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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稽古”到“同天”:《尚書》“以堯為始”的政教意義 | 常達

 竹山一枝秀pfxh 2023-10-30 發(fā)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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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稽古”到“同天”:
《尚書》“以堯為始”的政教意義

常達

來源:《哲學動態(tài)》2023年第6期



摘要在儒家關于三代以前的探討中,上古圣王眾多,但孔子刪定《尚書》,卻獨以《堯典》作為開篇。鄭玄云:“《書》以堯為始。”如果從孔子的“刪削之意”出發(fā),那么“以堯為始”的根本依據(jù)來自于帝堯禪讓的特殊地位。在歷史上圍繞著帝堯形象與禪位事跡的爭論中,“稽古”意味著堯之禪讓只是順考先王之道的一種表現(xiàn),并不具有獨立的政教價值;而“同天”則突出了天命的顯現(xiàn)與指示,以及圣人的抉擇與承擔,由此賦予了帝堯禪讓“政教之始”的地位。只有在“同天”的語境下,帝堯禪讓才能真正作為垂世立教的事件存在,而天命之“公”的意義才得以彰顯。
關 鍵 詞:《尚書》;稽古;同天;帝堯禪讓
作者:常達,北京大學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博士后?,F(xiàn)為《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編輯。主要研究方向為儒家哲學,發(fā)表論文有:《文質(zhì)論視域下的大同與小康——以王夫之為中心》《論〈禮運〉“大同”章政治主體的詮釋演變》《宋儒視野中的“大同”觀——以張載為中心》等。
儒家政教價值的建構(gòu)往往通過對古圣先王的追贊來呈現(xiàn),而在三代以前的圣王譜系中,帝堯無疑具有極為崇高的地位。他的事跡集中體現(xiàn)在《尚書》首篇《堯典》之中,據(jù)《堯典》記載,堯在位之時,不僅順應天地四時、日月星辰以治民,使“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還選任賢能之士以佐治,并最終將帝位禪讓給了側(cè)陋之民虞舜。無論從哪一方面講,堯的功績之顯赫,德行之深廣,都是古往今來的一致共識。
然而,即便如此,當我們面對《尚書》這部經(jīng)典時,仍不免生出一種疑惑:帝堯之圣固然昭著,但他卻并不是有跡可考的第一位圣王。在此之前,伏羲、神農(nóng)、燧人、黃帝等人作書契、造宮室、修火利、制衣裳,同樣對中國文明有著極其重要的初肇之功;甚至在堯之后,舜、禹、湯、文、武、周公也各有其偉業(yè),共同創(chuàng)造了儒家上古史觀中的黃金時代。那么,作為六經(jīng)中專門記載上古圣王政教之事的《尚書》,為何偏偏要“以堯為始”?換言之,帝堯在一眾圣王中的特殊性究竟體現(xiàn)在何處?
千百年來,有不少學者都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并嘗試給出自己的答案。《史記·孔子世家》有云:“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跡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史記·孔子世家》)可見,太史公早已發(fā)現(xiàn)《尚書》不載堯以前故事,并且指出“上紀唐虞、下至秦繆”的斷代乃是孔子所為。
在現(xiàn)今流傳的偽孔安國傳、孔穎達所疏的《尚書正義》中,偽孔序亦云:“先君孔子……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保ā渡袝x·序》)
據(jù)序中所言,《尚書》“斷自唐虞以下”乃是孔子面對上古浩繁典籍時,抉取其中足以垂世立教者,有意刪定之。對此,孔疏解釋道:“'斷自唐、虞以下’者,孔無明說?!稌暋芬詾榈蹏恳陨蠘懵噪y傳,唐、虞已來煥炳可法。又禪讓之首,至周五代,一意故耳。孔義或然?!保ā渡袝x·序》)
依照孔穎達所引緯書的觀點,《尚書》“以堯為始”一是出自孔子“文獻可征”的考量,二是出自堯“禪讓之首”的地位。他認為,三皇雖有至大之道,卻礙于時隔久遠,渺茫無稽,故真正詳細記載著圣王之法的文籍應集中于五帝以后。不過,此說雖有所據(jù),但卻只能籠統(tǒng)區(qū)分出三皇與五帝的差別。相比之下,“禪讓之首”才是精準對應于帝堯的原因,但關于“以堯為始”與禪讓之間的具體聯(lián)系,孔穎達并未深究其理。
繼孔穎達以后,宋儒對這一問題亦有回應,其中大多秉持著未知與猜度的態(tài)度,如朱熹、蔡沈等。而對此作出正面回應的典型當屬程頤,他在偽孔序觀點的基礎上,認為孔子所刪削的必定是“神農(nóng)之言”或“陰陽醫(yī)方”之說,又從官制的演變歷程和圣人治道之完善的角度,認定“法始乎伏羲,成乎堯”。(參見《二程集·經(jīng)說卷第二·書解》)
程頤的說法遭到了一些學者的質(zhì)疑,如蔡沈便說,既然三皇五帝之書都由外史所錄,就不會存在程頤說的“偽妄之語”,孔子亦不應隨意刪去①;王先謙《尚書孔傳參正》引明代梅鷟《尚書考異》也認為,刪定三皇五帝之書并不符合孔子“信而好古”的自述,因此《尚書序》中“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的說法本不足信②。
近代以來,錢玄同、程元敏等人站在疑古的立場上認為孔子不曾刪《書》,《尚書》是孔子根據(jù)當時流傳散篇擇善編選而成。(參見程元敏,2013年,第59-62頁)總體而言,大部分學者都選擇從文獻真?zhèn)蔚谋孀C與歷史語境的還原進行展開,這也是歷史上探討“以堯為始”時最為普遍的兩種角度。
然而,檢點舊說可以發(fā)現(xiàn),除了以上這些理由以外,典籍中仍然留下了另一種理解“以堯為始”的方式。在《漢書》中,《藝文志》一篇延續(xù)太史公之說,亦認為《尚書》乃是孔子所手訂:“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于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保ā稘h書·藝文志》)
不過,孔子究竟據(jù)何而斷,《藝文志》卻未明言。唯有《儒林傳》引《論語·堯曰》篇這樣說道:“(孔子)究觀古今之篇籍,乃稱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于是敘《書》則斷《堯典》。”(《漢書·儒林傳》)
可惜的是,這句《論語》中嘆堯之詞的含義本就眾說紛紜,而孔子“敘《書》則斷《堯典》”與“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之間的關系,《儒林傳》也沒有繼續(xù)說明。但從中可以看出,若我們將“唯堯則天”視作孔子刪《書》的理由,那么相比于文獻是否可征,孔子對帝堯形象的判斷才是更為根本的。也就是說,上古之史實既已不可考,無論我們?nèi)绾卧噲D還原孔子刪定《尚書》的真相,都僅是在現(xiàn)有材料基礎上的想象與猜測。
于是,《儒林傳》并不糾結(jié)于“以堯為始”的真實性與可操作性,而是將其視為一個既定事實,在價值意義上進行回溯性的演繹。由此,如果我們從帝堯“則天”這一特質(zhì)出發(fā),通過重歸《堯典》文本內(nèi)部的解釋與論爭,在經(jīng)學視野下理解堯在孔子“垂世立教”中的重要性,或許能為發(fā)掘堯之“始”的意義提供更多可能。
對《尚書》中帝堯形象的探討,不妨從《堯典》開篇六字“曰若稽古帝堯”說起。此句作為《堯典》中的“題目之辭”,對堯的美德作出了總括性的形容,也向來是歷代經(jīng)師發(fā)揮經(jīng)義、重點言說的對象。據(jù)桓譚《新論》記載,漢人秦延君“能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至十余萬言,但說'曰若稽古’三萬言”(《漢書·藝文志》),可見其意義之深廣,由此也引來不少爭議。其中極為著名的是鄭玄與賈逵、馬融、王肅等人關于“稽古”二字的解釋差異,在曹魏時期,這一分歧由高貴鄉(xiāng)公曹髦與博士庾峻的問答呈現(xiàn)于世人面前:
帝問曰:“鄭玄曰'稽古同天,言堯同于天也’。王肅云'堯順考古道而行之’。二義不同,何者為是?”
博士庾峻對曰:“先儒所執(zhí),各有乖異,臣不足以定之。然《洪范》稱'三人占,從二人之言’。賈、馬及肅皆以為'順考古道’。以《洪范》言之,肅義為長?!?/span>
帝曰:“仲尼言'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堯之大美,在乎則天,順考古道,非其至也。今發(fā)篇開義以明圣德,而舍其大,更稱其細,豈作者之意邪?”
峻對曰:“臣奉遵師說,未喻大義,至于折中,裁之圣思。”(《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
根據(jù)曹髦與庾峻的對話可知,鄭玄與王肅等人的根本區(qū)別,在于“稽古”二字究竟是指“同天而行”還是“順古而行”。鄭玄認為堯之教化是仿效天道所為,但理由卻未明言;而王肅等人則將“古”解為“古道”,也就是古昔先王之道。
《尚書正義》孔疏辨析二者云:“是后世為治當師古法,雖則圣人,必須順古?!嵭啪?,訓'稽’為同,訓'古’為天,言'能順天而行之,與之同功’?!墩撜Z》稱惟堯則天,《詩》美文王'順帝之則’,然則圣人之道莫不同天合德,豈待同天之語,然后得同之哉?《書》為世教,當因之人事,以人系天,于義無取,且'古’之為天,經(jīng)無此訓。高貴鄉(xiāng)公皆以鄭為長,非篤論也。”(《尚書正義·堯典》)
孔穎達取王肅之意而難鄭玄,其義有三:一則從訓詁上講,本不存在以“天”訓“古”的情況;二則從義理上講,與天地合其德乃是圣人的共性,不必非要在此點明“同天”之義;且《尚書》設立政教,應系之具體人事,不應寄托于渺茫高遠的天道。因此,孔疏認為“稽古”是指“帝堯能放效上世之功而施其教化”(《尚書正義·堯典》),站在了鄭玄與曹髦的對立面。然而,即使孔疏經(jīng)過一番條分縷析的反駁后舍鄭而取王,他的取舍也并未終結(jié)這一紛爭,反而引起了后世學者更多的討論。
自高貴鄉(xiāng)公之問后,《堯典》“稽古”之意究竟為何,便成為了歷代《尚書》解釋者繞不開的話題。直到清代,學者們依舊聚訟不已,但大多數(shù)理解仍然繼承了鄭、王的傳統(tǒng)思路,在“順古”與“同天”之間擇取其一。并且,擇取的標準主要建立在字義訓詁的基礎上,例如列舉經(jīng)典中訓“古”為“天”的場合以取鄭說,或是考辨“古”與“天”之義不可兼得的例子以取王說,但少有探索“古”與“天”背后所代表的不同含義。實際上,若我們結(jié)合高貴鄉(xiāng)公之問的語境便可發(fā)現(xiàn),“順古”與“同天”雖不可完全割裂,但仍然能夠分別指向兩種理解帝堯的方式。
回到這番君臣之間的問答中,作為臣子的庾峻處處謹慎,甚至有意回避鄭、王之間的義理差異,而是以“從二人之言”巧妙地暗示了自己的立場;在得到高貴鄉(xiāng)公十分堅決的駁斥后,又及時遏止了進一步爭論,以一句“臣奉遵師說,未喻大義”將自己摘出事外。這足以表明,曹、庾所討論的并非只是表面上的經(jīng)解問題,其中必定還包含著某些難以明言的關鍵因素。結(jié)合其時代背景,以及曹髦駁庾時所引用的“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一句可知,這一敏感點無疑應指禪讓。
從當時的政治環(huán)境看,一方面,司馬氏早有篡位之心,但礙于禪讓仍是當時轉(zhuǎn)移政權最具正當性的手段,于是有意將曹髦扶植為傀儡以便日后借禪讓之名奪權;而另一方面,曹髦卻恰恰年少有志,不甘心順司馬氏之意禪讓。據(jù)史書記載,曹髦曾數(shù)次向群臣表達過欲做中興之君,不愿交出權柄的決心。因此,當他主動提起堯這位以禪讓著稱的圣王時,有意突出“同天”而排斥“順古”,正有可能以此暗示自己對效仿古法以行禪讓的反感。③
而從經(jīng)學上看,孔穎達雖然指出“鄭玄信緯”,但并未真正理解其“同天”之意,這才有了“然則圣人之道莫不同天合德”的錯誤疑問。這一點可以從鄭玄的其余注解中得到證明:
遍覽鄭注可知,鄭玄訓“古”為“天”,并非只此一處。在《詩·商頌·玄鳥》“古帝命武湯”中,鄭箋云:“古帝,天也?!睂Υ?,《毛詩》疏并未如《尚書》疏一般加以批駁,而是順言道:“湯之受命,上天命之,故知古帝謂天也?!渡袝暋吩疲?曰若稽古帝堯?;?。古,天也?!侵^天為古,故得稱天為古帝也?!保ā睹娮⑹琛ど添灐ばB》)可見,鄭玄兩次將“古”解為“天”,確是本于緯書而來。
然而,這并不代表在鄭玄眼中,所有的“古”字均可釋為“天”。其箋《詩·大雅·烝民》“古訓是式”云:“故訓,先王之遺典也?!保ā睹娮⑹琛ご笱拧A民》)又箋《詩·邶風·日月》“逝不古處”云:“不以故處。”(《毛詩注疏·邶風·日月》)也就是說,鄭玄在明知“故”為“古”之常訓的情況下,仍然將“稽古”解作了“同天”。若將《毛詩》的“古帝命武湯”與《尚書》“曰若稽古帝堯”相聯(lián)系,我們有理由推測,鄭玄認為這兩處經(jīng)文所言之“古”均需要與通常的“先王之道”有所區(qū)別。
在《玄鳥》這里,成湯作為首位以暴力革命推翻前朝統(tǒng)治之人,其威武之德絕不可能出于先王,而只能受自神圣的天命。同理,帝堯禪位作為首次具有明確記載的禪讓事跡,其合法性來源也應與《玄鳥》類似。鄭玄在《論語》、《尚書大傳》等經(jīng)典注解中涉及到堯時,均多次提及其受圖讖、知天命以禪位的事跡:
《論語》:“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shù)在爾躬。允執(zhí)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span>
鄭玄注:“歷數(shù)在汝身,謂有圖箓之名?!保ā镀ゅa瑞全集》第1冊,第51頁)
《尚書大傳》:“堯為天子,丹朱為太子,舜為左右。堯知丹朱之不肖,必將壞其宗廟,滅其社稷,而天下同賊之,故堯推尊舜而尚之,屬諸侯焉,致天下于大麓之野?!?/span>
鄭玄注:“堯受《運衡》,知天命之所在而授,又深知朱之不似,不欲命于天誅,如桀、紂也?!保ā镀ゅa瑞全集》第3冊,第546-547頁)
關于堯見圖箓、受《運衡》之事,在《論語撰考讖》、《樂緯稽耀嘉》等緯書中均有記載。可見,在讖緯學的背景下,舜的“受命”并不能獨立完成,而總是需要通過堯的“知命”體現(xiàn)出來。就這樣,“圖讖——受命——知命——禪讓”的鏈條將整個“堯舜禪讓”的過程串聯(lián)起來,使得禪讓這一看似個人化的行為蒙上了天命論的色彩。
由此看來,鄭玄筆下的“稽古同天”,并不是孔疏所泛言的“與天地合德”、“內(nèi)德同天”,而是實指堯之“知天命”,而堯的知命又是其禪位于舜的直接原因。曹髦之所以引用《論語》中的“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一句,除了它與《漢書·儒林傳》中“敘《書》則斷《堯典》”的理由相合以外,更重要的是,此句在點出堯之特殊性的同時還恰好與“天”相關,是用來證明鄭玄“同天”說的最好注腳。
雖然此句的鄭玄注已經(jīng)亡佚,但考察歷代解釋,堯相對于其他圣王而言,最為獨特的便是其“禪讓之始”的地位。如皇侃便云:“此美堯也。為禪讓之始,故孔子嘆其為君之法大也。唯天德巍巍,既高既大,而唯堯能法而行之也?!保ā墩撜Z義疏·泰伯第八》)因而可以推知,曹髦想要分辨的無非是帝堯禪讓背后的兩種理論支撐:如果依王肅等人之言,將“稽古”解為“順古”,那么禪讓之事古已有之,堯的舉動只是對古法的順從與延續(xù);如果依鄭玄之見,將“稽古”解為“同天”,則堯的禪位便與一切歷史無關,而純粹屬于圣人身處當下的行動。這兩種理論導向的差異,不僅造成了高貴鄉(xiāng)公曹髦舍王而取鄭的判斷,也引發(fā)了對《堯典》與帝堯禪讓之含義的進一步思考。
在“稽古”二字的理解上,歷史中舍王而取鄭、或舍鄭而取王者均有之。因其基于不同的政治、學術立場,我們也很難對其做出孰對孰錯的評斷。只不過,如果從回溯孔子為何“以堯為始”的意義來看,鄭注的“同天”之意更有助于我們理解“始”的含義,因此本節(jié)的論證仍然從“唯堯則天”的角度出發(fā)。
畢竟,如果禪讓的合法性在古不在今,那么孔子刪定《尚書》“以堯為始”,便難以說明其特殊含義,只能從文獻不足的角度進行估想;而若是承認堯順天命以行,便為孔子刪《書》賦予了明確的“垂世立教”的意味,在這一意義上,帝堯的禪讓之舉可堪成為孔子心目中的政教之始。
帝堯禪讓何以成為政教之始?或許有人會提出質(zhì)疑:在一些典籍之中,明確記載著五帝之時、甚至更久遠的三皇時代便存在禪讓的傳統(tǒng),這無疑是將“稽古”解為“順考古道”的有力證明。例如,鄭玄自己便在《禮運》中注“大道之行也”時云:“謂五帝時也?!保ā抖Y記正義·禮運》)更在鄭玄之前,西漢蓋寬饒便引《韓氏易傳》云:“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若四時之運,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則不居其位?!保ā稘h書·蓋寬饒傳》)戰(zhàn)
國時期出土文獻《容成氏》亦云:“[尊]盧氏、赫胥氏、喬結(jié)氏、倉頡氏、軒轅氏、神農(nóng)氏、椲氏、壚畢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賢?!保▍⒁娭鞙Y清、廖名春編,2004年,第328頁)若誠如其所言,那么自禹以前所有上古圣王皆行禪讓,帝堯禪讓這一政教之始的地位還如何成立?換言之,承認帝堯禪讓是“以堯為始”的根源,是否與五帝前已有禪讓的觀念存在齟齬?
關于這一問題,我們可以從堯之“始”的另一個角度展開探討。楊儒賓先生認為,《堯典》之所以被放在《尚書》首篇,是由于堯與“絕地天通”之間的關聯(lián)。他指出,“絕地天通”這一事件標志著從“宇宙之始”向“人文之始”的轉(zhuǎn)化,因此堯作為主持“絕地天通”之事的圣王,自然可被封為人文初祖。(參見楊儒賓,2020年,第116頁、第124頁)楊儒賓將堯視為“人文之始”的判斷是敏銳而深刻的,然而,若我們不從神話敘事的角度出發(fā),而通過帝堯禪讓將堯視為人間秩序的開創(chuàng)者,同樣能夠奠定其“人文之始”的地位。
但其區(qū)別在于,“絕地天通”所賦予堯的是從“神性”向“人性”的轉(zhuǎn)換,這一轉(zhuǎn)換標示著儒家人文世界的歷史時間之“始”;而“順天以禪”所賦予堯的身份則是首位創(chuàng)制法度的圣王,這一身份標示著儒家人文世界的政教典范之“始”。歷史洪流滾滾向前,人間秩序一旦開啟,便再也不可能退回人神交雜的時代。因此,作為“絕地天通”主持者的堯具有獨一無二、不可復制的性質(zhì),后世僅可受其遺澤而無法學習效仿。
然而,將天位禪讓給虞舜的堯,其禪讓行為背后的象征意義卻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為后人所傳承、借鑒,而這也正與孔子刪定《尚書》以垂范后世的意圖相吻合。從時間之“始”與政教之“始”的差異中,我們便能看出,堯以前是否存在禪讓,是一種基于史實層面的時間問題,而無論它產(chǎn)生于何時,都不妨礙孔子將堯的禪讓當作政教價值的開始。由是,《尚書》并不是一部純粹記述先王事跡的史籍,而是經(jīng)由孔子刪削、擁有治法之典意義的經(jīng)籍。在《堯典》“昔在帝堯”一句的孔疏中,有一段話鮮明地反映出這一點:
言“昔在”者,鄭玄云:“《書》以堯為始,獨云'昔在’,使若無先之典然也。”《詩》云:“自古在昔?!毖浴霸谖簟闭?,自下本上之辭。言“昔在”者,從上自下為稱,故曰“使若無先之”者。據(jù)代有先之,而《書》無所先,故云“昔”也。(《尚書正義·堯典》)
鄭玄所言“使若無先之典”中的“若”字,十分精準地點出了《堯典》的性質(zhì)。它表明儒家古史的源頭雖然遠早于堯,但《尚書》卻并不將之記錄其中,于是“就好像”在《堯典》之前并無典籍一樣。“若”字一方面承認了堯以前的歷史,為各類圣王事跡的發(fā)生保留了可能,這就是“代有先之”;另一方面,又標舉帝堯為《尚書》中的圣王之首,將其示為天下之軌范,這就是“《書》無所先”。
可以看到,帝堯與五帝之前的禪讓相比,最大的區(qū)別在于,自《尚書》而始,各類典籍對帝堯禪讓所發(fā)生的情境與因果均有著詳細記載,而談及此前的禪讓時,往往僅限于一兩句簡潔的論斷,缺少具體的細節(jié)描述。重要的是,禪讓所包含的最核心的價值——公天下,卻恰恰需要通過帝堯禪讓的細節(jié)展現(xiàn)出來。
關于堯禪位于舜的故事,《尚書》與《史記》中有一段幾乎完全相同的記載,此處暫且從略。據(jù)其大意,帝堯禪讓的過程可以分為選拔、試煉與驗證三大階段,每一部分都不可缺少,各有深意:
首先,堯有意禪位,由群臣推舉出有德之人虞舜,并借他人之口賦予其至孝之性,這是作為禪位者“選賢與能”的前提表現(xiàn);然后堯允諾提拔舜,并循序漸進地為舜準備了幾種考驗——觀厥刑于二女、慎徽五典、納于百揆、賓于四門,每一步都對應著夫婦、治家、治國直至治天下,全方位地展現(xiàn)了舜作為受禪者的才能與德性;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便是“納于大麓,烈風雷雨弗迷”,以顯示舜之德上合于天??资杩偨Y(jié)道:“上為變?nèi)?,此為動天,故最后言之,以為功成之驗。”(《尚書正義·舜典》)
這其中,“納于大麓”的試煉與前幾種均不相同,它并不考察舜在現(xiàn)實政治中的功德,而是將其納入天意的范圍之內(nèi),也正是這次考驗使得堯最終確認舜秉有天命。鄭玄甚至認為,舜之所以能繼位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其通過了堯的試煉,而是舜本就代表著天命所歸。他在《六藝論》中言道:“若堯知命在舜,舜知命在禹,猶求于群臣,舉于側(cè)陋,上下交讓,務在服人?!保ā镀ゅa瑞全集》第3冊,第546頁)
若據(jù)《尚書》所述,帝堯使眾臣推舉賢人以禪,眾臣舉舜,故堯?qū)λ床扇×艘幌盗性囼?,來證明舜確有圣德。但在鄭玄看來,堯早知舜是天選之人,求于群臣乃是明知故問,是服眾之法??梢哉f,受命者的身份決定了舜正當性的來源,其后的“觀厥刑于二女”、“納于百揆”等事,都僅是這一身份的證明,也是堯有意將此天命昭示給天下人。
無論鄭玄是否夸大了天命在禪讓中的作用,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舜之受命確實是禪讓成事的決定性因素,天命亦具有不可替代的公共性。否則,堯完全有理由僅靠臣下推舉便禪讓于舜,而不必經(jīng)過其后一系列試煉。這無疑表明,僅僅依靠民意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公”;同樣,舜在經(jīng)歷堯給予的倫理、政治上的考驗后,還需要通過來自上天的考驗,這也表明,禪讓并不是君主的私人行為,哪怕圣王如堯,亦需要得到上天的認可。
這些細節(jié)背后的象征意義,都是僅僅一句“不授子而授賢”無法達到的。雖然《漢書·藝文志》認為“事為《春秋》,言為《尚書》”,但《尚書》所記載的絕不僅僅是口說之“言”,也同樣呈現(xiàn)出許多圣王治法的具體行跡??傮w而言,天命籠罩下的帝堯禪讓具有十分苛刻的條件,它需要通過天意的顯現(xiàn)與指示,以及圣人的抉擇與承擔方可完成,而只有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禪讓才能真正作為垂世立教的事件存在,而其背后公天下的意義才得以最大程度地顯現(xiàn)。
如前文所述,孔子通過帝堯禪讓揭示出公天下的原理,并在《尚書》開篇確立了堯政教之始的地位。自有堯舜禪讓的傳說以來,許多典籍都將其視為公天下的代表,而將世襲視為家天下的代表,并由此區(qū)分出價值上的優(yōu)劣。然而,帝堯之始帶給后世的影響卻決不止于禪讓,而是將天命之“公”的意義滲透在政治的各個方面,甚至反過來影響了對政權轉(zhuǎn)移方式的理解。例如,孟子便不認同禪讓高于世襲的說法,他一方面肯定禪讓的價值,另一方面卻將之與世襲均置于“天與之”的背景之下: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薄叭粍t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薄f章問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于子’,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鬃釉唬?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保ā睹献诱x·萬章上》)
孟子并未否定堯傳位于舜的事實,但明確否定了禪讓是一種個人行為。他說:“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他的理由實與《尚書》本質(zhì)相同,即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并不是天子的私有物,故如何傳位并不來自天子的個人意愿,而是來自天命。當然,孟子眼中的受命天子與前文中鄭玄所謂的受命圣人有些不同,鄭玄所言的“受命”是為圣人蒙上神性的色彩,使圣人成為天命的代言人;而孟子以天意加諸天子,天子更像是天命的順從者與接受者。所以,孟子同樣間接地剝奪了天子在傳位過程中的個人選擇權,而將各種形式的傳位方式都歸結(jié)于天。在孟子心中,“天”代表著兩層含義:
首先,天命所歸暗示著公天下的精神,也是民心所向。天道渺茫,難以預知,但卻可以通過人民的好惡體現(xiàn)出來。孟子言:“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同上)又引《尚書·泰誓》云:“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同上)也就是說,上天以人民為媒介進行獎懲,民所好者天與之,民所惡者天誅之。人民的意志以天命的形式降落在執(zhí)政者身上,就造成了丹朱、商均無位而舜、禹有位的差別。因此,與《尚書》記載相比,孟子所謂的“天”更加切實而可捉摸,將天意對應到民心,也使得政權的傳遞獲得了自民而來的正當性。
但是,民意并不能代表“天”的全部內(nèi)涵,在這一段中,孟子也十分強調(diào)作為時運的“天”。其言:“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保ㄍ希┰谶@里,“天”與“命”代表的是人力無法抗拒的命運,它難以用因果律解釋,只是突然降臨在世人面前。為何堯、舜為圣人而其子卻不肖?為何周公、孔子有德無位,而桀、紂卻能有天下?這些不符合應然之事,最終都只能歸結(jié)于歷史的偶然。
因此,孟子看似貶抑了帝堯禪讓的價值,使之與世襲等同,但其背后體現(xiàn)出的“順應天命”之理,實則與《尚書》一致。毋寧說,孟子繼承并發(fā)展了帝堯禪讓所含有的天命論與公共性,并將之應用于更多的傳位方式之上。除世襲以外,孟子對待湯武革命的態(tài)度亦是如此。在面對梁惠王“臣弒其君”的刁難時,孟子回答“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正義·梁惠王章句下》),這無疑表明,對于違背仁義與民心者,便可剝奪其天命。
孟子之言并非孤例?!抖Y記·禮器》曾言:“堯授舜,舜授禹,湯放桀,武王伐紂,時也?!保ā抖Y記正義·禮器》)除此之外,無論是《易》中的“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詩》中的“古帝命武湯”,還是《白虎通·爵篇》所引《孝經(jīng)緯·鉤命決》中的“天子,爵稱也”等等,都同樣表達了以“天”制約天子的理念。然而,雖然在理論上,天子的繼位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的全面適配,并不能由人為操控,但現(xiàn)實卻往往并不如此。
漢昭帝時期的眭孟與宣帝時期的蓋寬饒都曾向皇帝提議禪讓,但均被拒絕,最終招致殺身之禍。西漢末年的王莽雖在名義上是首次受禪之人,但在正史中卻不被承認,因此班固在《漢書》中不為其立本紀,而將之放入列傳中。即便如此,自曹丕受漢獻帝之禪而立魏、后司馬炎又受禪而立晉以來,從南北朝直到北宋,許多朝代仍然延續(xù)這一傳統(tǒng),以禪讓的方式立國。此處舉魏、晉受禪時的冊書為例:
咨爾魏王:昔者帝堯禪位于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歸有德?!稇颍√熘畾v數(shù)在爾躬,允執(zhí)其中,天祿永終。(《三國志·魏書·文帝紀》)
咨爾晉王:我皇祖有虞氏誕膺靈運,受終于陶唐,亦以命于有夏。惟三后陟配于天,而咸用光敷圣德。……肆予一人,祗承天序,以敬授爾位,歷數(shù)實在爾躬。允執(zhí)其中,天祿永終。(《晉書·武帝紀》)
或許是此時去古未遠,君權交替過程中的“奉天”與“法古”仍然十分重要。可以看到,無論曹丕還是司馬炎,均不約而同地引用了《論語·堯曰》中“天之歷數(shù)在爾躬”一句,通過比擬于帝堯禪讓之事,來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造勢。
除這兩篇冊文以外,裴松之在《文帝紀》注中引用群臣勸曹丕受禪之語,其中太史丞許芝進言:“伏惟殿下體堯舜之盛明,膺七百之禪代,當湯武之期運,值天命之移受?!保ā度龂尽の簳の牡奂o》)相國華歆、太尉賈詡、御史大夫王朗及九卿上言:“伏見太史丞許芝、左中郎將李伏所上圖讖、符命,侍中劉廙等宣敘眾心,人靈同謀。又漢朝知陛下圣化通于神明,圣德參于虞、夏,因瑞應之備至,聽歷數(shù)之所在,遂獻璽綬,固讓尊號。”(同上)
臣子們抬出堯舜、湯武的名號,又將所得圖讖、符命比作《河圖》《洛書》,就是要以“天命在此”的方式制造魏帝受禪的正當性。又如《隋書》記載隋文帝楊堅受北周靜帝之禪,雖然在詔書中亦有“今便祗順天命,出遜別宮,禪位于隋,一依唐虞、漢魏故事”(《隋書·高祖紀》)之語,但文帝卻仍舊十分擔心自己并非真正受命?!抖Y儀志》中有言:“初,帝既受周禪,恐黎元未愜,多說符瑞以耀之。其或造作而進者,不可勝計。”(《隋書·禮儀志》)
可見,文帝唯恐得位不正,以至于在即位后仍要“造作符瑞”,標榜自己上承天命,以穩(wěn)定民心。這一方面表示天命論仍在政權更替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對比漢魏之際“歷數(shù)在爾躬”的堂皇之言,隋文帝的擔憂也顯露出禪讓背后政教意義的泯滅。在其后的歷史趨勢中,禪讓從一開始的王朝權力起源,到權臣上位的假意文飾,最后被新君主徹底拋棄,而天命之“公”也逐漸被天理之“公”、生民之“公”等價值所代替。
一直以來,對《尚書》“以堯為始”的探討都偏重于歷史與文獻的考辨,但在回顧上古墳典真?zhèn)蔚耐瑫r,卻常常忽略了作者的“刪削之意”。孔子刪定《尚書》的情境雖不得而知,但在后人的注解與傳述中,卻總能尋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來幫助我們理解《尚書》的性質(zhì)。其中,《堯典》中的“曰若稽古”與《漢書》中的“唯堯則天”均可以提供很好的啟發(fā)。
在“順古”與“同天”的比較與取舍中,我們能夠看到兩種對于帝堯形象及其禪讓事跡的思考:“順考古道”意味著禪讓并不自堯而始,而是為三皇、五帝所共有,那么禪讓就不再是屬于堯的圣德,反之,“稽古”才是對堯更加全面、更加準確的概括。畢竟,圣王的德行無所不包,而堯順考古道之所得,亦決不止于禪讓。
在這樣一種從屬關系中,堯之禪讓只不過是“稽古”中的一種表現(xiàn)而已,也不再具有獨立的價值意義;反之,強調(diào)堯的“同天”性質(zhì)不僅使堯的禪位行為具有了神圣天命的指引,還突出了圣人對天命的主動承擔,這兩點足以使禪讓本身即成為堯的圣德,而不必通過對先王之道的追述獲得證明。
因此,只有在“同天”的語境下,帝堯作為禪讓之始的地位才能夠成立,而天命之“公”的意義才得以彰顯。同時,這也是堯之所以區(qū)別于其余圣人的根本之處:按《謚法》所記,堯、舜、禹、湯均據(jù)其生前之德而有謚,如“仁義盛明曰舜”,又如“淵源流通曰禹,云行雨施曰湯”,而堯之謚的來源則是“翼善傳圣曰堯”,足以見其“傳圣”一事的首創(chuàng)之功。尤其是經(jīng)過《堯典》對帝堯禪讓細節(jié)的刻畫之后,其禪位授圣、天下為公的特點可謂深切著明。因此,孔子據(jù)之以為《尚書》之始,并不是歷史時間之始,而是有意建構(gòu)出的政教意義之始。
然而,往者已矣,孔子出生于家天下的時代,世襲傳子才是時下所公認的傳位方式。他雖然也常常追述堯、舜之世的美好,但卻并沒有一味復古,試圖重歸于五帝之道。也正因此,公天下的政教意義雖自禪讓而始,但其帶來的影響卻并不是對帝堯禪讓事件的簡單重復,而是為整個家天下的政治環(huán)境打上了一層公的底色。帝堯禪讓作為代代相傳的政教典范,在歷史上被不斷提起,而天命的轉(zhuǎn)移與降臨,也對唐以前的政治正當性來源產(chǎn)生了極大影響。
雖然現(xiàn)實往往被裹挾在嚴酷的斗爭之中,天命之“公”也會不可避免地被排斥或者異化,但總的而言,自漢至唐期間,幾乎每一次禪位背后,都離不開仿效“唐、虞盛事”的影子。對于儒家而言,帝王之位的歸屬從來不是單純的個人選擇,而需要對天命有著至誠前知與主動承擔,因此始終存在一種懸于世俗權力之上的力量,在約束、制衡著政治的發(fā)展。在此基礎上,中國傳統(tǒng)政治也開啟了蔓延數(shù)千年的、以公天下批判并對抗家天下的思想歷程。
注釋
①蔡沈云:“今按《周禮》,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周公所錄,必非偽妄,而春秋時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之書,猶有存者。若果全備,孔子亦不應悉刪去之。”(《書集傳·書序》)
②梅鷟云:“又曰'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則言大道者盡刪,于言常道者亦去其三,而于歷代所寶以為大訓者,亦為寶非其寶,而不足以為訓,所謂寶、訓,獨二典耳,豈夫子信而好古之恉哉!”(王先謙,2011年,第1067頁)
③華喆認為,“假如認為禪讓基于天命,曹氏登基時有讖緯、祥瑞,是天命所鐘的依據(jù),作為統(tǒng)治者尚未失德,司馬氏沒有讖緯、天命等依據(jù),要求禪讓就缺少理由;假如認為禪讓在于遵從'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古道’,那么司馬氏在政治上更有力量,也就有理由要求禪讓”。(華喆,第58頁)
參考文獻
古籍:《史記》《漢書》《三國志》《晉書》《隋書》《尚書》《尚書正義》《禮記》《禮記正義》《毛詩》《毛詩注疏》《論語》《論語義疏》《二程集》《書集傳》《孟子》《孟子正義》等。
王先謙,2011年:《尚書孔傳參正》,何晉點校,中華書局。
《皮錫瑞全集》,2015年,吳仰湘編,中華書局。
程元敏,2013年:《尚書學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上博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研究續(xù)編》,2004年,朱淵清、廖名春編,上海書店出版社。
楊儒賓,2020年:《原儒——從帝堯到孔子》,臺灣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
華喆,2018年:《高貴鄉(xiāng)公太學問<尚書>事探微——兼論“天命”理想在魏晉的終結(jié)》,載《中國史研究》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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