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楊穎。是西安的一名律師,執(zhí)業(yè)11年了。 11年間做了許多的訴訟案件,承接了許多的法律顧問工作,現(xiàn)在也有了自己的團隊。 前幾天,我去參加了同行舉辦的一個“模擬法庭”活動,活動上各方律師唇槍舌戰(zhàn),你來我往甚是精彩。 但是這次我不是自己去開庭,而是作為旁觀者,讓我多了一個從活動效果進行審視的角度。 我不光注意到有些觀眾會分神,甚至是我自己也忍不住拿出手機玩兒一會兒。 事后我也跟主辦方坦言,說我覺得案子有點晦澀,又沒有內(nèi)行拆解,就讓同行很多精彩的展現(xiàn)沒有被看到,有點可惜。 簡單地說,就是“外行看熱鬧,內(nèi)行看門道”,外行看不出來門道,就會覺得不夠熱鬧。 剛巧小美(就是《得知我攤上官司,談了四年的男朋友直接打包走人了》的女主角)邀請我去做一個普法分享。 我就嘗試一下,看看能不能盡力讓外行也能看出門道,今天也分享給大家接受檢視。 01小美的大概案情就是,她作為甲公司的店長,幫助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合同。結果最后合作失敗,甲公司翻臉不認賬,說這事應該由小美自己負責。 而乙方因為考慮到甲公司在外地不好執(zhí)行,而他們已經(jīng)查封了小美的房子,所以也一口咬定應該讓小美承擔責任。 這個案子一審小美敗訴,要賠償110萬,經(jīng)過二審發(fā)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最后反敗為勝,不用賠償了。 在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中,小美不斷地跟我說,她最感謝的是我的陪伴,覺得有我陪著她渡過難關,就算最后案子輸了,她也認了。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想法呢?是因為普通人涉訴真的是很難的一件事了。 小美跟我說過,官司沒結束,房子被查封了,任何時候再高興心里都覺得有個石頭壓著,這個形容可以說很透徹了。 小美是一個新疆姑娘,少數(shù)民族能歌善舞,人美心善,平時看到她的時候都是比較外放的。 但是二審開庭那天,她進了法院坐在長凳上等著開庭,悄悄拿出一包堅果問我能不能吃,說自己沒吃早飯又怕不能吃。我說,吃吧,還沒開庭呢。 ▲圖片來源百度圖庫@蘭州城關法院網(wǎng) 這個心理我是理解的,因為法院是國家司法機關,他們在建筑設計的時候就用了高頂、對稱等設計手法,室內(nèi)裝修也多用深色這種體現(xiàn)凝重的顏色。法官的座椅更是要高挑莊嚴,再加上法官穿著法袍出場,處處透漏著威嚴。 這種建筑風格和場景在普通人的生活中不大出現(xiàn),無形之中就帶了壓力,所以小美盡管性子活潑,也不由得緊張了起來。 那律師怎么對抗這種緊張感呢?我們經(jīng)常去,習慣了,就“脫敏”了。而且我們受過法學教育,知道這是為了讓當事人感覺司法機關的威嚴,不敢撒謊而有利于審判。我知道為什么,還常看是什么,自然就沒有這種感覺了。 所以如果你自己家里有案子,擔心開庭說錯話,想要對抗緊張感,不妨去感受一下。有一些公開開庭審理的案子,可以申請旁聽下,不知道才會害怕,知道了就不會了。 那我怎么幫小美對抗緊張感的呢?我說你又沒干虧心事,你緊張啥?她一下子就來了精神,說對哦,我又沒做錯啥,應該是他們緊張。 所以只要自己不做錯事,法院也不會把你怎么樣的。 02熟悉這個號的讀者都知道我常說一句話,就是案件都是“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所以開庭中對案件事實的查清是一個重頭戲,當事人會各說各的,法官就需要結合證據(jù)通過提問抽絲剝繭地查清事實,當事人雙方也可以互相發(fā)問。 那對于律師來說,這個部分的工作就是確保對法官提問的回答不出錯誤,確保對對方律師提問的回答不出錯誤,確保自己向對方的發(fā)問能夠收到應有的效果。 先看如何確保對法官提問的回答不出錯誤。 這個還是比較簡單的,因為向法官的陳述只要確保實話實說,前后統(tǒng)一就可以了,唯一要提醒的就是要簡潔,因為庭審要記筆錄,庭后法官的評議也根據(jù)筆錄來,說得太多了,記錄不上也沒有用,再就是信息太復雜,就容易讓人走神。 比如離婚案件里,常有當事人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就會說自己帶孩子多辛苦,什么他從來不接送孩子上學,放學以后回家他也不輔導作業(yè),他都沒有任何老師的微信,學校開家長會他都沒有去過什么的。 這樣的信息無法記錄,也起不到一錘定音的作用,那這個時候律師就要幫自己的當事人做翻譯。比如她上面說的一長串,讓我說,就是一句話:“孩子長年由原告照料生活和學習,被告從來沒有盡到任何撫養(yǎng)義務。” 大概率我還會加上一句:“所以孩子應該由原告撫養(yǎng)?!?/span> 因為最后這句話是我陳述前面那一堆的目的,所以我要不斷地強調(diào)自己的目的,以求達到“多點觸達”,不斷地向法官重復自己的訴求,確保他明白我的意思。 而對方當事人的提問,回答的要訣是簡單準確。 因為最后下判決的是法官,不是對方當事人,所以關鍵問題法官會問的。對方當事人提問無非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把答案包裝成問題,或者是打算把你繞進去,所以簡潔是應對的最好方法。 有一次有個欠款的案件,對方律師問我說,這個案子原被告本來是認識的,而且中間有貨款往來,我們也給你們轉回過款項,所以這筆款項也是跟某某合同相關是嗎?我說不是。 他還等著我說,我不說了,沒了。法官可能也想笑,說你解釋一下,我說我提交過證據(jù)了,賬目清楚不存在問題。他這個問題顯然也是白提了。 知道自己的訴求,然后一直守住它就好了,大可不必跟對方當事人過多糾纏,因為言多必失,說得多了別人接收到的信息就由聽的人選擇了,簡單的一個信息才能保證絕對準確。 03如何向對方當事人發(fā)問,也是很考驗律師庭審能力的。 一般情況下來說,我不太喜歡向對方發(fā)問,因為如果問了,他拿我上面說的那套對付我,我不是白問了么? 所以我發(fā)問一定要確保拿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這個問題要么被設計得答案絕對固定,要么就是我不是為了答案,我是為了讓決定案件結果的法官看到他的回答里有多少邏輯漏洞。 先說怎么確保答案絕對固定,這個技巧在刑事案件里格外好用。 因為刑事案件審理期限長,很多時候開庭都到半年以后了,各個當事人對信息的把握就不夠準確,尤其如果不是自己的當事人,就完全沒見過面,他性格如何,會怎樣回答,完全不可控。 那這個時候,我絕對不會提開放性問題,就是那些“為什么?”“怎么樣?”這種會讓他自由發(fā)揮的問題,我怕他胡說。 我提的都是封閉性問題,只能回答“是”或者“否”,而且往往答案最后都是“是”。比如我通常會問,你某年某月給公安機關錄的口供是如實供述的嗎? 他只能回答“是”,因為如果他說“不是”,就是沒給公安機關說實話。而且沒頭沒尾他也不知道我要問啥,所以就回答是了。 那我就能確保按照公安機關做的筆錄出具辯護意見,就不會因為他胡說八道,而當庭為難自己要怎么說了。 還有一次,開一個民事案件,是他們沒有明確約定貨物價格,那就以行價認定,我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某某網(wǎng)是你們行業(yè)的龍頭網(wǎng)站嗎?他也沒反應上來,就說“是”,當然如果他說不是,我就會再問哪個網(wǎng)站才是? 因為最后我的意圖是我們是用這個網(wǎng)站公示的價格算賬的,這樣他就承認了這個網(wǎng)站的公信力。但我如果問這個網(wǎng)站的價格你認可嗎?那他肯定說,不認可,我覺得應該通過什么什么方式定價。 當然也有些時候我發(fā)問是為了給法官展示對方說謊了,那我就會給問題加很多與答案相違背的前提。 比如小美的案子,我想要證明乙公司也知道小美是替甲公司簽訂的合同,那我問的時候就會說:“我看合同里提到了甲公司的名字,還說某某款項由甲公司支付,小美還發(fā)了朋友圈,是你、小美和甲公司負責人一起吃飯的照片,說祝合作愉快什么的,你不知道這個合同是甲公司要履行的嗎?” 這個時候他說“知道”也不對,“不知道”也不對,因為“知道”就是認可小美是替甲公司簽字,說“不知道”明顯是胡說八道,他只能繞著走,短時間又沒有合理的理由,就只能把自己以前的說辭再說一遍,但這個過程足以讓法官認定他說謊了。 04除了提問和回答,法庭上律師的高光時刻無疑就是最后的辯論階段了。 但是律師的辯論不是像大家想的你一句我一句,而是原告發(fā)表完,輪到被告發(fā)表。 我們發(fā)表辯論意見不是吵架,我們也從來不是說給對方聽的,因為如果通過一個短短的辯論意見就能說服對方,讓他認慫,那也不可能起訴到法院了。 我們發(fā)表辯論意見從來都是針對法官的,是為了讓法官覺得我有理有據(jù),最后判決我勝訴,所以自己的邏輯一定要嚴密,要無懈可擊,挑對方邏輯的漏洞就不用太考慮,因為就算他錯了也不一定證明你就是對的。 也就是這個部分永遠要立足于證明自己對了,不要被對方帶跑偏了,陷入證明他錯了的誤區(qū)。 而且辯論意見一定要結合庭審中雙方出具的證據(jù),還有提問等等。 新手律師往往是提前寫好代理意見,去了照著念,但是這樣可能就會無法結合庭審過程,做不到直擊人心,所以我的習慣是準備一稿,然后現(xiàn)場改。 比如小美的案子,一審敗訴的關鍵就在于,甲乙雙方說互相不認識,委托小美的人小美又證明不了跟甲公司的關系,所以二審都是圍繞這個焦點審理的。 在審理過程中,乙公司律師已經(jīng)在回答問題的時候慌了神,乙公司說不認識甲公司,但是又承認說合同是甲公司給的,而甲公司的代理人也承認了跟小美微信聊天的是他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兒子。 發(fā)表辯論意見的時候,我就直接說,由于乙公司承認了合同是甲公司給的,甲公司承認了委托小美簽訂合同的人對公司業(yè)務有控制權,所以小美是受委托替甲公司簽訂的合同,不應當承擔責任。 小美事后是這樣形容這個細節(jié)的,楊律師坐在那里,你,認了這個,你,認了那個,所以我們是對的。哦,她是法官嗎?就這樣判了我們是對的! 她還問我說啥時候認的我咋不記得了,我說你可能不記得,我可是等著這幾句話呢。 我在準備上訴的時候,就詳細分析了一審敗訴的原因,所以我對于甲乙方的關系,和委托小美簽訂合同的人與乙公司的關系這樣的事實格外敏感。 我對這種相關信息永遠保留著警惕,即便不是直接承認的,他間接承認我也得通過推導變成對我有利的關鍵信息,更重要的是我怕書記員沒記上,我這樣強調(diào)一下,他想說沒說過也不可能了,因為庭審筆錄簽字各方只能改自己說的內(nèi)容,別人的改不了,我等于再坐實一遍他就是承認了一些關鍵信息。 小美的案子順利逆風翻盤,皆大歡喜,但是也有一個小插曲。 就是法官打電話通知我第二天去拿判決,小美剛好也同時給我發(fā)微信問案子什么時候能判下來?按理說我直接告訴她第二天領判決就行了,但是我想了一下,以她的性格,我說明天出結果,又不告訴她結果是啥,這不就是折騰她今天晚上別睡覺了么。 所以我就跟她說,快了吧,估計就這幾天,你別急。她聽了說那就好,趕快判了就好。 第二天出了結果,我告訴她贏了,她說昨天問你你還啥都沒說,怎么大清早就拿到判決了? 我跟她解釋說,我昨天就知道今天領判決,沒告訴你是怕你睡不著,她當時就熱淚盈眶,說太貼心了吧。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看上去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細節(jié),但是這里上個心,那里把控一下,最后的品質可就完全不同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