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yè)博士,新加坡國立大學(NUS)博士后,一門心思搞科研,業(yè)余寫稿不荒廢,努力給你驚喜。 ——朱小鹿 2019年4月份的一天,董雨因為身體不舒服,去醫(yī)院做了檢查。拿到診斷書,董雨腦瓜子“嗡”一下,心悸腿軟,強撐著才沒有讓自己摔倒。他才45歲,上有年邁的雙親未曾盡孝,下有兩個孩子還未成年。妻子蔣玲得知消息,當即表示,無論花多少錢,都要給他治病。他和妻子有90多萬元的存款,其中80萬元是父母給的房屋征收款。在醫(yī)院的緊急安排下,董雨做了手術,手術很順利。接連做了兩個療程的化療之后,幸運地是,董雨的病情得到較好的控制,慢慢有了好轉。當醫(yī)院通知,交第三次化療的錢時,蔣玲卻告訴董雨,家里沒錢了。他治病,蔣玲只給了他4萬元,卡里最少還剩86萬元,怎么會沒有錢呢?而且,蔣玲最近的表現(xiàn),讓他覺得匪夷所思。當著自己父母及親戚的面表明態(tài)度,不管花多少錢,哪怕傾家蕩產(chǎn),也要把他的癌癥治好。在自己剛住院治療的時候,蔣玲對自己的照顧十分精心,還日夜陪護,他心里十分感動。然而,兩個療程之后,也就是照顧他半個月后,她的態(tài)度急轉直下。接電話時,她總是背著自己到走廊去接,而且一打電話就半個多小時。后來,她說不能把孩子扔下太久,要回家照顧孩子,安排婆婆來醫(yī)院照顧董雨。因為當年,董雨父母拿到200多萬元房屋征收款,只給了董雨80萬,手里起碼還有100多萬。父母給了20萬,他結清后期的治療費用,辦了出院手續(xù)。賬戶上的余額只剩1.52元,將近90萬元都不見了。他趕緊打了一份賬戶的銀行流水記錄,看著厚厚的取款記錄,他脊背一陣陣發(fā)涼。他信任的妻子蔣玲,對這筆錢已經(jīng)圖謀很久,她背著他做了充分的準備。因為銀行卡賬戶是他的名字,取款金額超過5萬元,需要經(jīng)過本人簽字。當初存這筆錢時,蔣玲不放心,名字雖然是他的,手機號綁定的卻是妻子的號。所以,取款5萬元以下的金額,不需要經(jīng)過董雨同意。蔣玲就是抓住這個機會,每次取款只取4.9萬元,這樣恰好輕松地避開了董雨。賬戶的余額857659元只留1.52元,其余的錢全部轉到了蔣玲的名下。其中一個朋友借走了5萬,另外一個朋友借走了3萬,看病花了4.9萬。他認為用嘴說沒有用,銀行有流水記錄,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也不是你說留了就留了。蔣玲還說,除了借出去的10萬元,錢都用在了兩個孩子和生活費上。從銀行流水記錄上看,從頭年3月份到第二年6月份,蔣玲就花費了將近30萬。養(yǎng)家怎么可能花掉那么多?明顯是她把錢私藏了起來。他雖然出院了,但還需要定期化療,每天要吃大量藥物,后續(xù)的治療費用更是一筆巨額消耗。她說,這些錢要留著將來養(yǎng)孩子,她讓董雨去找父母要錢。她認為,董雨的父母還有100多萬呢,應該拿錢出來給兒子治病。父母有錢,那是父母的,自己有錢,憑什么要花父母的錢呢?如今,父母已經(jīng)70多歲了,未來養(yǎng)老還需要錢。況且,作為兒子,他已經(jīng)拿了父母很多錢。現(xiàn)在,怎么好意思還去年邁的父母那里拿錢。董雨和蔣玲溝通,夫妻財產(chǎn)是雙方共同所有,他有權利支配這筆錢。用自己的錢給自己治病,天經(jīng)地義,她憑什么不給?但無論董雨怎么說,蔣玲就是不拿錢出來,執(zhí)意讓公婆拿錢。作為妻子,她有責任有義務照顧生病的丈夫,拿錢給丈夫治病更是理所應當。一時間,誰也無法說服誰,蔣玲和婆婆甚至還在醫(yī)院動了手。手里就剩這么多錢,將來有兩個孩子要養(yǎng),她一個女人賺不了多少錢。她讓董雨出面去向父母要錢,這樣比較好,不會造成她和公婆之間的矛盾。她理直氣壯地覺得,從公婆那里拿錢是給董雨治病,自己又不花,這么做也沒有錯。董雨直接反駁說:“我第三次化療,也沒見你去照顧我。”蔣玲始終覺得,董雨的父母手里有100多萬,就應該拿出來給兒子用。兒子患病,父母不應該袖手旁觀,錢不能自己一個人出。為什么蔣玲如此無視夫妻之間的情分,置自己重病丈夫的生死于不顧呢?蔣玲說,董雨生病之前,經(jīng)常在外,根本不回家。最長的時候,甚至一兩個月不回家,不顧家,不管孩子。常常是她下班回來,孩子告訴她,爸爸已經(jīng)打包好衣服走了。蔣玲經(jīng)常聽到他和別的女人的花邊新聞,自己一直在隱忍。董雨直言,妻子這樣說,只不過是想逃避責任,往他身上潑臟水。蔣玲拿出證據(jù)反駁他,說董雨和自己車隊的一個胖女人關系曖昧。蔣玲在長沙的一家賓館抓到了他們在一起,并拍下了照片。在證據(jù)面前,董雨解釋說,這件事是有發(fā)生。但是,這是在他們夫妻分居,他起訴離婚后發(fā)生的。蔣玲說,董雨在沒有查出癌癥之前,從來不顧家庭,也不管孩子。兩個孩子都是她自己打工和擺地攤賺錢供養(yǎng)。她曾經(jīng)想過離婚,但她的父母都比較傳統(tǒng),嫌棄離婚丟人。父母告訴她,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一定要忍,否則就害了孩子。他告訴蔣玲,自己不治了,把錢省下來給她和孩子留著,將來用。她說,那時候口頭說好了,公婆拿錢治病,她負責照顧。本以為不幸降臨之后,即將傾覆的婚姻之舟能重新駛回正軌。然而,還沒等董雨痊愈,矛盾就因為錢爆發(fā)了。見蔣玲怎么也不肯將那40萬元拿出來,給自己治病用;董雨一紙訴狀,將蔣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分割90多萬元財產(chǎn)。蔣玲說,發(fā)生這樣的事,肯定與董雨的父母有關。在董雨沒有得病之前,公婆明知道她和董雨有矛盾,卻支持董雨不回家,還給董雨在外面租房子住。蔣玲和婆婆爭論,那個家不是她一個人的,董雨也有一份責任,一份義務。她作為女人,不好吃懶做,不賭錢,不打牌,更加不會偷人。但公婆還偏袒自己的兒子,甚至怪她沒盡到妻子的責任。你滾,我兒子什么樣的媳婦娶不上啊?再娶十個都可以娶得到,老子家有的是錢。 董雨的父親對記者說,董雨是自己唯一的兒子,自己給兒子花錢,從來沒有吝嗇過。兒子住院,兒媳婦只拿了四萬塊錢,剩下的錢都是他出的。兒媳現(xiàn)在住的房子,他又給了他們買房款35萬。每口人78萬,他又給兒子補上兩萬,湊整給了兒子80萬。董父表示,這80萬征收款,這幾年的利息就有30萬,加在一起起碼110萬。作為父母,他們盡量給予夫妻兩個幫襯,已經(jīng)盡到了為人父母的責任。沒想到兒子剛得病,兒媳婦就找自己要錢,卻拒絕拿夫妻共同財產(chǎn)出來。董父認為,兒媳婦應該先拿出他們的錢給兒子治病,錢不夠了,再由他出。他的錢不夠,還有兩處房產(chǎn),拿出來賣掉也要治好兒子的病。如今,兒媳卻把夫妻共同財產(chǎn)私藏起來,直接讓老人拿錢。董父覺得,兒媳婦這個人太自私,只想到自己,根本不考慮別人。只要孩子好好讀書,沒錢的話,我賣房子也會供他讀書。據(jù)董父介紹,兒子和蔣玲結婚17年,有10年在鬧離婚。他們夫妻之間,從什么時候出現(xiàn)的感情問題,老兩口并不知情。在兒子生病的前三年,兒子又提出了離婚,但蔣玲不離。蔣玲曾經(jīng)跪在公公面前,求他勸說董雨不要離婚。如今,兒子生病了,她竟然做出這種絕情的事,這讓兩位老人非常傷心。董父說,逢年過節(jié),蔣玲從不去公婆家里過,這讓二老的心逐漸變冷。說到給兒子租房,董父說,兒媳婦對兒子的生活不關心,也不體貼,有媳婦和沒媳婦一樣。兒媳婦從不會給兒子留飯菜,就吃他們吃剩的,涼了也不會再熱一下。給兒子租房子,也是方便他們過去,照顧兒子的一日三餐。但蔣玲經(jīng)常因為一點小事,就跟他大吵大鬧,非常影響他休息。可是,他們都忽略了,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情是連結家人之間的紐帶,紐帶斷了,這個家也就離散不遠了。自己為了這個家一直在外打工,而董雨并不管家庭開支。董雨脾氣爆,兩個人吵架時,董雨曾經(jīng)打過她。墻上的黑點,就是自己曾經(jīng)被家暴時,留下的陳年血跡。為了得到更多的征收款,董雨和蔣玲商量復婚,承諾自己好好待她,不會再家暴。工資不交給她,經(jīng)常不回家,甚至比原來更嚴重。原本以為,復婚后兩個人的感情能好一些,沒想到,董雨還是背叛她。但公婆一直偏向自己兒子,所以她和公婆的關系也越來越糟。糟糕的夫妻關系又牽扯到雙方親家,父母都覺得自己的孩子對,親家見面也是上演全武行。將房子和車子賣掉,兩個人平分財產(chǎn),董雨的部分他可以拿去治病。這時,記者插了一句,那80萬征收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蔣玲一直說沒有那么多,反正不管是80萬還是40萬,蔣玲是鐵了心,這筆錢是不會拿出來的。她這么絕情,無非是擔心把錢拿出來,自己沒治好,錢也沒了。所以,他不能花光父母的錢,應該留一些給他們養(yǎng)老。而蔣玲那里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她沒有理由占著錢不給自己治病。她說沒想要公婆的錢,卻一直說公婆那里有100多萬呢……兩人無法再溝通下去,繼續(xù)糾纏也不會有結果。在記者的周旋下,兩個人決定,第二天一起去司法所進行調(diào)解。第二天,蔣玲在約定的地方等了很久,董雨卻一直沒有出現(xiàn)。他已經(jīng)決定,起訴離婚,分配財產(chǎn),包括90多萬的銀行存款。有一位知名律師曾經(jīng)說過,法律是對人道德的最低要求。 能通過法律解決的事,人與人之間已經(jīng)沒有情感可言。不管之前有什么恩怨,既然不同意離婚,蔣玲身為妻子,積極救治重病的丈夫,是責任也是義務,沒有任何理由。她卻在丈夫重病期間,無視夫妻情分,私藏財產(chǎn),拒絕拿錢給丈夫治病。也有人說,董雨曾經(jīng)背叛婚姻,對妻子不忠,妻子這樣對他,是對他最好的懲罰。作者:朱小鹿&三燕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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