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計:連環(huán)計 有婦之夫A和B長期通奸,兩人希望能正式結婚。 但是,A知道自己的妻子C肯定不會同意離婚,于是A與B合謀殺害C。 由于A與B覺得自己無法完成殺人行為,遂決定雇傭殺手D和E幫忙。 D、E二人與A關系不錯,而且也都因數年前的過節(jié)對C懷恨在心。 因此,數日后,當A找到D和E,向二人說明來意,要求二人在C回家的路上將其殺害時,兩人果然滿口答應。 在隨后的幾天里,D和E開始在預想的犯罪場所踩點。 兩人發(fā)現,C每天回家的路線有兩條,但無法確定C每天究竟會選擇哪條道路回家。 案發(fā)當天,為了確保成功實施犯罪,D和E決定分頭行動,分別潛伏在C可能回家的其中一條道路旁,相互約定若看到C從自己潛伏的道路回家就開槍將其射殺。 到了C下班回家的時間,天色已經非常陰暗,負責在廢石場堵截的D看到路上走來一人,身材相貌幾乎與C一模一樣。 D認為來人肯定是C,其實是C的雙胞胎妹妹F,于是從潛伏的廢石堆中一躍而起,抬手就向F開槍射擊。F驚恐之下轉身就逃。 D知道自己沒有射中對方,但看到對方驚恐的樣子,忽然又心生憐憫,覺得數年前雖與C有過節(jié),但也沒必要殺害對方,于是收起槍支準備離開現場。 然而,正在此時,慌亂逃跑的F卻不慎在黑暗中被路邊的石塊絆倒,頭部著地,血流不止。 黑暗中,D并沒有發(fā)現F已經摔倒,遂徑直離開。而潛伏在另一條道路上的E聽見D這邊的槍響,認為D已經得手,也離開了現場。 F最終因未能獲得及時救治,失血過多身亡。 事后查明,C之前已經偶然得知D和E的計劃,為了騙取保險金,故意讓已經在保險公司投保人身意外險的F在案發(fā)時替自己去D潛伏的路上送信。 連環(huán)計,指多計并用,計計相連,環(huán)環(huán)相扣,一計累敵,一計攻敵,任何強敵,無攻不破。 敵人力量強大,不能與之硬拼,應該運用謀略使他們相互鉗制掣肘,以此削弱對手,剝奪其優(yōu)勢。 籌劃時,應當一計累敵,另一計攻敵,兩計并用,前計為后計運用基礎,后計為前計擴張戰(zhàn)果,緊密銜接,相互配合,方能取勝。 解放戰(zhàn)爭初期,敵我力量對比懸殊。蔣介石發(fā)動“全面進攻”,我軍為殲敵有生力量,贏得最終勝利,在戰(zhàn)略指導上運用“連環(huán)計”,主動放棄105座城市,讓敵人叉開五指,拉長戰(zhàn)線。 通過和敵人的愿望反著干,那么即使敵人有連環(huán)計,也無法施展出來。 凡是敵人支持的,我們就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支持。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只要不陷入敵人的節(jié)奏,完全按自己的戰(zhàn)略意圖、按自己的節(jié)奏打我自己的,那么敵人的陰謀也無從籠罩己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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