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經(jīng)商十二則》一是能識人。知人善惡,賬目不負(fù); 二是能接納。禮文相待,交往者眾; 三是能安業(yè)。厭故喜新,商賈大??; 四是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五是能敏捷。猶豫不決,終歸無成; 六是能討帳。勤謹(jǐn)不怠,取行自多; 七是能用人。因才四用,任事有賴; 八是能辨論。生財有道,闡發(fā)愚蒙; 九是能辦貨。置貨不苛,蝕本便經(jīng); 十是能知機。售寧隨時,可稱名哲; 十一是能倡率。躬行必律,親感自生; 十二是能運數(shù)。多寡寬緊,酌中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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