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奧·施特勞斯(1899-1973)是一位近年來在中西學術(shù)和思想界產(chǎn)生較大影響的政治學者。他經(jīng)常被認為是一位反民主的政治哲學家,盡管這并非確切的真相,但他的確對西方的自由民主制提出了深刻的批評。最近一個時期以來,美歐諸多自由民主制國家出現(xiàn)治理困境,引發(fā)了人們對自由民主制內(nèi)在缺點的關(guān)注。實際上,施特勞斯很早就清醒地看到,自由民主政制有一些弊病深入骨髓,如不能及時有效治療,足以給自由民主制度造成深重的危機甚至滅頂之災(zāi)。
盡管施特勞斯經(jīng)常被認為反對民主,他本人認為自己是自由民主制的批評者和朋友。與人們通常的印象相反,一些批評施特勞斯反對自由主義的人,如德魯里和拉莫爾都認可施特勞斯的自我定位,即他的立場是支持自由民主制的。德魯里認為,自由主義并不等于民主,施特勞斯是精英主義的,他反對自由主義,但并不反對民主。[1]拉莫爾認為,自由民主制作為一種政治形式,對施特勞斯而言似乎是他的政治理想的近似值,類似于古代人偏愛的混合政制。[2]斯蒂芬·霍爾姆斯認為,民主理論的一個重要前提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方面都平等,而是我們通常不能預(yù)先辨別誰會在公開辯論中提出一些重要見解,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施特勞斯是不民主的和非自由主義的,他預(yù)設(shè)哲學的少數(shù)人不需要從非哲學的多數(shù)人那兒學任何東西。[3]這也是批評施特勞斯反對民主的平等精神,不能充分說明施特勞斯反對作為一種制度的自由民主制。
施特勞斯的后學通常都強調(diào),施特勞斯是自由民主的朋友,而不是敵人。布魯姆認為,施特勞斯用各種方式勾勒出追求卓越的古代自由主義與向普世自由發(fā)展的現(xiàn)代自由主義的不同,但他沒有把兩者對立起來,更未將其看成生死場上的敵人。相反,施特勞斯提醒我們,當代自由主義的根源是西方傳統(tǒng),而古代混合政制的概念與現(xiàn)代共和主義有直接的聯(lián)系。施特勞斯指引我們回到現(xiàn)代民主奠基人如斯賓諾莎、孟德斯鳩和杰斐遜等人對民主的理解,即朝著普世自由方向發(fā)展的民主,最終不過是推崇美德的政制,甚至是一種普世皆貴族的貴族政治。[4]潘戈認為,施特勞斯本人接續(xù)了古典的民主批判,并將此批判運用和擴展到西方自由民主的新形式或現(xiàn)代形式。這種批判并不敵視民主制,反而有益于民主制,并且的確植根于對民主制的真正依戀。[5]蓋爾斯頓認為,在施特勞斯看來,民主制和所有其他的政府形式一樣,存在內(nèi)在的弱點和危險趨勢,需要持續(xù)的警惕和矯正。因此,施特勞斯對待自由民主制的態(tài)度是一種有條件的擁抱,他將古典派對民主制的貶抑視為對民主之自鳴得意的有用警告。[6]雅法認為,施特勞斯對現(xiàn)代哲學的批判主要就是為了克服“理性的自我解構(gòu)”及其最終導(dǎo)致的虛無主義,從而有可能在美德和道德的問題上重新建立起古典哲學和圣經(jīng)同等的權(quán)威,在雅法看來,這種重建完全就是美國憲法精神的重建。[7]斯密什更將施特勞斯政治學說的中心信條解讀為,捍衛(wèi)自由民主是當今治國之才的最高行為。[8]凱瑟琳·扎科特和邁克爾·扎科特認為,施特勞斯支持自由民主制,將其作為現(xiàn)代可能實現(xiàn)的最佳政制,但他對政治有限性的認識使他有別于對政治寄予過高期望的自由派。[9]
國內(nèi)方面,也有一些研究者看到,不能簡單地將施特勞斯作為自由民主制的敵人。王升平認為,施特勞斯對自由民主制的批判并不能說明施特勞斯是自由民主制的敵人。盡管在施特勞斯的思想中,現(xiàn)代西方自由民主并不一定是那種符合自然正當?shù)睦硐胝涡螒B(tài),但是它在施特勞斯看來,至少是現(xiàn)實可行的政治形態(tài)中的最佳政制形式。盡管現(xiàn)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有著無法避免虛無主義這一致命缺陷,但它并不是不可補救的,通過一定的哲學教育,可以使這種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和。[10]楊子飛認為,施特勞斯是自由民主制的“諍友”,他清楚地認識到必須超越現(xiàn)代自由主義的思路,并借助古典自由主義的智慧為自由民主制重新奠定根基。[11]
對今天的人們來說,只有牢記施特勞斯在對待自由民主制立場上的自我定位,才有可能更好理解施特勞斯的思想并從中受益。
施特勞斯看到了現(xiàn)代的自由民主制與古代民主制的重大差別。自由民主制是一種代表民主制,這種代表民主制與直接民主大相徑庭,具有明顯的賢能政治的特征,也就是說這種民主制要挑選它認為那些超出平均數(shù)的佼佼者。[12]因此,在施特勞斯看來,自由民主制其實與古代的混合政制存在直接的聯(lián)系[13],可以從亞里士多德的視角將其視為民主制與貴族制的混合(amixtureofdemocracyandaristocracy)[14]。而且,自由民主制引發(fā)的對“自由”與“文明”的重新解釋,本質(zhì)上優(yōu)于城邦時代的解釋。[15]基于前述認識,施特勞斯認為,自由民主制是當前情況下人類可能擁有的政制中最好的一種。但即便如此,自由民主制依然像單一政制一樣,存在蛻化變質(zhì)的危險。施特勞斯對自由民主制的批評大致可以歸結(jié)為三點。
第一,自由民主制的人民依然缺乏美德和政治技藝。
古典政治哲學家把民主制貶斥為一種低等種類的政制。施特勞斯看起來完全贊同古典哲人們對民主制的批評。根據(jù)柏拉圖,立法者在確定城邦的政制時應(yīng)著眼于培養(yǎng)公民的美德,對美德的培養(yǎng)不能僅僅限于勇敢等某一種美德,而應(yīng)注重美德的整體。在古典派看來,民主制無益于美德。亞里士多德認為,在每個城邦,在每個政治社會中,都會有兩群人,即窮人和富人,由于一切經(jīng)濟體都必然匱乏,窮人肯定占多數(shù)。由于民主制是多數(shù)人統(tǒng)治,因此民主制也就是窮人的統(tǒng)治。施特勞斯贊同亞里士多德,他進一步解釋,“窮人”并不意味著是“乞丐”?!案F人”是指那些必須為了糊口而奔波的人,他們無法過上紳士般的生活。因為貧窮,他們沒有閑暇接受教育,不管是在成年還是孩童時期,都沒法接受足夠的理論教育和實踐教育。他們沒有時間那么做,因此他們是未受教育的盲眾。而美德依賴于教育,通常只有通過教育,通過塑造性格、養(yǎng)成習慣,公民才能具備良好的美德。所以,窮人統(tǒng)治的民主制就是缺乏美德的人的統(tǒng)治。同時,民主制也不重視培養(yǎng)公民的美德,民主制崇尚的不是美德,而是自由平等,即每一個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權(quán)利。由于自由和平等被認為在性質(zhì)上是可鄙的,因此,民主政制也是可鄙的,是《理想國》所列五種政制中倒數(shù)第二壞的。民主制之所以被古典政治哲學家拋棄,就是因為它是由沒有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實行統(tǒng)治的。[16]
施特勞斯完全看到,為現(xiàn)代民主辯護的人一定會說,與古代民主相比,當代的自由民主制社會,有相當部分已經(jīng)成為富足的經(jīng)濟體;在這種富足的經(jīng)濟體中,似乎再也沒有理由說多數(shù)人一定沒受教育。但是,根據(jù)施特勞斯的觀點,現(xiàn)在的許多“自由人”形如奴隸,因為他們必須為了謀生而工作,沒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在施特勞斯看來,所謂接受教育并不等于學了一點知識,甚至也不等于讀了一個大學學位。關(guān)于這一點,在我們今天更為明顯,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學亦有向職業(yè)教育發(fā)展的趨向,它教給學生的主要是謀生的知識與技能,而不是美德和政治技藝。這種教育對于做一個合格的、通曉政治事務(wù)的公民是不夠的,這是因為,政治是一門特定的技藝,關(guān)于政治的知識不同于制陶的知識,也不同于航海的知識。所以,公民應(yīng)當是掌握了政治技藝的人,而不是掌握了別的什么知識的人。在自由民主制社會中,人民中的大多數(shù)都缺乏機會接受最高形式的教育,因而也是缺乏美德和政治技藝的,他們作為統(tǒng)治者是不合格的。大眾缺乏教育的后果就是現(xiàn)代民主社會形成了一種大眾文化,這種文化無任何智力和道德努力可言,市民們“除了體育和幽默之外什么也不讀”。[17]
自由民主制社會中的人們真的缺乏美德呢?我們不宜簡單地下此結(jié)論,因為自由民主制社會同樣崇尚美德,只是這一社會所提倡的美德不同于貴族社會的美德,而主要是一些平民型美德。只有彼此相同的人之間才會有真正的同情,在民主社會中,民情隨著身份平等而日趨溫和,勇武、剛毅、慷慨等典型的傳統(tǒng)男子美德不再像在過去的貴族社會中那樣備受推崇,人們崇尚勤奮、誠實、克制、友善、協(xié)作等品質(zhì),他們更為溫文爾雅,有時失之于柔弱,甚至庸常,但他們對他人能夠抱有更具理解力、更感同身受的同情。平民美德不如貴族美德那樣光彩奪目,但是更有可能普及;民主社會也許沒有貴族社會那么光輝燦爛,但是更少苦難。
第二,自由民主制的統(tǒng)治是無法負責的。
自由民主制自稱是負責的統(tǒng)治,在這種政治秩序中,政府要向被統(tǒng)治者負責,被統(tǒng)治者則應(yīng)該遵守法律。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在自由民主制下,作為主權(quán)者的人民由個體組成,而這些個體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無法被要求承擔任何責任。不可能對主權(quán)者的責任做出任何法律規(guī)定,因為他們是一切實在法的來源。施特勞斯認為,這種無法負責的統(tǒng)治并不是自由民主制的初衷。西方已經(jīng)和正在發(fā)生的變化是,自由民主向放縱平等主義退化。自由民主的核心是盡職盡責的個體,而放縱平等主義的核心卻是欲望的個體。[18]在民主社會中,人們希望得到更高的社會福利,卻不愿意繳納更多的稅收,不愿意延長自己的工作時間,所以當代的民主政府大多都是赤字財政,債臺高筑,人們的行為只顧眼前,很難為了長期利益忍受暫時的痛苦。
第三,自由民主制過于追求平等,有走向相對主義的傾向和危險。
民主社會是一種以追求平等為突出特點和傾向的社會。在民主社會中,人們對自己的聰明才智都很自負,他們往往寧愿被欺騙,也不愿意被冒犯,在被冒犯時比知道自己被欺騙時更容易發(fā)怒。雅典人之所以宣判蘇格拉底死刑,更關(guān)鍵的原因不在于他們指控蘇格拉底所犯的那些罪,而在于蘇格拉底在法庭申辯時表現(xiàn)出的驕傲以及這種驕傲對一般雅典公民的冒犯。蘇格拉底本人對此也很清楚,他在雅典法庭上說,使他被處死的不是缺乏判他無罪的證據(jù),而是他缺乏厚顏無恥和懦弱,拒絕用討一般雅典公民喜歡的方式講話來博取他們的同情,緩和他們對他的嫉妒,滿足他們內(nèi)心的平衡。[19]蘇格拉底的驕傲姿態(tài)以及由此引起的嫉恨才是他被處死的決定性原因。
柏拉圖在《理想國》里夸張卻又非常生動地刻畫了民主社會的平等傾向。在民主制度下,不加區(qū)別地把平等給予一切人,不管他們是不是平等者。民主人的心靈被無利有害的欲望占據(jù),只知千方百計尋歡作樂。他們認為,行己有恥是笨蛋傻瓜,自制是懦弱膽怯,適可而止和有秩序的消費是“不見世面”和“低賤”。他們稱傲慢為有禮,放縱為自由,奢侈為慷慨,無恥為勇敢。民主人不認為快樂有高低貴賤之分,他們認為所有快樂一律平等,應(yīng)當受到同等尊重。在民主城邦里,當權(quán)的像老百姓,老百姓像當權(quán)的;父親盡量使自己像孩子,孩子也跟父親平起平坐;外邦人認為自己和本邦公民平等,公民也自認為和外邦人平等;教師迎合學生,而學生漠視教師;年輕人與年長的人分庭抗禮,而年長的人則喜歡“裝嫩”,像年輕人一樣行事,擔心被他們認為可恨可怕。
自由民主制當然不同于柏拉圖所描畫的這種民主制,因為自由民主制并不主張不加區(qū)別地把一切平等給予一切人,相反,自由民主制只要求某些領(lǐng)域的平等。 在自由民主制國家中,人民擁有三種重要的平等:平等地擁有某些基本權(quán)利、平等的人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社會中的人們也存在不平等,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是:自然的不平等,如體力、智力、外表等;社會地位的不平等;在各類組織中所處位置的不平等;所掌握財富和其他資源的不平等。這些不平等,有的是不可改變的,有的當其不平等程度適當時對社會反而是有益的。
但是,自由民主制依然具有追求一切領(lǐng)域平等的強烈傾向?,F(xiàn)代民主社會的傾向與柏拉圖所描述的民主人的傾向近乎毫無二致,想想今天的現(xiàn)代人,他們無力阻止自己變老卻不愿“長大”,不管年齡、性別和職業(yè),普遍都喜歡“賣萌”,我們不僅會莞爾而笑。正如托克維爾在對美國民主進行考察之后得出的認識,民主的本質(zhì)是平等,從人類歷史的發(fā)展看,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個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與它抗衡的人和權(quán)力,都必將被它摧毀和打倒。人們傾向于認為,既然大家都具有平等的自由出身,便應(yīng)該在一切領(lǐng)域都是平等的。這種傾向要把一切都相對化,全然不問這種要求是否合理。這種傾向認為一切觀點都平等,于是沒有任何觀點真正值得人們?nèi)远ǖ剞q護。在施特勞斯看來,這是自由民主制社會存在的具有自我毀滅性的危險。
三、自由教育是對民主制的補救
盡管施特勞斯對自由民主制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他仍然對自由民主制持相當贊賞的態(tài)度,將其視為現(xiàn)實中最好的政制,他之所以批評自由民主制是為了使這種制度保持健康和活力。施特勞斯為自由民主制開出的藥方是自由教育,他認為,自由教育是對民主制的補救。只有通過自由教育,人們才能掌握政治技藝,才能培養(yǎng)出盡職盡責的品質(zhì),抵制大眾文化的平庸。
自由教育通常又被稱為博雅教育或通識教育。與專業(yè)或職業(yè)教育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某種可以被納入市場交換體系的技能不同,自由教育的目標是美德,它與中國儒家傳統(tǒng)中的君子教育最為同氣相投。自由教育致力于塑造完美品格,喚醒每一個人自身卓越和偉大的氣質(zhì)。自由教育要求我們把普遍接受的觀點僅看作某種意見,它給我們提供對于美好事物的體驗?,F(xiàn)代民主社會強調(diào)合群與寬容,自由教育則教導(dǎo)我們敢于堅持自己的原則,拒做好好先生;只有自由教育才能培養(yǎng)出那些準備獨自承受、獨自戰(zhàn)斗的人。
在施特勞斯看來,一種真正值得追求的民主制實質(zhì)上是一種擴展了的貴族制,在貴族制中,只有少數(shù)人具有美德,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則是普世皆為貴族,人人都具備美德。民主制應(yīng)當把人人都拉高到貴族的水準,而不是把人人都降低到庸眾的水準。因此,施特勞斯認為,當今的自由人最緊迫的任務(wù)就是對抗墮落的庸俗化的自由主義,這種墮落的自由主義將“活著,安全快樂地活著,得到庇佑而不會無所依歸”作為人類的最高目標,而全然忘記了人要追求品質(zhì)高貴、出類拔萃和德行完美。對抗墮落的自由主義的途徑就是自由教育,自由教育是從大眾民主向原始意義的民主攀登的梯子;自由教育是在民主的大眾社會里創(chuàng)建貴族政治必然要付出的努力。[20]
施特勞斯認為,實現(xiàn)自由教育的途徑在于聆聽最偉大的思想家之間的交談,和最偉大的思想不斷交流。因此,自由教育在于研讀偉大的思想家留下的經(jīng)典著作,最重要的是古代希臘、羅馬的經(jīng)典著作,這些著作是為有閑暇的特定階層寫作的,不像現(xiàn)代的絕大多數(shù)著作是為了匆忙閱讀的人而寫,所以這些著作的遣詞造句都相當講究,具有很高的文學品味。簡單地說,古代的經(jīng)典著作是優(yōu)雅的作品或者說藝術(shù)品,其目的是供反復(fù)閱讀欣賞、沉潛涵泳的;現(xiàn)代的絕大多數(shù)著作則是實用的作品,其目的在于提供某些信息或解決某些特定的問題,獲得相關(guān)信息之后或問題解決之后人們往往就會棄之如敝屣。
施特勞斯對于如何閱讀經(jīng)典著作也有自己的一套獨特主張。他認為,要像偉大的思想家自己一樣來理解他們的作品。民主社會的一個明顯傾向就是喜新厭舊,人們傾向于認為新的就是好的,古代的經(jīng)典作家們通常被認為過時而棄之不顧,或者至多在回顧歷史時略略提及,將其當作博物館里的標本,卻絕不會認為他們在今天還有強大的生命力。在施特勞斯看來,現(xiàn)代人對于古代的偉大思想家太過輕慢,我們以為僅憑一己的理性就能夠評判他們,我們批評他們?yōu)槭裁磿敢恍┌藲q小孩子的錯誤,當我們善意地嘲諷他們的時候我們還為自己的大度洋洋自得。為了消除這種弊病,真正能夠從古人那里學到一些教益,施特勞斯認為,我們在閱讀古代偉大思想家的作品時需要放下我們的“前見”,真正像古人那樣去理解他們的作品,而不要一開始就想批判。中國人練習書法時有“入帖”“出帖”之說,先要“入帖”,而后自然能“出帖”。施特勞斯教導(dǎo)的讀書方法,與此異曲同工。
施特勞斯認為,在現(xiàn)代民主社會里,大學是自由教育的堡壘。大學中的自由教育傳統(tǒng)為抵御現(xiàn)代民主社會傾向于容忍放縱墮落的惡劣影響提供著源頭活水。作為現(xiàn)代文明的發(fā)源地,英國人在創(chuàng)制現(xiàn)代理想的同時,從未與傳統(tǒng)徹底決裂,在劍橋和牛津這樣的地方,比任何其他的地方都更好地保存了前現(xiàn)代的理想,這就為英國的現(xiàn)代文明儲備了必要的解毒劑。[21]施特勞斯所說的大學是原始意義上的大學,這種學校是柏拉圖學園的現(xiàn)代形式,中文翻譯為“大學”頗為傳神,說明這種學校傳授的是“大人之學”,而不是一般謀生的技能,在這些大學中,通過研習古典作品接受自由教育是核心內(nèi)容。在今天,有很多學校名稱里都有“大學”二字,卻已經(jīng)不再以自由教育為目的,只是某種傳授用以謀生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學校,這些學??赡芤矔趯W生的培養(yǎng)計劃當中安排少量經(jīng)典閱讀的課程,但這只是一種聊勝于無的點綴。是今天的大學墮落了嗎?并非如此。任何一個政治社會都無力做到支持其全體成員接受自由教育,每個社會中都有一些較為粗鄙的事務(wù)需要有人承擔,今天西方國家的大學教育已經(jīng)相當普及,但自由教育卻是無法普及的,不可能全部大學都以自由教育為主要宗旨,能夠以此為宗旨的只能是少數(shù)大學。
施特勞斯強調(diào),絕不能期望自由教育會被普遍施行,它總是小部分人的義務(wù)和特權(quán)。[22]一個人能否接受自由教育,除了要有必要的經(jīng)濟基礎(chǔ)和閑暇之外,也取決于其天性。自由教育不同于公民教育,公民教育的對象是全體公民,自由教育的對象則是一小部分人,是受到召喚而擔當人民代表的人,是在政治社會中從事政治并對人民負責的“紳士”。公民教育的目的是“好公民”,其特征是愛國、守法、盡職等政治性標準,這是大多數(shù)公民都能做到的。自由教育的目的則是“好人”,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才德卓越之人。亞里士多德說,只有在一個好的城邦里,“好人”才等于“好公民”。在自由民主制下,做一個“好人”與做一個“好公民”一般并不矛盾,但作為自由教育目標的“好人”的標準比“好公民”的標準要高得多,一個才德卓越之人不但要具備政治性美德,而且才能出眾,甚至不僅如此,他還是一個心靈豐富的人,長于獨立思考,具有高貴的品位,體驗著一般人難以體驗到的美麗事物。所以,施特勞斯并不期望一個普遍貴族制社會能夠得到實現(xiàn),他只是希望一小部分接受了自由教育的人能夠有節(jié)制地發(fā)揮政治作用,他們對政治既不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也不抱有犬儒式的輕蔑,他們忠誠于自由民主事業(yè),同時對自由民主制度的優(yōu)點和局限都知道得很清楚,這樣的接受了自由教育的人,才能引導(dǎo)公眾保護自由民主制度免于自我毀滅。
注釋: [1]參見[加]德魯里:《列奧·施特勞斯與美國右派》,劉華等譯,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7頁;《列奧·施特勞斯的政治觀念》,張新剛、張源譯,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316頁。 [2]參見[美]查爾斯·拉莫爾:《現(xiàn)代性的教訓(xùn)》,劉擎、應(yīng)奇譯,東方出版社,2010年,第77-78頁。 [3]參見[美]霍爾姆斯:《反自由主義剖析》,曦中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107頁。 [4]參見[美]布魯姆:《<古今自由主義>序》,[美]施特勞斯:《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頁。 [5]參見[美]潘戈:《<古典政治理性主義的重生>編者導(dǎo)言》,[美]施特勞斯:《古典政治理性主義的重生》,郭振華等譯,華夏出版社,2011年,第9頁。 [6]SeeWilliamGalston,LeoStrauss’sQualifiedEmbraceofLiberalDemocracy,TheCambridgeCompaniontoLeoStraus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9,pp.193-214. [7]參見[美]雅法:《施特勞斯、圣經(jīng)與政治哲學》,劉小楓編:《施特勞斯與古今之爭》,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355-356、360頁。 [8]參見[美]斯密什:《施特勞斯想做什么》《閱讀施特勞斯》,高艷芳譯,華夏出版社,2012年,第298頁。 [9]參見[美]凱瑟琳·扎科特、邁克爾·扎科特:《施特勞斯的真相:政治哲學與美國民主》,宋菲菲譯,商務(wù)印書館,2013年,第314-321頁。 [10]參見王升平:《自然正當、虛無主義與古典復(fù)歸》,復(fù)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1年,第106-107頁。 [11]參見楊子飛:《反啟蒙運動的啟蒙》,浙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第177、183-187頁。 [12]參見[美]施特勞斯:《政治哲學的危機》,《蘇格拉底問題與現(xiàn)代性》,彭磊、丁耘譯,華夏出版社,2008年,第21頁。 [13]參見[美]施特勞斯:《自由教育與責任》,《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頁。 [14]SeeLeoStrauss,TheCityandMan,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4,p.35. [15]參見[美]施特勞斯:《政治哲學與歷史》,《什么是政治哲學》,李世祥等譯,華夏出版社,2011年,第55頁。 [16]參見[美]施特勞斯:《什么是政治哲學》,《什么是政治哲學》,李世祥等譯,華夏出版社,2011年,第27-29頁;《自由教育與責任》,《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2頁;LeoStrauss,TheCityandMan,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4,p.36。 [17]參見[美]施特勞斯:《政治哲學的危機》,《蘇格拉底問題與現(xiàn)代性》,彭磊、丁耘譯,華夏出版社,2008年,第19-21頁;《何為自由教育》,《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頁;《自由教育與責任》,《古今自由主義》,第10-12頁。 [18]參見[美]施特勞斯:《我們時代的危機》,《蘇格拉底問題與現(xiàn)代性》,彭磊、丁耘譯,華夏出版社,2008年,第8-9頁;《自由教育與責任》,《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頁。 [19]參見[古希臘]柏拉圖:《申辯篇》,《柏拉圖全集》第1卷,王曉朝譯,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8頁(31E-32A);《克里托篇》,《柏拉圖全集》第1卷,第36頁(44C-44D)。 [20]參見[美]施特勞斯:《何為自由教育》,《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72頁。 [21]參見[美]施特勞斯:《德意志虛無主義》,《蘇格拉底問題與現(xiàn)代性》,彭磊、丁耘譯,華夏出版社,2008年,第129頁。 [22]參見[美]施特勞斯:《自由教育與責任》,《古今自由主義》,馬志娟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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