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卦與易象 《分爻法的說明》已知干支與四課并見六龍,六龍乘寅為乘云言天。又如鼎卦像鼎,則何以術(shù)數(shù)言鼎?乙亥持世應于未求分爻小象可得: 亥癸未=酉丙午 { 未乙巳=巳戊辰 } 巳戊辰便是己巳日支上酉,《大六壬集應鈐》載《射覆掌訣》占日:此課從魁臨巳為用,課名從革。天乙在子,用得六合,其物乃刀刃所刻,有蓋木器也。課名在其中,主以金石層層經(jīng)火之象也。蓋用得六合是木,發(fā)用與辰相并,而酉為刀,故為刀刻,有蓋木器也。從革金象,已為火,丑為石,故云層層金石。用金臨已,巳爐冶,故為經(jīng)火也。 又若小畜卦乾天上而巽順下直讀“天順”,其甲子持世應于未,即子辛未=戌甲午,象明朝時“土木之變”與“奪門之變”的世卦(1441-1470),年號“天順”。故凡重卦若以兩經(jīng)卦分讀,先讀下經(jīng)后讀下經(jīng)為正序。例如實占毛澤東,但澤震歸妹之坤,震為東。《新八卦納甲》本是推理得出,然合于易象法本身。又如泰卦“小往大來,吉亨”的卦象,也可以看辰癸酉即甲辰支上辰,《集應鈐》象曰:無中生有本非真,事起虛聲且莫嗔。含笑歸來醉詩酒,亨通偏喜入新春。真一山人云:古木逢春。崖前古木老精神,巨干深根且待春。目下吉兇勿足論,虎頭年月又重新。或{辰癸酉=寅丙申},《象》曰:萬里前程喜色新,得人薦引藥無根。事當好處難施力,梅雪相依待早春。其先天小象末分爻{ 酉甲辰 } 即丁酉支上酉,象曰:人間萬事貴中和,課此應期福自多。倘見疑難須耐守,漸看財?shù)撚看翰?。真一山人云:宅上遷修見動搖,事逢陰暗福自遙。遠方財氣宜來望,富貴榮華漸覺饒?!稛o惑鈐》云:貴人之財,遠方寄來。中末能助,宅內(nèi)陰災。反之,否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其癸卯持世應于戌即{卯壬戌=丑乙酉},乙丑支上酉《集應鈐》義曰:彼此昏蒙,人宅難任。否極將泰,窮極將豐。始則未兇,終又慮兇。幸逢沖解,免此憂忡?!断蟆吩唬夯⒎虑耙娬唧@,魂飛魄散不安寧。看來卻是斑斕石,放下憂心自在行。先天小象戌乙未即丙戌支上午《義》曰:財墓傳財,財自然來。失而復得,何用疑猜?先從后革,事見鼎新。遲遲有用,未必由人?!断蟆吩唬赫猩鷼饫谌?,暗昧陰私不可親。羊刃伏尸還可畏,陰功化福靄陽春?!稛o惑鈐》云:將助財業(yè),盡得盡缺??v挈歸家,如湯沃雪。 經(jīng)卦與易象 乾三連,復為六、為夕、為天、為晶、為品、為龍、為臺,為呂。引申為生陽、為月未圓,為小月、為肖為趙、為魁元、為食肉、為先天不足、為乘云進化、為胎,為侶,為朋、為鋁為金屬。 離中虛,為丕、為主、為日中,為至、為巫,為目、為日、為隹。引申為折中、為附,為大、為大人、為否、為胚、為初春,為將泰、為炷火、為住所、為夏至,為午中子、為極陽生陰,為矢、窒、為卜、為筮、為噬,為明、為流光、為失時,為飛騰,為羽毛。 艮覆碗,為且、為衣、為日落、為庚、為炅、為滅、為畝(壟畝)……引申為祖、為阻、為遮蔽、為西方、為金石、為繼子、為空無、為殺伐等等,皆卦象與象形文引義。 爻象與易象 陽合昏,陰離明。若震卦何以言“東”?重明出地,形象日出,乃在東方。如恒卦上有重明之日,中有盈晦之月,下有分支為足。恒者亙也,日月之儀曰亙,乙酉持世而應于戊辰兩相復合,回明也。 常言易有四象,如乾安靜六爻各爻數(shù)都為一(《清華簡》等竹簡上作用)或七(后世常用數(shù)),稱少陽;如坤卦安靜六爻各爻數(shù)都為二或八,稱少陰。乾卦世爻壬戌所應于辰,故大象為戌甲辰或申丁卯;若為變爻(今稱老陽),其數(shù)三或九,所納壬戌變成甲申,則甲申應辰大象申戊辰或曰戌乙巳。以上都是《分爻法》已驗的。由此推廣出《清華簡》上四與五的爻象。按《分爻法》的描述若乾卦上爻一納壬戌,三納甲申,推廣至五便納丙午,然而七已不可再變戊辰,因為由《分爻法》推導出的《新八卦納甲》中震卦上爻已納戊辰,這也合乎爻卦對應六壬課的時候同位納支必須唯一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地,于爻數(shù)有一到十二,一與七同,三與九同,五與十一同,六與十二同,八與二同,十與四同。相比于六爻卦,因為爻只有一個和納甲,它的所謂隔三爻的納支仍然是這唯一爻的納支本身。 一、七數(shù)象 一 納甲子 (爻象子甲子):紅日光生氣象新,寒威消盡見陽春。丈夫有志終期用,莫道儒冠久誤身;九五陽剛無咎時,欲知無咎在公私。防危履正知為吉,占者還須君子宜。 三、九數(shù)象 ^一 納丙戌 (爻象戌戊戌):恩中生怨事遲遲,同類無情貴自知。夾墓兩蛇真可畏,傳中有解福相隨;虎頭鼠尾免憂驚,謀望將成又未成。有德有仁還有福,無驕無謟足平生。 五、十一數(shù)象 ^^一 納戊申 (爻象申庚申):一江碧水漫悠悠,旅客孤身到岸頭。野渡無人空著力,待時方可覓扁舟;數(shù)定于前吉偶然,吉人成敗總由天。順將義理行將去,莫向人中競后先。 二、八數(shù)象 八或^ 納癸未 (爻象未己未):舊事重新未得和,牽連疑二倍張羅。托人難遂勿生惱,樽酒忘情且放歌;遲緩疑懼:終始相生禍不侵,占逢此課值千金。人情未得全和允,待看將來報好音。 四、十數(shù)象 ^^ 納乙巳 (爻象巳辛巳):力柔荷重不相當,又恐妻強慮有妨。命年見舍尤未美,因財致禍豈尋常;功名未遂待時來,知者須先莫愛財。求事始終見吉破,破財為福免生災。 六、十二數(shù)象 ^^^ 納丁卯 (爻象卯癸卯):鐵杵磨針也不難,工夫到處幾時閑。欲思目下成其事,枉使身心不奈煩。好事從來不易謀,朝朝暮葬掛心頭。古今成敗皆由命,詩酒閑情樂自由。上文象辭取自《大六壬集應鈐》。 理論上,無論是一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還是六爻,都可以用納甲來解。其中本還是可以附會或者注解一下三爻的靈棋經(jīng)或者四爻的太玄經(jīng)的文辭。但想到他們不必正確,就像周易與易林也不一定正確,注釋它們還不如像《諸葛靈簽》一樣寫新辭,沒了束縛。比如四爻的太玄經(jīng)中首“陽氣潛萌于黃宮,信無不在乎中”。四爻壬午持世應于子,午庚子平行于辰癸亥,也就是戊辰日支上寅三傳丑亥酉極陰,改六爻卦可以是師卦二爻丙午動隔三爻亥,《易》曰“在師中吉”。同時,我的所有術(shù)數(shù)文章都表達這樣的觀點:八卦形象與八卦納甲起時間課是一致的,事件和時間也是一致的,它并不需要應期,進一步地,我的意見是:不存在應期。什么時間就會發(fā)生什么事。如果說同樣的干支課發(fā)生的事只是相似,但并不相通,這只是認為所使用的六壬干支課太簡而無法精確地表達相似者的差距。所謂的“相似者”也千差萬別,而六壬課完全無法辦到這種表達它們的差距而已。 多變爻易象 為求出新元會運世,在《新元會與分爻法相關(guān)原理說明》中探討了有關(guān)“真實干支”的八卦納甲情況。如上所示,當經(jīng)卦三爻都是少陰或者少陽時,它的納甲遵循原《新八卦納甲》為真實干支。當某一爻動時,包括此爻在內(nèi)的整個經(jīng)卦的卦納的真實干支都改變。比如乾之夬: 左為乾原卦納甲,右為上爻變后卦納甲,當乾六爻安靜壬戌持世應于辰,辰合酉,它的真實干支課是壬戌支上酉課。 壬戌 => 甲申 壬申 甲午 壬午 甲辰 甲辰 甲辰 甲寅 甲寅 甲子 甲子 如上所示,此時乾上經(jīng)卦整個納甲變動,課變成了甲申支上酉課。以之前的例子乾之中孚和坎來說明其原理: 由上乾上下經(jīng)卦各有一個動爻,因此它們的納甲都需要退兩時,此時如果居下的動爻為主爻,根據(jù)此納甲就是丙寅應于申。 壬戌 甲申 壬申 甲午 壬午 => 甲辰 甲辰 => 丙寅 甲寅 丙子 甲子 丙戌 因此實際上它可以由此推廣到整個多爻動上。只是對于多爻動需要擇主爻或者認為兩個或多個爻同時發(fā)生,只是他們的單位矩度不同,如旬運與世等等的易象的重合象。又如家人之艮,即家人卦初爻與五爻動: 乙卯 丁丑 乙巳 => 丁卯 乙未 丁巳 丁亥 己酉 丁丑 己亥 丁卯 => 己丑 此時若取五爻為主爻,則其卦為{卯辛亥=巳戊子}。辛巳支上丑:元首、炎上、眾鬼雖彰全不畏。(《大六壬集應鈐》)三傳三合火局極陽之時,因而可以應期于盛夏之中(此卦《焦氏易林》辭見《焦氏易林的用法》例)。因為{巳戊子=未乙丑},己未爻卦隔三爻丑即兌卦。所以當你卜一事首次卜到家人之艮,下次卜到的很可能就是兌卦無變爻。比如你卜某一事首次卜到巽之坎(巽卦三爻、六爻動),第六爻變丁丑、第三爻變丁未,{丑丁未=卯甲申=巳辛酉},癸巳爻卦隔三爻酉即萃卦,也就是說下次卜到的很可能是萃卦無變爻。 當同一個經(jīng)卦有兩個動爻時,爻的納甲也就變了兩次,例如乾之大畜: 本卦納甲 => 經(jīng)卦一爻變納甲 => 經(jīng)卦兩爻變納甲: 壬戌 甲申 丙午 壬申 甲午 => 丙辰 壬午 => 甲辰 => 丙寅 甲辰 甲辰 甲辰 甲寅 甲寅 甲寅 甲子 甲子 甲子 如果此卦以第四爻為主爻,則根據(jù)新八卦納甲,此爻約等于咸之革,《易》曰“咸之拇,志在外也”;如果此卦以五爻為主爻,則根據(jù)新八卦納甲,此爻約等于師之臨于《易》曰“師出以律,否臧兇,失律兇也”;而在《焦氏易林》中,乾之大畜對應后天離之同人,《易》曰“素車偽馬,不任重負,王侯出征,憂危為咎?!鳖愃频兀部裳由斓浇?jīng)卦三個動爻的情況。如果卜一件事首次卜到乾之大畜,那么下次卜到的或是師之臨。之又例如豐之同人: 戊辰 庚寅 => 壬子 戊寅 => 庚子 => 壬戌 戊子 庚戌 壬申 丁亥 丁亥 丁亥 丁丑 丁丑 丁丑 丁卯 丁卯 丁卯 如果此卦以第六爻壬子為主爻,隔三爻為亥,則此卦為壬子支上寅,《集應鈐》真一山人云:“風雨何嘗去問晴,半晴半暗失常情。如今識得此般味,回首歸家福自成。”先天卦轉(zhuǎn)后天卦對應《易林》辭:“隨陽轉(zhuǎn)行,不失其常。君安于鄉(xiāng),國無咎殃。”{子辛亥=寅戊子},如果卜一件事首次卜到豐之同人,那么下次卜到的很可能是咸之革。
卦名與易象 發(fā)現(xiàn)干支序卦名連續(xù)有韻的情況后,進一步研究不是為了尋覓上古的周易和漢語,而是希望從中得出一種卦意與卦韻相結(jié)合的“取象到字”方法。直接點說就是希望能找到像當我卜后周朝郭威時得乾之同人化離之噬嗑用《易林》(參見《焦氏易林的用法》)時的卦辭“金城鐵郭,上下仝力,正平民歡,寇不敢賊”那樣點明有“郭”字,而不能像大六壬那樣“辰加勾姓田龍郭馬陳等”。己知現(xiàn)代讀音,標《廣韻》擬音,引援鄭張尚芳《上古音系》(以下簡稱古音)。 1. 庚午? 恒[???],或作“亙[k??]、明[m?i??](明朝)” 2. 辛未? 訟[zio?],或作“傾[k?ju??]”、"將[tsiɑ?]扶也" 3. 壬申? 師[?i?],宜作“王[?iuɑ?]、汪[?uɑ?](《易林》“海為水王”,容民蓄眾利用為大作,《易》曰可以王矣)” 4. 癸酉? 漸[dzi?m],或作“比[bi?](漸卦小象同比卦大象{卯甲寅})” 5. 甲戌? 蹇[k?i?n],宜作“巸飴[j?/ji?](康熙,熙原巸,廣頤也)”,或作“康[k?ɑ?](康熙)” 6. 乙亥? 晉[tsien],宜作“唐[dɑ?](從庚、口,二名也)” 7. 丙子? 頤[ji?],宜作“陽[ji??](山南為陽,水北為陽)” 8. 丁丑? 隨[zǐwe],宜作“宜[ji?]”,或作“政[t?i??](政和)、征(征邑國)、正(同征)” 9. 戊寅? 豐[p?iu?] 《易林》家給人足,頌聲并作,四夷賓服,干戈卷閣。或作“皇[?wɑ?](皇統(tǒng);自上覆下)”,“豐、皇”并義“?[?wɑ?]” 10. 己卯? 節(jié)[tsiet],宜作“決” 11. 庚辰? 泰[t?ɑi] 12. 辛巳? 大有[dɑi'?i?u] 13. 壬午? 巽[su?n蘇困切],或作“元[?iu?n]” 14. 癸未? 困[k?u?n],或作“焚[biu?n]” 15. 甲申? 未濟[miu?i'tsei霽小韻],或作“漢[hɑn](古音屬元韻)” 16. 乙酉? 遁[du?n],或作“武[mio]” 17. 丙戌? 艮[k?n],宜作“根”,或作“且[tsi?]”,或作“宋[suo?]” 18. 丁亥? 豫[ji?],宜作“運運[?iu?n]”,或“禦[?i?]”,古本多作“余、馀[ji?]古音[la]” 19. 戊子? 屯[du?n] ,或作“禹[?io](春雷震起蟄中蟲)” 20. 己丑? 無妄[mio'miuɑ?] ,宜作“黃[?uɑ?](黃初、黃武,黃與寅[jǐ?n]本同字,枉矢也)”或“晉[tsien](晉朝)” 21. 庚寅? 革[k?k]古音[kr??ɡ],或作“光[kuɑ?](道光)”或“武[mio]” 22. 辛卯? 中孚[?iu?'p?io]古音[tu?'p?u] 23. 壬辰? 大畜[dɑi'??i?u/xiuk] 24. 癸巳? 夬[kw?i] 25. 甲午? 姤[k?u],宜作“啟[k??i](天啟)”; ? 乾[kan][ɡi?n] 26. 甲子? 復[bi?u/piuk],宜為“閉[p?i]”; ? 坤[k?u?n] 27. 乙未? 井[tsi??],宜作“載[ts?i]古音[?sl??](載初)” 28. 乙丑? 噬嗑[d?i?i'ghap] 29. 丙申? 解[gh?i] 30. 丁酉? 咸[ghrem],宜作“謙”或作“受[zi?u]古音[tu?](天授)”《秦簡》曰“欽[k?iem]古音[k?r?m]” 31. 戊戌? 謙[k?e?m],或作“道[d?ɑu]古音[l'u??]” 32. 己亥? 觀[kuan]《古音》[ko?n],宜作“監(jiān)[k?am]” 33. 己巳? 大壯[dɑi't?ia?],宜作“孫[suon]” 34. 庚子? 益[qjeɡ]《秦簡歸藏》曰“諴[???m]古音[ɡr??m]”,宜作“曾[ts??](僧增贈憎)” 35. 辛丑? 明夷[m?i??'ji] 36. 壬寅? 同人[d?w?'njin],宜作“同(同治)”或曰“祥(丁亥運壬寅世元年辛酉,原定年號“祺祥”并設八顧命大臣,同年辛酉之變在后,改年號“同治”;又《易林》同人“鳳凰麒麟,善政得祥”;《爾雅》祺“祥也”)” 37. 癸卯? 歸妹[kiu?i'mu?i]古音[klul'm??d],或作“百[pak](百,從丙一聲,魚尾一一數(shù)之?!稜栄拧め岕~》“魚尾謂之丙”?!兑琢帧罚呼櫳矗晦D(zhuǎn)為百,周流天下,無有難惡)” 38. 甲辰? 睽[k?uei],或作“癷[puɑt]同跛[pi?/puɑ]” 39. 乙巳? 需[sio],或作“順[?iuen](順治)”或“清[ts?i??](清朝)” 40. 丙午? 大過[dɑi'kuɑ]古音[da?ds'klo?l] 41. 丁未? 蠱[kuo古小韻],或作“虎[huo]” 42. 戊申? 渙[huɑn],宜作“湖[?uo胡小韻]” 43. 己酉? 旅[li?],或作“晉[biu?n]”或“畢集[zi?p](隹敖根上遇天羅)” 44. 庚戌? 否[bi?],或作“不習[zi?p](垂天未幾)” 45. 辛亥? 比[bi?],或作“或[???k]域[???k]國[k??k](三字源本同)” 46. 壬子? 震[t?i?n]古音[tj?n] 47. 癸丑? 賁[pu?n]古音[b?n],與癸未困同韻;或作“乙[?iet]” 48. 甲寅? 既濟[ki?i'tsei],宜作“春[t??iu?n]”;或作“蛇[ji?](虵它也)” 49. 乙卯? 臨[li?m] 50. 丙辰? 兌[t?iei],宜作“金[ki?m](金統(tǒng))”,或作“大(南漢大有,南吳大和)” 51. 丁巳? 小畜[si?u'xiuk] 52. 戊午? 鼎[tie?],或作“成[d?i??]古音[dje?](戊中有午也,小象{申己巳}若檀淵之盟,盟和也)” 53. 己未? 升[?ie?] 54. 庚申? 坎[k??m],宜作“水[?iu?]”止攝 55. 辛酉? 小過[si?u'kuɑ],宜作“箕(劉箕子)、其(箕的本字)”止攝。 56. 壬戌? 萃[dziu?](又昨律切,音崒[dziu?t]),宜作“龍[l?o?]朔[??k]” 57. 癸亥? 剝[p?k],或作風[p?u?] 注:中古音作為唐宋時的雅言,并不意味著它們的音韻是符合字源的。比如豐字和封字商周時就本為同一字,但《平水韻》中令其各分于一東部和二冬部,冬字與終字本是同一字,又本分于不同韻部。當時顯然會有更合理的讀音,這些編者偏采納了不合理的?;蚱渥髡邔Α稜栄拧?、《說文解字》等專研不深,或僅以當時的洛陽方言來定。我也非古漢語研究學者,所以此文不拘于《廣韻》切韻及其現(xiàn)代擬音,包括現(xiàn)代漢語的普通話和方言都可以作為參考。以上擬音取自韻典網(wǎng)所載多家擬音混合。 以“晉”為名的卦為例?!兑住吩弧懊鞒龅厣?,晉”。然而,實際上從商代甲骨文直到西漢隸書,晉(晉)字的字形都是“雙矢一的”。晉卦的納甲丁酉持世、應于未,大象{酉丁未=未庚午},小象{未庚午{未乙未}}即辛未支上午,此課“蒿矢、閉口、四勝”《集應鈐》云“一卦如何分兩名?人心斜正剖來情。動為事事存忠孝,福壽并臻禍不侵”。故曰“晉”,或曰“唐”?!疤啤睆母?、口,二名也、大言也。庚,剖肋之形。無妄卦壬午持世應于午,可為壬午支上未課,等同于壬午運戊申世的世課,即晉朝建立的世課。所以直接取名為“晉”更好。旅卦庚寅持世應于酉,即{寅乙酉=子戊申}。等同于甲申運辛未世的第二分爻的課,即后晉建立的爻課?!叭龝x”表面上毫無關(guān)聯(lián)。實際上,可以從分爻出發(fā)說明它們是共通的。證明如下:任取一卦比如恒卦乙酉持世應于辰,先解大像有{酉庚辰=未癸卯}。{酉庚辰}即乙酉支上酉,又或者{未癸卯}即丁未支上戌。于小象{酉庚辰{巳己丑=卯壬子}}、{未癸卯{辰乙丑=寅戊子}}。從分爻上它們是等價的或類似的。也就是從{巳己丑=寅戊子},可以論證對于辰部X和時部Y{(X,Y)|Y不為子時},總可以找到(X-3,Y-1)與之等價。對于“三晉之卦”各大象可以:{子戊申}同名于{酉丁未}同名于{午丙午}同名于{卯乙巳}。 干支與易象 事實證明,乾小象戊辰支上丑具有天、元、啟等取象到字,以啟字為最精確。但如何得出啟字?戶字的原始寫法甲骨文是戶加丑(意扭、形乂,又、口、寸、丆等字的原形,表示右手),戶即卯或門字的左單邊、意為單扇門,又戶字的甲骨文是兩丑(手)相交。《說文》戶:“護也。半門曰戶。象形。凡戶之屬皆從戶。?,古文戶從木?!倍种辽僭跐h代已經(jīng)有外門的意思,寫作戼。因而進一步的關(guān)聯(lián)到,丑為乂、又等,復爻為戶,復戶為門,則啟字為左戶右扭,令之代入丑、寅、卯,如是易象為寅加丑。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把四課的排法改為干與其兩課在左,支與其兩課在右: 亥(日陰) 戌(辰陰) 寅(日陽) 丑(辰陽) 戊(日干) 辰(辰支) 又為了令之前提到的有 “時乘六龍”卦象的甲寅支上寅課有更完美的表達,使干與支也寫出天將: 龍寅寅龍 龍寅寅龍 龍甲寅龍 因此就能完美地達到六龍乘云的效果。同時,由丑、寅、卯此三支易象也可以進一步地推廣到整個十二干支,以子象一之類,其后每一支的類像就是前一支的類象二倍。這使地支易像有一定的定義和變化的依據(jù)和聯(lián)系,而不須逐一記憶。注意乙酉對應山天遁,酉合辰,而六壬中辰臨日辰為砍關(guān)課“豹隱南山之像”(《課經(jīng)》)乙亥對應晉卦,晉字本義是矢中石,亥合寅,寅的本義就是“矢出口”,因此認為卦象與地支易像有關(guān)聯(lián)。 子,合乙丑噬嗑之體,宜寄居共食,一、子、孑、指、趾等; 丑,合甲子坤復之體,主閉穴離群,重指,扭、乂、癸、葵、口、再、復、二、屮、手、又、寸、右等; 寅,合乙亥晉之體,宜自昭明德,重扭,出、爻、矢、天、戶、石、田、甲、龍、犬、木、亖、梁等; 卯,合甲戌蹇之體,主遠歸臨門,重戶,外門、開、臼、兒、八、非、林,幵、心、小月等; 辰,合乙酉遁之體,宜遁入山門,重門,宸、晨、昜、腸、乙(魚腸)、陽、日、寺、時、光、宮、言等; 巳,合甲申未濟之體,宜居方防火,重光,丙、重宸、城、郭、廓、戊、方、廣、唐等; 午,合乙未井之體,利厚德載物,一陰,月、匕、女、個、丫、屰、牾、牛、重郭、國、域等; 未,合甲午乾姤之體,利簾幕解元,重陰,丁、比、井、冰、亓、元、紀、己、其、箕、朱、姝、羊、解、祥、羍、幸、朋、他國、諸侯等; 申,合乙巳需之體,重元,利順正舉薦,道、行、正、征、善、睪、擇、柬、束、速、召、澤、清、革、伸、庚等; 酉,合甲辰睽之體,宜分門別類,重申,說、悅、銳、兌、刀、闌、豐、封、西、夕月、酒、內(nèi)門、亞、柵、冊等; 戌,合乙卯臨之體,宜隱于林泉,重內(nèi)門,回、還、反、返、違、韋、衛(wèi)、圍、聚、重闌、且、祖、邪、獄、曲、雙刃、辛等; 亥,合甲寅既濟之體,宜節(jié)飲食、習射御,重曲,幺、亂、絲、玄、弦、壬、互、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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