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翻譯高文斌在查找關于日本戰(zhàn)犯在中國所犯罪行的證據(jù)時,無意間發(fā)現(xiàn)了一篇發(fā)表于1937年12月《東京日日新聞》的報道,該報道名為《百人斬超記錄》,其詳細記載了南京大屠殺期間,兩名日本下級軍官在南京進行殺人比賽并以此炫耀的內容。 年僅24歲的高文彬看完整篇報道后氣得肺都要炸裂,頭發(fā)都立了起來,他當即將報紙復印,寄回國內的南京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 南京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審判長石美瑜此時剛剛結束對南京大屠殺重要元兇,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的審判,對于日軍在南京的所作所為,石美瑜大體上已了如指掌,但是當看見這篇報道后,石美瑜仍舊無比震驚和憤怒,他當即上報國防部,要求引渡這兩名十惡不赦的戰(zhàn)犯,石美瑜表示:其他人我不管,這兩個人必須死在南京。 隨著調查的深入,人們發(fā)現(xiàn)了更多讓人無比震驚和憤怒的細節(jié):這兩名殺人取樂的戰(zhàn)犯在完成“百人斬”后,竟一度想把下一個目標定為“千人斬”;而在南京進行過殺人比賽的,也不止報道中的這兩人。 更多報道在從《東京日日新聞》中找到關于殺人比賽的報道后,高文彬查閱了更多相關方面的報刊,呈現(xiàn)在他眼前的是一篇篇令人無比憤怒的報道: 《東京日日新聞》竟用四篇文章跟進式報道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兩人的殺人比賽: 1937年11月29日,《東京日日新聞》對殺人比賽進行了第一次報道,題目為《百人斬競賽,兩少尉已殺敵八十人》,該報道記載:日第十六師團的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兩名少尉要進行一項殺人比賽,看誰能在攻破南京城前殺到100個人,賭注是一瓶葡萄酒。 12月4日該報又作了跟進報道,名為《全速躍進,百人斬競賽的經過》。 12月6日發(fā)表了第三篇報道:《八十九:七十八,“百人斬競賽”難分勝負,勇壯,向井、野田兩少尉》。 12月13日,日軍攻入南京城,該報特意拿出早刊整版報道了這場慘無人道的殺人比賽:《百人斬超記錄——向井106對野田105,兩少尉要延長賽程》。 在最后的這篇報道中,野田毅與向井明敏倚著剛剛殺過人的刀并排而立,報道這樣描述二人殺人后的表現(xiàn):
1938年2月9日,《大阪每日新聞》又對野田和向井的少人比賽進行了跟進報道,報道名為《這次千人斬比賽,創(chuàng)造斬殺253人最高紀錄,劍俠野田少尉的痛快手記》。 該報道稱:野田毅在進入南京城后繼續(xù)大開殺戒,迅速將殺人數(shù)字提升到了253人,但他仍“意猶未盡”,于是建議向井明敏提出直接將目標從“百人斬”提升到“千人斬”,向井欣然答應。 在日本的報道中,這兩個殺人惡魔被塑造成了“英雄”,在這樣的教育下,很多日本青少年被洗腦,在日后踏上中國的土地,成為新的殺人惡魔。 當然,也有日本人對于這些報道表示質疑,一名叫佐藤振壽的隨軍攝影師表示:他不明白向井與野田二人如何完成的“百人斬”,因為在戰(zhàn)斗中,日軍很少有與中國軍隊短兵相接的情況,且野田在戰(zhàn)斗中擔負將大隊長命令傳達至各部隊的責任,理應沒有太多時間在前線與中國軍人進行白刃戰(zhàn),而向井敏明是炮兵小隊長,其主要職責是指揮炮兵作戰(zhàn),理論上將也沒有太多機會手持軍刀陣前砍殺。 佐藤的疑問被野田毅回到家鄉(xiāng)鹿兒島后對小學生進行的一次“勵志演講”解答:在演講中,野田承認,他所殺的人中,只有不到5人是兩軍對戰(zhàn)時的中國士兵,其余皆是放下武器的戰(zhàn)俘和手無寸鐵的平民。 曲折抓捕路南京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發(fā)出抓捕并引渡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兩名戰(zhàn)犯后,盟軍方面立刻采取行動。 野田毅與向井明敏均是日第十六師團下級軍官,第十六師團占領南京后,一部留在南京擔任駐屯軍團,一部被調往大連,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后,第十六師團被調往東南亞參加了日軍在菲律賓的軍事行動。 1944年,美日萊特灣戰(zhàn)役打響,第十六師團奉命駐守萊特島,此役日本海軍慘敗,失去制海權、制空權的第十六師團補給困難,甚至出現(xiàn)了人吃人的現(xiàn)象。 美軍最終占領萊特島時統(tǒng)計:日軍死亡13158人,被俘620人,巧合的是,野田毅和向井敏明的名字都在被俘名單中。 盟軍對日軍戰(zhàn)犯的逮捕與審叛以高級軍官為主,像野田和向井這樣的低級軍官一般都在被送回日本后遣散。 但是這份名單至少證明了野田毅和向井敏明這兩個殺人惡魔還在日本,盟軍調查員先前往野田的家鄉(xiāng)鹿兒島尋找線索,但得到的答復是野田在戰(zhàn)爭結束后并沒有回到家鄉(xiāng)。 隨后調查人員又來到向井的家鄉(xiāng)山口縣,可惜也未發(fā)現(xiàn)向井的蹤影。 就在調查陷入僵局的時候,一個意外的出現(xiàn)讓調查的局面被瞬間打開,同時也有更多駭人聽聞的真相浮出水面: 1947年一名叫田中軍吉的人在一家魚丸店用餐后拒絕付賬,此人明顯喝了酒,在與老板爭執(zhí)是口中一直大喊:我當初一天就殺了100多×那人,你竟敢讓我付錢? 這名叫田中軍吉的隨后被扭送警局,他的言論引起了國際憲兵的重視,經過調查,國際憲兵們發(fā)現(xiàn),此人并非酒后胡言亂語,他的行徑也曾在日本被公開報道。 在日本出版的一本叫《皇兵》的書中,收錄了田中軍吉殺人用的軍刀的照片,并配文:曾斬三百人的田中隊長愛刀助廣。 盟軍憲兵調查后得知,原來在南京城破之時,還有另一場“百人斬”,第六師團中隊長田中軍吉手持一把叫“助廣”的軍刀,從中華門一路殺到水西門,共有300余名中國平民和戰(zhàn)俘被其殘忍殺害。 在審訊田中軍吉的過程中,國際憲兵們得知,野田毅可能在埼玉縣。 隨即國際憲兵前往埼玉縣調查,并抓獲了正在埼玉縣擺地攤度日的野田毅。 野田毅交代自己在回到日本后與向井明敏仍有聯(lián)系,國際憲兵隨即順藤摸瓜將向井敏明抓獲。 就這樣,田中軍吉、野田毅、向井敏明三個殺人惡魔均已落網,由于三人軍銜較低,被確定為“丙級戰(zhàn)犯”。 按照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規(guī)定:甲級戰(zhàn)犯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理,乙、丙級戰(zhàn)犯由各國軍事法庭自行審理,三人遂被引渡至中國,準備在他們犯下累累罪行的土地上接受審判。 報刊成為證據(jù)1947年12月18日,南京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對田中軍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進行合并審理,審判長是將南京大屠殺元兇之一的谷壽夫送上刑場的石美瑜法官。 在殺人時囂張至極的三人在接受審判時卻抵死抵賴,拒不承認自己當年所犯的罪行,尷尬的是,當初被日本軍國主義用來宣揚他們“光榮事跡”的報刊如今卻成了把他們送上刑場的最有力證據(jù)。 首先接受審判的是田中軍吉,審判長石美瑜十分懂得審判技巧,他先不提“百人斬”的事,而是拿著那本名為《皇兵》的書問田中:書中這把叫“助廣”的刀是你的嗎? 田中回答:是我的。 石美瑜問:在南京作戰(zhàn)時佩戴著這把刀嗎? 田中表示當時佩戴的正是這把刀。 石美瑜又問:你用這把刀殺了300多名中國人? 田中稱:沒有。 石美瑜又拿出那本名叫《皇兵》的書對田中說:這本書上的配文上寫你用這把刀殺了300多人。 田中辯解稱:那不是事實,說他殺了300人只不過是為當時的宣傳需要。 石美瑜問:你沒在南京殺過300名中國人是嗎?田中表示肯定。 石美瑜接著問:在其他地方殺過中國人嗎? 田中稱僅在通城殺過一人,報刊說他殺了300多人是為了宣傳需要,有明顯夸大成分。 石美瑜問:你在哪次作戰(zhàn)中殺過人? 田中表示在正定、廣濟、金山和南京都殺過,石美瑜馬上問你在南京殺過多少人? 田中改口稱在南京未遇到過抵抗所以沒殺過人,石美瑜立刻反駁:你剛才自己說殺過。 田中見編的謊話被拆穿想要圓回來,他表示自己是在作戰(zhàn)時殺的人,是士兵,不是平民,石美瑜立刻追問這么說在其他地方殺過平民,田中趕緊說也沒殺過。 田中的證詞顛三倒四,相互矛盾,憑借那本叫《皇兵》的書籍和他前后矛盾的證詞已經可以斷定在其南京城破后瘋狂砍殺平民的罪行屬實。 “百人斬”為征婚?田中的證詞已經十分荒誕,但是比起野田和向井,他的證詞應該算是比較正常的了。 向井與野田被帶到法庭上后,與田中一樣,拒不承認自己在南京殘殺平民的罪行。 石美瑜拿出報道二人進行殺人比賽的《東京日日新聞》問這兩個人是不是你們兩個? 雖然新聞報道中已經刊出了二人倚著刀瘋狂大笑的圖片,但是向井和野田二人仍堅稱照片中的人雖然是他們倆,但是殺人比賽的事絕對沒有。 石美瑜又拿出《朝日新聞》上的前線戰(zhàn)報,上面寫著:目前成績:向井敏明少尉殺89人,野田毅少尉殺78人,目前勝負難分,比賽還在繼續(xù)。 盡管面對鐵證,但向井和野田仍強行辯解稱這些報道不是事實,是當時的日本政府為達到宣傳目的而刻意編造的。 石美瑜又拿出美、英等多國報紙的報道,并質問這些國家的報道也是編造的?也是為達到日本軍國主義的宣傳目的嗎? 向井敏明見證據(jù)確鑿,干脆不顧臉面,表示這些報道是當初為了博得國內女子歡心而編造出來的,所以并不可信。 向井提出這個荒誕的說法后,野田馬上補充到:確實如向井所說,占領南京時,自己還未結婚,遂與當時日軍的隨軍記者編造了這個謠言,目的是贏得國內女子的好感,以后歸國后能娶一個好老婆,誰知這個“假新聞”傳播甚廣,讓全世界都知道了。 面對向井與野田二人如此荒誕的說辭,石美瑜當即反駁道:《東京日日新聞》、《朝日新聞》等都是日本重要的官方媒體,不會無中生有地隨意做出報道,更不會成為一個下級軍官博女子歡心的工具。 石美瑜隨后反問道:況且靠殺人比賽來博女人歡心,這種事在全世界聞所未聞,到底是什么樣的女子,能夠因對方參加過殺人比賽而對對方產生好感?這種說辭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向井和野田見難以繼續(xù)抵賴,于是表示申請法庭繼續(xù)收集證據(jù),延期進行宣判,但審判長石美瑜表示,案件證據(jù)已齊備,事實清楚,可以當庭做出宣判。 惡魔伏法審判長石美瑜當庭對田中軍吉、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做出判決:
與之前伏法的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不同,田中軍吉、野田毅和向井敏明三人并未在宣判后即被帶到刑場槍斃,而是將三人又羈押了40日。 在獄中,不知是想做最后頑抗還是真心悔過,向井敏明在給妻子的遺書中仍堅稱自己沒有參加過殺人比賽,也沒有在南京大肆屠殺平民,并表示希望自己的死能夠化解中日矛盾,凜然把自己包裝成了一個為和平而獻身的圣人。 但是無論他們耍什么花樣,都不能改寫在南京犯下的滔天罪行,1948年1月28日,戰(zhàn)犯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被帶到南京雨花臺刑場執(zhí)行槍決。 在走上刑場的最后一段路上,田中軍吉故作鎮(zhèn)定,向井敏明與野田毅則嚇得難以站立,分別由兩個法警夾持下才勉強走完最后一程。 隨著三聲槍響,這三名以殺人為樂的人類敗類在他們曾經的逞兇之地伏法。 正如魯迅先生所說:強者憤怒,抽刀向更強者,弱者憤怒,抽刀向更弱者。 這三名依靠武力更強而屠殺平民的殺人惡魔,在殺死上百人后仍能談笑風生,看起來膽子很大,但當輪到他們自己被殺時,他們卻嚇得連站都站不穩(wěn),這足以證明這三個殺人狂魔,看似膽大包天,實則怯懦無比。 三個惡魔的伏法雖不足以完全償還當年他們對南京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但也標志著正義得到了伸張,歷史的教訓并未走遠,若不想悲劇一次次重演,唯有自強。 參考文獻: [1]羅軍生.石美瑜與戰(zhàn)后南京對日軍戰(zhàn)犯的審判[J].黨史縱覽,2006(01):20-26. [2]吳志榮.南京大屠殺劊子手們的下場[J].文史天地,2005(02):34-38. [3]吳建寧.一把日軍“百人斬”兇刀的追蹤調查[J].鐘山風雨,2018(02):4-12. [4]叔弓.日本戰(zhàn)犯重到南京[J].炎黃春秋,2008(03):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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