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司法公正、維護訴訟秩序,避免濫訴和惡意訴訟的發(fā)生,保證司法資源的有效利用,在訴訟過程中需交納一定的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范圍 訴訟費用包括 案件受理費: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訴訟費交納辦法》規(guī)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申請執(zhí)行、申請保全措施、申請支付令等費用。 其他訴訟費用: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上下滑動閱讀更多內容 不需要交納訴訟費用的情況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5.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一、財產案件訴訟費用 根據訴訟請求數(sh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訴訟費用 包括婚姻、知識產權、侵權等是各自有固定的收費標準。 三、申請執(zhí)行訴訟費用 執(zhí)行申請費無需申請人預交,由法院直接向被執(zhí)行人收取。 四、申請保全訴訟費用 財產保全一般包括兩種: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 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shù)額按照比例分段進行交納: 減半收取訴訟費的情況 1、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 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4、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請求金額變更,訴訟費如何確定: 訴訟標的的改變依照案件受理費標準計算,進行補交或退還部分 訴訟費用交納 一、訴訟費用由誰來交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一審案件受理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法院最終根據判決結果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費用金額。 二、交納訴訟費的時間,不交的后果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繳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通常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未交納案件受理費,法官會按照原告撤訴處理。 三、因經濟實屬困難,可否緩交訴訟費 上下滑動閱讀更多內容 需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如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于自然人。 緩交訴訟費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追索社會保險金、經濟補償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醫(y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shù)模?/p> (三)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 (四)確實需要緩交的情形。 除緩交訴訟費外,也有免交、減交的情況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予免交訴訟費用: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yǎng)對象或者領取失業(yè)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shù)模?/p> (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予減交訴訟費用: (一)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 (二)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優(yōu)撫、安置對象的; (三)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 (四)確實需要減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準予減交訴訟費用的,減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四、如何申請免交、緩交、減交訴訟費 符合上述情形的當事人,應當在起訴或者上訴時提交書面申請和足以證明確有經濟困難的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用申請免交、減交訴訟費用的,還應當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shù)孛裾趧颖U系炔块T規(guī)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 供稿:立案庭 綜合辦 原標題:《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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