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7月1日生效:《用電檢查規(guī)范》GBT43456-2023、常見用電安全隱患及依據于7月1日實施的《用電檢查規(guī)范》(GB/T 43456-2023)與《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17)相比,兩個國標對企業(yè)用電方面的檢查都有一定指導意義,但側重點不同。 各類用電安全隱患合集 隱患整改依據 (2)《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15第5.1.1條:柜、臺、箱的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應與保護導體可靠連接;對于裝有電氣的可開啟門,門和金屬框架的接地端子應選用截面積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黃綠色絕緣銅芯軟導線連接,并有標識。 02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1)《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17第5.1.2條:電氣線路應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其安裝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通用) (2)《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5.1.1條:帶電部分應全部用絕緣層覆蓋,其絕緣層應能長期承受在運行中遇到的機械、化學、電氣及熱的各種不利影響。(新、改、擴,≦1000v) 03 插座無漏電保護器。 04 安全隱患描述 (1)《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2011)第7.2.20條:有金屬槽盒引出的線路,可采用金屬導管、塑料導管、可彎曲金屬導管、金屬軟導管或電纜等布線方式。導線在引出部分應有防止損傷的措施。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第8.1.16條: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并成束卡固在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施工現(xiàn)場) 05 隱患整改依據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第5.1.11條:相線、N線、PE線的顏色標記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相線L1(A)、L2(B)、L3(C)相序的絕緣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絕緣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絕緣顏色為綠/黃雙色。任何情況下上述顏色標記嚴禁混用和互相代用。(新、改、擴建,220/380V三相四線制) 06 07 總配電箱正常工作未上鎖。 隱患整改依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七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和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建筑行業(yè)安全規(guī)章、規(guī)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yè)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通用) 08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1)《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 發(fā)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GB 26860-2011第7.3.5.2條:電氣設備應具有明顯的標志,包括命名、編號、設備相色等。(通用) (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71-2012第5.0.4條:盤、柜的正面及背面各電器、端子排等應標明編號、名稱、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跡應清晰、工整,不易脫色。(通用) 09 安全隱患描述 配電箱內線路未做標識。 隱患整改依據 (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71-2012第5.0.4條:盤、柜的正面及背面各電器、端子排等應標明編號、名稱、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跡應清晰、工整,不易脫色。(通用) 10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第8.1.15條: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新、改、擴建,220/380V三相四線制) 3.《石油化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標準》GB/T 50484-2019第4.4.10條:配電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進線口應在箱下方;出線口應在箱下方或側面,設置在側面時應采用工業(yè)防水斜面插座連接,不得在箱體的上方和門縫處接入電纜。(石油化工) 11 隱患整改依據 (2)《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GB 30871-2014第4.4.c條:需要檢修的設備上的電器應可靠斷電,在電源開關加鎖并加掛安全警示牌。(化學品生產單位) 12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1)《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7.1.5條:電纜布線系統(tǒng)通過地板、墻壁、屋頂、天花板、隔墻等建筑構件時,其孔隙應按等同建筑構件耐火等級的規(guī)定封堵。(新、改、擴,≦1000v) (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71-2012第3.0.12條:安裝調試完畢后,在電纜進出盤、柜的底部或頂部以及電纜管口處應進行防火封堵,封堵應嚴密。(通用) 13 電纜保護管孔隙未封堵。 (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71-2012第8.0.1.6條:盤、柜孔洞及電纜管應封堵嚴密,可能結冰的地區(qū)還應采取防止電纜管內積水結冰的措施。(通用) 14 安全隱患描述 電纜穿墻保護管兩端未封堵。 (1)《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7.6.28條:電纜的穿墻處保護管兩端應采用難燃材料封堵。(新、改、擴,≦1000v) (2)《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8-200第7.0.2.1條:在電纜穿過豎井、墻壁、樓板或進入電氣盤、柜的孔洞處,用防火堵料密實封堵。(500kV及以下) 15 隱患整改依據 16 防爆區(qū)域進線未使用防爆撓性連接管。 17 隱患整改依據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罐區(qū)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控裝備設置規(guī)范》AQ 3036-2010第11.2.1條:電纜明敷設時,應選用鋼管加以保護,所用保護管應與相關儀表設備等妥善連接,電纜的連接處需安裝防爆接線盒。(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罐區(qū)) 18 安全隱患描述 控制箱固定不牢。 隱患整改依據 (1)《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093-2013第6.2.7條:儀表盤、柜、操作臺之間及盤、柜、操作臺內各設備構件之間的連接應牢固,用于安裝的緊固件應為防銹材料。安裝固定不應采用焊接方式。(自動化儀表) (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71-2012第4.0.3條:盤、柜間及盤、柜上的設備與各構件間連接應牢固。(通用) 19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2)《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2014第6.2.4。2條:配電柜的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應可靠接地。(≦10KV,注意適用行業(yè)。) 20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2)《防靜電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944-2013第13.3.6條:防靜電接地系統(tǒng)的連接點的接觸電阻應小于0.1Ω,并應可靠連接。(防靜電工程) 21 隱患整改依據 (2)《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2014第8.1.8.2條:人工接地體不得采用螺紋鋼筋。(≦10KV,注意適用行業(yè)。) 22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23 電氣設備檢修遮攔未封閉。 (2)《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AQ/T 9006-2010第5.7.3條:檢修現(xiàn)場的坑、井、洼、溝等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通用) 24 安全隱患描述 線槽蓋板移位或缺失。 (1)《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GB 50058-2014第5.4.3.3條: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紫外線照射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采取預防措施。(爆炸危險環(huán)境,注意適用范圍) (2)《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68-200第4.2.3條:電纜支架應安裝牢固,橫平豎直。(500kV及以下) 25 隱患整改依據 (2)《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17第9條:電氣作業(yè)人員在進行電氣作業(yè)前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并根據作業(yè)的類型和性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通用) 26 電纜絕緣保護層破損、導線裸露。 (2)《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5.1.1條:帶電部分應全部用絕緣層覆蓋,其絕緣層應能長期承受在運行中遇到的機械、化學、電氣及熱的各種不利影響。(新、改、擴,≦1000v) 27 隱患整改依據 (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11第3.14.3.3條:電纜應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設并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嚴禁沿地面明設或沿腳手架、樹木等敷設。(建筑施工) 28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1)《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17第5.1.2條:電氣線路應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其安裝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通用) (2)《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 50194-2014第7.1.2.3條:配電線路不應敷設在樹木上或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和金屬腳手架上。(≦10KV,注意適用行業(yè)。) 29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30 安全隱患描述 隱患整改依據 (2)《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7.1.1條:配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下列條件:1)與場所環(huán)境的特征相適應;2)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特征相適應;3)能承受短路可能出現(xiàn)的機電應力;4)能承受安裝期間或運行中布線可能遭受的其他應力和導線的自重。(新、改、擴,≦1000v) 來源:煙臺應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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