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因自然血親而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在我們國家是不支持解除的。2,因收養(yǎng)而形成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解除收養(yǎng)關系。3,因父母再婚而形成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如果因父親或者母親與繼母或者繼父離婚,繼父母子女關系當然解除,無需訴訟。4,如果父親或者母親與繼母或者繼父繼續(xù)存有夫妻關系,對于已經形成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系也不能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回答] 1,因自然血親而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在我們國家是不支持解除的。2,因收養(yǎng)而形成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解除收養(yǎng)關系。3,因父母再婚而形成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如果因父親或者母親與繼母或者繼父離婚,繼父母子女關系當然解除,無需訴訟。4,如果父親或者母親與繼母或者繼父繼續(xù)存有夫妻關系,對于已經形成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系也不能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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