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常常被看作是一種“活化石”,人稱“語言化石”。因此,人們常將語言學(xué)和考古學(xué)等同視之。我們可以通過語言再現(xiàn)人類的早期生活,重溫思維的發(fā)展過程,展現(xiàn)先民的歷史,反映使用該語言民族的精神文化和物質(zhì)文化的發(fā)展。通過觀察語言中關(guān)于“男”“女”“夫”“妻”“嫁”“娶”“外”“表”等詞語的詞源、字源和語義,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人對女性的歧視。 漢語的“男”字反映了男子在歷史上與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緊密聯(lián)系。從詞源上看,“男”與“農(nóng)”上古讀音相近,屬同源詞。人類進入農(nóng)業(yè)社會后,男子成了主要勞動者,因此,“男”“農(nóng)”同源是有語音和語義根據(jù)的。至于“男”的字源上看,《說文》將其分解為“從田從力”,表明男子是在田里用力勞動的人。其實,“力”字在甲骨文、金文和小篆中的寫法均象“耒”(古代一種形狀象木叉的農(nóng)具)之形,故“男”的字源實際上本指用耒在田里耕作的人。漢語的“男”基本反映了當(dāng)時的社會現(xiàn)狀,以及男子在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中的地位。 而語言中那些表示“女人”的基本詞匯恰恰反映了古人對女性的歧視。 先看“女”字。在甲骨文中,“女”字的下半部象雙腿跪下,上半部“象其掩斂自守之狀”(段玉裁語),或象“兩手有所操作之形”。我們可以從此看出,自遠(yuǎn)古開始,婦女所從事的勞動就局限于家務(wù)或室內(nèi)勞動,并且常常跪著侍奉男性。從詞源上看,“女”和“奴”上古音近,是同源詞。氏族社會末期,部落之間的戰(zhàn)爭催生出了奴隸這一階層,并加速了掠奪和私有財產(chǎn)的增長,加劇了氏族的分化。在氏族社會行將崩潰之時,氏族內(nèi)部產(chǎn)生了階級的分化,形成了剝削階級和被剝削的貧困者。被剝削階級常常因為負(fù)債,不得不將自己的女兒賣給剝削階級作抵押品,于是產(chǎn)生了奴隸的另一種形式。這些被賣的婦女與通過戰(zhàn)爭掠奪來的婦女一道,成了當(dāng)時女奴的兩大來源。從文字上看,“奴”字從女從又(“又”在甲骨文和小篆中均為右手的象形),在甲骨文中象一只手抓獲一名女奴。 “女”“奴”同源還可以在“妾”字上找到佐證。“妾”本意為女奴,在甲骨文中象一個面朝左跪著的女人,頭頂上是一把平頭鏟刀。上古時期,人們把抓來的戰(zhàn)俘當(dāng)作奴隸使用,并在頭上刺字,這便是所謂的黥刑。“妾”字頭頂上的那把刀就是這種黥刑。女奴的地位自然非常低微,常常被奴隸主占為己有,到了大概是封建社會,又被迫成為富有男子的小老婆。 再看“婦”字。“婦”在甲骨文里象一個跪著的女人手握一把笤帚。因此,所謂“婦”,即手拿笤帚掃地的人??梢?,在父權(quán)社會里,古代婦女所從事的勞動之一就是收拾屋子、打掃庭院等家務(wù)活。從詞源上看,“婦”與“服”和“伏”上古發(fā)音相近,是同源詞。許慎在《說文》中將“婦“解釋為“服”,段玉裁解釋為“伏于人也”。雖說這種解釋有些牽強,不足為信,但畢竟反映了婦女在古代中國的社會地位。 英語中也有類似的性別歧視。英語的lord 英語的husband 漢語中不乏這樣的例子。由于封建禮教和所謂的“三從四德”的影響,過去,妻子稱丈夫為“先生”、“當(dāng)家的”、“官人”、“夫君”、“郎君”、“相公”等等,這些稱呼總是與權(quán)利、官職、尊重有關(guān)(日語中的しゅじん[寫作“主人”]除指“主人”外,也指“丈夫”,這個詞是個音讀詞,借自漢語),而妻子卻被丈夫稱為“婆娘”、“渾家”。在別人面前,丈夫在指稱自己的妻子時還得用謙辭,于是就稱她為“糟糠”、“山妻”、“拙荊”、“賤累”(《辭?!罚?#8220;累,負(fù)擔(dān)。舊指依靠自己養(yǎng)活的妻子兒女”)等等。云南昆明近郊的倮倮人稱妻子為“穿針婆”。 由于女子的活動和勞動范圍被逐漸局限于家庭內(nèi)部,她們的活動也就漸漸與外部社會無緣。這種現(xiàn)象也反映在對妻子的稱謂中。象漢語的“家內(nèi)”、“家里”、“內(nèi)人”、“賤內(nèi)”、“屋里人”、“室人”、“妻室”、“堂客”、“敝房”、“荊室”等等,都是用來稱呼妻子的。一些表示“妾”的說法,如“偏房”、“側(cè)室”、“別室”、“庶室”、“副室”等,都與家庭或房屋有關(guān)。就連稱贊妻子的“賢內(nèi)助”一詞,也無形中揭示了舊時婦女被禁錮在家中以照顧家庭、侍奉丈夫的命運?!都t樓夢》第三回中有這么一段話:“黛玉亦常聽得母親說過,二舅母生的有個表兄,乃銜玉而誕,玩劣異常,極惡讀書,最喜在內(nèi)帷廝混。”這里的“內(nèi)帷”即“內(nèi)室”,指女子的居處,后引申指女子。古人還稱男子為外人,女子為內(nèi)人。 先說“娶”字。“娶”,《說文》釋為“取婦也。從女,取聲。”“娶”在甲骨文中由“女”和“取”的象形組成。“取”,古義為“搶”。“取”在甲骨文中由“耳朵”和“手”的象形組成,象手割耳之形,意為“搶”、“捕獲”?!墩f文》:“取,捕取也。從又耳?!吨芏Y》:‘獲者取左耳。’”古人抓獲了奴隸和俘虜后,用手割去耳朵,這就是“取”的本義。因此,“娶”最初指“搶女人為妻”,其本義反映了古代的劫婚制。“取”“娶”原本同字,后為了區(qū)分“取”的本義和引申義,特為“娶妻”義造了一個“娶”字。 再說“嫁”字?!墩f文》:“嫁,女適人也。”《白虎通·嫁娶》:“嫁者,家也。”古人認(rèn)為,婦女出嫁才算有了自己的家。實際上,“嫁”“家”本為同字,后人特為“家”的“出嫁”義造了個“嫁”字。從“嫁”“家”同字不難看出,古人認(rèn)為,女子終將屬于他姓人家,而只有出嫁才算找到了自己的歸宿。 性別歧視在我國少數(shù)民族的語言中也有類似的例證。云南黎貢山的獨龍族人把結(jié)婚稱作“賣女人”。 對婦女的歧視還可以從親屬稱謂中得到反映。美國十九世紀(jì)著名的人類學(xué)家摩爾根曾經(jīng)說過:“親屬制度以最明白的方式直接準(zhǔn)確地反映了古代社會的情況。” 在古代中國,只有長子才能繼承財產(chǎn)。在一個以祖父為中心的家庭中,只有父之兄才能繼承祖父的遺產(chǎn)。因此,很有必要區(qū)分父之兄與父之弟。人們稱父之兄為“伯父”,父之弟為“仲父”,仲父之弟為“叔父”,叔父之弟為“季父”?!夺屆?#183;釋親屬》:“父之兄……又曰伯父。伯,把也,把持家政也。”“叔,少也。”《說文》:“仲,中也。”《廣韻》:“季,末也。”由于仲父、叔父和季父不繼承祖父的財產(chǎn),詳細(xì)區(qū)分父之弟顯得沒太大的必要,于是,后來便以“叔父”統(tǒng)稱父之弟。 但是,女子在家庭中沒有地位,而且沒有繼承權(quán),因為他早晚要嫁到外姓人家,成為另一個家庭或家族的一員。于是,人們不再區(qū)別父親的姐姐或妹妹,統(tǒng)統(tǒng)將她們稱為“姑”。母親是外姓人,母親的兄弟姐妹當(dāng)然也是外姓,屬于旁系親屬,不能繼承這個家庭的財產(chǎn),因此,也沒有必要區(qū)分他們的長幼。于是人們就分別用“舅”和“姨”來統(tǒng)稱母親的兄弟和姐妹。 在漢語的母系親屬稱謂中常有個“外”字。人們稱父親的父母為“祖父”“祖母”或“爺爺”“奶奶”,而稱母親的父母為“外祖父”“外祖母”或“外公”“外婆”。在古代,丈夫的父母分別被稱為“舅”和“姑”,而妻子的父母則是“外舅”和“外姑”。兄弟的兒子是“侄”,而姐妹的兒子則是“外甥”。兒子的兒子是“孫”,而女兒的兒子則是“外孫”,因為他是外姓人。“外親”指的是母親或祖母的親屬,“外戚”則指皇太后、太后和皇妃的親屬。“外”字的使用,是因為母親、祖母和妻子都是外姓人,而姐妹、女兒早晚都要嫁到外姓人家,早晚會成為外人,因此,他們的親屬當(dāng)然只能是“外親”了。 同“外”字在語義上有聯(lián)系的是“表”字。父親兄弟的子女與自己是同一祖父,因此,在漢語中被稱作“堂兄弟”、“堂姐妹”?!墩f文》:“堂,殿也。”“堂兄弟”,又稱“同堂兄弟”,晉人謂同祖兄弟為“同堂兄弟”,唐代以后省去“同”字。“同堂”實指同一祠堂,意指同一祖先。祠堂為舊時祭祖的廟堂,后借用來表示同在一個祠堂祭同一祖先的人。父親姐妹的子女、母親兄弟姐妹的子女與自己既不同祖父,又不同姓,故稱“表兄弟”、“表姐妹”。“表”原指“外衣”,后引申為“外”的意思,與“里”相對,如“表面”、“表皮”、“外表”、“表里如一”等。 從漢語中對女方親屬稱謂的“外”與“表”,我們可以看出女方親屬關(guān)系在家族中的親疏程度,從而了解到了古人對婦女的態(tài)度。 “從兒稱謂”指的是跟著子女去稱謂夫方或妻方的長輩或同輩,它在漢語中使用很廣,是漢語的一種獨特現(xiàn)象。 絕大部分從兒稱謂為已婚女性所使用。“公”“婆”在古代表示祖父祖母,現(xiàn)代漢語的“外公外婆”中的“公”、“婆”就是這個意思(“公”“婆”在漢語的某些方言中,還保留了這一詞義)。后來,已婚女子就隨著她的子女,稱子女的祖父祖母(即丈夫的父母)為“公”“婆”。妻子還跟著子女稱夫之兄為“大伯(子)”,稱夫之弟為“小叔(子)”(從語用的角度看還分別稱“他大伯”、“他叔”),稱夫之姊妹為“姑(子)”等等。(但“小姨[子]”“小舅[子]不在我們的探討范圍之內(nèi)。) 這些從兒稱謂反映了舊社會婦女在家庭中的從屬地位,她們嫁到婆家后,對丈夫的親屬沒有自己單獨的稱謂,而是跟著子女稱呼。另外,妻子的從兒稱謂實際上是將自己降了一個輩分,也反映了婦女嫁到婆家后小心從事、謙恭謙卑、“不可多走一步路,不可多說半句話”的處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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