> 李學勤在文中寫道,“扈”字本從“戶”得聲,銘文的“戶”應該就是“扈”。他認為石鼓山考古隊根據戶方彝等一組青銅器在墓內的地位,判斷器主便是墓主,很合理?!盁o論如何,墓中中臣鼎來自王室,表明墓主與王朝有相當密切的關系?!?/p> 中臣鼎的銘文是李學勤在文中探討的又一個重點,墓中的中臣鼎銘文共六個字,其中兩個字為:帝 后卩,“ 后卩”字從“后”聲,在此讀“后”,“帝后”一詞曾見于 1976年陜西扶風莊白出土的庚姬尊、卣。按商周禮制,已故的王稱“帝”,“帝后”是已故王的配偶,是女性。銘文中“中臣”兩字為《周禮》書里的“內小臣”,即管理王后祭祀等活動的職責。鼎銘:中臣尊鼎 帝 后卩,是講這件鼎系內小臣所司,供帝后祭祀之用。 李學勤判斷,中臣鼎年代約在成王時,參考 M3同出的器物,鼎銘內的“帝 后卩”應當是武王之后邑姜。這件中臣鼎表明,墓主與周王朝關系密切。 墓主可能是本地土著貴族 張懋镕教授提出新觀點,他認為戶氏不大可能是 M3的主人,墓主人應該是當地一位土著貴族。 張懋镕談到,在 M3出土的青銅器中,大部分酒器是商式器,是通過受賜、掠奪、贈送、婚配等方式得來的,這種現象在商末周初的大部分墓葬中都存在。在分析墓葬的主流文化時,不應將它們考慮在內,以免干擾視線。 張懋镕把視線放在了余下的幾件器物,主要是食器, 6件鼎、 6件簋與 1件甗,占總數的 42%,與酒器數量基本持平,和商代晚期墓葬中酒器多于食器的現象有所不同。因此,分析文化因素應該從鼎、簋入手。在 6件鼎與 6件簋中,大多數是本地產品。所以,張懋镕認為 M3的主人是一位土著貴族。 結合與 M3不遠的 M 1、 M 2,張懋镕發(fā)現, M 1、 M 2兩座墓葬青銅禮器的風格與組合關系具有明顯的地方特色, M 1的斜方格乳丁紋盆式簋的乳丁尖而長, M 2的斜方格乳丁紋盆式簋的夔龍紋很淺,這種紋飾流行于寶雞地區(qū),在殷墟遺址未曾發(fā)現,說明這些器物是寶雞本地產品。而且,兩座墓的青銅禮器均以鼎、簋為組合,或 1鼎 1簋,或 1鼎 2簋,這種重食器的組合形式在商末周初流行于寶雞地區(qū)。 張懋镕認為,對于一個墓地,小型墓葬比大型墓葬出土的器物更能體現墓地的文化指向,因為級別高的貴族與外界交往多,受其他文化影響大,墓葬隨葬品雖然精美,但文化指向不夠明確。相反,級別低的貴族墓葬隨葬品較純粹,文化指向較明確。綜合石鼓山三座墓葬情況分析,石鼓山西周墓葬主人族屬應是關中西部的土著部族?;驗榻秩酥械摹皯簟笔霞易迥乖?/p> 張?zhí)於髻澩瑢氹u石鼓山考古隊的報告認識,認為帶“戶”字銘文的成組青銅器,置于大墓北端最中間位置的大龕之中,表明了這些器物與墓主有直接的關系,故將之視為戶氏家族墓葬和墓地。 張?zhí)於鲗⑹纳侥乖岬那嚆~器分為三類,一類是典型的殷商文化青銅器,這類器物多,有商代晚期器物特征,不少帶有族徽。二類是與周文化有關的青銅器,以斜方格云紋襯底的乳丁紋鼎、簋為代表,是先周文化代表的關中地方產物。第三類是真正具有時代特征的青銅器,約為商周之際的器物,主要包括鑄有“戶”字銘文的卣和方彝,以及大、小銅禁等。 張?zhí)於髡劦?,第一類青銅器的獲得,雖可能包括交流、饋贈等多種途徑,但主要原因應是其家族參加伐紂有功而獲得的戰(zhàn)利品,故有眾多商人族徽的器物。第二類應當是墓主及其家族早年使用的禮器,表明這一群羌人(姜戎是古羌人的一支)早已融于先周文化系統(tǒng)。 張?zhí)於髻澩沟貙儆谇枷祽糇寮易宓挠^點,還因為此前該家族的青銅器在當地已有發(fā)現,只因遺物少而未引起重視。據資料顯示,石壩河公社石嘴頭大隊(今石鼓鎮(zhèn)石嘴頭村)的群眾,在 1983年就向寶雞市博物館交獻過西周早期的渦紋鼎、當盧和銅泡等青銅器,一件當盧有“戶”字,另一件當盧在縱脊兩側鑄“戶□□” 3字。寶雞青銅器博物院還收藏有兩件帶“戶”字銘文的青銅戈,出土地點有待查詢。 這些發(fā)現,使張?zhí)於饔X得, M 3里帶“戶”字銘文的青銅器發(fā)現并非偶然,是其戶氏家族居址和墓地在石嘴頭一帶的反映,與出土的其他單個族徽銅器的性質不同。 手握軍權的西周姬姓諸侯王 研討會上,彭曦教授談到他在 M3挖掘現場觀看時的感受和疑問:墓主人怎么會獲得如此多的殷商之器?這些青銅器的組合為什么不符合《周禮》的規(guī)范?兩件西周初期的青銅禁說明了什么?經過思考研究,彭曦認為墓主人是手握軍權的西周姬姓諸侯王。 墓葬中有多件殷商之器而非周器,有殷商和西周早期的戈、矛武器,可見墓主人生前是一位曾立過赫赫戰(zhàn)功的高級武職,其身份應該在千夫長地位之上,殷商之器應是因戰(zhàn)功而受賞賜的戰(zhàn)利品。武王征商勝利之后,對作戰(zhàn)有功者有賞賜之禮。墓中器物擺放也更加證明了它們屬于戰(zhàn)利品,因為組合關系不合禮制。 彭曦結合距離 M 3不遠的 M 1發(fā)現,M 1中有銅斧、銅矛等器物,可見 M 1墓主人生前也是一名高級武職,墓中還有銅鑾鈴。鑾鈴是鑾車的飾物,鑾車是天子、皇帝、諸侯專用的乘車, M 1主人沒有乘車的資格。也許, M 1是 M 3的武衛(wèi)和隨從,曾為 M 3駕車,鑾鈴葬于 M 1,也許是為表示死后仍為 M 3的御者,從 M 3出土的文物看,墓主人地位位列諸侯。 再者,殷商無禁器,禁作于武王伐紂之后,警示貴族切勿酗酒誤政,禁是周人以“殷鑒”為戒的新創(chuàng)之器。禁酒反腐的青銅禁器,不可能賜予異姓方國, M3主人能獲得兩件禁器,可見是位身份顯赫的諸侯王,墓地屬西虢封域內,結合歷代西虢的歷史剖析,墓主人應是跟隨武王伐商的一位西虢諸侯。 墓主是武王妻子的娘家人 M3墓葬中有許多族徽與人名,使得墓主人的身份撲朔迷離。辛怡華認為,墓主戶族與邑姜是一個家族,戶族屬姜姓,從陪葬的器物判斷,墓主人應是武王妻子邑姜的娘家人。 按照李學勤先生的銘文釋義:中臣尊鼎,帝后,認為中臣尊來自王室,墓主人與周王朝關系密切。依據器物年代,推測帝后是指武王之妻邑姜,邑姜是姜太公之女,雖然在傳世文獻中并不多見西周王妃的事跡,但在青銅銘文中有西周王妃的豐富記載。在西周早期的青銅器中,以“王姜”(即邑姜)活動最為頻繁,如令簋、叔卣、不壽簋等,不壽簋銘文記載邑姜賞賜貴族不壽名貴的皮裘。 在《孔傳》《蔡傳》等史料中,都把邑姜與周公、召公、太公等相比,表明她在周初是一位有相當政治影響力的人物。 再觀 M3的 6個龕,每個龕所處的位置與擺放的器物種類都是有講究的,東壁兩個龕主要放置食器,北壁三號龕為酒器,且種類多,器形大。奇怪的是放置食器的四號龕位置居然與三號并排,顯示了四號龕的重要性,四號龕里有該墓唯一一件陶器——高領袋足鬲,這件陶器被認為是姜戎族典型的器物,四號龕還有武王之后邑姜的中臣鼎。 辛怡華說道,西周墓葬中出現非墓主家族的青銅器,不是戰(zhàn)爭掠奪而來,便是當時盛行的赗贈制度的體現。王室重臣的禮器出現在西周早期高等貴族墓葬中,顯然不能以戰(zhàn)爭掠奪來解釋,只能是赗贈制度的體現,即助葬器物。 邑姜贈送器物給墓主助葬,中臣鼎可認為是邑姜代表王室赗贈給戶氏家族的。高領袋足鬲是姜戎族標志,它不能代表姬姓王朝,這個陶器應該是一種象征意義的東西。象征什么呢?辛怡華解釋,邑姜也是姜太公的女兒,自然姓姜,屬于姜戎人器物的高領袋足鬲,應是邑姜以娘家人的身份送給墓主人助葬的。由此,可以說明,墓主與邑姜是一個家族,即墓主戶族屬為姜姓,邑姜的器物是作為娘家人的特殊身份放置在墓中的。(記者 張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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