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世紀之初開始,隨著心理測驗在社會上的風行,人們在教育、企業(yè)、軍隊等各領域中越來越重視各種商數(shù)、指標的測量。心理測驗,特別是智力測驗在諸多選拔中的強調幾乎達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 智力即能力結構中的一般能力,是指完成各種活動都必須具有的最基本的心理條件。傳統(tǒng)意義上的智力主要指的是認知能力,即獲取知識的能力。因此,多數(shù)智力測驗都是從認知角度進行的考察。智力測驗的結果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用心理年齡除以生理年齡的商數(shù)再乘以100來表示,這就是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提法的由來。雖然后來,智力測驗結果的表示法發(fā)生了改變,但智商的稱呼一直沿用了下來。 智力發(fā)展水平有高低之分。但就全人類而言,智商是呈正態(tài)分布的,也就是說處于平均數(shù)上下的比例大,越往兩頭比例就越小。理論上講,如果用斯坦福-比內(nèi)量表測量一個地區(qū)全部人口的話,智商在100±16范圍內(nèi)的人約占總人數(shù)的68%;在100±32之間的約占95%,過高或高低的都占極少數(shù)。因此,一般把智商高于140的兒童稱為超常兒童,其比例約占總人口的1%;把智商低于70的稱為弱智兒童,約占總人口的3%。 最初人們特別看重智商,甚至對智力測驗達到了“迷信”的程度,但后來人們逐步認識到智力水平的高低并不是決定一個人成就的唯一因素。高分低能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傳統(tǒng)的智力,也就是一般能力僅僅提供了取得成就的基本條件,但能否成功還與太多的其他因素有關。 正是由于傳統(tǒng)智商的含義過于狹隘,美國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1983,1999)提出了一個超出IQ測驗定義的理論:多元智力理論。加德納認為智力應該涵蓋人類經(jīng)驗的諸多方面,他至少概括了8種智力:邏輯-數(shù)學、語言、自然主義、音樂、空間、身體運動、人際間(社交)、內(nèi)心的(自知)智力。該理論認為,傳統(tǒng)教育,特別是西方社會的教育更加注重了前兩種智力的發(fā)展與測量,而沒有將其余的多種智力視為同等重要的必備基本心理條件。 近年來,研究者還探討了與加德納的人際間智力和內(nèi)心智力相關的另一種智力類型:情緒智力(emotional intelligence),包括準確感知和表達情感的能力、運用情感的能力、理解分析情感、有效運用情感知識的能力和調節(jié)情緒的能力四個主要成分。衡量情緒智力水平高低的指標就被稱為情商(EQ)。情緒智力理論認為,情感在智力功能中起正性的作用,可以使思維更聰明。有些情況下EQ比IQ更重要。 受這種思想的啟發(fā),近年來,人們在不同領域提出來諸多商數(shù),如表征理財能力的財商(FQ),表征社會技能的社會商數(shù)(SQ),等等。這些商數(shù)的提法是否準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提法的背后反映了人們認識的深化。由此反思我們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應該除重視傳統(tǒng)IQ外,更要重視其他各方面的全面培養(yǎng)。 在對天才兒童的一項追蹤研究發(fā)現(xiàn),當年的神童成年后取得事業(yè)成就的僅占五成左右,剩下的一半不是不聰明,而是EQ、SQ不足,缺乏與別人交往與合作的能力。高校中每年防不勝防的大學生自殺事件,很大一比例的個案不是他們的IQ不夠高,而是EQ、SQ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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