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字,最早出現(xiàn)的是西周早期金文,為 但“有”的說文小篆卻被許慎厘定成又+月的了,還說“從月又聲”并引《春秋傳》的“日月有食之”作為旁證。顯然許慎把西周金文里的“五花肉”誤解成了“月亮”,包括后來的腸胃腿腳肌膚胸脯等等。 我們以前說過,甲骨文中表“有”義的是即一個側(cè)面手型,估計(jì)是因?yàn)檫@個的引申義之一是“手里拿著”,所以才有了“擁有”義。西周之所以給加塊肉變成,是為了把“有”從“又”的幾種字義中獨(dú)立出來。 然而在最早的甲骨文中,表“有”義的字是寫作的,由于卜辭中大量出現(xiàn)的是其簡寫所以研究者們都圍繞猜來猜去且居然猜到了牛頭上,這就犯了方向性錯誤。 是手掌的正面象形,下面一橫是手腕部的貫通紋,上面是張開的手掌;而最早的是手指合攏攥著一個東西的象形會意,所以是擁有、握有、具有的意思。 由于西周已不用、這個字形(《甲骨文字典》也只列了一、二期的甲骨文,不知是否從三期開始就不用了),所以《說文解字》沒有收錄,惟《康熙字典》轉(zhuǎn)述南朝顧野王所著《玉篇》里有“古文之字”的看起來與一脈相承,因此可把、厘定為?,且暫時按《康熙字典》的說法讀若之。 央的甲骨文寫作、,字形上部與比較像,但字都是把手攥起來的,卻都是直筆,且里還沒有象征“手腕紋”的那一橫,所以央與?應(yīng)該沒什么關(guān)系。 由于央的西周早期金文為,與甲骨文相比少了頭上的短橫、變成了,所以可認(rèn)為=+。而之所以把人寫成標(biāo)示了頭部的天而不是大,估計(jì)是為了精確表明在人身上的位置,即在前胸和肩膀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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