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光電效應方程 20世紀初,德國物理學家馬克斯·普朗克提出了能量子的概念,但很少人接受它,但年輕的愛因斯坦注意到了能量子的意義,提出光在吸收和發(fā)射時能量是一份一份的,光本身也是由一個個不可分割的能量子組成的,這些能量子叫做光子。愛因斯坦就此提出了一個關系式:Ek=hν-W0,即愛因斯坦光電效應方程。(其中h為普朗克常量,ν為光的頻率,W0為逸出功,就是電子脫離金屬吸引需要做的功)它很好地解釋了許多結論,為光的粒子說奠定了基礎。 密立根的實驗 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方程及光電效應的解釋時,實驗測量不精確,這種觀點也與以往的觀點有很大差別,所以并沒有立刻得到承認。1907年起,美國物理學家密立根開始實驗測量光電效應中幾個重要的物理量,他測出了金屬的遏止電壓與光的頻率,根據光電效應方程算出普朗克常量h,并與根據黑體輻射得出的普朗克常量進行比較。實驗結果是:兩者只有0.5%的誤差。成為了光電效應方程的第一次實驗驗證。 康普頓效應 h= 6.626 ×10^-34 J·s 1918-1922年,美國物理學家康普頓在研究石墨對X射線的散射時,發(fā)現在散射的X射線中,不但有波長等于原波長的射線,而且還有波長大于原波長λ0的部分,這個效應被稱為康普頓效應。而在解釋這個效應時,經典的波動理論又遇到了困難,于是康普頓用光子的模型成功地解釋了這種現象,他認為光子不但具有能量,還具有動量,光子的動量p=h/λ。這又進一步支持了光的粒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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