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內(nèi)容:二十四節(jié)氣、平氣和定氣、歲和年并不一樣、歷法建正的問題、歲差、 下期內(nèi)容:四柱算命為什么以立春換年、早晚子時之分、國外時間換算 二十四節(jié)氣中國古代利用土圭實測日晷,將每年日影最長定為“日至”(又稱日長至,即太極圖中四象的太陰、長至、冬至),日影最短為“日短至”(又稱短至、夏至)。在春秋兩季各有一日的晝夜時間長短相等,便定為“春分”和“秋分”,人類各民族多有此四。在商朝時只有四個節(jié)氣(四象,即四季),到了周朝時發(fā)展到了八個(八卦)。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jié)氣已完全確立。公元前104年,由鄧平等制定的《太初歷》,正式將二十四節(jié)氣訂于歷法,明確了二十四節(jié)氣的天文位置。 二十四節(jié)氣分十二節(jié)令和十二中氣。有時也通稱為節(jié)氣,即通常說的二十四節(jié)氣。 十二節(jié)令: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 十二中氣:雨水、春分、谷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
平氣與定氣(恒氣)平氣和定氣是所用的夏歷中推算節(jié)氣的兩種方法。平氣將太陽周年視運動(相當于地球繞日公轉(zhuǎn))視為勻速,節(jié)氣之間的時間相等;定氣根據(jù)太陽的實際位置確定,節(jié)氣之間的黃道經(jīng)度相等。夏歷最初采用平氣,隋朝劉焯已提出定氣,但中國直到清初《時憲歷》、日本直到《天保歷》才正式改用定氣注歷。平氣改定氣是夏歷歷法史上最重大的改革之一,對置閏規(guī)則影響深遠。所以在實際運用中應(yīng)使用定氣法。 歲和年并不一樣從冬至到下一次冬至是歲,實際上是按照太陽歷,也稱天歲也稱歲實。從初一到下一次初一是年,實際上是太陰歷,也稱地年。所以歲和年不一定在同一天。 歲差歲差是指每一年的冬至不會在同一天。地球是一個橢圓體,又由于自轉(zhuǎn)軸對黃道平面是傾斜的,地球的赤道部分受到日月等吸引而引起地軸繞黃極作緩慢的移動,大約26000年移動一周,這就是歲周。即是說,經(jīng)過一年之后,冬至點并不回到原來的位置,而是在黃道上大約每年西移50.2秒,就是71年8個月差一度,依中國古度就是70.64年差一度,所以叫歲差。 歷法建正的問題建正就是陰陽歷以哪個月建作為其一年中的第一月份。月建,是指以十二地支紀月。 夏歷分一年為十二月,包括子月、丑月、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中氣冬至所在的月(仲冬之月)為子月,大寒所在的月(季冬之月)為丑月,雨水所在的月(孟春之月)為寅月,依次類推。我國現(xiàn)在使用的農(nóng)歷就是夏歷,所以我們以夏歷為參考。 《史記·歷書》有“夏正”、“殷正”、“周正”之分,這就是戰(zhàn)國、秦、漢時代盛行的“三正論”。夏代建正寅月(夏歷正月),商代建正丑月(夏歷十二月),周代建正子月(夏歷十一月)。
參考資料: 《天文學史話》,馮時 《古代天文歷法講座》,張聞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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