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我國最后的一個封建王朝,它們的滅亡自有其必然理由,但是,在加速其滅亡的過程中,有件事情是功不可沒的,那就是清朝統(tǒng)治者自己重點打造的“特殊工程”—文字獄。 龔自珍那首著名的《己亥雜詩》就是當時的情景再現(xiàn): 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詩的主題是呼喚改革用人機制的,其實,它所揭示的是清王朝萬馬齊喑的惡果“萬馬齊喑”比喻在腐朽、殘酷的反動統(tǒng)治下,思想被禁錮,人才被扼殺,到處是昏沉、庸俗、愚昧,一片死寂、令人窒息的現(xiàn)實狀況。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清朝的歷代皇帝都大搞“文字獄”的結(jié)果。 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古人就已意識到言論的重要,所以才會有“言者無罪,聞?wù)咦憬洹币活惖木乐?。如《詩?jīng)·周南·關(guān)雎·序》中已經(jīng)提到“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此后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言者無罪,聞?wù)咦憬洹钡睦砟罹捅晃娜撕徒y(tǒng)治者所廣泛認同。 這句話的內(nèi)涵也很好理解,指出自己觀點和方法的人不應(yīng)該承擔什么責任,而聽的人可以從中吸取有價值的東西.這樣才能發(fā)揮出群眾的智慧。提意見的人只要是善意的,即使提的不正確,也是無罪的。 在這方面,古人做得還不錯,比如宋太祖趙匡胤在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就立下秘密誓約。誓約里的內(nèi)容共三條:一是“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于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是“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約中明確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殺大臣和言官,否則必遭天譴。 不殺言官,才能兼聽,兼聽則明嘛。就如同李世民與魏征,面對老魏這個刺頭,李世民只是一忍再忍,終于忍出了虛心納諫的好名聲。 但是,也有些皇帝卻偏偏不講究,對民間聲音防之又防,甚至不惜制造令人恐怖的文字獄。文字獄在歷朝時有發(fā)生,但以清朝最為嚴重,其中又以乾隆年間尤烈。《國語·周語上》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dǎo);為民者,宣之使言”的著名論述,但是,滿清統(tǒng)治者就是不明白這一點,且反其道而行之,廣布暗探、大興文字獄。 他們之所以這樣做,只因為他們是少數(shù)民族入關(guān)主政,害怕人數(shù)占優(yōu)勢的漢民族的不滿情緒被流傳、放大,從而動搖其根基,所以才廣閉言路的。有人做過粗略統(tǒng)計,順治帝施文字獄7次,康熙帝施文字獄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獄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獄130多次。 清朝文字獄中,尤以“清風不識字”案廣為人知:翰林院庶吉士徐駿,是康熙朝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兒子,也是顧炎武的甥孫。雍正八年(1730年),徐駿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后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里找出了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自文字獄興,也給了許多小人以挾報復(fù)的機會,從而制造出一波又一波冤案。比如發(fā)生在康熙年間的“黃培詩案”。黃培是山東即墨人,明末官至錦衣衛(wèi)都指揮使,明亡后,隱居在家。 曾經(jīng)接濟過于七農(nóng)民起義軍,所作詩如“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反映出黃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還和一幫同道結(jié)為大社。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黃寬之孫黃元衡。 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后,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 姜元衡還嫌不夠,又伙同惡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稟文,指控顧炎武等“故明廢臣”和對清廷懷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間的通信,不是密謀造反,就是誹謗朝廷。在這份居心叵測的稟文中,姜元衡點了約三百人的名字,企圖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辦理的地步,山東總督、巡撫也親自過問。顧炎武為此被囚禁了近七個月,經(jīng)朱彝尊等人四處營救才出獄。 史學家顧頡剛認為:“清代三百年,文獻不存,文字獄禍尚有可以考見者乎?曰:有之,然其嚴酷莫甚于清初。”也正是文字獄的大行其道,才加速了清王朝滅亡的步伐。 清朝雖然滅亡了,但是,禁言的流毒所致是深遠的。記得當年看到的老電影里,就有這樣的情節(jié),民國時期的許多公眾場合(比如飯莊、茶館之類)的墻壁上就張貼著“莫談國是”是醒目標語。 民國亂世,政權(quán)更迭,各種茶客閑聊之際,也就有了對時政的批評與討論。然而專政的王權(quán)厭惡其他不同的聲音。各個政權(quán),無論是你方唱罷,還是我方登場,不變的是對民眾的控制以及打擊那些在公共場所尖銳批判政府的人。 1940年6月,成都警察稱一些漢奸和流氓在茶館活動。要茶社業(yè)工會提供“密報”。由于政府經(jīng)常在茶館里收集所謂的“情報”來懲辦其批評者,為避免招惹麻煩,每一茶館大多在最醒目的地方高懸起“莫談國事”的告白 不過,凡事都得有個度,我們也不能因為“言者無罪”就信口開河,胡說八道。也不能沒有任何依據(jù)的詆毀他人,置他人的隱私于不顧,四處宣揚。 文章版權(quán)歸作者所有,同時也感謝作者的辛勤付出。如有侵權(quán),請與我們及時聯(lián)系!— EN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