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將至,有三件事提醒大家: 1、定了!9月征期延長!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抄報稅哦! 2、印花稅取消按月申報,納稅期限發(fā)生重大調整! 3、9月征期將至,這些緩繳稅款別忘了交!其他稅收優(yōu)惠還有...... 定了,9月征期延長! 稅務局剛剛通知! 稅局明確: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抄報稅哦! 一、征期:1日-20日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yè)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征收印花稅、水資源稅、資源稅、環(huán)境保護稅、工會經費代收 二、征期:1日-30日 申報繳納2022年度車船稅 三、稅控盤版、稅務UKey版以及金稅盤版抄報方法 每月要先打開開票軟件,再申報增值稅,否則會導致清卡失??! ● 抄報稅流程 一般納稅人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稅務Ukey抄報稅操作 1)上報匯總 開票電腦聯(lián)網穩(wěn)定且軟件中服務器地址和端口號正確的情況下,登錄開票軟件會自動上報匯總。 若未抄報成功,可手工抄報。點擊:【數據管理】-【數據管理首頁】-【匯總上傳】 【上報匯總】 2)電子稅務局報稅 登錄到各地的電子稅務局申報增值稅。 3)反寫監(jiān)控 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反寫監(jiān)控】。 4)驗證:核實開票截止時間、數據報送起始日期/終止日期是否跳至下月,開票截止時間為10月,數據報送起止時間為9月。 ● 金稅盤(航信)抄報稅操作 1)上報匯總 開票軟件電腦聯(lián)網穩(wěn)定且軟件中服務器地址和端口號正確的情況下,一般在征期范圍內初次進入開票系統(tǒng),開票軟件會自動上報匯總。 如果系統(tǒng)提示“匯總報送已成功!”點擊“確認”,說明抄稅成功,如下圖所示: 如未提示“匯總報送已成功!”,需點擊【匯總處理】-【匯總上傳】進行抄稅。 抄稅成功后退出開票軟件會提示“系統(tǒng)檢測到金稅設備中有報稅資料,請您及時進行報稅”,直接點“確認”即可。 2)電子稅務局報稅 登錄到各地的電子稅務局申報增值稅。 3)遠程清卡 需在征期范圍內操作,一般為15號之前。登錄開票軟件,系統(tǒng)自動提示“金稅設備已經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稅設備已經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點擊【匯總處理】-【遠程清卡】。 4)驗證 遠程清卡成功后,點擊【匯總處理】-【金稅設備狀態(tài)查詢】,選擇開具的票種依次查看。 如果鎖死日期變?yōu)橄乱辉?nbsp;,匯總報稅資料為“無”證明清卡成功。 ● 稅控盤(百旺、中潤四方)抄報稅操作 1)上報匯總 開票電腦聯(lián)網穩(wěn)定且軟件中服務器地址和端口號正確的情況下,登錄開票軟件會自動上報匯總。 若未抄報成功,可手工抄報。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 點擊【上報匯總】。 2)電子稅務局報稅 登錄到各地的電子稅務局申報增值稅。 3)反寫監(jiān)控 申報完成后,再次打開開票軟件,會自動反寫。如果沒有自動反寫,需手動操作。 操作流程:點擊【數據管理】-【匯總上傳】-【反寫監(jiān)控】 4)驗證 反寫成功后,開票截止時間、數據報送起始日期/終止日期跳至下月。 印花稅納稅期限重大調整! 一、取消按月申報,之前按月申報的統(tǒng)一調整為按季。 按照新印花稅法的相關規(guī)定:印花稅、按年或者按次計征。不再有按月的計征方式啦! 大家可以登錄進電子稅務局自行查看稅費種認定信息,路徑為我的信息-納稅人信息-稅費種認定信息查詢。 二、沒有印花稅核定信息的,發(fā)生應稅行為時,可按次認定。 印花稅按次申報不需要做稅種認定,直接登錄申報即可。 具體操作如下: 三、按次申報的納稅人可申請調整為按季申報。 按次申報可能會遺漏忘記申報,那我們就可以調整為按季申報。 政策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印花稅納稅期限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3號)規(guī)定 (一)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報繳納,應稅營業(yè)賬簿印花稅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憑證印花稅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可在上述范圍內選擇納稅期限,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如果有需要調整的,可以前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期限的選擇哦! 具體操作如下: 四、按年申報一般適用于營業(yè)賬簿。 五、按次申報、按季申報如何選擇? 9月申報期常見稅收優(yōu)惠 一、制造業(yè)中小微企業(yè)需要繳納2021年11月、2022年的2月所屬期已緩繳的稅款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延續(xù)實施制造業(yè)中小微企業(yè)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號) 二、小型微利企業(yè)、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六稅兩費”減半優(yōu)惠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y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三、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文件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四、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80號) 常見問題 1、在電子稅務局中發(fā)票結存數量顯示有誤,如何處理? 答: 在電子稅務局主頁中,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發(fā)票使用】-【發(fā)票驗舊繳銷】-【發(fā)票驗(交)舊】進行驗舊(驗舊日期選擇領取月份或開票月份),建議驗舊提交完畢24小時之后,再登錄電子稅務局查看發(fā)票結存數量是否顯示正確,如仍然顯示有誤,需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核實處理。 2、在電子稅務局中申報增值稅預繳申報表時提示:申報失敗,征收品目為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存在減免金額,但稅收減免性質為空,請錄入稅收減免性質代碼,如何處理? 答: 納稅人需自行確認是否享受相關減免。 1) 如確認享受減免,打開左側報表列表中《附加稅申報表》,查看第一行次減免代碼是否選擇,應正常選擇后重新申報; 2) 如確認不享受減免,查看《附加稅申報表》相關行次是否填寫了減免稅(費)額,應清空減免額行次數據后重新申報。 3、在電子稅務局中以“郵寄配送”方式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當代開過程突然出現繳款失敗情況后立即停止繼續(xù)開票,而在“欠稅信息查詢”中卻出現了該筆代開業(yè)務的欠稅信息,如何處理? 答: 如果納稅人確認發(fā)票代開未成功而發(fā)生了欠稅情況,需撥打4006289911聯(lián)系票務中心核實處理。 4、在電子稅務局中如何作廢填報有誤的服務貿易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答: 如備案后已經付匯,則不允許作廢,但允許申請修改;如備案后尚未付匯,允許作廢或者修改。 修改備案具體操作如下: 在電子稅務局主頁中,依次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在頁面中點擊【修改】,進行修改操作即可; 作廢備案具體操作如下: 在電子稅務局主頁中,依次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作廢】,在頁面中點擊【作廢】即可。 5、在增值稅發(fā)票綜合服務平臺中是否可以撤銷不抵扣勾選的發(fā)票? 答: 通過“發(fā)票不抵扣勾選”模塊勾選的發(fā)票不能用作抵扣用途。如果為當期勾選的發(fā)票,在未申報抵扣之前可以先撤銷統(tǒng)計,通過【抵扣勾選】-【發(fā)票不抵扣勾選】模塊查詢已勾選的發(fā)票,查詢到對應結果后取消勾選,然后重新提交,提交成功后通過【抵扣勾選統(tǒng)計】模塊進行“申請統(tǒng)計”以及“確認”發(fā)票操作即可。 6、在電子稅務局中進行增值稅代扣代繳申報,其中《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明細報告表》第17列對應“適用稅率或單位稅額”欄次標黃,且無法帶出數據,應如何處理? 答: 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明細報告表》第3列“征收品目”下附加稅的征收品目中,點擊對應叉號(刪除),然后重新選擇征收品目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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