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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要籍解題

 斐迪南 2010-06-12

  
  《九歌》“情致縹緲,既見其情性功效之所在,又使人有仿佛不可為像之意,可謂善言鬼神之情狀者矣”。(清·吳世尚《楚辭疏》語)可以說,《九歌》至美,幾乎是公論。但對于《九歌》的理解、詮釋,卻是人言言殊,莫衷一是,千年爭訟,至今難定??v觀兩千多年的楚辭研究史,治《楚辭》者莫不試圖全力解決《九歌》問題,諸如“淵源”、“原型”、“篇名”、“篇目”、“篇次”、“作者”、“作期”、“男女相戀”、“體裁”、“祭祀”、“人神”、“巫術”、“歌舞”、“寄托”、“神格”、“作意”等等。就著作而言,1900年至2000年共出版楚辭研究專著500余種,本文選擇其中有關《九歌》研究的專著13種,“解題”以為治史之用。

               一、《九歌研究》

  張壽平著。全書凡五編,第一編《總論》,論“早期之九歌研究”、“近代學者之九歌研究”及“本著之內容”。第二編《九歌之名稱性質時代及其作者》,三章,論“九歌名稱與性質”、“九歌之時代與作者”、“九歌所祀之神”。第三編《九歌之體例》,二章,論“九歌之體例”與“釋九歌兮字”。第四編《九歌內容之分析》,五章,論“九歌中之觀念”、“九歌之神人稱謂”、“九歌中之地名附九歌九神祭祀之地址圖說”、“九歌中之器用服飾居室舟車”、“九歌中之草木鳥獸蟲魚”。第五編《九歌校釋》。作者稱,本書據凌純聲“九歌為濮獠民族祀神樂舞”之說,闡明其義理。謂《九歌》凡九篇,為沅湘之間土著濮獠民族祭祀九神所用樂舞歌辭?!秶鴼憽放c《禮魂》皆祭人鬼之辭,附于《九歌》,無涉《九歌》命名之義。而《楚辭·九歌》乃戰(zhàn)國時代楚之文學家屈原所作。至于篇次,則以《東皇太一》居首,其他每兩篇一組,篇次依其所祀神鬼之尊卑親疏而定。“東皇太一”即天帝,在天神中最為尊貴,為南楚濮獠民族所奉創(chuàng)造神。“東君”為日神,“云中君”為月神,二神同隸天神,又為其族保護神。“湘君”、“湘夫人”同為沅湘之神,即其族社神。“大司命”、“少司命”同為司命之神,主生人壽夭、善惡果報。“河伯”、“山鬼”為一般山岳河流之神。“國殤”、“禮魂”皆祀人鬼:《國殤》乃祭梟之遺制,所謂死于國事者,為異族被獵之人頭;《禮魂》本作“祀魂”,為本族安然去世者。崔富章《楚辭書目五種續(xù)編》評云,“蓋取凌純聲氏‘九歌為濮獠民族祀神樂舞’之說以釋《九歌》者。除運用比較神話的方法外,尚多史證與內證,并進一步歸納《九歌》中的鬼神觀,乃相當人格化、社會化、理教化,而非甚為怪誕者。”該書1970年4月由臺北廣文書局出版,1988年8月廣文書局再版。

               二、《屈原與九歌》

  蘇雪林著。蘇氏在該書《自序》中提出,詮釋屈賦,必須擴充研究資源,充分利用以下七種:第一、研究比較宗教學、人類學、民俗學等各種宗教知識,尤須研究西亞、埃及、希臘、印度的神話及傳說,以與屈賦內容互相比較,借以追究宗教、神話傳說的真實來源;第二、利用古代神話,如《山海經》、《穆天子傳》、《呂覽》、《莊子》、《淮南子》等漢代所有緯書,戰(zhàn)國秦漢魏晉唐宋以來各種筆記小說、民間傳說的神怪故事及不見經典的宗教祀典,廣泛搜集民間文化中殘存的神話分子;第三、涉獵佛經及印度兩大史詩《摩訶婆羅多》、《羅摩衍那》,韋陀頌歌、道藏、基督、天方經典,此類書籍可與屈賦印證之處,隨處可見;第四、研究古代各文明民族的天文、歷法與地理學說;第五、參考中國正經,如詩、易、書、禮、三傳、爾雅等,參考正史及古代稗史,尤須注意今日地底發(fā)現(xiàn)的考古資料,以校正歷史事實之錯誤及補其缺乏者;第六、利用音韻學,以戰(zhàn)國前后之古音,利用文字學,以考證戰(zhàn)國前后之字體,及兩者之變遷流衍,尤宜留意甲骨、銅器等古文字;第七、各家楚辭箋證,皆其一生心血之結晶,取以參考,意識必須明敏冷靜,去陳腐之謬說,取明晰之新解,比一己盲目的探索,便利良多。該書分上、下篇。上篇為《屈原評傳》,認為中國古文化曾兩度接收域外文化(所謂西亞文化)影響,一為夏朝,一為戰(zhàn)國時代。戰(zhàn)國時鄒衍、公孫龍皆為域外學者,挾西亞文化而來,蘇氏將中國的所有神話都和巴比倫神話聯(lián)系起來,認為一切神話乃至文化都導源于巴比倫。而屈原曾經使齊,接受新知識,故《天問》、《九歌》盡源自西亞神話。下篇論《九歌》為屈原作,為整套神曲,即祭九重天天神之歌。以《九歌》中所祀的神,為九重天的主神:日神(太陽)為東君,月神(太陰)為云中君;水星(辰星)之神為河伯;火星(熒惑)之神為國殤;木星(歲星)之神為東皇太一;金星(太白)之神為湘夫人;土星(鎮(zhèn)星)之神為湘君;第八重天天主星為蝕,其神為大司命;第九重天天主神為彗星,其神為少司命;又以為山鬼代表地球本身,代表大地之神;禮魂為送神曲。蘇氏強調,“上述諸神,各有其主名,亦各有其故事,且均來自西亞,地位均甚尊崇,幾乎每一位神都具有創(chuàng)造主的資格,其祭祀傳遍世界,不但世界所有大神均此九神所衍化,即我們中國所有林林總總之神道,也不出這幾位神的范圍。”該書1973年由臺北廣東出版社出版,1992年5月由臺北文津出版社再版。

             三、《九歌證辨》

  馬承驌著。首為作者《序言》,回顧自漢至清的《楚辭》以及《九歌》研究,“要之可大別為四:一曰訓詁,二曰義理,三曰考據,四曰音韻。主訓詁則尚文字之訓釋,如王逸等是也;言義理則析意旨之歸趨,如朱熹、王夫之是也;論考據則窮名物之本原,如吳仁杰、蔣驥等屬之;審音韻則明章節(jié)之韻讀,如陳第、江有誥等屬之。”至于清季以降,歐風東漸,復以地下之史料相繼出土,其研究“仍略可分為四:一曰信古,二曰疑古,三曰考古,四曰釋古。信古則多承前人之遺緒,而無視于新見如陳直等是;疑古則抉發(fā)前人之謬誤,又從而賦之新義,如胡適等是;考古則博稽群集,考斠文字之異同,兼及訓詁、義理之是非,如聞一多是;釋古者本人文科學之新知,以探賾九歌之原義,如凌純聲等是。”從而強調“本科學之精神,客觀之態(tài)度;采治學之新法,可靠之史料,敬謹爬梳,從容考校,務求取其長而補其短,去其蕪而存其菁,必可得窺九歌之真貌于萬一也。”次為《凡例》。正文部分分為上下編,上編《九歌考辨》,凡四章,第一章《九歌之名稱及篇數(shù)考辨》;第二章《九歌性質考辨》,論“九歌為楚沅湘民族祭祀之歌”;第三章《九歌之作者及其作成之年代考辨》,論“九歌為屈原放于沅湘之時所作”;第四章《九歌所祀神鬼考辨》,論“東皇太一”為東極尊神,“東君”為日神,“云中君”為云神,“湘君”、“湘夫人”為沅湘之神,“大司命”、“少司命”為司命之神,“河伯”為河神,“山鬼”為山神,“國殤”為“死國事者”,“禮魂”為一般人鬼。下編為《九歌箋證》,各篇基本上以兩句為一組,先列王逸《楚辭章句》、五臣注《文選》、洪興祖《楚辭補注》、朱熹《楚辭集注》等諸家之說,繼而以“謹案”闡釋己意,“綜理諸家之說,力求貫通”。末為《附錄》,列出“主要參考書目”。該書1981年7月由臺北文津出版社出版。


                四、《九歌新注》

  程嘉哲著。程氏研究屈原及其作品,主要出于對屈原的仰慕和對詩詞的愛好。由于有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基礎,又沒有學院派的種種束縛,思想是開放的,寫作不是為了出版或發(fā)表,而是從中獲得快樂與享受,所以能夠提出一些與前人不同的見解。程氏認為,屈原一生經過許多磨難,思想認識不會是一成不變的。如對楚王的態(tài)度,在《抽思》中想念楚王是“魂一夕而九逝”,很忠。但到后來,看到楚國的敗像,在《思美人》里稱楚王南人,說“觀南人之變態(tài)”。又以為屈原作品的寫作順序為:一、《九歌》(除《國殤》外,均為整理);二、《抽思》;三、《卜居》;四、《橘頌》;五、《悲回風》;六、《惜誦》;七、《思美人》;八、《涉江》;九、《懷沙》;十、《離騷》;十一、《天問》;十二、《哀郢》。
  關于《九歌》,程氏認為,古《九歌》是夏代祭歌的總名,楚人將它帶到南方,進一步豐富發(fā)展,經屈原整理潤色而成《楚辭·九歌》?!稏|皇太一》祭祀造物主,《云中君》祭虹祈雨,《湘君》祭祀洞庭水域女神,《湘夫人》祭舜,《大司命》是儺祭樂歌(《大司命》,“大厲司命”的省稱。大厲,西北風,古人以為瘟疫流行和西北風有關),《少司命》是郊媒樂歌,《東君》祭太陽神,《河伯》祭黃河水神,《山鬼》禳解祛鬼,《國殤》是追悼戰(zhàn)爭死難者的祭歌,《禮魂》是祭禮告成的樂歌。該書體例是,先解題,次“注”,次“釋”(按節(jié)講解,串講)。崔富章《楚辭書目五種續(xù)編》評云,“釋頗有特色”。該書1982年5月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九歌新譯》

  程嘉哲著。該書首為《序》,提出古九歌誕生于遙遠的夏代初期,是一種用韶樂伴奏,配以辯(抃)舞的原始祭神歌曲。夏亡后被南遷的楚民族帶到沅、湘地區(qū),以巫歌形式保留在民間,一直嬗傳到屈原手中?,F(xiàn)在我們所見到的《楚辭·九歌》,其中《東皇太一》、《云中君》等十篇,是屈原從巫歌中精選出來,加以整理而成的。另一篇題名《國殤》的詩,是屈原寫來吊唁楚軍陣亡將士的。是漢儒誤收在同一個集子里,就成了十一篇。
  正文部分:各篇分“題解”、“原詩”、“譯詩”、“簡注”四個部分。“題解”論定性質、祭祀儀式、內容及藝術特點。說《東皇太一》“是一首祭祀造物主的樂歌”;《云中君》“是一首祭虹求雨的樂歌”;《湘君》“是一首祭祀洞庭水神的樂歌”;《湘夫人》“是一首祭舜的樂歌”;《大司命》“是一首儺祭打鬼的樂歌”;《少司命》“是一首郊媒的樂歌”;《東君》“是一首祭祀太陽神東君的樂歌”;《河伯》“是一首祭祀黃河水神河伯的樂歌”;《山鬼》“是一首禳解驅鬼的樂歌”;《國殤》“是一首追悼秦楚戰(zhàn)爭中楚方死難將士的祭歌”;《禮魂》“是祭禮告成的樂歌”。“譯詩”部分除對原詩翻譯外,還從戲劇表演的角度作了串解,從而使譯詩帶有表演、演唱的色彩。但程氏似乎還不盡意,又據戲劇要求編撰了一組小戲《九歌組劇》,作為該書的“附錄一”。“附錄二”為論文《從〈楚辭·九歌〉看中國戲劇的起源》,是程氏注譯及其再創(chuàng)作的理論依據。程氏在該文中批駁王國維《宋元戲曲考》的邏輯混亂,批評了王國維將“中國戲劇的誕生定在元代初期”的基本錯誤,提出:中國戲劇起源于夏代;《楚辭·九歌》就保存著一批中國古代戲劇的“活化石”,其中較為完整地保存了幾個古歌舞劇的腳本:《湘君》、《湘夫人》、《大司命》、《東君》。另外,《少司命》、《河伯》、《山鬼》三篇“可以列入戲劇門類或近于戲劇門類”。這些戲劇特征“可以滿足王氏戲劇界說的三個條件”,即必須是“代言體”;必須“演一個故事”;必須“合言語、動作、歌唱”為一。程氏之說,正是對聞一多“懸解”說的發(fā)揮與完善。1986年10月由重慶出版社出版。

                六、《九歌新考》
  
  周勛初著?!毒鸥栊驴肌吩@胡小石先生指導、審讀,“慰勉有加,并惠予題簽”。作者認為,古來研究《九歌》的學說,其言之成理而持之有故者,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忠君愛國說”、“民間祭歌說”、“楚郊祀歌說”、“漢人寫作說”四大流派。當代一些學者不斷提出新說,然均未超越四派說之框架,只是在前人的基礎上作了某些變化而已。此書針對至今仍然起著很大影響的“民間祭歌說”與“楚郊祀歌說”予以具體辨析,認為“東皇太一”是燕齊方士利用道家本體論中的材料構擬而成,產生于齊國,戰(zhàn)國中后期只在民間流傳;東君、云中君、河伯,均為北方神祗 ,非楚產;各地均祀司命,但《九歌》中作二女神,大約與楚地原有二女神有關;二湘原是湘水中的兩個女神,后來才附會到舜與二妃的故事上去;山鬼是南湘之間崇山峻嶺中的一種精靈。作者還提出,屈原寫作《九歌》在頃襄王遷謫江南之后,政治斗爭已告失敗,然創(chuàng)作才能正極旺盛,因使這組文彩斐然的作品籠罩著一層惆悵失意的情調。此書1959年寫成,1981年修改,1986年8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后收入《周勛初文集》第一集,2000年9月出版。

               七、《古劇九歌今繹》

  黃士吉著。本書發(fā)揮、完善聞一多、孫常敘關于“《九歌》為歌舞劇”說,首為張震澤《序》,次為著者《論古代歌舞劇 〈九歌〉》(代前言),認為由巫扮演角色、表演故事用來娛神娛人的《九歌》已不是表現(xiàn)藝術了,而是再現(xiàn)藝術,是由九歌、韶樂、辯舞等構成的綜合藝術。次為《九歌》十一篇今繹,每篇分四項:一、“簡論”,考釋原文;二、“今譯”,譯《九歌》為今語,改編為歌劇形式,其中有布景,有腳色,有出場入場,有景物烘托,有人物肖像,心理描述;三、“注釋”;四、“今讀”,過錄原詩,正其錯簡,依“古劇”唱式排出先后次序。四部分互為補充,形成整體。末為《附錄》,包括《〈橘頌〉賞析》與《主要參考書目》。本書“今譯”基本上改寫為“歌劇”形式,補充內容頗多,如《湘夫人》篇,演唱人物就有湘君(舜)、娥皇、女英、助祭女巫、助祭男巫等,可視為聞一多“懸解”的具體化。1988年12月由延邊大學出版社出版。

               八、《九歌與沅湘民俗》

  林河著。本書屬上海三聯(lián)書店《中華本土文化叢書》之一。前有《出版說明》,次為烏丙安《中華本土文化叢書·總序》,強調“用大量調查研究的科學成果對民間文化的深層領域進行探索,通過考察實證揭示中華大地上‘活化石’和‘活古代’的諸文化相,從而回答傳統(tǒng)文化中許多令人困惑不解的問題。”林河為侗族人,自幼生活在侗鄉(xiāng)苗寨,對湖南各民族的歷史文化、民情風俗作了長時期的野外考察,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結合文獻資料與考古發(fā)現(xiàn)對《九歌》進行了全面的探討。林河認為,《九歌》的原型還保存在沅湘之間,從許多祭祀風俗中可以看到《九歌》的影子。所以他通過當今沅湘及許多南方民族的民情風俗去追尋、映證、破譯《九歌》中反映的大量民情風俗,從而得出與眾不同的結論,如《九歌》中沒有女神;《九歌》是人們以絕色女巫取悅男神的祀神詞;《九歌》是沅湘間儺文化的最先著錄等,都是聞所未聞的驚世駭俗之論。本書以獨特的角度與方法,為《九歌》研究拓寬了道路。1990年7月由上海三聯(lián)書店出版。

               九、《九歌十辨》

  張元勛著。首為陳貽焮 《序》,末為著者《后記》。正文凡十篇:一、《東皇太一辨》;二、《云中君辨》;三、《二湘辨》;四、《二司命辨》;五、《東君辨》;六、《河伯辨》;七、《山鬼辨》;八、《國殤辨》;九、《禮魂辨》;十、《雜辨》。全書與古今學者駁難商榷之處頗多,尤其對何新“九天十神”說作了痛快淋漓的批駁,但張氏在駁難中亦提出了不少新奇之說。如以《易·系辭上》鄭注“地八成木于東與天三并”、揚雄《太玄·玄圖篇》“三與八同道而居乎東”解《九歌》十一篇之謎,認為“地八”即地神八個,“天三”即“天神”三個。天神為大司命(死神)、少司命(高媒神)、東君(太陽神)。地神為:東皇太一(太昊伏羲氏)、云中君(云夢神君)、湘君(湘水神)、湘夫人(湘水神)、河伯(河神)、山鬼(人鬼)、國殤(兵死鬼)、禮魂(人鬼)。這樣對《九歌》名“九”而十一篇的矛盾解決,也同樣顯得比較牽強、湊合。而張氏對屈原的整體認識更令人瞠目結舌,他認為屈原既甘心以色事君,又以男人的身份調情后宮、誘通王妃,是一個好色善淫的性變態(tài)者。屈原所有詩篇中或述或喻的就是他那個官場加情場的生活。這一結論設想太過,缺乏依據。1991年11月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

               十、《九歌論箋》

  李大明著。此書前有湯炳正《序》,湯氏稱贊“大明同志曾根據《九歌》王逸敘中的異文,寫有《〈九歌〉夜祭考》一篇,發(fā)前人所未發(fā),堪稱屈學之一大突破。”全書分“九歌論”、“九歌新箋”、“九歌歌舞劇新編”三大部分。作者認為,《九歌》,屈原對原本《九歌》修改加工后成為今本《楚辭·九歌》。又以“東皇太一”為天神中最尊崇者、“云中君”為云神、“二湘”為湘水之神、“二司命”為星神(前者主人類生死壽夭,后者主人類生育繁衍)、“東君”為太陽神、“國殤”為人神(祭為國捐軀的楚軍將士)。關于各章文句之箋注,則先??蔽淖?,次注釋文句。訓釋以“舊說可通者,則采用舊說”、尋求原始資料、吸收本世紀以來新說等為原則,考核眾說,時有發(fā)明,如釋《東君》之“靈保”,即《云中君》之“靈子”,同指祭祀時群舞之巫。釋《少司命》“登九天兮撫慧星”之“彗星”,據《左傳·昭公十七年》“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天之有彗星也,以除穢也”,釋少司命撫摸有除穢布新之作用的彗星,是用以保佑下民。又如,釋《東皇太一》之“瑤席”,先采聞一多說,釋“瑤”為“蘨”,又廣引《山海經》、《襄陽耆舊傳》等,證帝女之名又為“瑤”、“姚”、“媱 ”,皆與帝女之化為蘨草有關。楚人用神女化身之蘨草為席來藉玉祭天,正是獻女祭天古儀的隱曲反映。如此闡釋,似更扣緊祭祀特征與文學意象。作者還認為,聞一多改編的《〈九歌〉古歌舞劇懸解》仍存在著不足之處,故據《九歌》之夜祭特點、祭祀方式、歌舞表演形式作了重編、新編,幫助讀者換一角度欣賞《九歌》。1992年4月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

            十一、《〈九歌〉諸神的重新研究》

  何新著。1985年何新完成《諸神的起源》,以研究中國上古太陽神崇拜的問題為主綱,初步地、但也力求系統(tǒng)地探求和追溯中國原始神話、宗教以及一些基本哲學觀念的起源。1986年由三聯(lián)書店出版。1987年,何氏在“中國民族文化講習班”上,作了題為《〈九歌〉十神與陰陽五行學說》的學說報告,認為《九歌》十神與華夏五方五帝存在一種結構性的相似關系,“九歌”實際上就是“九天十神歌”的簡稱。因為何氏認為《諸神的起源》系統(tǒng)研究了中國上古在考古文獻里記載的太陽神與月亮神,論證了伏羲就是太陽神?!@是何氏破譯屈原《九歌》十神圖的宗教依據。所以將本書正題命名為《諸神的起源·續(xù)集》,副題為《〈九歌〉諸神的重新研究》。此書首為何新作《〈九歌〉十神圖》,末附湯炳正、李澤厚二先生來信。主體部分分為三卷,卷一為“眾神之頌”,卷二為“解題與注釋”,卷三為“討論與研究”,收入論文四篇:《〈九歌〉新論》、《說美》、《〈九歌〉十神奧秘的揭破》、《閟宮神女與中國古代的女性崇拜》。何氏《眾神之頌》將十神排列如下:
  天地篇 1,獻給日神、神皇上帝、伏羲、黃帝 祀東皇太一,男神;2,獻給夜神、地母(社神)、閃電神、女媧 祀云中君,女神
  春篇 3,獻給水神、風神 祀河伯,男神; 4,獻給青陽之神、青虹之神、春雨之神、朝霞之神 祀東君,女神
  夏篇 5,獻給夏神、炎帝、鶉火之神 祀湘君,男神;6,獻給朱鳥、祝融、織女神 祀湘夫人,女神
  秋篇 7,獻給秋神、生育之神、少昊 祀少司命,男神;8,獻給死神 祀大司命,女神
  冬篇 9,獻給冬神、玄冥、山神 祀山鬼,女神;10,獻給戰(zhàn)神、蚩尤、雄鬼 祀國殤,男神
  何氏對《九歌》的新解,受到學術界的尖銳批評,認為何氏宏觀構架牽強,治學粗疏,學風不正,在論述過程中隨意通轉,自相矛盾,因此得出的結論難以為學術界所接受。該書1993年5月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二、《九歌論析》

  錢誦甘著。作者提出,說《九歌》是巫歌,只是從起源上看;除了《國殤》一篇以外,《九歌》很少正面和全面寫神,對神沒有多大的頌贊和祝愿,宗教氣氛并不濃厚。它們多由短章小曲輯合成篇,詞氣也不十分完密。它們總是抓住有關神的兩三個戲劇性片斷,加以特寫和側寫。雖然篇中也分段落,但卻隱然現(xiàn)出歌舞的場次。其內容大多借巫與神或神與神之間的離合恩怨,寄寓人間風情。因此,“與其說《九歌》是對神的祭歌,不如說《九歌》是隱分場次的祭舞樂曲,是只有曲文沒有科白的神戲唱詞”。錢氏還提出,“《九歌》固遠非楚國巫歌的全部,《九歌》決非代表著楚國最流行的幾個巫神?!毒鸥琛肥皇字员容嬙谝黄?,恐怕出于藝術上的選擇”;“因為《九歌》諸神除了《湘君》、《湘夫人》是一對夫妻之神外,其余諸神都是各自獨立,不相關涉的。既無神譜上的親屬關系,也無官牒上的隸屬關系”。所以錢氏強調,“《九歌》是一組雜輯起來的神歌,它不是一個有系統(tǒng)的有次序的組合,因之大合祭的場面是不存在的,交響樂的組唱形式也是不存在的,跟夏樂也是無淵源的。”“我們只能把《九歌》當巫歌看,就歌論歌,其中并無屈原的潛臺詞。若說有一點點,那只是從比興的感染中主觀體味出來的。”“由于《九歌》絕大部分不是一氣寫成的,它是先有短章斷句,然后綴輯成篇的。這些短章斷句原是幾首小樂曲,在《九歌》中,這些小樂曲是伴隨著祭祀儀式之進行,舞蹈場次之展開而逐個演奏之組歌,后來才綴合成一篇形式上比較完整的祭歌的。”所以才出現(xiàn)一篇之中有兩種口吻雜在一起,一篇之中一人之前后稱謂也不一律的情況。經過錢氏的考索,他認為,“東皇太一”是楚國民間捧出來的野上帝,所以歌辭把它寫得抽象化,又寫得一片歡騰;它不是倫理秩序的化身,只是和氣吉祥的象征。“云中君”不是云神或雨露之神,而是云氣占術的神格化,后來轉化為女巫的通靈術。“湘君”、“湘夫人”是夫妻神,“湘君”是湘水之神,“湘夫人”是洞庭之神,“二湘”寫夫妻相約相會中相盼相疑的恩怨,實質上是民間青年男女踏月踩山之俗中的心態(tài)反映?!断娣蛉恕凡患啊断婢菲淖謥淼谜?,顯然摻進了民歌格調,末段六句是綴上去的和聲和合唱。“大司命”具有冥官性質,它所導引的“帝”,實即楚國始祖神顓頊;這篇歌辭是為了鬧喪娛喪用的。“少司命”成了高禖神的變相。“東君”寫日神的女性美?!逗硬犯柁o歌詠的中心是河伯娶婦的“美人”?!渡焦怼穼懜叨C女神在男權社會里墮落而為神女。《國殤》句式整齊,文氣完足,是一手寫成的?!抖Y魂》是一首普通的祭祖歌,猶存《九歌》所綴輯的短章小曲的原始形式。該書1994年1月由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

               十三、《巫風與九歌》

  邱宜文著。本書為作者碩士論文。凡六章:第一章《緒論》;第二章《信鬼崇巫的楚地宗教》;第三章《〈九歌〉中的人神戀愛與祈求豐盛之祭》,共四節(jié):“宛如戀曲的祭歌”、“生殖崇拜的影響”、“人神聯(lián)姻的儀式”、“圣凡融合的期望”;第四章《香草與〈九歌〉之巫術》,包括“浴蘭湯兮沐芳——香草用以祓除趨圣”、“芳菲菲兮滿堂——芬芳以祀神”、“折芳馨兮遺所思(婚祭合一的祀典、香草與愛情巫術、香氣激起情欲)”三節(jié);第五章《〈九歌〉之美人與巫者》;第六章《結論》。附錄為《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與〈楚辭·招魂〉之比較研究》、《參考資料》。作者提出,《九歌》本為祀神篇章,其祭品不力陳三牲豐厚,卻大幅渲染香草繽紛;敬神不極寫其威儀顯赫,卻屢見之為含睇美人;人神之間還可親近而相瀆;如此違反宗教常理的內容描寫與素材運用,怎可能沒有民俗或信仰上的依據,而不造成民眾反感,還能引起普遍共鳴呢?《九歌》為宗教詩歌,自王逸以來皆無疑議,然因其文辭綺麗,而常使人們在深究欣賞時,忽略了它絕艷豐姿下的宗教性質?!毒鸥琛窐O有可能發(fā)源于上古祈求繁衍豐盛之祭——這種上古婚祭合一之風的遺留,使《九歌》辭句中充斥諸多戀語。楚人崇敬巫者,巫者們的言行、好尚在不知不覺中影響著楚人的思考模式和價值觀。“美人”一詞的起源,很可能便是來自楚巫美麗的形象,至于“香草”,則為巫者們實施巫術的道具。因此,作者認為,《九歌》的諸般特色:人神追尋的情節(jié),宛如戀辭之麗語,滿室芳菲的香草,修容含睇之美人等,不僅為創(chuàng)造它卓越文采的重要因素,同時更是先秦楚地巫風之表現(xiàn)。該書1996年8月由臺北文津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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