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zhàn)后,獨立的波蘭共和國亟需更新輕武器,經過多輪測試,輕機槍選用勃朗寧M1922輕機槍的改進型——wz.28輕機槍… 保存在北京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的wz.28輕機槍,注意活塞筒固定銷向外凸起,這是安裝在高射槍架上時使用的 1柯爾特與FN公司的 商業(yè)合作 柯爾特公司是一戰(zhàn)時期勃朗寧自動步槍( BAR )的主要生產商之一。BAR在一戰(zhàn)投入有限的使用后,證明其是一款可靠且有前景的武器。一戰(zhàn)結束后不久,柯爾特公司繼續(xù)與勃朗寧合作,在軍隊使用的BAR基礎上進行改進,推出商業(yè)型BAR??聽柼毓咀钕韧瞥龅纳虡I(yè)型BAR是M1919,該槍按照勃朗寧的建議把復進簧設置在槍托內,而不是原來的活塞處。后來推出的M1924,部分槍支上增加了手槍式握把、拋殼窗防塵蓋等,有的槍管上還加裝了散熱片。M1925則是柯爾特公司推出的最完善的商業(yè)型BAR。M1919到M1925都可以根據(jù)客戶需要安裝兩腳架,從M1924開始還可以安裝射速調節(jié)器。如果說最初的BAR是作為單兵使用的自動步槍而設計的,那么到了M1925,可以說已經更接近輕機槍了。 FN公司的M1924輕機槍,口徑為7.65mm,實際上是柯爾特制造后轉賣給FN公司的,注意槍管的環(huán)形散熱片和形狀獨特的下護手。該槍未安裝手槍式握把 早在一戰(zhàn)前,美國柯爾特公司和比利時FN公司都生產銷售多款勃朗寧設計的武器,兩家公司的關系也得以發(fā)展。一戰(zhàn)結束后,柯爾特公司就找到FN公司尋求合作,向歐洲市場推廣商業(yè)型BAR。1930年11月27日,兩家公司簽訂了銷售BAR的合同。在簽訂合同前后,柯爾特公司在比利時、丹麥、法國、意大利、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等國申請了專利,以獲得專利保護。 柯爾特M1925,加裝了手槍式握把,槍管上設有環(huán)形散熱片 1921年7月~1928年9月,柯爾特公司共向FN公司提供829支商業(yè)型BAR,有多種口徑:美國原版.30、德國7.92mm、瑞典6.5mm和比利時7.65mm。這一時期,F(xiàn)N公司曾將這些商業(yè)型BAR送到歐洲多個國家,嘗試銷售,其中法國、瑞典和波蘭表現(xiàn)出的興趣最大。另外,在這些國家的相關記載中,曾提到這些樣槍是FN公司生產的,這可能是因為柯爾特公司將這些商業(yè)型BAR賣到FN公司時,并沒有刻印柯爾特公司的相關銘文,而FN公司自行刻印了,也可能是FN公司將原先的美國標記磨去后再重新刻印的,所以就變成了“FN的產品”。 1927年,F(xiàn)N公司向波蘭提供的進行測試的原型槍之一,握把形狀與后來生產的wz.28輕機槍有所不同 法國在一戰(zhàn)末期就對勃朗寧自動步槍感興趣,1920年代換裝輕機槍時FN公司也曾提交樣槍,所以后來法軍使用的M1924輕機槍上也能看到勃朗寧自動步槍的一些影子。 波蘭是當時FN公司最初成功接洽的客戶之一,在為波蘭生產輕機槍的過程中,F(xiàn)N公司積累了相關經驗,后來獲得更多訂單。 2新國家的新武器 一戰(zhàn)結束后,波蘭擺脫被多個國家瓜分的局面,再次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和許多一戰(zhàn)后新獨立的國家類似,波蘭軍隊的武器裝備也繼承自一戰(zhàn)軍剩,加上后來蘇波戰(zhàn)爭期間得到的援助,波蘭軍隊裝備的輕武器口徑雜亂,多為老舊型號。輕機槍方面就有德國的伯格曼M1915、MG08/15、MG08/18,法國的紹沙,英國的劉易斯等。波蘭所處的復雜政治環(huán)境要求其建設一支現(xiàn)代化的軍隊,繼承這些一戰(zhàn)軍剩顯然是不夠的。 1923年,波蘭軍方決定舉行新式輕機槍的競標,以取代波蘭步兵和騎兵裝備的舊式同類武器。當時成立了一個由波蘭軍官組成的委員會,負責明確需求和組織測試。1924年7月,在華沙舉行第一輪測試,參加測試的機槍有劉易斯機槍、麥德森機槍、貝內特-梅西機槍和新式的哈奇開斯M1922機槍。第一輪測試后并沒有選出明確的優(yōu)勝者,委員會拒絕使用任何一款提交測試的輕機槍。 FN公司的導氣機構剖面圖,這一技術成果源自wz.28輕機槍,可以有效解決活塞筒與活塞受熱不均勻導致的故障 同年,波蘭購入12支新式勃朗寧M1922輕機槍、劉易斯wz.23輕機槍( 劉易斯M1923 )、哈奇開斯wz.23輕機槍( 哈奇開斯M1922 )進行非正式的測試,測試在托倫的中央射擊學校和選定的步兵團中進行,測試中,勃朗寧M1922輕機槍表現(xiàn)最好。需要說明的是,勃朗寧M1922輕機槍雖是購買自FN公司,但其實是柯爾特公司生產的。 這張技術繪圖是在1934年完成的,注意此時wz.28已經開始使用魚尾形槍托。此外,注意其典型的BAR閉鎖機構、簡化的發(fā)射機構以及設置在槍托內的復進簧,槍機框后方有一導桿,與復進簧相連 1925年1~2月,又舉行了第二輪測試,這輪測試中,勃朗寧M1922、劉易斯wz.23和哈奇開斯wz.23均表現(xiàn)良好。FN這次提供兩支輕機槍,槍管長分別為500mm和600mm,口徑為7.65mm,波蘭方面稱之為“wz.24”。其中500mm長槍管的原型槍安裝了射速調節(jié)裝置,波蘭軍方認為其過于復雜,最好能簡化結構并加長槍管。參加測試的還有丹麥的wz.24( 麥德森M/24 )、法國的wz.24( 沙泰勒羅M1924 )、英國的wz.24( 布里德莫爾-法夸爾MK.I )、維克斯-貝蒂埃wz.24/25( 維克斯-貝蒂埃MK.I )、捷克的布拉格wz.24( ZB26的原型槍 )。 武器裝備委員會認為最符合波蘭軍隊要求的輕機槍是勃朗寧的設計,并推薦引進采用,停止進一步競標測試。波蘭方面基于這次的測試結果,提出了一些設計上的改動,具體改進要求如下: 1.口徑改為7.92×57mm; 2.兩腳架底端改為橇形,而不是原先的尖形; 3.兩腳架固定位置由槍口附近改為氣體調節(jié)器附近; 4.照門調轉180°,以適應將覘孔式照門改為缺口式后的出瞳距; 5.去除射速調節(jié)器; 6.槍管長增至611mm; 7.活塞桿相應加長; 8.活塞應加強并重新設計; 9.氣體調節(jié)器應重新設計; 10.抽殼鉤簧與擊發(fā)阻鐵簧應重新設計; 11.槍托應重新設計,以適應射手更高的抵肩位置。 第二年,波蘭向FN公司購買36支改進后的勃朗寧M1922以進一步測試,同時還購買了數(shù)量與其相當?shù)墓骈_斯和劉易斯輕機槍,樣槍發(fā)到3個步兵團進行測試。最后軍方選擇了勃朗寧的設計,并在1927年末將該槍定型為“7.92mm 1928年式勃朗寧輕機槍”( 7.92mm Browning wz.1928 )。 3不愉快的引進過程 從商業(yè)角度來看,F(xiàn)N公司很成功地向波蘭推銷了輕機槍。但當時FN公司主要是轉賣柯爾特公司的輕機槍/自動步槍,自身沒有相關生產經驗,并不具備能在短時間生產這么多輕機槍的條件。同時,F(xiàn)N公司當時也在忙于毛瑟步槍訂單的生產。 早期的wz.28輕機槍,特征如下:部分槍管上方設有對空瞄具安裝座;無準星護圈;標準形狀的槍托;無槍口消焰器,后來波蘭國內生產的早期型wz.28增加了消焰器、增加準星護翼(下) 按照柯爾特公司與FN公司在1920年和1924年簽訂的兩份合同,沒有柯爾特公司的批準,F(xiàn)N公司并不能授權任何政府生產這種武器。1928年2月,F(xiàn)N公司與柯爾特公司通過協(xié)商解決了版權問題。 后來,F(xiàn)N公司在為波蘭生產輕機槍時遇到困難,直到1929年11月,第一批8500支輕機槍才抵達華沙,剩下的1500支則在次年2~3月交貨。有些到貨的輕機槍零件不通用,很多都在波蘭的國家步槍廠進行修配后才能通用。至于授權生產方面的相關技術文件,F(xiàn)N公司在1928年向波蘭提供的文件并不完整,而且采用的都是英制單位( 另一說法是FN公司沒有檢驗相關圖紙,換算有錯誤 ),可能當時FN公司的公制圖紙也不完善,因此交付的產品出現(xiàn)零件不通用的問題。 后期的wz.28輕機槍,特征如下:槍管上方設有對空瞄具安裝座;有準星護圈;魚尾形槍托;加裝了槍口消焰器 在wz.28輕機槍的引進過程中,F(xiàn)N公司給波蘭政府留下較差的印象,后來雖然波蘭也很看好FN公司推出的大威力手槍,但波蘭政府最后還是使用了自主設計的拉多姆VIS35,而沒有采用FN公司的設計,估計也與這次不愉快的合作有關。 4推陳出新的構造 wz.28輕機槍是柯爾特公司商業(yè)型BAR的進一步發(fā)展,按照波蘭軍方的要求進行了多個實用的改動,一些還被FN公司沿用到后來推出的M1930輕機槍上。 wz.28輕機槍采用活塞長行程導氣式自動方式,卡鐵擺動式閉鎖機構。自動機通過鉸接的閉鎖卡鐵進入機匣的閉鎖支撐面完成閉鎖,利用活塞桿/槍機框的運動帶動閉鎖卡鐵進入/脫出閉鎖支撐面,以實現(xiàn)開閉鎖,這與勃朗寧BAR的原始設計是一致的。擊發(fā)機構也與勃朗寧的原始設計相同,采用開膛待擊方式,活塞桿/槍機框復進到位后通過固定在其上的擊錘打擊擊針,實現(xiàn)擊發(fā)。復進簧設置在槍托內,通過一導桿將槍機框與復進簧連接起來。 導氣機構是重新設計的,采用新的氣體調節(jié)器,氣體調節(jié)器上有3個大小不同的導氣孔?;钊男螤钜策M行了重新設計,新的活塞包裹在氣體調節(jié)器周圍,按照FN公司后來有關M1930輕機槍的資料介紹,新設計的活塞能夠解決美國原始設計中活塞筒與活塞受熱不均勻導致的故障,可以無故障地射擊3萬發(fā)。 商業(yè)型BAR拋殼窗上設有防塵蓋,防塵蓋平時呈關閉狀態(tài),槍機向前復進時自動打開防塵蓋,這一設計也被wz.28輕機槍繼承了。發(fā)射機構則是商業(yè)型BAR的簡化設計,非常巧妙,并去掉了射速調節(jié)器,快慢機有保險、半自動、自動三檔。握把的外形也進行了修改,握持起來更為舒適。 1934年左右,新生產的wz.28開始換裝魚尾形槍托,并增加了準星護圈。最初只有防空用途的wz.28才額外增加對空瞄具安裝座,后來在1935年左右新生產的wz.28,槍管上方都增加了這個安裝座。另外,還先后增加了消焰器、縮小照門缺口、加強活塞筒的連接。有一些早期生產或者從FN公司購買的早期型wz.28,隨后也被翻新成了后期型的式樣。 (本文發(fā)表于《輕兵器》2020年第11期,公眾號文章有刪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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