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世間有那么多遺憾,都是因為沒有后悔藥,很多事情做完決定之后,經(jīng)過時間的洗禮,讓很多人后悔。 在2018年的北京法院受理了一樁房屋買賣訴訟案,這場訴訟案的起因便是房價越來越高,原房主于泊后悔在2001年以3萬塊的價錢賣給了現(xiàn)房主何大海,這場官司聲勢浩大,前后糾纏了多年。 做人要講誠信,法律也具有威嚴在很多人知道這件糾紛案件中,輿論的導向都是支持何大海一家,覺得他們從四川老家搬到北京購買房產(chǎn)非常不容易,因為于泊兩次出爾反爾,在2010年如果他能夠滿足何大海一家的條件,那么這場糾紛案不會爭執(zhí)了近10年之久。 做人需要誠信,一諾千金這些都是我們從小在課本上學到的道理,當初已經(jīng)承諾將房子賣給了何大海,就應該遵守當初的約定。 眼見房價高漲,于泊便以房子真正的主人自居,無疑是違背了“誠信”二字,立于天地之間,不管從事什么樣的職業(yè),辦什么事情,都要講究誠信,是我們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 法律具有威嚴,從各個方面保障著人們的各方面權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爾反爾,不講誠信,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其實就這種土地糾紛案件每年都會有幾個案例,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相關條例中明確表示所謂土地糾紛案件通常都是土地增值,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獲得補償安置等方面的糾紛,也是出賣人受利益驅使起訴所產(chǎn)生的糾紛,即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 但是出賣人有主要責任,買受人有次要責任,這項政策就可以指出于泊應該承擔的主要責任,他如果當初不出售這套房產(chǎn),如今哪會有這場土地糾紛案的存在? 原房主于泊,眼見房價飛漲,心生反悔時間要回溯到2001年,于泊想在別處購買樓房,便把自己家的棚戶區(qū)房產(chǎn)以3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外地來的何大海。 17年后,于泊眼看著棚戶區(qū)改造集體土地拆遷項目即將開展,他悔不當初,因為當年以3萬塊錢的價格賣出的這片宅基地,加入了拆遷項目后,暴漲了三四百倍甚至更多倍,這顯然是一筆虧本的買賣,他捶胸頓足十分后悔,每天晚上想起這件事他都夜不能寐。 他想了很多,如果當年自己沒有賣掉這套房產(chǎn),那么改造的拆遷款都是自己的,該有多好,可惜世間沒有后悔藥,他只能眼睜睜的看到這筆拆遷款要拱手送人,不過他告訴自己一定要想想辦法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即使獲得不了那么多的拆遷款也要從中分一杯羹。 再加上北京的房價飛漲,他在市區(qū)的房子面積很小,只有90平方米,如今于泊一家已經(jīng)三世同堂,一大家子都住在這個樓房里太擁擠了,自己回到家里仿佛喘不過氣來,其實早在10年前他已經(jīng)后悔了。 當年他與何大海進行房屋買賣只是簽署了一份協(xié)議,沒有律師以及公證人在場,土地使用證到現(xiàn)在的戶主并沒有變更成何大海的名字,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房子? 他絞盡腦汁想到這一點,并想通過這一點拿回宅基地和房產(chǎn),所以他一紙訴狀將何大海告上了法庭,他暗自竊喜,幸虧當年沒有過戶成功,自己尚且可以搏一搏,沒準法律的天平可以向自己這邊傾斜。 在法律上,因為土地使用證上的名字仍然是于泊,他便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因為根據(jù)國家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宅基地是屬于集體所有,村民可以使用不能買賣。 宅基地買賣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那么他當年與何大海簽訂的買賣協(xié)議自然無效,宅基地的所有權仍然在他這里,他有權拿回使用權。于泊找到了買賣協(xié)議的漏洞,他本來可以在2011年名正言順地拿回宅基地使用權,而他自己放棄了。 當時他只愿意給何大海3萬元,相當于原價買回宅基地,他的態(tài)度十分堅決又理直氣壯,他對何大海說:“10年前收了你3萬,如今再把3萬退回去,相當于這10年的房租是免費的,這么好的事情哪里去找?” 這樣的說法對于何大海而言是不公平的,因為房價與物價在這10年之間也在飛速上漲,如果他當年用3萬塊錢購買別處的房子,如今也應該漲了多倍,現(xiàn)在的3萬與10年前的3萬不可同日而語,不能拿來比較,所以何大海一家沒有同意于泊想用3萬元收回房產(chǎn)的使用權。 于泊提出退回3萬塊錢這樣的想法,也遭到了法官的駁回,法官認為如果根據(jù)當年北京的房價進行計算,雖然法律上于泊有權利要回宅基地的使用權,但需要向何大海支付70萬到80萬的賠償金。 70萬到80萬的賠償金,對于何大海一家來說是遠遠不夠的,這個金額在當年的北京已經(jīng)很難買到足夠大而且合適的房子了,何大海一家自然無法接受。 圖丨何大海夫妻 他們認為更好的解決辦法是于泊能給他們賠付等價的房子,只要房子不要錢也可以,如果于泊愿意給他們一家賠付一處差不多的房子,他們也可以自認倒霉搬離柳各莊村的房子。 也許是于泊覺得自己在法律上“勝利”了,他便有恃無恐起來,他對何大海說他拿不出那么多錢,更別提給他們賠付等價的房子了,也許此時于泊已經(jīng)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盤,他認為使用權始終是自己的。 何大海一家不管住了多少年,等到真正需要拆遷的那一天,自己還是可以從中獲利的,所以這一案件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最終被擱置,何大海一家仍然住在柳各莊村的這處房產(chǎn)之內,于泊也再沒有找到何大海一家談土地使用權這件事情。 現(xiàn)房主何大海,為給失聰?shù)膬鹤又尾?,一家人有棲身之所才咬牙買下這套房對于為什么當時房屋買賣沒有過戶,何大海一家非常委屈。他們那個時候剛來北京,人生地不熟的,他們也不知道房屋買賣需要這么多的彎彎繞繞,稍有不慎就會讓自己處于法律不被保護的一方。 更不會想到自己住了二十余年的房子快要拆遷之際,原房主于泊會來百般阻撓。 2000年,何大海的兒子失聰了,四川老家的醫(yī)療資源肯定沒有北京的醫(yī)療資源好,想要給失聰兒子尋求更好的醫(yī)療資源,他們從四川老家來到北京。 失聰?shù)膬鹤釉卺t(yī)院住院接受治療需要花費資金,他們每天住旅館也要花費資金,多方花錢他們也沒有那么多的錢,他們考慮到還要在北京這個大城市給失聰?shù)膬鹤幼龊罄m(xù)治療,他們決定在北京生存下來,首先要解決住房問題。 何大海夫婦考慮再三最終決定忍痛賣掉四川老家的房子,還拿出了多年的積蓄,又與親朋好友借了一點錢,足足湊夠了3萬元。 他們看到了于泊有一套位于北京市李遂鎮(zhèn)柳各莊村的房產(chǎn)需要買賣,剛好3萬元,何大海夫婦決定先把這套房產(chǎn)購置下來,也算在北京有了一個安身之所。 他們當時也是礙于宅基地不能買賣這一條,私下只與于泊簽訂了買賣協(xié)議,于泊也向他們保證不會出現(xiàn)問他們要房子的情況,誰知這一天還是到來了。 圖丨賣房契約 這么多年來何大海夫婦沒有高學歷和過硬的技術,導致他們找不到收入高的工作,只能打打零工維持生活,還要有一部分收入支付失聰?shù)膬鹤拥尼t(yī)藥費,他們一家這20多年也沒有離開這個地方。 雖說李遂鎮(zhèn)柳各莊村與北京的其他地方相比,略顯偏僻荒涼,缺乏公共服務,但是這里的村民對他們一家很好,從來沒有找過他們的麻煩。他們一家也仍然常懷感恩之心能夠買得起這里的房子,失聰?shù)膬鹤右苍诳祻椭委熤?,這就比在四川老家好。 他們勤勞,樸實,樂觀,積極地生活著。他們與其他村民也相處融洽,從沒有和鄰里鄉(xiāng)親有過爭吵,其他村民得知李遂鎮(zhèn)柳各莊村要拆遷的好消息第一時間告訴了何大海夫婦。 村民們還調侃著何大海當年有眼光,當年的3萬塊也不是小數(shù)目,能夠有這么大的魄力用借來的錢購買異鄉(xiāng)的房產(chǎn)是之前很多人都想不到的。 加上于泊的宅基地足足有530平方米,如今這么大的土地面積,折算下來可以得到安置費現(xiàn)金補償大約有1135萬人民幣。撿了個大便宜,一躍成為千萬富翁想都不敢想??!就怕這筆賠償原房主于泊會眼紅,沒有想到村民的調侃一語成讖。 聽到可以獲得這么多經(jīng)濟補償,何大海一家非常高興,他們規(guī)劃著經(jīng)濟補償怎么使用,首先要治好兒子的耳朵,讓他能夠聽到美妙的聲音,剩下的款項可以讓他們吃穿不愁了。 在拆遷項目啟動的半年內,看著其他村民一個個搬走,一個個都拿到了經(jīng)濟補償,他們一家的安置工作始終沒有開展,多方打聽之后他們才知道是原房主于泊“從中作梗”。 于泊對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說,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他,土地使用證上的名字也是他,何大海一家只是暫住,安置補償款也是給他于泊。 他已經(jīng)去過拆遷辦多次,讓拆遷辦的工作人員對他“記憶猶新”,工作人員們也見識了他的無理取鬧,如果安置補償款給何大海,后續(xù)會有一系列的大麻煩,所以何大海一家的安置工作被擱置。 圖丨于泊 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于泊,何大海再次對薄公堂當年3萬元賣出的房子,如今可以獲得1135萬,任誰都是沒有想到的,拆遷項目也正式啟動,于泊看到自己的機會來了,又來宣示主權。 他拿出2011年的法院判決書再次將何大海告上了法庭,他認為拆遷之后索賠的費用,應該給自己一大部分,他可以分一少部分給何大海作為經(jīng)濟補償,就這樣自己已經(jīng)很仁慈了。 當年要不是看何大海一家急于找到安身之所,家中又有個失聰?shù)膬鹤?,看到他們一家如此可憐,自己才不會把房產(chǎn)賣給他們呢!好話都被他自己說了,仿佛他是菩薩心腸! 圖丨賣房契約 站在何大海一家的立場,顯然這是于泊第二次出爾反爾了,何大海一家作為被告非常生氣又委屈,在法庭之上何大海的妻子王女士向法官訴說著當年買房的情景。 當年他們遇到了于泊的這套房子急于出售,于泊看他們一家都是四川人,人生地不熟,給他們訴說著這處房屋的好處,見到他們有所猶豫,先是讓他們把3萬元交到于泊的手中,又寫了一個買賣協(xié)議讓他們簽好,房產(chǎn)證雖然是于泊的名字。 但該房產(chǎn)證在何大海一家的手中,因為當時于泊把房產(chǎn)證給了他們,并向天發(fā)誓保證永遠不會要回房子,他們選擇相信于泊的口頭保證,誰知房價如今漲成天價,于泊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卻違背了當時對何大海一家的口頭承諾。 圖丨何大海妻 何大海的妻子王女士邊說邊哭了起來,她說現(xiàn)在拆的是他們家的房子,而不是于泊的房子了,他們一家已經(jīng)在這里度過了二十幾個春秋了,其他村民也是可以作證的。 這就是為他們遮風避雨的家,如果把拆遷款一大部分全給了于泊,法律是不是縱容他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為呢? 聽到王女士的哭訴,在場的很多人都覺得很有道理,只有于泊讓她不要再博得同情了,更是厚顏無恥地對她說,當年你們不也是賣掉了四川老家的房子嗎?沒準現(xiàn)在那套房子也漲了不止百倍,你們再去把那套房子要回來住不就行了嗎? 顯然于泊賣出房子后后悔的行為,他不以為恥,反而為榮,他根本沒有把何大海一家放在眼里,他始終認為法律是偏向自己的。 最終這個土地糾紛迎來最終結局在2010年,法院就判定于泊與何大海的買賣合同無效。宅基地的使用證上也寫著于泊的名字,于泊自認為他必須得到大部分補償,杜建春作為拆遷管理科科長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于于泊的看法也給予了法律反駁。 杜建春說,政府為了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提出的棚戶區(qū)改造,原本是一件從困難家庭利益出發(fā)的好事,這項工程的主旨是為了改善棚戶區(qū)居民居住條件,最終受益者是棚戶區(qū)的實際使用者,基于這些個條件,于泊所說的他可以獲得大部分補償款顯然立不住腳。 圖丨杜建春 于泊眼看自己處于下風,他知道拆遷補償款分為現(xiàn)金和安置房兩個部分,自己想要兩樣都占如果困難,自己占一項也好,有總比沒有強啊。 他把這場官司的焦點又放在了安置房上,他向法官說安置房是需要柳各莊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夠享有,何大海戶口不在這里,他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于泊能夠想到這一點,說明他做了很多準備,他想要獨占安置房的決心,不過杜建春也毫不示弱。 杜建春表示,于泊早在2001年時,全家已經(jīng)把戶口遷離柳各莊村,于泊一家顯然也不是柳各莊村集體組織成員,而且于泊在縣城擁有房產(chǎn),何大海只有這一處房產(chǎn),其他地方?jīng)]有房產(chǎn),在基于這一點上,何大海更有資格獲得房屋安置。 于泊和何大海對于房屋拆遷補償?shù)恼勁?,持續(xù)了很久,雙方都想著利益最大化,吵得不可開交,不過此時于泊拿出的證據(jù)受到杜建春的反駁之后,他從一開始的振振有詞,盛氣凌人到現(xiàn)在處于下風沒了話說。 他覺得只要自己死咬著土地使用證上的名字是自己的,自己肯定能夠得到一些賠償,何大海一家拿不出相應作證,只好以自己居住了這處房產(chǎn)二十余年,其他村民都可以作證為由,他們也相信法律會給自己一個滿意的答復。 于泊與何大海如果一直僵持不下,這套房產(chǎn)也會慢慢成為“釘子戶”的存在。他們最終在律師的建議下達成了和解,他們同意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來劃分全部拆遷賠償。 房屋安置是這樣劃分的,因為他們兩家的戶口都不屬于柳各莊村,現(xiàn)金補償共計254萬元,于泊與何大海兩家三七分,也就是說30%賠償給于泊,最終獲得38.22萬元,70%賠償給何大海,最終獲得215萬元。 按照土地面積進行置換,也就是說宅基地面積的70%都可以置換,530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置換成371平方米的住宅面積,由于買賣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 其中259.7平方米分給何大海,111.3平方米分給于泊,順義區(qū)住建委提供了5種戶型的安置住房,在相應的面積內可供他們兩家選擇。 堅持多年的糾紛案件以這樣的方式落下帷幕,不知這樣的結果于泊和何大海兩家是否滿意?但也許這已經(jīng)是最好的結局了。 大家對于這場曠日持久的糾紛案有什么樣的看法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