襟翼機動速度 襟翼機動速度是飛機在當前襟翼位置下,提供完全機動能力(1.3G,平飛時40度坡度)的速度。 在PFD速度帶顯示為綠色的,指示所顯示襟翼位置的襟翼機動速度: 1.在CDU輸入全重或用速度基準旋鈕調(diào)定起飛全重以后顯示;
2.起飛階段顯示V2+15游標時,除非以襟翼1起飛,否則不顯示當前襟翼調(diào)置的襟翼機動速度游標; 3.襟翼手柄移至襟翼30或40時,標有數(shù)字的襟翼機動速度游標消失; 4.如小于VREF+4,襟翼游標被抑制; 5.在大約20000英尺高度以上,不顯示襟翼UP游標。 襟翼機動速度計算: 襟翼機動速度是按照失速速度計算出來的: Vs:失速速度 ρ:空氣密度 S:機翼面積 Lift:飛機升力 CLmax:當前襟翼形態(tài)的最大升力系數(shù) 注意:根據(jù)襟翼機動速度的定義,要計算當前重量下40度坡度的失速速度。 (1)40度坡度,載荷因素為1.3g,載荷因素=升力/重力。因此升力=1.3倍重力,代入公式,可以得到40度坡度下的失速速度。 (2)失速抖桿警告必須早于實際失速。因此在失速速度的基礎(chǔ)上,加上提前量,以及修正空氣密度,最大升力系數(shù)的變化產(chǎn)生一定影響,必須加入冗余量。 最后得出的結(jié)果,就是飛機當前重量的“全機動能力速度”。 B737-800的襟翼機動速度表 襟翼機動速度計劃是基于 VREF 40 的,在所有的重量情況下都能提供足夠的抖桿裕度。 舉例:如下圖,VREF40速度為132。 以上速度都是FMC基于當前全重計算出來的襟翼機動速度。 最小機動速度(琥珀色) 全機動能力下所允許的最低速度是最小機動速度。 起飛后第一次收襟翼或輸入有效的 VREF 時顯示該琥珀色桿。琥珀色桿頂部表示最小機動速度。 該空速可提供以下能力:
注:1.3g 機動能力出現(xiàn)在平飛 40 度坡度時。 注意:在低于最小機動速度或高于最大機動速度的琥珀色區(qū)域內(nèi)運行時,機動能力可能會減小。在非正常條件下,目標速度可能會低于最小機動 速度。 最大機動速度/下一襟翼標牌速度 全機動能力下所允許的最高速度是最大機動速度。 起飛后很短時間內(nèi)可能會顯示該琥珀色桿,直到空速超過 160 節(jié)或第一次收襟翼。襟翼未收上時,琥珀色桿底部指示下一個正常襟翼調(diào)置的襟翼限制標牌速度。 根據(jù) 1、5、15、30、40 的正常襟翼調(diào)置順序來顯示該速度。當襟翼手柄移到進近基準頁面所選著陸襟翼或襟翼 40 時,指示桿消失。任何收襟翼也會讓指示桿消失。 襟翼收放計劃 收襟翼的時候,應(yīng)在飛機達到當前襟翼位置的機動速度時開始選擇新的襟翼位置。當襟翼收到下一位置時飛機應(yīng)在增速。當飛機的速度低于推薦速度20 節(jié)、坡度在 30 度以下時,飛機仍然保持足夠的動機裕度。 在放襟翼過程中,應(yīng)在減速到低于當前顯示的最大機動速度(琥珀色)指示桿底部之后、且在速度到達當前襟翼調(diào)置的推薦速度之前選擇下一個襟翼位置。 總結(jié): 由于襟翼機動速度計算方法的局限性,襟翼機動速度在原始計算結(jié)果上增加了一定的余量。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當實際速度略低于襟翼機動速度時飛機仍可獲得全機動能力。 最小機動速度是FMC基于失速迎角以及全重、平飛狀態(tài)下速度、過載與迎角的關(guān)系計算的。相比于襟翼機動速度來說,最小機動速度對于機動能力的指示更具有參考意義。 因此,在飛行中需要使速度同時滿足襟翼機動速度與最小機動速度的要求,但仍需要注意區(qū)分這兩種速度,不能將二者混淆。 作者:鐘志云 編輯:鐘志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