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研究,被譽為是考古界的“哥德巴赫猜想”,雖然我們考古發(fā)現了二里頭遺址,也開展了國家級的夏商周斷代工程,但是縈繞在夏朝身上的謎團,卻并未完全解開,甚至就連夏商周斷代工程報告,也存在諸多的爭議。 今天我們就來換個視角,看看日本學者眼中的夏朝究竟是什么樣。在過去的文章中,我曾不止一次地論述過,就考古發(fā)現角度而言,夏朝只有半個,或者說被分成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750年至前1520年,前后存續(xù)不過200余年,并不像《竹書紀年》記載的那樣“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更達不到《晉書》所說的“夏年多殷”(夏朝比商朝存在的550多年還要長)。 其次,除了二里頭遺址外,在公元前2000年至前1600年這個夏紀年范圍內,并沒有另外一處遺址能夠跟二里頭遺址的規(guī)模以及影響力相提并論的。 曾任二里頭考古工作隊隊長的許宏教授坦言:“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一二百年的時間里考古學上看不到與傳世文獻相對應的'王朝氣象’”。 所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報告在論證二里頭遺址是夏都斟鄩的同時,也承認二里頭只能算是夏晚期都城,“以王城崗遺址二、三期為代表的河南龍山文化晚期遺存,應是考古學上探索早期夏文化的主要對象。” 但是,王城崗遺址的絕對年代已經上探到了龍山文化時期,無論是從城址規(guī)模(面積30萬平方米,僅有二里頭遺址的十分之一),還是文化溯源來講,王城崗遺址所代表的河南龍山文化并不是二里頭文化的直接源頭。 事實上,河南龍山文化本身就是一種泛稱,比如同在崇山一帶,河南龍山文化王灣類型以深腹罐為主同時有鬲,而煤山類型則以鼎為主,毗鄰的兩者間尚且存在如此差異。 二里頭文化日用陶器(代表下層平民)源自本地河南龍山文化中的王灣類型,但銅、玉、陶質禮器和喪葬習俗(代表上層文化),卻呈現出多元性。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兩種結論: 結論一,二里頭文化一期到四期,其實就是完整的夏文化,二里頭遺址也并不是夏晚期都城,而從始至終都是夏朝的王都。 結論二,夏朝脫胎于堯舜時代的天下萬邦,所以在夏朝的前期,各地互不統(tǒng)屬征戰(zhàn)頻繁的局面與龍山文化晚期并無什么不同,所謂的夏朝,可能只是萬國當中的一個普通城邑。但在公元前1800年之后,隨著各地龍山時代聚落城邑的社會大崩潰,夏族趁勢崛起,從而建立了多元歸一的王權政治。換言之,夏朝其實是兩部分組成,一半是真正意義上的王朝,而另一半不過是對一個時代的統(tǒng)稱(類似南北朝)。 但日本學者對夏朝國祚的判定,卻更為激進。日本京都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學者岡村秀典從宮廷禮儀出現的時間作為切入點,認為二里頭文化三期始建的1號宮殿和2號宮殿以及配套禮儀性玉器的使用,預示著中國傳統(tǒng)宮廷禮儀的建立,也象征著中國王朝時代的開始。 而至于夏王朝的終結時間,中日學者的觀點則趨于一致,都認為夏商更替發(fā)生在二里頭文化的三四期,因為原本象征王權的1號宮殿在二里頭四期時遭到毀棄。 存在200余年的二里頭文化共分為四期,其中第三期的時間是公元前1610年至前1560年,第四期的時間是公元前1560年至前1520年。其中,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為代表的中國學者根據偃師商城建立的時間,將夏商更替的時間點判定為公元前1600年。 換言之,從二里頭1號宮殿始建年(代表夏朝建立)到偃師商城的始建年(代表夏朝滅亡),間隔不過10年,照這么看來,夏朝可能像秦朝一樣短命。 而如果我們不考慮一個王朝覆滅后它的考古學文化遺存依然會繼續(xù)延續(xù)數十年(遺民繼續(xù)在原地生活)這個因素,把二里頭文化的終結時間(即四期晚段)作為夏朝覆亡時間,那么從1號宮殿始建年到二里頭文化結束,間隔也依然不到90年。 故而,以岡村秀典為代表的一些日本學者提出“早于商王朝的中國第一個王朝是相當短命的,從禹到桀有471年,《竹書紀年》的說法原本就令人難以相信”。 這時候中日學者的分歧就出現了。國內雖然也有不少學者認為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夏朝始建年定的過早,但重新擬定后的始建年依然在公元前2000年至前1950年這個范圍內,并列舉天文學推算的“禹時五星匯聚”(公元前1953年2月24日)作為依據。 也就是說,幾乎所有中國學者都傾向于認為二里頭文化并非全部夏文化,并試圖在新砦文化和河南龍山文化中找到相關證據,這跟日本學者所主張的夏朝始建年存在200年以上的差距。 那為什么日本學者認為二里頭文化三期才象征夏王朝建立呢?除了宮殿這個主要象征物外,日本學者還列舉了以下幾個立論依據: 第一,二里頭1號宮殿建設了6000平方米的中庭,大約可容納1000人舉行朝會、祭祀等活動,也就是人們所熟知的朝廷(朝,朝見王;庭,中庭)。圍繞宮殿周圍,建設有規(guī)整的長方形宮城,設置有供外臣進入的外朝入口和王室行政的內朝,意味著從這時候開始,二里頭可以將許多沒有血緣關系的部落集團聚集在一起朝見君王。 第二,在二里頭文化三期之前,各類玉器主要出土于祭祀坑,而到三期之后,包括玉璋、玉刀、玉戈等玉器大量成為貴族隨葬品,這也就意味著玉的用途從祭玉變成了端玉。諸侯覲見需要向君主獻上玉圭,君主任命諸侯授予玉器,臣下朝見君主需要手持“笏”。這也代表著君臣禮儀的建立。 第三,二里頭文化一期、二期累計發(fā)現箭簇48件,而三期卻突然暴增至209件,四期更是增加至249件。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二里頭文化的東下馮類型。東下馮一期、二期合計出土箭簇8件,三期突增至105件,四期則為108件,作戰(zhàn)武器的暴增,與王朝的建立有著密切關系。 可見,不同于國內學者善于從文獻記載的整理研究和考古發(fā)現的比附去探究夏朝的王朝體系以及社會統(tǒng)治結構,日本學者更傾向于從生活方式和出土物的功能來重構夏朝的原像。 有一個例子很能說明這一點。在二里頭遺址發(fā)現之初,國內學者曾圍繞二里頭究竟是夏都還是商都爭論了數十年,直到二里頭6公里外發(fā)現了偃師商城,考古工作者從二者出土陶器和宮城布局差異,最終判定二里頭遺址為夏都。 而日本學者的關注點卻在細節(jié)。他們發(fā)現,二里頭1號宮殿室內有9個爐灶,并排列了8個煙筒,周圍散落著很多燒焦的獸骨,認為夏人喜歡烤肉料理。而以偃師商城為代表的商人遺存中,卻極少見到這種飲食方式,商人飲食以煮為主,故而大量出土了適宜用來烹煮的鬲。 從這一點也能看出,二里頭遺址和偃師商城遺址是兩個不同文化的族群。 當然,如果把二里頭文化三期視作夏王朝的肇始,那么這也就意味著大禹治水進而建立夏朝的立論也就不復存在。 日本學者認為,在中原,河南龍山文化向二里頭文化穩(wěn)定發(fā)展,洪水并不像以后的時代那樣給人們帶來嚴重打擊,所以,夏王朝的建立并非因為對洪水的治理。 不過,日本學者的觀點并不意味著上古時期的大洪水事件沒有發(fā)生。氣象學研究顯示,從公元前3000年開始,中國北方就出現了因氣溫異常增減導致的洪澇。 而根據鄭州大學歷史學院張莉教授的研究顯示,公元前1900年左右,華夏民族遭遇了一次由洪水引發(fā)的空前絕后的大災難,導致龍山文化時代形成的諸多人口聚落瞬間毀滅殆盡,聚落總面積縮小至龍山文化時期的21.45%左右,下降幅度高達78.55%。 但是,大災難和二里頭文化興起之間,還存在著150年的時間差,和二里頭三期之間更是有300年時間差。 既然夏朝存在,而大洪水也存在,哪又如何解釋二者之間的這數百年的時間差呢?如果按照日本學者岡村秀典的觀點,夏朝的建立暫且不應該考慮洪水問題。但如果按照國內學者的觀點,正是大洪水的到來,打破了原本以血緣為紐帶各自割據的諸多龍山時代文化聚落,讓夏族群能夠成功崛起。 這就產生了兩種可能,第一種誠如上文所說的那樣,大洪水的到來,讓夏人成為“獲益者”,從眾多互不統(tǒng)屬的部落族群開始歸附于夏族群,只不過,這時候的夏族群本質上與堯舜時代的政權架構并未太大差異,沒有大規(guī)模的王都,甚至沒有一個穩(wěn)定的統(tǒng)治中心,直到中晚期時,才開始在伊洛平原建立穩(wěn)定的根據地(二里頭遺址)。 第二種可能,則是二里頭原本就是完整的夏朝,至于龍山文化之后到二里頭王權政治建立之間的數百年空白期,恐怕并沒有任何國上之國政權建立,中國王權政治建設進入低谷期。 至于哪一種可能更接近真相,我們還需要等待包括早期夏都等更多考古發(fā)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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