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解說的此卦是接《卦52:原神受克,終是不吉利的象》的再占卦。 《增刪卜易》卦例簡說卦53:再占財運(yùn),卦例如下: 原注:因得此卦,合前卦而決之,竟斷曰:財無氣矣,不必勞心。彼問故?予曰:前卦丑財雖空有氣,后卦子水財空伏于五爻未土之下,伏而又空,空而被克,知其無財而無疑也。后果毫厘未獲。 簡析: (1)、用神選取:取妻財子水為用神。 (2)、吉兇分析:大家學(xué)習(xí)此卦之前,建議大家首先去學(xué)習(xí)《伏吟的理論應(yīng)期(182)》內(nèi)容,在那里專門講到用神伏藏吉兇的判斷方法。 一般情況下,用神伏藏且空,都可以定性為兇,所以在原注中有子水財空伏于五爻未土之下,伏而又空,空而被克,知其無財而無疑也。通過對兩個卦的解讀,先師野鶴就最終確定無財而無疑也。所以從這里可以看出我們在卦理不明,應(yīng)期不確定的情況下,多占是幫助我們解決疑惑最簡潔的方法。 在這里或許有人提出,這里不看用神也可以斷其吉兇,因?yàn)槭绖踊缮?,就此卦來說,是求財,世爻化為兄弟戌土,確實(shí)是化為忌神,但這里是不能用世動化忌的卦意之法,原因是使用卦意之法,必須是在無卦理可尋的條件下使用,而這里是世爻動化回頭生,所以是不能使用世動化忌的卦意之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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