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11日,在延安著名的陜北公學大操場上,舉行了一場由抗大和陜北公學全體師生參加的公判大會。 公判的對象,名為黃克功。 黃克功(劇照) 那么,這個黃克功是何許人呢?他又是犯了什么罪,會導致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公開審判的呢? 說起來,黃克功還真不是一個普通人。 黃克功生于1911年,在其16歲時,就參加了革命,到了1930年,也就是他19歲的時候,就加入了中國工農(nóng)紅軍,并在當年順利入黨。 入黨之后,黃克功充分發(fā)揮了善打硬仗、敢打惡戰(zhàn)的無畏向前精神,從一名普通戰(zhàn)士做起,先后歷任排長、連長等職務。 尤其是在長征時期,黃克功的表現(xiàn)更是突出,其所在連隊,還被授予模范連的稱號。 同時,黃克功還參加了不少重要戰(zhàn)役,比如二渡赤水時的婁山關之戰(zhàn),靠著舍身忘死的表現(xiàn),在長征抵達陜北之后,升任為抗日軍政大學第二期第15隊隊長一職。 到了1937年9月,也就是陜北公學成立之際,黃克功又進入其中任職。 總的來說,黃克功是我黨早期的一名優(yōu)秀干部,也是為我黨做出不少貢獻的人之一,稱得上是一個各方面都相當不錯的有為青年。 但就是這樣的一個有為青年,卻在1937年10月,犯下了嚴重的錯誤。 當年10月5日,陜北公學就讀的女學生劉茜,在頭天晚上外出后徹夜未歸,到了第二天早上,其同伴感覺不對勁,因此就趕緊上報了學校領導。 學校方面在接到報告后,也是感到十分意外,畢竟這個不滿20歲的劉茜,平時表現(xiàn)的還算是相當不錯的,從來就沒有過徹夜未歸的情況發(fā)生。 如今卻突然徹夜未歸,莫非發(fā)生了什么意外? 因此,學校方面的負責人在擔心之余,趕緊派人四下尋找,而找來找去,最終在距離延安不遠處的延河岸邊,一塊大石頭旁找到了劉茜。 不過,此時的劉茜早已氣絕多時。 并且,在劉茜的尸體上,還有兩處明顯的槍傷,這就說明,劉茜是被人用槍活活打死后,棄尸于此的。 看到眼前的這么一幕,當時前來尋找劉茜的學生都嚇壞了。 是什么人如此狠毒?居然會對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女學生下此狠手?難不成,有敵人潛入到了延安?但為何會殺了劉茜這個女學生呢? 一時之間,眾人猜測紛紛,而劉茜被槍殺在延河邊的消息,也不脛而走。 與此同時,延安邊區(qū)保衛(wèi)處也接到了學校的報案,由于事關重大,為了消除影響,保衛(wèi)處必須盡早破案,因此,隨即就迅速展開了調(diào)查。 而在一番調(diào)查后,保衛(wèi)處得到了兩條十分有價值的線索。 第一條,是與劉茜同宿舍的同學反映的,這名同學對保衛(wèi)處的人報告說,在劉茜出事前的那天晚上,延安抗日軍政大學第六大隊大隊長黃克功,曾前來找過劉茜,并邀請劉茜去延河岸邊散步談心。 之所以黃克功會邀請劉茜散步談心,是因為她之前曾在抗大學習時,就結識了擔任隊長的黃克功,二人在認識后,關系迅速升溫。 正因為如此,黃克功才會去邀請劉茜,并且劉茜也愿意跟著他去散步。 黃克功與劉茜(劇照) 而保衛(wèi)處得到的第二條線索,同樣是和黃克功有關。 這條線索,來自黃克功的警衛(wèi)員,該警衛(wèi)員在10月6日一大早,就看到黃克功登上抗大六大隊所在地的一座山上的高墻垛,不住的往延河方向眺望。 同時,警衛(wèi)員為黃克功擦槍的時候,還發(fā)現(xiàn)黃的手槍有發(fā)射不久的痕跡。 更重要的是,在那天警衛(wèi)員給黃克功收拾衣服的時候,又看到了他的衣服上,有著明顯的血跡。 兩條線索,都把劉茜的死因,直指黃克功。 在這種情況下,黃克功自然被列為了頭號嫌疑人,而相關領導同志也迅速找到黃克功進行談話。 但讓領導同志沒想到的是,黃克功并沒有進行狡辯,而是十分干脆的承認,正是他槍殺了劉茜。 此言一出,令在場的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要知道,在不少人眼里,黃克功可是一個好同志,也是一個表現(xiàn)突出的年輕干部,他怎么能干出這種草菅人命的殘暴事情呢? 盡管感到不可思議,但證據(jù)擺在面前,加上黃克功的承認,都讓大家不得不接受黃克功是殺害劉茜兇手的這個事實。 既然已經(jīng)確定了兇手,接下來就是了解犯罪動機,而這也是包括領導同志等人都迫切想要知道的。 面對詢問,黃克功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按照黃克功的說法,劉茜是主動和他交往的,期間黃克功還送給了劉茜不少禮物,但沒過多久,二人關系開始轉(zhuǎn)冷。 至于轉(zhuǎn)冷的原因,黃克功說是劉茜之前的一個對象找到了她,二人幾次交談之后,就出現(xiàn)了劉茜與黃克功關系轉(zhuǎn)冷的趨勢。 而這么一來,黃克功自然就有些氣不過,因此就在10月10日當天,找到了劉茜,希望能邀請她出來好好談一談。 但在談的過程中,劉茜態(tài)度堅決,這就讓黃克功更加生氣,同時,情緒同樣不穩(wěn)定的劉茜,還說了一些過激的話,更導致黃克功怒火中生。 而我們也知道,人在憤怒的情況下,往往會干出失去理智的行為,黃克功便是如此。 在他看到劉茜態(tài)度堅決,同時還說著一些火上澆油的話時,黃克功再也無法忍受,一時激動就掏出了手槍。 之后,按照黃克功的說法,劉茜之所以會中槍,是因為手槍不慎走火,從而導致了劉茜被擊中后身亡。 這個說法,看似合理,領導同志卻發(fā)現(xiàn)破綻極多。 其中最大的破綻,就是劉茜是中了兩槍,如果說是中了一槍,那有可能是走火,但中了兩槍,基本上就可以斷定是蓄意所為了。 因此,對于黃克功所謂的交代,領導同志并未全信,之后,經(jīng)抗大副校長羅瑞卿向中央報告之后,延安邊區(qū)高等法院做出了將故意致死他人的嫌疑人黃克功批捕的決定。 黃克功、劉茜 但是在批捕黃克功后,中央領導尤其是毛主席,卻遇到了一個難題。 難題的根源,在于如何對黃克功如何量刑,當時的情況是,黃克功提出,根據(jù)《蘇維埃法律》相關規(guī)定,像他這種有重大功績的人,如果犯罪是可以減輕處罰的。 同時黃克功還請求,如果真的要判處他死刑,他也愿意接受,但不能被槍決,而是希望去戰(zhàn)場上殺敵,最終死在戰(zhàn)場上。 而黃克功的這一番辯護言論一出,頓時令案件焦灼起來。 黃克功的請求,在當時看來也算是合情合理,加上他之前的表現(xiàn)確實不錯,也很有群眾基礎,因此,就有不少人為他求情。 這其中,不乏有人民群眾出面懇請中央領導網(wǎng)開一面,這個情節(jié)在電影《黃克功案件》中就有體現(xiàn)。 電影中,有一個老伯就說,殺人償命是天經(jīng)地義不假,但是他自己的家人都讓鬼子殺了,因此他希望他能替黃克功死,然后讓黃克功上戰(zhàn)場殺鬼子,為他的家人報仇。 雖說這是電影里的一個情節(jié),但實際上在當時,確實存在類似于這種的現(xiàn)象。 不僅如此,還有不少干部也為黃克功說好話,他們提出,黃克功在工作能力上相當不錯,是一個能獨當一面的優(yōu)秀干部,因此,希望中央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總之就是,當時為黃克功求情的大有人在,呼聲也相當之高,而從求情的人提出的理由去看,黃克功似乎確實罪不至死。 而這么一來,所有的壓力,都集中到了毛主席這邊。 畢竟在當時的局勢之下,毛主席的意見相當重要,怎么處理?是殺還是不殺,都在他的一念之間。 并且,不管做出什么決定,都會引起不小的風波。 而就在毛主席尚未做出決定之際,黃克功似乎意識到自己還有一線生機,他在獄中,迅速寫了一封交給毛主席的信。 信中他哭訴稱,自己艱苦奮斗,一貫終于黨,因此希望能恕他犯罪一時,留一條生路。 除了他之外,當時的審判長,也就是雷經(jīng)天也給毛主席寫了一封信,不過他在信中則是提出,黃克功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因此按照法律,理應判處死刑。 判決書 在此期間,毛主席一直沒有回復,因此在當年的10月11日,公判大會也在陜北公學的大操場上如期召開。 而在公判大會正在舉行期間,發(fā)生了兩件事。 第一件,黃克功當場解開身上的襯衣,露出了幾乎布滿全身的傷疤,這些都是他曾經(jīng)在戰(zhàn)場上得來的。 同時他還再次提出,希望自己能死在與敵人作戰(zhàn)的戰(zhàn)場上,而不是被槍決。 而第二件事,就是毛主席的回信到了,并被雷經(jīng)天當庭宣讀。 毛主席的回信很短,只有400多字,但內(nèi)容卻有三層意思,但中心思想,則是要求雷經(jīng)天等法院同志依法辦事,對黃克功該怎么量刑就怎么量刑。 最終,黃克功被當庭判處死刑,并在之后執(zhí)行了槍決。 這個結果,讓包括黃克功本人,以及在場的干部群眾都十分意外,他們原本以為,主席在即將宣判之際,來的這一封信,極有可能是想“刀下留人”的。 但誰知道,毛主席依舊還是明確表達了必須對黃克功處以極刑的態(tài)度。 而在這其中,有一點十分尤為特別,毛主席寫這封信的時間,是10月10日,也就是宣判的頭一天,但他為何會在宣判當日才要求雷經(jīng)天當庭宣讀呢? 實際上,毛主席這么做,也是從大局考慮而得出的良苦用心。 毛主席寫這封信的時間確實是10月10日不假(在信中的落款上有時間),但是,如果他在寫完當天就公開宣布內(nèi)容,便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什么影響呢?一旦那么做,就意味著毛主席是在審判長進行公開宣判前,就確定了黃克功死刑,而這顯然是違背律法公正的。 深知這一點的毛主席,自然不可能這么做,他作為領袖,更應該維護律法的公正、公開以及公平原則。 因此,他才會在宣判當日,才把信送到,這么做,首先就是告訴大家,自己是堅決尊重法律,同時也支持法院的決定的。 而這在無形之中,就會讓干部也好百姓也罷,都對法律產(chǎn)生敬畏之心。 同時,黃克功不想死,并想盡辦法來為自己申訴,并引起了不少人的支持,這種情況毛主席也是知道的。 因此,他必須明確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尤其是在當時的環(huán)境之下,不管是對干部群眾,還是對黃克功本人,都是一個交代。 不然的話,沒有他的明確表態(tài),黃克功必定會覺得心有不甘,同時干部群眾也會在事后議論紛紛。 因此,當時的情況就十分需要毛主席的一個明確態(tài)度,而他的信,就是要讓黃克功死的明白,更讓干部群眾知道,不管是什么人,違反了法律,就要付出一定代價。 這對于后期的工作開展,顯然是有極大好處的。 毛主席親筆信 基于法律,表明態(tài)度,從而消除黃克功事件帶來的各種負面影響,毛主席真可謂是深謀遠慮至極。 那么,毛主席的這封信中,究竟都寫了什么內(nèi)容呢?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首先,毛主席肯定了黃克功曾經(jīng)的貢獻,同時也指出,對于黃克功走到今天這一步,他和黨中央的多位同志,都感到十分惋惜。 同時,毛主席在信中,還解釋了為何一定要判黃克功死刑的原因。 主席認為,黃克功所犯之罪,是“不容赦免”的,作為一個共產(chǎn)黨紅軍干部,干出這種事情,是“卑鄙的、殘忍的”,更是失去了黨、革命以及人的立場。 另外,主席針對不少人希望能赦免黃克功的呼聲,特地明確指出了不能對其赦免的理由。
最后,毛主席又說到,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并要求審判長雷經(jīng)天,“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宣布他的這封信。 可以說,毛主席短短的一封信中,把幾個重要問題說的是明明白白,不僅有肯定黃克功的貢獻,同時對黃克功所犯下罪行的性質(zhì)做了清楚闡述,更對為何不對其赦免告知了十分合情合理,也符合當時情況的原因。 毫不夸張的說,毛主席的這封信,在當時起到了“定海神針”的作用。 尤其是這封信宣讀的時間,也是恰如其分,早的話,黃克功自然不甘,群眾也同樣會因此而議論紛紛。 而來的晚或者沒有這封信的話,邊區(qū)法院雖說還會秉公執(zhí)法,但在當時各種法制觀念還未普及,干部群眾對法律并沒有產(chǎn)生真正敬畏的情況下,必然會在黨內(nèi)外造成不好的影響。 這些問題,毛主席均有所考慮,因此他才會特意在宣判當日要求當眾讀這封信,不僅有“一錘定音”的作用,同時也顯示了我黨維護法律,尊重法律權威的決心,這么一來,自然就讓百姓對我黨的信任和支持大大增加。 深思熟慮,高瞻遠矚,毛主席考慮問題的眼光,真可謂是相當長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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