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支基礎 篇中, 已經(jīng)講過合沖刑害的關系。 但由于是重點針對婚姻這個角度, 所以在這里再重新講一下這四種關系。 可以從淵海原文中更深刻的理解合沖刑害。 在十天干中, 甲和己可以合化。 因為甲的五行屬木, 己的五行屬土, 木克土, 土是木的妻財, 加上甲屬陽、己屬陰, 陰陽相合, 甲陽木和己陰土就能夠相合化。 按照同樣的原理, 乙和庚可以合化, 丙和辛可以合化, 丁和壬可以合化, 戌和癸可以合化。 在十二地支中, 處于奇數(shù)位置的地支屬陽性, 偶數(shù)位置的地支屬陰性。 子和丑相合而化土, 寅和亥相合而化木, 卯和戌相合而化火, 辰和酉相合而化金, 巳和申相合而化水, 午和未相合而化火。 其中午是太陽,未是太陰。 水長生于申, 帝旺于子, 墓庫于辰, 因此, 申、子、辰能相合成水局。 木長生于亥, 帝旺于卯, 墓庫于未, 因此,亥、卯、未能相合成木局。 火長生于寅, 帝旺于午, 墓庫于戌, 因此, 寅、午、戌能相合成火局。 金長生于巳, 帝旺干西, 墓庫于丑, 因此, 巳、酉、丑能相合成金局。 地支三合可以成水局、木局、火局、金局, 唯獨沒有土局。 金、木、水、火都離不開土, 需要依賴土才能成局, 也就是說, 萬物都包含在土中。 因此地支“辰戌丑未”可以合成土局。 子屬水,位于北方; 午屬火,位于南方,因此子午相沖。 寅屬木,位于東方, 申屬金,位于西方,因此寅申相沖。 卯屬木,位于東方, 酉屬金,位于西方,因此卯西相沖。 辰包含了木,位于東方, 戌包含了金,位于西方, 因此辰戌相沖。 巳屬火,位于南方, 亥屬水,位于北方, 因此巳亥相沖。 丑包含了水,位于北方, 未包含了火,位于南方, 因此丑未相沖。 除了方位上的對沖關系, 我們還可以用地支中遁藏的天干來解釋十二地支的相沖。 子中遁藏著天干癸水, 午中遁藏著天干丁火, 水克火,因此子午相沖。 寅中遁藏著天干甲木, 申中遁藏著天干庚金, 金克木,因此寅申相沖。 其他的地支相沖同樣可以按照這個原理進行推導。 因為地支中暗藏的主氣存在相克的關系, 所以地支才會相沖。 子和丑相合,丑和未相沖, 未沖去和子相合的丑, 所以子未相害。 子和丑相合,子和午相沖, 午沖去和丑相合的子, 所以丑午相害。 寅和亥相合,巳和亥相沖, 巳沖去和寅相合的亥, 所以寅巳相害。 寅和亥相合,寅和申相沖, 申沖去和亥相合的寅, 所以中亥相害。 卯和戌相合,辰和戌相沖, 辰?jīng)_去和卯相合的戌, 所以卯辰相害。 卯和戌相合,卯和西相沖, 酉沖去和戌相合卯, 所以酉戌相害。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都是無恩而刑。 寅中遁藏著天干甲木, 巳中遁藏著天干戊土, 戊癸相合, 癸水是戊土的正財,是妻子, 戊土是甲木的偏財,是父親, 癸水是甲木的正印,是母親, 寅(兒子)刑巳(父親), 即兒子刑克父親, 是無恩之刑。 其余的巳刑申刑寅也是同理。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都是恃勢而刑。 為什么這么說? 丑刑戌, 丑中遁藏著天干癸水, 癸水在丑上中處于帝旺, 地支戌中遁藏著天干丁火, 丁火在戌土中處于墓庫, 丑刑戌, 是旺水(丑)恃勢刑墓火(戌), 因此是恃勢之刑。 戌是六甲中最尊貴的地支, 未是六癸中最卑下的地支, 貴戌恃勢刑卑未, 所以也是恃勢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 都是無禮而刑。 子屬水,卯屬木, 水生木, 所以子水是卯木的母親, 卯木是子水的子女, 子母之間相刑, 當然是無禮之刑。 辰午酉亥,都屬于自刑。 “寅申巳亥”之中, “寅巳申”彼此相刑, 只有亥無刑。 “辰戌丑未”之中, “丑戌未”彼此相刑, 只有辰無刑。 “子午卯酉”之中, “子卯”彼此相刑, 午酉都無刑。 土旺在辰, 火旺在午, 金旺在酉, 水旺在亥, 辰、午、酉、亥都是其中一行氣勢旺盛過了度, 過了就會有災禍發(fā)生, 起源又在于自身, 所以彼此稱為自刑。 【原文】 甲與己合(甲屬木,己屬土,木以土為妻財,所以得合), 乙與庚合, 丙與辛合, 丁與壬合, 戊與癸合(相合之意同上)。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子與丑合土, 寅與亥合木, 卯與戌合火, 辰與酉合金, 巳與申合水, 午與未合火, 午太陽、未太陰也。 申子辰水局, 亥卯未木局, 寅午戌火局, 巳酉丑金局, 辰戌丑未土局。 子午相沖, 寅申相沖, 卯酉相沖, 辰戌相沖, 巳亥相沖, 丑未相沖。 (子宮癸水,午宮丁火,水能克火之故也。寅宮甲木,申宮庚金,因金克木之故也。以支中暗害為沖,余仿此。)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 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恃勢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之刑; 辰午酉亥,自刑之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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