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設施器材(20 條) 1.建筑物內未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存在數量不足的情況,無法保證在火災初期有效滅火。 2.滅火器存在過期現(xiàn)象,未及時進行維修、換藥或重新充裝,失去滅火功能。 3.滅火器壓力指針不在正常范圍,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表示壓力過低,無法正常噴射滅火劑。 4.消火栓箱內配件不齊全,比如水帶破損、水槍丟失、消防卷盤損壞等情況。 5.消火栓閥門銹死,無法順利打開,影響及時供水滅火。 6.消防噴淋系統(tǒng)噴頭被遮擋,例如被貨架、裝修材料等擋住,不能正常噴水覆蓋著火區(qū)域。 7.消防噴淋系統(tǒng)存在漏水現(xiàn)象,導致管網壓力不穩(wěn)定,也浪費水資源。 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有故障,部分探測器損壞、失靈,不能準確探測火災信號并報警。 9.報警系統(tǒng)線路存在斷路、短路情況,致使信號傳輸受阻,無法正常工作。 10.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被遮擋、損壞,人員難以觸發(fā)報警操作。 11.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損壞,燈泡不亮或者燈罩破裂,無法提供應急照明。 12.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出現(xiàn)故障,亮度不夠、指示方向錯誤或者標志模糊不清。 13.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的備用電源電量不足,無法保證在停電等緊急情況下持續(xù)供電。 14.消防廣播系統(tǒng)故障,不能正常播放疏散提示音,無法有效引導人員疏散。 15.消防電梯不能正常運行,存在按鈕失靈、轎廂內消防通話裝置損壞等問題。 16.防排煙系統(tǒng)的風機無法正常啟動,影響火災時排除煙霧,保障疏散通道安全。 17.防排煙系統(tǒng)的風道破損、堵塞,導致排煙、送風效果大打折扣。 18.防火卷簾門不能正常升降,存在卡滯、電機故障等問題,起不到分隔防火分區(qū)的作用。 19.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閉狀態(tài),而是常開,失去了阻止火勢和煙氣蔓延的功能。 20.消防水池水位過低,無法滿足滅火用水需求,且未及時補水。 二、電氣安全(15 條) 21.電線存在私拉亂接情況,未按照電氣設計規(guī)范布線,線路走向雜亂無章。 22.電線老化嚴重,絕緣層有開裂、剝落、破損等現(xiàn)象,容易引發(fā)短路和漏電火災。 23.電氣線路長期過載運行,連接過多大功率電器,超出線路承載能力,導致電線發(fā)熱。 24.插座、插頭有破損、變形情況,接觸不良,容易產生電火花,引發(fā)火災隱患。 25.用銅絲、鐵絲等非標準材料代替保險絲,使電路失去過載保護功能。 26.配電箱內電器元件損壞未及時更換,如開關、接觸器等故障,影響電路正??刂?。 27.配電箱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或者漏電保護裝置失效,無法防范漏電風險。 28.電氣設備未進行接地或接零保護,一旦發(fā)生漏電,易造成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 29.長期不拔電器插頭,使電器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態(tài),增加耗電量的同時,有引發(fā)火災的可能。 30.照明燈具安裝不符合要求,例如靠近易燃物,大功率燈具的高溫易引燃周邊物品。 31.倉庫等場所使用的照明燈具不符合防爆要求,在有可燃氣體、粉塵等環(huán)境中易引發(fā)爆炸。 32.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在室內充電,或在疏散通道、樓梯間等禁止充電的區(qū)域充電。 33.私自改裝電氣線路,改變線路規(guī)格、走向、連接方式等,破壞原有安全設計。 34.電氣控制柜內灰塵堆積過多,散熱不良,影響電器元件正常工作,易引發(fā)故障。 35.配電室未設置警示標識,無關人員可隨意進入,存在安全風險。 三、用火用氣安全(15 條) 36.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在加油站、加氣站、化工倉庫附近抽煙、動火等。 37.廚房用火時無人看管,爐灶上煮東西離開現(xiàn)場,容易導致燒干鍋、引發(fā)火災。 38.燃氣管道、閥門存在泄漏情況,未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遇到明火極易爆炸、起火。 39.燃氣灶具老化、損壞,出現(xiàn)熄火保護裝置失靈等問題,有燃氣泄漏風險。 40.液化石油氣鋼瓶超期未檢、違規(guī)倒灌、在陽光下暴曬等,存在安全隱患。 41.用火設備(如爐灶、烤爐等)與周邊易燃物距離過近,熱量容易引燃物品。 42.居民臥床吸煙,未熄滅的煙頭掉落在床上用品等易燃物上,易引發(fā)火災。 43.祭祀、燒紙等用火活動在居民區(qū)、林區(qū)等非指定地點隨意進行,容易引發(fā)火災。 44.小孩玩火,隨意擺弄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工具,點燃紙張、干草等易燃物品。 45.使用大功率取暖電器時,放置位置不當,靠近窗簾、沙發(fā)等易燃家具,引發(fā)火災危險。 46.野外違規(guī)用火,如在山林里燒烤、亂丟煙頭,易引發(fā)森林火災。 47.工業(yè)生產中動火作業(yè)未辦理審批手續(xù),未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 48.火鍋店等餐飲場所使用的酒精爐、木炭爐等用火設備管理不善,容易引發(fā)火災。 49.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符合規(guī)范,安裝在浴室等通風不良的密閉空間,存在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災風險。 50.建筑內的煙道未定期清理,油污堆積,容易被火星引燃,引發(fā)火災。 四、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15 條) 51.疏散通道被占用,堆放雜物、停放車輛等,導致通道狹窄,人員無法快速疏散。 52.疏散通道設置柵欄、卷簾門等障礙物,阻礙人員正常通行,違反疏散要求。 53.安全出口被封堵,用門、貨架、雜物等堵住出口,在緊急情況下人員無法逃生。 54.安全出口門損壞,如門鎖失靈、門變形無法正常打開,影響疏散速度。 55.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使原本的疏散空間被擠占,不利于人員逃生。 56.疏散樓梯間的門未向疏散方向開啟,不符合疏散逃生的設計規(guī)范。 57.高層建筑的避難層被違規(guī)占用,用于堆放雜物、設置辦公場所等,失去避難功能。 58.人員密集場所未設置足夠數量的疏散出口,不符合人員疏散要求。 59.疏散指示標志在疏散通道中設置不連續(xù),存在中斷、遮擋等情況,不能有效引導人員。 60.疏散通道的地面未保持平整,存在坑洼、凸起等情況,容易導致人員摔倒,影響疏散。 61.安全出口上方未設置明顯的出口標識,人員難以在濃煙等緊急情況下快速識別。 62.大型商業(yè)綜合體內部疏散通道布局復雜,未設置清晰的疏散引導標識,容易使人迷路。 63.醫(yī)院、養(yǎng)老院等特殊場所的疏散通道未考慮特殊人群(如行動不便者)的疏散需求。 6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寬度不符合設計規(guī)范,太窄無法滿足人員快速疏散要求。 65.疏散通道的防火門未安裝閉門器或閉門器損壞,不能自動關閉,影響防火分隔效果。 五、易燃物管理(15 條) 66.倉庫內易燃物品未按照防火分區(qū)要求存放,隨意堆放,一旦起火容易蔓延擴大。 67.生產車間內原材料、成品等易燃物擺放雜亂,未留出安全距離,火勢容易相互波及。 68.居民家中堆積大量廢舊紙張、塑料瓶、衣物等易燃廢品,且靠近熱源,如取暖器等。 69.商業(yè)場所貨架上貨物擺放過高、過密,不僅遮擋消防設施,而且一旦著火容易迅速蔓延。 70.裝修現(xiàn)場大量使用易燃的裝飾材料,如未經阻燃處理的塑料扣板、壁紙、地毯等,增加火災荷載。 71.學校的實驗室存放大量易燃的化學試劑,未按規(guī)定分類、專柜存放,存在安全隱患。 72.醫(yī)院的藥品庫房內易燃藥品未妥善保管,未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 73.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存在雜草、垃圾等易燃物未及時清理,容易被引燃,擴大火勢。 74.影院、劇場等場所的幕布、座椅等采用易燃材料制作,未進行防火處理,火災危險性大。 75.酒店客房內的床上用品、窗簾等未使用阻燃面料,容易被引燃,蔓延火勢。 76.家具廠的木材原料、成品堆垛未保持合理間距,未設置防火分隔,易造成大面積火災。 77.印刷廠里存放的紙張、油墨等易燃物品未按要求存放,有引發(fā)火災的風險。 78.物流倉庫內貨物包裝多為紙箱等易燃材料,未合理規(guī)劃存放,易引發(fā)火災并快速蔓延。 79.寺廟等宗教場所內的香燭、經幡等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容易引發(fā)火災。 80.廢品回收站大量堆積易燃廢品,未采取防火分隔、消防滅火等有效措施,火災隱患大。 六、消防安全管理(20 條) 81.單位未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缺乏對消防工作的全面規(guī)范和指導。 82.雖有消防安全制度,但未嚴格執(zhí)行,制度形同虛設,如動火審批、日常巡查等制度未落實。 83.單位未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導致消防工作責任不明確,無人牽頭管理。 84.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履行相應職責,對消防工作疏于管理、監(jiān)督。 85.工作人員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不了解基本的火災預防知識、滅火方法以及疏散逃生技能。 8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員工缺乏實際的應急處置經驗,在火災發(fā)生時易慌亂。 87.消防演練缺乏針對性,未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如人員密集場所未模擬人員疏散場景等。 88.消防演練記錄不完整,缺少演練時間、參與人員、演練效果等關鍵信息記錄。 89.單位未開展日常消防巡查工作,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消防隱患。 90.消防巡查記錄不真實、不詳細,存在敷衍了事、隨意填寫的情況。 91.對于發(fā)現(xiàn)的消防隱患未及時進行整改,存在拖延、推諉等情況,導致隱患長期存在。 92.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未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單位進行,無法保證維護質量。 93.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缺失,不能反映設施的實際維護情況和運行狀態(tài)。 94.單位未與消防維保單位簽訂有效的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 95.消防控制室未實行 24 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存在空崗現(xiàn)象,無法及時監(jiān)控消防情況。 9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不具備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的專業(yè)能力。 97.單位未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缺乏應對火災的整體規(guī)劃和具體措施。 9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定期修訂,不能適應單位內部布局、人員等變化情況。 99.建筑物未進行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存在先天性消防隱患。 100.大型商業(yè)綜合體、高層建筑等特殊場所未按照要求設置微型消防站,或微型消防站人員、器材配備不足,無法發(fā)揮初期滅火和應急處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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