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麗是一位住在上海的老太太,她有一個兒子名叫王強。王強今年28歲,是一位IT行業(yè)的程序員,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王麗一直希望兒子早點結婚生子,所以經(jīng)常給王強介紹對象。終于,在一位親戚的介紹下,王強認識了李芳。李芳今年26歲,是一名中學老師,長相甜美,性格也很好。經(jīng)過幾次約會,王強和李芳逐漸陷入了愛河。 半年后,王強決定和李芳結婚。作為母親,王麗非常高興兒子找到了心儀的另一半。她主動提出要承擔婚房的首付款,但王強婉拒了。最終王麗出資在上海買了一套兩居室的商品房,作為王強和李芳的婚房。王麗用自己積蓄的所有存款付清了房款,想給兒子一個完美的婚房?;槎Y當天,王麗心里涌起無限的欣慰和驕傲。 婚后,李芳提出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產(chǎn)證上,獲得這個房子的共有權。王麗沒有反對,認為兒媳的想法很正常。于是,李芳的名字也出現(xiàn)在了房屋證上。王麗覺得,反正以后這個房子會一直屬于他們一家人,加不加名字沒什么區(qū)別。 王強和李芳結婚幾年后,兩人的感情依然甜蜜。王麗開心地期待著他們快點有孩子。有一天,李芳突然提出想要生孩子了,但現(xiàn)在的兩居室公寓太小,不適合帶娃。李芳說想換一套更大更舒適的房子,至少要三居室。 王麗聽后很是為難,當初買的兩居室婚房已經(jīng)花光了她的積蓄。但想到快要抱孫子了,她還是決定滿足兒媳的要求。王麗提出可以賣掉當前的小房子,和王強一起出資買一套更大的。王強自己也存了一些錢,可以負擔得起差價。 經(jīng)過周期性考察,他們鎖定了一套位于城市較好學區(qū)的三居室公寓。王麗把之前的婚房以高價賣出,套現(xiàn)了60萬元。加上王強自己的存款以及王麗肯再次掏空積蓄,終于籌足了余款。王麗滿懷期待地想象著未來這個大房子里響徹孩子的笑聲,心里激動不已。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李芳再次提出要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屋證上。王麗沉吟片刻,還是點頭同意了。畢竟現(xiàn)在的年輕人都比較注重獨立性。加上自己也迫切地想要長輩,決定滿足兒媳的要求。簽字那一刻,王麗隱隱覺得似乎有些不大對勁,但她很快就把這種胡思亂想拋在了腦后。 就在王麗滿心期待著孫子出生之際,一份離婚訴狀砸了過來。原來是李芳突然提出要和王強離婚,并要求分割二人的婚姻財產(chǎn)??吹竭@封法院傳票時,王麗簡直怒不可遏。 根據(jù)李芳的請求,她要求分割夫妻雙方婚姻期間購買的三居室公寓,并獲得其中一半的產(chǎn)權。王麗意識到,之前讓李芳加名房產(chǎn)證是一個大錯。根據(jù)法律,李芳既然共有該套房產(chǎn),哪怕不是主要出資人,也有權在離婚時獲得一半財產(chǎn)。 王強接到傳票后痛苦不堪,他根本不想和李芳離婚。他苦苦哀求李芳改變主意,但對方態(tài)度堅決。王強不得不面對一個艱難的選擇:要么給李芳一筆巨額的分手費,要么和她賣掉這套房子平分財產(chǎn)。兩種結果對王麗來說都是噩夢。 王麗痛心疾首地責問李芳,自己對她那么好,盡了一個婆婆應盡的責任,沒想到她竟然如此薄情寡義。李芳冷冷表示,自己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不想再和王強生活了。王麗恨不得一巴掌打過去,但她明白這只會事情更糟。王麗覺得自己老了,看人真是不準。她后悔當初為什么要讓李芳加房產(chǎn)證,也責怪自己急于求成,盲目滿足兒媳的要求。 經(jīng)過了無數(shù)個輾轉反側的夜晚后,王麗終于想明白了對策。既然按現(xiàn)有法律,李芳可以分割一半房產(chǎn),那就需要從法律的角度入手,避免自己吃虧。 王麗重新翻看了相關的婚姻法條文,發(fā)現(xiàn)一個可行的辦法。她讓王強簽署了一份借條,內(nèi)容是王強從王麗這里借入了購房的首付和部分付款,還欠王麗一大筆錢。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chǎn)對應的也有共同債務。如果李芳想分割房產(chǎn),她也需要按份額承擔還款義務。 此外,王麗還在借條中加上了每年5%的利息。以房子的市場增值速度,添這一條也不過分。如此一來,就算把房子賣掉,扣除本金和利息,李芳拿到的現(xiàn)金也會很有限。王麗敢保證,等李芳看到這份借條,她絕對會放棄分割房產(chǎn)的想法。 設備借條后,王麗終于松了一口氣,再也不擔心自己會輸?shù)锰珣K。她也警醒自己,不能再因為一時軟心就打破自己的防線。為了保住自己辛辛苦苦積累的家底,王麗明白有些原則不能讓步。這件事對她來說也是個深刻教訓。 王麗的“反洗房”對策在網(wǎng)上引發(fā)了廣泛討論。有些網(wǎng)友表示完全理解王麗的做法,因為按現(xiàn)有婚姻法,共同財產(chǎn)制的確對出資方不公平。如果配偶可以不勞而獲分走一大筆財產(chǎn),這已經(jīng)超出了立法的初衷。有人還進一步建議,直接取消共同財產(chǎn)制,讓婚姻與財產(chǎn)分開,只分屬個人財產(chǎn)。 但也有一些網(wǎng)友批評王麗和王強的做法不夠公平。他們認為李芳作為王強的妻子,理應享有相應的財產(chǎn)權利。夫妻雙方都付出了身心,貢獻了青春,不應該僅憑誰出資更多來劃分利益。這種純粹為錢的算計會破壞婚姻的純潔性。 爭論中也有網(wǎng)友表示,王麗的遭遇也說明了婚前了解對方的重要性。作為母親,王麗在兒子結婚時考慮得還不夠全面,導致今天的結果。如果早點看清李芳的性格和真實想法,也許就能避免這場悲劇。 各種聲音你一言我一語,句句都充滿了對這個事件的批判和思考。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當前社會存在的一些問題,給人們提供了反思的契機。但具體到這對夫妻,如何妥善處理他們的矛盾,還需要當事人自己深思熟慮,各退一步。 經(jīng)過這次爭執(zhí)和痛苦的教訓,王麗也在反思自己的問題。她認識到,作為母親,在兒子結婚時自己也應該更審慎,不能只圖一時高興就草率行事。她不應該操之過急地就準備婚房,也不該輕易滿足兒媳的種種要求。 王麗告訴自己,兒女終究要成家立業(yè),作為父母不應過分干預,而要給他們留足成長和選擇的空間。她決定以后在這方面不要太著急,而是耐心地等待,給年輕人時間去互相了解和適應。錢財固然重要,但總不及感情來得寶貴。王麗希望兒子能珍惜眼前人,與其計較得失,不如向前看,共同把家庭照料好。 |
|
來自: 知行合一5000W > 《房產(chǎn)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