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稅律師 整理/評論 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 近期,深圳市稅務部門在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fā)現(xiàn)深圳市某投資公司員工吳水清未據(jù)實辦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jīng)查,納稅人吳水清在辦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稅。經(jīng)稅務部門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吳水清拒不辦理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吳水清申報補繳了稅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深圳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吳水清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11945.8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吳水清已按規(guī)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深圳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再次提醒納稅人,請及時自查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guī)范等情形并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立案檢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wǎng)
湖北省恩施州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 近期,湖北省恩施州稅務部門在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fā)現(xiàn)湖北省恩施州某公司負責人唐麗君未據(jù)實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立案檢查。 經(jīng)查,納稅人唐麗君在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虛假填報綜合所得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稅。經(jīng)稅務部門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唐麗君拒不辦理更正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唐麗君申報補繳了稅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恩施州稅務局稽查局對唐麗君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25625.39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唐麗君已按規(guī)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湖北省恩施州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再次提醒納稅人,請及時自查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guī)范等情形并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立案檢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官網(wǎng)
河南省稅務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 近期,河南省稅務部門在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fā)現(xiàn)河南省鄭州市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員工孫鳳媛未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遂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檢查。 經(jīng)查,納稅人孫鳳媛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經(jīng)稅務部門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孫鳳媛拒不申報。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孫鳳媛申報補繳了稅款。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河南省稅務局稽查局對孫鳳媛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58222.19元。日前,稅務部門已依法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孫鳳媛已按規(guī)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河南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再次提醒納稅人,請及時自查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guī)范等情形并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立案檢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官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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