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在個稅APP中修改填寫公務交通補貼和通訊費補貼后,可以退稅。首先,確實有這個政策,政策依據(jù)就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58號),主要是對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的計征方法進行了明確,即“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具體的扣除標準仍需參照當?shù)囟悇諜C關相關規(guī)定。這個政策規(guī)定的可以稅前扣除的公務交通補貼和通訊費補貼標準是下放到地方稅務機關制定,有些地方壓根就沒出標準。如果地方?jīng)]有這個標準,是絕對不可以這樣退稅!那就要看單位有沒有給你發(fā)放符合扣除條件的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事實上啊,如果取得了符合扣除條件的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并且預繳申報時已經(jīng)扣除,那么年度匯算時不能再重復填報扣除了!如果沒有取得符合扣除條件的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請務必如實申報年度匯算,否則會影響個人納稅信用,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網(wǎng)傳的的扣除標準,“公務用車費用稅前扣除標準:每人1200元/月;企業(yè)職工通訊費補貼稅前扣除標準:每人240元/月”,并非毫無依據(jù),其實是廣西地區(qū)的規(guī)定。這樣就清楚了,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政策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如果當?shù)貨]有這樣的政策規(guī)定,也就不存在公務用車補貼、通訊補貼抵稅的問題,即使以這個名義發(fā)錢,也都是需要并入當月工資薪金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再者,每個地方的扣除標準也不一樣。 如果當?shù)卮_實有政策,也要注意政策運用的方法。豬哥建議,單位根據(jù)當?shù)卣咭?,制定公務用車、公務通訊補貼相關制度,將補貼制度化標準化,在月度申報個稅的時候就可以扣除。豬哥所在單位就有這樣的補貼標準,每個月300元的通訊補貼,可以抵稅,因為當?shù)鼐陀羞@個政策規(guī)定。有人就會問豬哥,怎么沒有公務用車補貼?因為當?shù)貨]有公務用車補貼政策文件,所以只有通訊補貼。符合規(guī)定的免征個稅公務用車、通訊補貼,在進行月度個稅申報的時候,需要填列在申報表“其他扣除”項目中“其他”一欄。只要平時預扣個稅時填報了公務用車、通訊補貼,在個稅匯繳的時候,系統(tǒng)就會自動帶出來,也不存在再申報退稅的問題。除非單位在代扣代繳申報時,沒有正確的申報,沒有將這部分補貼減除的情況下,才能在匯算清繳時將其填報到申報數(shù)據(jù)中。如果你們單位還沒有公務用車、通訊補貼,看到這篇文章后,可以把文章轉(zhuǎn)給你們單位財務或者人事,考慮把政策用起來。最后,豬哥吐血整理了全國各地的公務交通補貼和通訊費補貼標準,如果沒找到你當?shù)氐囊?guī)定,很可能就是當?shù)貨]有出臺相關標準,建議你和當?shù)囟悇站譁贤ù_認。如果有遺漏,歡迎私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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