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設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1年修訂版)第11條規(guī)定: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審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 一、特殊建設工程內容包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就是特殊建設工程 : 1. 總建筑面積大于二萬M2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2. 總建筑面積大于一萬五千M2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總建筑面積 大于一萬M2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總建筑面積大于二千五百M2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yè)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y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總建筑面積大于一千M2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yǎng)老院、福利院,醫(yī)院、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員工集體宿舍; 6.總建筑面積大于 五百M2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7.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8.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fā)電、變配電工程; 9.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10. 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11. 設有本條第一項至第六項所列情形的建設工程; 12. 本條第十項、第十一項規(guī)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M2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二、 消防法相關規(guī)定
對于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審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 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 審查不合格的,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 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 申請消防驗收。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三、住建部相關規(guī)定
上述特殊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依法對審查的結果負責。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查,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設計審查申請表; (二)消防設計文件; (三)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的,應當提交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準的臨時性建筑,應當提交批準文件。 特殊建設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交上述所列材料外,還應當同時提交特殊消防設計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必須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特殊消防設計技術資料應當包括特殊消防設計文件,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有關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資料。 特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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