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xù)上篇推文:δ28運氣同異: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 先附錄原文如下: 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反是者病,所謂時也。 一、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 此乃畏于四時之氣之常制,勿盛盛之。 “用”有功用正常發(fā)揮之義,在《素問·五常政大論》中,黃帝有“其歲有不病,而藏氣不應不用者,何也”之問,在《素問·六微旨大論》中岐伯有“氣有勝復,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變則邪氣居之……: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之語;在《素問·氣交變大》中岐伯有“歲火不及,寒乃大行,長政不用……歲水不及,濕乃大行,長氣反用,其化乃速”之語;在本篇大論后文岐伯有“夫六氣正紀,有化有變,有勝有負,有用有病,不同其候”之語。諸“用”皆有正常發(fā)揮作用、功用之義,其與“變”、“病”相對為言。 諸“用……”之“用”,當為寒熱溫涼四時之氣正常發(fā)揮作用之用,非用藥之用。 倘若以用藥之用為“用”,則會面臨一個有悖醫(yī)理之論,譬如張介賓注曰:“言用寒藥者,當遠歲氣之寒,用涼藥者,當遠歲氣之涼,溫熱者亦然。”高億注講曰:“然歲氣之寒涼溫熱各有其時,而用藥之寒涼溫熱猶當避其歲氣。如歲氣已寒,不可再用寒,以助其寒……”以寒冬之季,民傷于寒而發(fā)為熱病為例,《素問·熱論》黃帝講:“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倍練q氣已寒,民傷于寒而發(fā)為熱病,倘若如高億所注講的那樣“不可再用寒”,那又當用什么藥物治療熱病呢?難道用熱藥嗎?傷寒熱郁于內,再投以熱藥,豈非火上澆油、熱上加熱?故高氏之注于醫(yī)理甚是不通。 諸“用……”既然為時氣之用,則諸“遠……”當為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避時氣,時氣太過則為邪,邪至則病生,故當遠之,同理,病于虛寒者,內外皆寒,自當規(guī)避外寒之氣,病于實熱者,內外皆熱,自定規(guī)避外熱之氣,如《素問·五常政大論》岐伯所言“無盛盛”之故也。 對于諸“遠……”之義,本篇大論后文黃帝問曰:“夫子言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余未知其然也。愿聞何謂遠?”岐伯答曰:“熱無犯熱,寒無犯寒,從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興六位也?!焙?、熱、溫、涼四時之正氣見于六氣六步主時之際,四正氣功用發(fā)揮之時,當勿犯逆之,謂之“四畏”。譬如《素問·四氣調神大論》講:“冬三月,此謂閉藏,水冰地坼……去寒就溫?!倍局鳉馓柡髁钪畷r,正是寒氣用事之時,從養(yǎng)藏的角度講,應當遠離寒涼之氣而趨就溫熱之氣,“去寒”即是“遠寒”之意。再如夏三月,熱氣用事,從養(yǎng)長的角度講,自當去熱、遠熱而趨就溫涼之氣。 “遠”與“不遠”相對為言,惟有理解“不遠”方能更好地理解“遠”。本篇大論后文黃帝問曰:“論言熱無犯熱,寒無犯寒,余欲不遠寒不遠熱奈何?”岐伯答曰:“發(fā)表而不遠熱,攻里不遠寒。”寒束肌表,非溫熱之藥不足以散之,熱郁于內,非涼寒之藥不足以除之。岐伯有言:“寒熱內賊,其病益甚?!庇墒强芍安贿h寒不遠熱”乃是相對于“寒熱內賊”而言,相應地,“遠寒遠熱”當是相對于“寒熱外傷”而言。 故“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之義,當如方藥中先生注解“熱無犯熱,寒無犯寒”是所講:“在炎熱氣候中或疾病屬于實熱者,在治療上或飲食上不能再用具有溫熱性質的藥物或食物以及類似的其他措施,如溫熨、熱飲等。在寒涼氣候中,或者疾病的性質屬于虛寒者,在治療上或飲食上不能再用具有寒涼性質的藥物或食物以及類似的其他措施,如冷敷、冷飲等?!?o:p> 總之,千言萬物,歸根結底還是岐伯在《素問·五常政大論》中所說的那三字真言“無盛盛”!寒熱溫涼乃四時正氣,勿以外力(藥物、食物、理療)等妄助其邪盛。寒熱溫涼既是四時之氣,同時又是四畏之氣。 寒熱之氣勿盛盛之,溫涼之氣亦如是。 此處諸“用……遠……”看似不言自明,實則曲折處頗多。當在本篇大論后文黃帝和岐伯專門談論這個問題時再仔細參詳。 二、食宜同法。 藥食同源,飲食之宜,其法如上,勿盛盛之。 三、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 “?!睘椤坝煤h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之常制,“反”指“違反”,“反?!奔纯梢赃`反常制,而無諸“遠……”之禁。 “假”者何謂?本篇大論篇末黃帝問曰:“假者何如?”岐伯答曰:“有假其氣,則無禁也。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六氣六步主時當時與氣相應,但客氣六期遷轉而環(huán)會,客氣加臨主氣之時,難免會遇到二氣不相得的情況,例如太陽之政,太陽寒水司天加臨主氣三之氣少陽相火,時在小滿、芒種、夏至、小暑期間,氣候當為炎熱,但由于客氣司天太陽寒水勝制主氣三氣少陽相火,氣候不熱反寒,時令不正,是以為“假”。 “有假者反?!?,意即主氣不足,客氣勝制主氣之時,可以違反“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之常制,用寒近寒,用熱近熱,用涼近涼,用溫近溫,譬如太陽之政,太陽寒水司天,少陽相火司天,主氣相火熱氣不足,司天寒氣有余,主氣相火主時,正是“熱用”之時,但寒水克勝之,熱氣不足,故當“近熱”而無禁。涼、溫、寒等氣皆類乎此。 “是”代指“有假者反常”,“反是”亦即違背“有假者反?!钡闹畏?。“反是者病”,意即倘若不以反常制之治法而制之,則易病生或益增病情。高士宗注曰:“如是則反于常理,又當從其反以治之。反是者,不以反常之法治之也。不以反常治之則病?!逼┤缣栔奖缢\太過流衍之紀、天符之歲,寒水氣盛,克抑主氣三之氣少陽相火,熱氣不足,倘若再拘泥于“用熱遠熱”之常制,恐“民病寒”之證將更甚,此時當“用熱近熱”以御寒,反是者則將病甚。 四、所謂時也。 陰陽四時寒熱溫涼之氣,有常有假,無假者則常制,有假者則反常制,所謂“因時制宜”,不可教條拘泥。 岐伯對太陽之政辰戌之紀終于應答完畢,明日開始參詳陽明之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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