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新春 西周的召公與周公是堂兄弟,都是盡心輔佐周王朝的皇親國戚。 (一)何為棠陰,何為比事?召公(伯)治地鄉(xiāng)下有一株高大的甘棠樹,召公深入基層時常在這棵樹的樹陰下斷獄審案或傾聽民意、小憩休息。百姓愛護保護這棵甘棠樹,常睹樹思人,更有歌謠頌之念之: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 此即《詩經(jīng)·召南·甘棠》。三嘆甘棠,意思是:遮云蔽日、蔥郁茂密的甘棠樹,不要剪枝,不要砍伐、損傷、攀折它,那是召伯曾經(jīng)露宿、休憩、停留過的地方啊! “棠陰”就是由此而來的,暗喻良臣能吏之體察民情之賢智公正的斷獄審案。 “比事”就是把相類的事情放在一起對比著評議論說。 《棠陰比事選》,一本小書,宋人桂萬榮編撰,明人吳訥刪正、續(xù)補,其所選案例74則;一般人讀之會于趣味中得到警策,公檢法人員讀之會有助于其忠于職守、立民為功。 若干年前有條新聞或案例,說某市某單親媽媽,為了新生“愛情”的順風順水,竟騙以游玩而將自己11歲的女兒推入水庫中。說虎毒不食子,那是虎未發(fā)情啊! 虎毒不食子,人毒當不害親!而如此喪心病狂、喪盡天良的縱情害親之事歷來不乏,《棠陰比事選》中便有二三則。 (二)“李杰買棺”中的寡母害子唐朝李杰為河南長官時,有寡婦告狀,說兒子不孝。李杰命人詳察,報說其子并無不孝劣跡。 李杰對那寡婦說:“你寡居,只這么一個兒子,論罪當死,你不后悔嗎?”寡婦說:“不孝順的兒子,有什么可吝惜的?”李杰謊稱:“審理確鑿,你可以買個棺材來收尸了?!彪S后暗使人跟蹤那寡婦,只見她直奔一道士處,興奮地與之言:“事情辦妥了!” 不一會兒,一具嶄新的棺材果真抬來了。李杰尚寄希望于其有所悔悟呢!不曾想這寡婦竟如此決絕狠心! 李杰讓人抓了已隨候在府衙門外的道士。一審,道士便從實招來了:“我與那寡婦有私情,她的兒子知道后總是干涉阻攔,所以欲除之而后快?!钡朗勘划敿凑葦?,并以那棺盛之。 遇到賢官,寡婦子躲過一劫。寡婦則不知所終。 (三)“裴均釋夫”中的殃及鄰狗唐時襄陽某民之妻有了外遇,便與其夫謊稱自己患了“骨蒸之疾”(結核?。f醫(yī)生說吃狗肉能治愈,并慫恿其夫說:“東鄰家那條狗總來咱家咬這啃那,你何不把它殺了,既除患又可食其肉醫(yī)病?!?/p> 其夫依言而行,殺狗獻肉;女人吃了一些,其余放了起來。 待其夫外出,女人便伺機透話給東鄰,說是自己的丈夫殺了你家的狗,有物證,可以去告官。東鄰便告到官府,鎮(zhèn)守裴均令人緝捕了那男人,蒙在鼓里的男人一五一十地講述了殺狗的來龍去脈。 裴均對手下說:“這女人有奸情,想陷害自己的丈夫吃官司?!彼炝钊瞬读四桥藖碛?。審得實情,奸夫淫婦具被繩之以法。 ——那時,殺狗之類害人財物的罪很大么?! (四)“從事函首”中的無頭女尸這是一樁超奇詭的案例,聞所未聞,曠古未聞。 宋代某地,一商人從外面經(jīng)商回來,當其興沖沖地走進家門時,眼前的景象卻讓他驚呆了,他不寒而栗:只見自己的“女人”倒臥在血泊中,早已沒了聲息,且有尸體而無尸首。 妻家人知道后,認為是夫害婦,便將其扭送官衙。 在嚴刑拷問下,商人被迫認罪,遂擬結案,郡守讓從事(輔佐官吏)辦理后續(xù)事宜。從事心存疑慮,請暫緩行刑。 從事讓城內(nèi)所有仵作(驗尸官)、僧人(超度逝者)都來講一下自己近期都給什么人家操辦過死人殯葬之事。其中有一人回憶說:“我最近曾為一個土豪家辦過喪事,說是死了奶媽。五更時分,抬棺過墻,準備下葬,我覺得棺材很輕,里面似乎啥也沒有……就葬在城外墳地?!?/p> 從事立即召集人一同前往墳地,掘墓開棺一看,竟只有一女人頭,遂將之與那女尸拼對,并讓那商人辨認,商人說這根本不是他的女人。 從事覺得事有蹊蹺,事不宜遲,便馬上帶人去拘捕了那土豪。 最終,土豪招認了;原來,為長期霸占(窩藏)垂涎已久的商人之妻,他殺了自己家的奶媽,且將其尸首分離,其頭入棺作為謊稱病死之奶媽的靈柩草草下葬,其尸則移入商人家偽造了兇案現(xiàn)場……這真是太煞費苦心了! 多虧從事細心、良善、高明! 死有余辜的土豪罪有應得地被“棄市”了。商人夫婦棄“兇宅”遠走他鄉(xiāng)了。 (五)“文原雨旱”中的叔嫂同謀此則所記三事中有一事似涉“叔嫂通”:“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去哪兒了)。(鄧)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于水涯樹下,得尸與漬血斧俱在焉?!?/p> 非“通”何以下此狠手!這毒婦葉氏是不惜趁亂焚家以制造其夫葬身火海的假象么? 鄧文原,元朝人,時任“僉浙西廉訪司事”(紀律干部),趙孟頫的鐵哥們。 (六)結語有錢能使鬼推磨,有(偷)情能使人變鬼——加害者已然,被害者或然;情到“深處”,鬼使神差,不能自已;而偷情、出軌、外遇者哪個不是樂此不疲地寓樂于鬼鬼祟祟間呢? 今有罪名曰“權色、錢色交易”,為了色,可以為“所欲”為、不擇手段地弄權弄錢,雖然無不深知這是有身陷囹圄、身敗名裂之虞之風險的。但相較于害人(親)奪命,弄權弄錢還是安全、“文明”得多的,也是僥幸度頗高而可恨度、眾怒度頗低的,代價亦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弄錢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個億(肯定不會是都給情婦的)可能判不了死刑,若殺了情婦或她爹那你一定是活不成的。 荒唐事沒有遇到荒唐官是被冤之當事人的不幸中之萬幸?!短年幈仁逻x》薄薄輕輕,警策意義厚厚重重?!叭松鷳K怛,無過囹圄中?!保ㄍ糨x祖父言)“縱情”者不可不慎,為官者或職公檢法者更不可不慎! 小編提示: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敬請轉發(fā)和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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