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芾論草書和后人對米芾的評論 宋代蘇、黃、米尚意三家,以其強烈的個性、戛戛獨造的書風(fēng),奠定了其在書法史上的地位。而其中尤以米芾功力最厚,入古最深。米芾書法以晉人為宗,諸體兼善,尤以行楷見長。流傳至今的《苕溪詩帖》《蜀素帖》均是米芾行楷的代表作。米芾的草書帖雖數(shù)量上大大少于行書,但米芾對自己的草書卻頗為自負,自視甚高,自惟克承晉人,亦嘗褒貶唐宋以來諸草書大家,尤其對張旭、懷素一脈新變的狂草書風(fēng)嗤之以鼻。米芾有《草書帖》論書云: 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聊徒成下品,張顛俗子,變亂古法,驚諸凡夫,自有識者。懷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時代壓之,不能高古。高閑而下,但可懸之酒肆。光尤可憎惡也![1] 米芾一生以晉人為宗,嘗言其齋名曰“寶晉”,論書時時以“晉法”“晉人格”為取舍標(biāo)準(zhǔn),其論草書亦然,如: 吾友何不易草體?想便到古人也。蓋其體已近古,但少為蔡君謨腳手爾!余無可道也,以稍用意。若得大年《千文》,必能頓長,愛其有偏倒之勢,出二王外也。又無索靖真跡,看其下筆處?!对聝x》不能佳,恐他人為之,只唐人爾,無晉人古氣。[2] 米芾對狂草書的批評,恐亦是出于對狂草書“變亂古法”“不合晉人格”的不滿。 張、懷狂草可謂羲、獻以來草書的最高成就。米芾對狂草書的譏評和對自己草書的自得,自然多有時人不許者。如黃伯思云:“比來米襄陽號知古法,然但能行書,正草殊不工,愛觀古帖而議論疏闊,好摹古帖而點畫失真。”[3] 米芾學(xué)書以晉人為指歸,以得“古法”“入晉人格”自居,歷代譽之者雖有“用筆妙處,極得右軍法”[4]“直奪右軍之神”[5]等語。然亦多異議者,貶之者如同樣宗晉的項穆,卻以為米書“激厲矜夸”,要“放之于今”[6]。 就米芾所謂“晉人格”與其“草書”而言,人們的分歧竟然如此之大,這恐非一句“趣味無爭論”所能敷衍過去。我們有必要更加充分地加以討論:何為米芾所謂的“晉人格”?米芾草書如何體現(xiàn)了“晉人格”?米芾對于狂草書家的批評又是出于怎樣的一種書學(xué)觀念? 二、米芾的書法言論及其趣味旨歸 論者或以為米芾性格諧謔,其評書多有任意褒貶之嫌,不足為喻。其實稍作梳理,我們便發(fā)現(xiàn)在貌似雜亂、不甚明朗的批評話語背后,卻隱含著米芾對書法的深刻而獨到的見解。茲選米芾論書條目作一簡要分析: 1.“天真平淡”的美學(xué)趣味 總體上,米芾論書崇尚“天然”“真趣”的美學(xué)趣味,并通過其對書法史上具體的書家、字體的評論來體現(xiàn)的。 吾書小字行書,有如大字。唯家藏真跡跋尾,間或有之,不以與求書者。心既貯之,隨意落筆,皆得自然,備其古雅。[7] 歐陽詢“道林之寺”,寒儉無精神。柳公權(quán)“國清寺”,大小不相稱,費盡筋骨。裴休率意寫碑,乃有真趣,不陷丑怪。[8] 與“天真平淡”相對,米芾反對的是“怒張”“作”“怪”等傾向。 字要骨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帖乃秀潤生,布置穩(wěn),不俗。險不怪,老不枯,潤不肥。變態(tài)貴形不貴苦,苦生怒,怒生怪;貴形不貴作,作入畫,畫入俗。皆字病也。[9] 柳與歐為丑怪惡札祖,其弟公綽乃不俗于兄。筋骨之說出于柳,世人但以怒張為筋骨,不知不怒張自有筋骨焉。[10] 2.“以古為尚”的書法史觀 米芾論書以“古”為尚,我們從米芾書論中“古雅”“古意”“古氣”等一系列與“古”相關(guān)的概念中,可窺見米芾濃厚的崇古情結(jié)。其實米芾的這種崇古心理,正是其美學(xué)主張“天真平淡”在書法史觀上的體現(xiàn)。 米芾一生以“魏晉古法”為其學(xué)書鵠的,有意識地將“唐法”與唐以前之所謂“魏晉古法”“篆籀遺意”對立起來。在米芾看來,魏晉以上的書法才有“天真平淡”之趣味,“魏晉古法”“古意”“篆籀氣”等一系列概念實是“天真平淡”的同義語。“久之,覺段全繹展《蘭亭》,遂并看《法帖》,入晉平淡?!盵11]“晉”與“平淡”連用,即可知米芾崇尚的美學(xué)趣味背后實有其自己的一套書法史觀。 魏晉以下,“古意”逐漸澌漓,“刻意”“做作”之風(fēng)日盛,則書漸失“天真平淡”之趣。唐楷“尚法”尤甚,以至于幾乎成為唐朝書法和唐以前書法的根本區(qū)別。 唐官誥在世為褚、陸、徐嶠之體,殊有不俗者。開元以來,緣明皇字體肥俗,始有徐浩,以合時君所好,經(jīng)生字亦自此肥。開元以前古氣,無復(fù)有矣。[12] 唐朝以下,要擺脫“做作”“刻意”之弊,唯有重新找回魏晉以上之“古氣”“古意”。唐顏真卿間能超于時代之外,亦由顏書之有“篆籀氣”,故能上追古人而“無做作”之弊。 唯吉州廬山題名,題訖而去,后人刻之,故皆得其真,無做作凡俗之差,乃知顏出于褚也。又真跡皆無蠶頭燕尾之筆,與郭知運《爭坐位帖》,有篆籀氣,顏杰思也。[13] 3.米芾論技法與形式 (1)從書法美學(xué)趣味、書法史觀落實到具體的書法形態(tài),結(jié)構(gòu)上米芾推崇字形的錯落,“大小各有分”,反對“勻正”;筆法上推崇“字有八面”,反對“一筆書”。 唐以前之書“天然”,大小隨形、錯落,顯然更符合米芾所推重“平淡”“天然”之意;唐人之書體勢始勻,唐楷把字弄得勻稱,規(guī)整了,正是“做作”“挑踢”之故。 唐人以徐浩比僧虔,甚失當(dāng)。浩大小一倫,猶吏楷也。僧虔、蕭子云傳鐘法,與子敬無異,大小各有分,不一倫。徐浩為顏真卿辟客,書韻自張顛血脈來,教顏大字促令小,小字展令大,非古也。[14] 唐以前之書字有“八面”,唐人則多為“一筆書”。 智永臨集《千文》,秀潤圓勁,八面具備,有真跡。[15] 歐、虞、褚、柳、顏、皆一筆書也。安排費工,豈能垂世?[16] 字之八面,唯尚真楷見之,大小各自有分。智永有八面,已少鐘法。丁道護、歐、虞筆始勻,古法亡矣。柳公權(quán)師歐,不及遠甚,而為丑怪惡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書。[17] (2)古無大字,米芾論書以小字為本 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要如大字。褚遂良小字如大字,其后經(jīng)生祖述,間有造妙者。大字如小字,未之見也。[18] 米芾于古代大字書法頗不滿,而對自己的大字卻甚為得意,自以為古來得大字書法第一人。 世人多寫大字時用力提筆,字愈無筋骨神氣,作圓筆頭如蒸餅,大可鄙笑。要須如小字,鋒勢備全、都無刻意做作乃佳。自古乃今,余不敏,實得之。榜字固已滿世,自有識者知之。[19] 老杜作《薛程慧普寺》詩云:“郁郁三大字,蛟龍發(fā)相纏?!苯裼惺镜靡曋?,乃是橫勒倒收筆鋒,筆筆如蒸餅,“普”字如人握兩拳,伸臂而立,丑怪難狀。由是論之,古無真大字明矣。[20] (3)書寫技法上,米芾自號“刷字”,以別于時人的“勒字”“排字”“描字”“畫字” 海岳以書學(xué)博士召對,上問本朝以書名世者凡數(shù)人,海岳各以其人對,曰:“蔡京不得筆,蔡卞得筆而乏逸韻,蔡襄勒字,沈遼排字,黃庭堅描字,蘇軾畫字?!鄙蠌?fù)問:“卿書如何?”對曰:“臣書刷字?!盵21] 我們無從考證米芾所謂“刷字”確切涵義,但比之“畫”“描”“勒”“排”等字,如果我們說“刷”更強調(diào)書寫的自然率意,講究筆鋒的使轉(zhuǎn)頓挫,應(yīng)該是沒有問題的。 三、米芾書法史觀的圖像闡釋 1.“書寫”與“法度” (1)“魏晉古法”與“三過折”筆法 米芾論書以“魏晉”為宗,漢魏六朝正是漢字字體的大演進時期,也是書法基本技法的形成時期。 漢字形態(tài)從古文字篆籀隸變而演化為現(xiàn)在通行的楷書,本質(zhì)上講是文字線條和結(jié)構(gòu)“書寫化”的過程。古體向今體的演變,是一個為實現(xiàn)筆畫間的先后承接而引起的從筆畫到字形的持續(xù)變遷的歷程。 古文字無所謂“筆法”的問題。古文字注重文字形態(tài)的空間構(gòu)成,至于線條,“篆引筆法”只是盡可能地使線條保持圓轉(zhuǎn)、勻稱,而基本忽略書寫的因素。隸變打碎了古文字圓轉(zhuǎn)均勻的線條,初步確立起漢字的基本筆畫,為更好地實現(xiàn)筆畫間的時序連接,筆畫形態(tài)不斷調(diào)整演化?!拔┕P軟而奇怪生焉”,今文字系統(tǒng)的形態(tài)充分吸收和體現(xiàn)了書寫時筆鋒在空間中的運動形式,在漢末到東晉的幾百年歷史間,漢字經(jīng)歷了隸、草、章、行、真等不同字體的發(fā)展和演變。每一種新出現(xiàn)的字體都是對舊字體的改善,形態(tài)上更契合書寫的便利。 在這一歷史進程中,楷書是漢字字體演化的終點站。而楷書之所以能成為字體演變的終點,其原因當(dāng)與楷書“三過折”筆法有關(guān)。所謂“三過折”筆法,是指筆畫具有起筆、行筆、收筆三節(jié)構(gòu)造,并構(gòu)成一個獨立而完整的有機整體。[22] 直到“三過折”筆法出現(xiàn)以前,筆畫間尚多有缺乏筆勢承接處,以出土漢魏間簡牘殘紙文字為例,或如“十”字(圖一)橫畫,筆畫末端拖曳出鋒,缺少向下一筆豎畫的過渡;或如“詣”字(圖二)一筆切入直接頓鋒,缺少與前一筆的聯(lián)系。以這樣的筆法,要實現(xiàn)筆畫間的承接,唯有打破原字體格局,或使筆畫發(fā)生簡省,如“月”(圖三)的第二、三畫發(fā)生粘連;或改變筆畫的形態(tài)、方向,如“往”(圖四)字第三筆為連接下一筆、“何”(圖五)字第三筆為與前二筆連接,都改變了筆畫的運動方向,“王”字(圖六)則在筆畫端部發(fā)生了形態(tài)改變。字體形態(tài)的改變,促成了新字體的形成。
而“三過折”筆法,起筆頓,上承前一筆筆勢,在筆畫中段筆鋒漸行漸轉(zhuǎn),收筆再頓,啟發(fā)下一筆筆勢(圖七),成功解決了筆畫因筆勢勾連而導(dǎo)致形變問題,漢字字體因此停止演進。 “三過折”筆法影響下的行、草,成為與“正體”楷書并行之輔助體。因為“三過折”筆法形成以后,無論筆畫間如何草化、勾連,由隸而來的行、草字體,只須作出局部的筆畫形態(tài)的調(diào)整,加一個頓筆動作,便可實現(xiàn)筆畫間的有效連接,而不會影響到整個文字體態(tài)的變動而發(fā)生字體演變。如:《奉橘帖》“十”(圖八)字末端有一頓筆動作,以重新起筆與下一筆豎畫相連,這是前舉漢簡與《姨母帖》中“十”所未見的;《何如帖》“何”(圖九)字第二筆收筆與第三筆起筆都有一頓筆動作,雖無前舉《樓蘭殘紙》中“何”字筆畫的變形現(xiàn)象,實加強了筆勢上的連接。
楷書“三過折”筆法,是對漢字草書、行書等書寫性較強的字體的形式規(guī)律和連綿因素的總結(jié)。起收的頓筆和中段的絞轉(zhuǎn)調(diào)鋒,不僅實現(xiàn)了文字筆畫與筆畫間的良好連接,同時也保證了筆畫作為一個獨立單位的完整性和明晰性??瑫汀叭^折”筆法實為書寫與理性相契合的產(chǎn)物,是筆法發(fā)展的最高形式。 魏晉正處在一個“二過折”向“三過折”筆法轉(zhuǎn)變的時代,從王羲之尺牘中便能見到這一進程(圖十、圖十一、圖十二、圖十三),到元魏齊梁時代,楷書“三過折”筆法終于完全成熟(圖十四、圖十五)。
米芾推崇的“魏晉古法”當(dāng)與這種“三過折”筆法相關(guān)。米芾論書以“自然”“八面”“小字”為尚,在魏晉楷書中正得到了全面的體現(xiàn)。 首先,筆畫之形態(tài)乃是因書寫“自然”而成,“三過折”筆法目的在于書寫,即實現(xiàn)筆畫間的連接,而非為刻意描畫出某種“筆法”的形態(tài)。其次,“三過折”筆法包含著豐富的筆鋒絞轉(zhuǎn)運動,筆鋒隨行隨轉(zhuǎn),節(jié)節(jié)換鋒,鋒有“八面”,決不作簡單一劃而過的“一筆書”。再次,魏晉“筆法”形態(tài)產(chǎn)生全得力于書寫中手指的微妙運動,唯有小字才能“自然”再現(xiàn)出這種“筆法”。因為書寫小字重在手指運動轉(zhuǎn)換,而書寫大字,書寫者發(fā)力時更多的注重手腕、手臂等的配合。要通過手腕、手臂的運動來再現(xiàn)本由手指運動而產(chǎn)生的“筆法”,必要花一定心思刻意為之方可,也必然失去了小字的“自然”書寫感。這是米芾之所以譏貶古代大字,而以小字為本的原因吧。 (2)初唐的法度總結(jié)和“筆法中絕” 筆法源于“書寫”,筆法的作用在于實現(xiàn)筆畫間的連接。于此義,“書寫”是第一性的,“筆法”是第二性的,“筆法”須因“勢”而成,并不凝固于具體的外在形態(tài)。 但是筆法又必須通過具體的書寫行為而實現(xiàn),筆法在具體書寫行為中又必然物化為一定的幾何形態(tài)?!扮姀埖弥谖疵戎?,二王見之于已然之后”[23],是以魏晉以降,人之認識筆法必依據(jù)于一定的幾何形態(tài)。魏晉時期形成的“三過折”筆法作為筆法演進史中的最高形態(tài),成為唐代“尚法”之風(fēng)的追求對象。“唐尚法”其實是對魏晉以來自然形成的筆法所進行的形式總結(jié),著意于復(fù)現(xiàn)筆法的外在形態(tài)。 筆法在總結(jié)之后,筆畫外在的形態(tài)特征顯現(xiàn)出來,形態(tài)規(guī)則確立起來。與此同時,筆法也失去了其自然“書寫性”,既有的“筆法”反而成為一種外在約束,更可能成為書寫的障礙。這大概就是米芾指摘“唐法”“刻意”“做作”之處吧。唐朝以降,為再現(xiàn)一定的“筆法”形態(tài),更不惜將“書寫”異化為“畫”“描”“勒”“排”。這種“畫”“描”“勒”“排”失去了書寫時“八面出鋒”的自然起伏頓挫,更使筆法降格為用筆方式單一的“一筆書”。如圖十四與圖十六的對比可以看出,六朝楷書形態(tài)因于書寫,筆畫多提按頓挫的變化,結(jié)構(gòu)亦多“勢”的呼應(yīng)顧盼。而從筆畫到結(jié)構(gòu),唐楷則更多服從于一定的幾何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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