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NYHA)1928年心功能分級:
Ⅰ級: 患者患有心臟病但活動量不受限制,平時一般活動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
Ⅱ級:心臟病患者的體力活動受到輕度的限制,休息時無自覺癥狀,但平時一般活動下可出現(xiàn)疲乏、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
Ⅲ級: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明顯限制,小于平時一般活動即引起上述的癥狀。
Ⅳ級:心臟病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tài)下也出現(xiàn)心衰的癥狀,體力活動后加重。
1994,AHA對NYHA1928年心功能分級的補充
根據(jù)ECG,運動負荷試驗,X-ray,心超,放射學顯像等客觀檢查結(jié)果進行第二類分級。
A級:無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jù)
B級:有輕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jù)
C級: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jù)
D級: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