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畢藍
隨著1800年的來臨,“聯邦黨”與“共和黨”的斗爭進入白熱化。但是,我們不能從二百年后的角度看當時的形勢。所謂“聯邦黨”和“共和黨”的稱謂有點過于簡單也過于現代了,由它們組成的“第一政黨體系”(First Party System)與今天美國的“政黨政治”相去甚遠。最本質的不同是,現代人把“政黨”(Party)看成政治的必然產物,“國父”們可是把它當洪水猛獸的。在那個“紳士政治”的環(huán)境下,說自己是“某黨”的人實在有點不太光彩,因為“黨”代表著某個集團的利益而不是全體人民的利益,它對當年的紳士們來說還是個很難接受的概念。即使在“聯邦黨”和“共和黨”基本成形之后,雙方都否認自己是始作俑者,都指責對方首先拉幫結派。甚至兩黨的領袖,漢密爾頓和杰斐遜,都不認為自己搞起來的這一攤兒叫做“黨”,他們覺得他們只是團結了一群有共同理想的人為美國的未來而戰(zhàn)斗。從這個角度說,1800年大選的意義非同尋常,它改變了人們對“黨”的看法,標志著以華盛頓和亞當斯為代表的“無黨派”政治永遠結束了,他們追求的“共和”價值將不得不通過“民主”來體現,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主要依賴于領袖們的智慧和美德。
《美國憲法》的設計者們(Framers)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沒想到“黨”。他們挖空心思想要制衡的是“派”(Faction),正如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10篇里說的那樣,一個更大規(guī)模的聯邦政府可以有效地限制“宗派之爭”?!芭伞迸c“黨”的區(qū)別在于,“派”是為了某個比較單一的主張臨時聚集起來的一撥人,它嚴重依賴某個領導者,在達到目的或領導者不能再領導的時候往往就煙消云散了;“黨”有明確的、長遠的目標,是系統的、永久的組織,它不會隨著某個領導者的消失而消失。這樣看來,“聯邦黨”更像“派”,“共和黨”更像“黨”,這是由漢密爾頓和杰斐遜的性格決定的。漢密爾頓是“精英”的代表,他的天才成就了他,但同時也阻止了他與普通人的交流。如一位學者所說:他從來沒有跟美國人民融為一體。這位來自社會底層的“國父”,只在乎精英階層的認可,根本不屑于向普通民眾解釋他的主張:解釋了你們也聽不懂,瞎耽誤工夫。反正我是最棒的,你們聽我的就對了!盡管歷史證明了他的正確,但他沒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理解?!奥摪铧h”從來沒像“共和黨”那樣扎扎實實地建立基層組織,而是嚴重依賴華盛頓的支持和漢密爾頓的判斷力。當這兩樣都出問題時,“聯邦黨”就死定了。杰斐遜的“共和黨”雖然不像現代的政黨那樣組織嚴密,但他和麥迪遜在全國都建了支部,第一個支部竟然建在“聯邦黨”的大本營紐約?!肮埠忘h”領袖特別在乎民意,順民意而動。對錯不重要,選票才重要,他們已非常接近現代的政治規(guī)則了。出身上流社會的杰斐遜和麥迪遜愿意放下身段,親近人民,不管他們的真實目的是什么,他們得到人民的擁護是理所當然的。也許,命中注定,“黨”必定戰(zhàn)勝“派”。那么,那部忽視了“黨”的憲法怎樣在“政黨政治”中生存下去呢?它又怎樣在強大的政黨面前維持對權力的制約與平衡(Checks and Balances)?這些問題的答案花了美國人二百年的時間,而這一切都起源于1800年的大選。
1800年,人類走進十九世紀。但是,就在新世紀降臨之前兩個星期,1799年12月14日,67歲的喬治·華盛頓離開了人世。本來,他不應該走得這么早。12日,他偶染風寒,出現炎癥。仔細調理不是什么大問題,但那時候的醫(yī)生只會做一件事:放血。結果,在他身體里的血被放掉將近一半時,他徹底垮了。他走得很從容,也很勇敢。他在遺囑中釋放了他名下所有的奴隸。跟整天嚷嚷著人人平等卻到死都沒釋放過一個奴隸的杰斐遜比起來(他只釋放了他的幾個私生子),華盛頓是“訥于言而敏于行”的君子。當他去世的消息傳到波士頓,在沒有任何人組織的情況下,兩個小時之內,所有的店鋪都關了門,整個城市瞬間陷入死一般的寂靜和沉痛的悲哀。在費城,眾議員約翰·馬歇爾代表國會向華盛頓致頌詞。他引用華盛頓的老戰(zhàn)友亨利·李(Henry Lee)將軍的那句著名的話:他是“戰(zhàn)爭中的第一人,和平中的第一人,他同胞心中的第一人。”(First in war, first in peace, and first in the hearts of his countrymen.) 這位帶領美國走過四分之一世紀的領袖,終于沒看到新世紀的曙光,但他身后的國家將在新世紀里走向輝煌。也許,正因如此,他從人變成了神,變成了畫像、雕塑、紀念碑,沒有缺點,沒有感情,沒有個性。他似乎也刻意塑造了這樣的自己。當一位畫家企圖讓他敞開心扉以便捕捉到他的神韻(你可以在一美元鈔票上看到這位畫家為他畫的像),他拒絕了。畫家抗議道:“你應該讓我忘記你是華盛頓將軍而我是個畫家?!比A盛頓冷冷地說:“你不應該忘記你是誰或誰是華盛頓將軍。”他就這樣冷漠地面對世界,但世界永遠無法忘記他。對于真正了解他的人來說,一切都是那么簡單。阿比蓋爾·亞當斯的一句話應該是對面具下的他最好的總結:“簡單的真相就是對他最好、最偉大的頌歌?!保⊿imple truth is his best, his greatest eulogy.)那個會哭、會笑、會鬧、會跳舞、會追女人、會發(fā)脾氣、會愛、會恨、會嫉妒、會發(fā)瘋、會溫柔、會傷心、會沉默的人,那個壓抑著自己強烈情感的人,那個曾讓每個人感受到他的存在的人,他真的來過,真的在這個星球上走過。這,就是簡單的真相。
華盛頓的去世是對“聯邦黨”的沉重打擊,杰斐遜說:他們再也沒法躲在華盛頓的影子里了。當他們獨自面對“黨爭”時才發(fā)現,他們已經失去了太多。其實,從亞當斯成為總統的第一天起,斗爭就到了讓人難以忍受的地步。費城的政客們因黨派而互相為敵,本來的熟人、朋友在大街上若遠遠地看見都會趕緊躲開,換條路走,就怕見面打招呼。只有在迎面撞上、無處可躲的情況下,大家才會手觸帽沿勉強行個禮。人性被如此扭曲,兩黨之間的你死我活可見一番。當然,“聯邦黨”的困境主要是自己造成的,那個臭名昭著的《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基本上為他們敲響了喪鐘。盡管亞當斯在外交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勝利來的太晚了。“共和黨”告訴人們:“選亞當斯就是選戰(zhàn)爭,選杰斐遜就是選和平?!边@真是超諷刺。事實是:亞當斯與法國簽的條約為美國贏得了和平,而杰斐遜上臺后拒絕與英國續(xù)簽和約,直接導致了1812年的戰(zhàn)爭。但是,沒有人能掐會算,誰說得漂亮咱聽誰的。此時此刻,杰斐遜是眾望所歸。
如果說,華盛頓是神,那么,杰斐遜就是迷。他的世界你真的不懂。不僅因為這位“人民的人”(People’s Man)過著貴族般的生活,不僅因為他的奢侈是建立在奴隸的勞動和巨額債務上,不僅因為他聲稱相信普通人的智慧卻從來不曾真正與普通人交往過,不僅因為他做為《獨立宣言》的作者卻在“獨立戰(zhàn)爭”中沒有開過一槍,不僅因為他高喊著自由卻在入侵的英軍面前倉惶逃竄,不僅因為他反對“黨爭”卻建立了美國第一個政黨,不僅因為他崇尚和諧卻支持血流成河的“法國革命”,不僅因為他強調州權卻在上臺后大大加強了聯邦政府的權力,不僅因為他反對中央銀行卻利用它成就了自己最輝煌的政績,不僅因為他說的和做的完全不在同一個頻道,也不僅因為他的原則和行為分別屬于兩個世界。這個謎更重要的表現是他對上級和朋友的背叛。他給華盛頓當國務卿時處處與華盛頓作對;他給亞當斯當副總統時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把亞當斯趕下臺。于公,他對總統不忠;于私,他對朋友不義。但是,他真誠地相信,華盛頓和亞當斯背叛了共和原則,把美國領上了歧途,他要拯救這個國家;他也真誠地相信,為了崇高的理想可以不擇手段。他是能帶著這些信念過測謊儀的。最奇怪的是,后世似乎更在乎他說了什么和寫了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的歷史地位似乎完全建立在那55個閃閃發(fā)光的英文詞上(“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你見過這么幸運的迷嗎?
“共和黨”開足了火力猛轟亞當斯,而亞當斯好像天生就是活靶子。他似乎承擔了所有本不應該完全由他承擔的罪責(比如《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但同時,他沒有得到任何本該完全屬于他功績(比如與法國的合約)?!肮埠忘h”說他想當國王,大家就信,為什么呢?因為他有兒子。說來也巧,美國前五位總統中,除了亞當斯,其余四位或者沒孩子,或者只有女兒。只有亞當斯有兒子,而且他兒子后來還真成了總統,可見男性繼承人有多可怕。也不能怪革命人民警惕性高,反正,總統有兒子非社稷之福,你讓亞當斯到哪說理去?帶著“原罪”的亞當斯,倒霉就倒霉在他交了個好朋友杰斐遜,因為這個好朋友還有個更好的朋友麥迪遜。在亞當斯任總統期間,麥迪遜已經從眾議院退休回家了,這給了他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領導“共和黨”全力對付亞當斯。麥迪遜跟亞當斯沒有私交,他整起亞當斯來可不講一點情面。問題是,麥迪遜憑空造出來的那些話即使他自己信,杰斐遜也不應該信,因為他太了解亞當斯的為人了。你可以說亞當斯不是個出色的總統,但你不能說他不是個出色的人。他的誠實、正直、堅毅,他高尚的道德,在“國父”群里絕對是數一數二的,他的人品完美無暇。然而,杰斐遜一句都沒為亞當斯辯解,他聽憑麥迪遜和他的黨用最惡毒的語言攻擊他的朋友。不僅如此,他身為副總統,居然花錢買通那個叫詹姆斯·卡倫德(James Callender)的著名記者,向他透露政府機密,還讓他污蔑亞當斯要跟法國開戰(zhàn),然后當終身總統。還記得卡倫德嗎?漢密爾頓的“雷諾茲丑聞”是他曝的,現在又造亞當斯的謠。根據《煽動叛亂法》,他被判九個月監(jiān)禁。他在蹲監(jiān)獄的時候好像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問杰斐遜要更多的錢。杰斐遜不給,他就到處說是杰斐遜讓他寫文章罵亞當斯的。杰斐遜不承認,他干脆把杰斐遜當初寫給他的信登在報紙上。在鐵證面前,杰斐遜忽然得了“失憶癥”,完全認不出他的親筆信。在今天,副總統賄賂媒體誹謗總統是重罪,但杰斐遜的時代法制不健全,沒人把他怎么樣,這頂多是個道德問題,他頂多讓亞當斯傷透了心。
當然,“聯邦黨”也不是什么好鳥,他們像“共和黨”一樣惡毒,杰斐遜在“聯邦黨”的筆下同樣十惡不赦。有趣的是,“共和黨”給亞當斯造的謠一點譜都沒有,完全靠想像力,但“聯邦黨”給杰斐遜造的謠多多少少是有影的。原因很簡單,亞當斯除了有時出言不慎,沒什么別的毛病,而杰斐遜干的見不得人的事太多,小辮子一抓一大把,都不用編造。比如,“聯邦黨”說,杰斐遜與他的奴隸有染。杰斐遜打死不承認,長期以來歷史學家們也認為這是謠言,直到1998年,科學家通過DNA比對才證明了此事不虛。不管怎樣,亞當斯本人從來沒用任何方式對杰斐遜進行人身攻擊,他只抨擊他的政治觀點。私下里,他甚至罵那些激進的“聯邦黨”人說,杰斐遜比你們這幫人高尚,我寧可給他當副總統!這是亞當斯的悲劇所在:他的頭號敵人竟然不是杰斐遜,而是漢密爾頓。他寧愿敗給杰斐遜,也不愿與漢密爾頓妥協。
此時的“聯邦黨”基本上分裂為兩派:團結在漢密爾頓周圍的“保守派”或“右派”,和以亞當斯為代表的“溫和派”。這兩派自己先干上了,怎么可能一致對外?他們連應不應該推亞當斯為總統候選人都沒搞定(漢密爾頓想推品克尼),你還指望他們全力支持亞當斯嗎?漢密爾頓鐵了心要把亞當斯拉下臺,他甚至發(fā)表文章攻擊亞當斯,由此可見“聯邦黨”組織的松散和漢密爾頓的任性。華盛頓在的時候,有華盛頓給他把關,他出不了什么岔子?,F在,華盛頓走了,沒人攔得住他,漢密爾頓在判斷力上的缺陷再配上他超人的能量,對亞當斯和“聯邦黨”的打擊是致命的。
你也許會問,漢密爾頓自己咋不想當總統呢?說他完全不想是不可能的,但他從來沒公開表達過這個愿望。學者們的分析是:“雷諾茲丑聞”是一個原因,他不愿放棄他的法律業(yè)務和他對家庭的承諾也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觀點太鮮明、太前衛(wèi),他本人又太驕傲、太強勢,不管他多么正確,在民主意識已經蘇醒的大眾面前,他得不到支持。他不在乎民意,但民意能決定他的前途。他和亞當斯極為相似,他們都是孤獨的行者,他們只想做他們認為對的事,而不一定是人民想要他們做的事。民意不是真理,因為真理更愿意停留在少數人手中。人民往往要為他們的選擇付出代價,有時是非常慘痛的代價,但這就是民主政治的規(guī)則。人民需要成長,政治家也需要成長。不懂規(guī)則又拒絕成長的漢密爾頓和亞當斯依然沉浸在“精英政治”的夢里,在他們的夢醒時分,世界已變得不同。
腹背受敵的亞當斯在大選中落敗不是懸念,但他的成績卻出人意料地好。經過一整年的廝殺,到1800年12月,最后的結果終于出來了。在沒有南方和西部的支持又丟了紐約的情況下,亞當斯得了65票,只比杰斐遜少8票。這8票來自南卡羅來納。本來,南卡羅來納是傾向于投“聯邦黨”的,但因“聯邦黨”的分裂,這8票飛了。杰斐遜之所以能領先,完全得益于紐約州,而紐約本是“聯邦黨”的地盤。兩黨在紐約的爭奪非常激烈,亞當斯僅比杰斐遜少得250張普選票,但根據“勝者通吃”的原則,紐約的12張選舉人票全歸杰斐遜。如果亞當斯贏得紐約,他將以71比61票領先,即使南卡的8票投給杰斐遜,亞當斯還能贏;如果當初憲法沒有“五分之三妥協案”,南方各州沒有那么多選舉人票,即使亞當斯失了紐約,他也能贏;如果簽定美法和約的消息早來兩個月,亞當斯幾乎肯定能贏。我們說了太多的“如果”,歷史不能假設,但亞當斯的成績至少說明,在那么不利的條件下,他還是獲得了充分的肯定,人們對他的尊敬與日俱增。他不是大家印象里的“跛腳總統”。美國人應該感到非常幸運,他們的第二位總統是亞當斯而不是杰斐遜。亞當斯政府也許沒有華盛頓政府那么強大的創(chuàng)造力,但他忠誠地維護和堅持了華盛頓的對內對外政策,保證了聯邦政府的延續(xù)性,使“聯邦黨”設計的框架更加穩(wěn)固,以至于“共和黨”上臺之后無法從根本上動搖漢密爾頓的經濟制度,也就無法讓美國完全倒退回農業(yè)社會,盡管杰斐遜的理想就是把美國變成小農的天堂。
跟亞當斯比起來,費了那么大勁、本來應該勢如破竹的杰斐遜成績可不算好。不錯,他得了第一名,但不意味著他肯定是總統,因為還有一位并列第一名,他就是阿倫·伯爾(Aaron Burr)。阿倫·伯爾的表現太有戲劇性了??蓜e小瞧紐約人伯爾,他的高貴出身沒幾個人比得上。他父親老阿倫·伯爾大主教是新澤西學院(后來的普林斯頓大學)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和第二任校長,他母親艾斯特·伯爾是喬納森·愛德華茲的女兒,愛德華茲就是“第一次大覺醒運動”時期那位著名的教士(參看《美國的故事(20)-革命前夜》)。不幸的是,伯爾兩歲的時候,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三歲時,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去世了,他由叔叔養(yǎng)大成人。“美國革命”爆發(fā)后,他參加了大陸軍,經歷了“遠征加拿大”、“紐約之戰(zhàn)”、“鍛造山谷”、“蒙莫斯之戰(zhàn)”,因功升為中校。退役后,他成為一位律師,在紐約市開始了自己非常成功的法律業(yè)務。那時候,他經常和紐約的另一位法律界新星漢密爾頓合作辦案。漢密爾頓名氣大,他那張嘴大伙已經領教過了。伯爾不服氣,有機會就要爭一爭。有一次,一位客戶請他們倆一起辦個案子。兩人說好,伯爾做開頭的陳述,漢密爾頓做結尾的陳述。一般結尾比較重要,陪審團也記得住。伯爾下了苦功夫,把他那段辯詞搞得天衣無縫、精彩絕倫。等到該漢密爾頓做總結時,破天荒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漢密爾頓表示:“我無話可說。”能讓漢密爾頓閉嘴真有點太陽從西邊出來的感覺,可見伯爾的論證多么完美。
后來,伯爾像漢密爾頓一樣投身政治。他們本來關系不錯,直到1791年,伯爾擊敗漢密爾頓的岳父斯凱勒將軍,當選聯邦參議員,他與漢密爾頓就結下了梁子。漢密爾頓不是個小心眼兒的人,他不會單純因為伯爾打敗他岳父而生氣,他與伯爾結仇是因為伯爾為了勝利不擇手段。很多學者把伯爾稱為美國的第一個“現代政客”。華盛頓、亞當斯、杰斐遜這些“老紳士”,從來不宣揚自己的野心,競選都是羞羞答答的,不親自出面。伯爾可不管這一套,他像現代的候選人一樣到處推銷自己。老一代“國父”們都是有理想的,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但伯爾為達目的什么都敢干,完全顛覆了當時人對政治的理解。漢密爾頓雖然與伯爾是同齡人,但他是保守價值觀的守護者,也是紐約政壇無可爭辯的領袖。伯爾的迅速崛起不但觸犯了他的利益,也觸動了他的底線。漢密爾頓第一次發(fā)現,世界上還有比杰斐遜更可怕的敵人,他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俗話說,“敵人的敵人就是我的朋友”。杰斐遜一看,竟然有人在漢密爾頓的老巢搗亂,太好了!咱得團結這樣的力量。恰在此時,伯爾主動到蒙蒂塞洛找杰斐遜了。他告訴杰斐遜,如果你讓我當你的競選伙伴,我保證把紐約給你拿下。杰斐遜大喜過望,他發(fā)現,他根本不必擔心伯爾到底屬于哪個黨,哪個黨對他有利他就是哪個黨,太現代了!雖然杰斐遜心里對這種反復無常的人有些芥蒂,但眼下顧不了這么多了,先贏了再說。于是,“共和黨”推杰斐遜為總統候選人,伯爾為副總統候選人。可是,杰斐遜遠遠低估了伯爾的能量,再加上在憲法第十二修正案出現之前的那個“奇葩”選舉法,最后的結果是,伯爾也得了73票,與杰斐遜并列第一。
根據憲法,在這種情況下,將由眾議院投票決定他們倆誰是總統誰是副總統。此時的國會還在“聯邦黨”手中,鬼知道他們會選誰,反正“聯邦黨”是絕對不會痛痛快快地讓杰斐遜當選的。哼,我就讓你給這個小人當副總統,我惡心死你!伯爾如果是個厚道人,他此時就應該主動站出來說,我不想當總統,讓給杰斐遜。不管怎么說杰斐遜也比他有資格,這是大家的期望。但是,伯爾偏不。他不出聲,心里憋著勁兒要爭總統。杰斐遜這下可真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他恨不得一頭撞死。我給伯爾當副總統?這不是侮辱人嗎?那還不如給亞當斯當副總統呢!
接下來的這段日子里,杰斐遜吃嘛嘛不香,郁悶死了。國會要到1801年2月才投票,一時間,京城中流言四起。有的說,伯爾已經與“聯邦黨”密謀好了,到時候“聯邦黨”議員會投他的票,他當選后會保護“聯邦黨”的利益;有的說,亞當斯總統看在老朋友的份兒上,愿意主動辭職,這樣,副總統杰斐遜就可以直接當總統了;還有的說,杰斐遜與“聯邦黨”密談,承諾保護公債持有者的利益,保留海軍,不打擾現任公務員,以此換取“聯邦黨”的選票,等等。聽上去要多熱鬧有多熱鬧。對于這些傳言,杰斐遜后來矢口否認,他說他根本沒跟“聯邦黨”做交易,他不會把自己的手腳捆起來進白宮。真真假假已經分不清了,伯爾和杰斐遜都不是省油的燈,也都不是待宰的羔羊,背后一點事沒有是不可能的。
杰斐遜至少做了兩件事。他找了一次亞當斯,希望亞當斯為他說兩句話。亞當斯沒好氣地說:這事兒我管不著。你不是想當總統嗎?接受“聯邦黨”提的條件不就得了?杰斐遜不干。1801年1月,杰斐遜拜訪弗農山莊,祭奠華盛頓。華盛頓去世后,連英王喬治三世都讓皇家海軍降半旗致敬,連拿破侖都下令法軍軍官戴黑紗三個月表示哀悼,但身為副總統的杰斐遜從來沒出現在任何紀念場合,也沒為華盛頓說一句話?,F在,他為了討好“聯邦黨”,總算完成了這趟姍姍來遲的“朝圣之旅”。瑪莎煩透了這場政治秀,從頭到尾沒給他好臉色。杰斐遜該折騰的都折騰了,但他可能做夢都沒想到,最后出手救他的,是他的宿敵漢密爾頓。
1801年2月11日,眾議院開始投票選總統。那個“難產”程度似乎在大家意料之中,連投35輪都沒能打破僵局,轉眼一星期就過去了。這時,漢密爾頓說話了。他告訴“聯邦黨”的朋友們,杰斐遜和伯爾都不是好東西,但杰斐遜會是個比較好的總統,因為他會為美國人民謀福利。伯爾是完全沒有底線的政客,他只會為自己謀福利。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吧。2月17日,在第36輪投票中,杰斐遜終于勝出,成為第三位總統。當然,這個結果不一定是漢密爾頓一句話定的,中間應該有無數的爭論和妥協,但漢密爾頓的影響力不可小覷。漢密爾頓攪黃了伯爾的總統夢,他與伯爾的仇越結越深。四年之后,他們終于上演了那場著名的決斗。
在亞當斯任總統的最后幾個月里,他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組織聯邦政府遷入新都:哥倫比亞特區(qū)華盛頓市(Washington, D.C.)。經過十年的建設,這座還沒完工的小城初具規(guī)模。道路還坑坑洼洼,建筑垃圾到處都是,能住人的房子很少,但總統府和國會大廈勉強可以使用了。這座城凝聚著華盛頓的心血,但他一天都沒住過。亞當斯是第一位遷入白宮的總統,但那時候的白宮還不叫白宮,它叫“行政官邸”(Executive Mansion),它比現在的白宮小。盡管大家還在抱怨著這個鬼地方,但聯邦政府總算有了永久的家。
亞當斯總統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召回駐普魯士公使約翰·昆西·亞當斯。他的孩子該回家了。
1801年3月4日是新總統的就職日。這一天凌晨4點,亞當斯坐著公共馬車(就像今天的公共汽車)離開了首都華盛頓。他沒有參加新總統的就職禮。在此后的十二年里,他與杰斐遜沒有交流過只言片語。但是,在他們生命的最后十年,友誼重新回到他們中間。他們用同樣的精彩和深情為后世講述了共和國的青蔥歲月。仇恨被忘記,傷口被撫平,他們帶著對彼此的思念在同一天離開人世。那一天,他們的國家獨立五十周年。
中午12點剛過,杰斐遜從他住的旅館里走出來。57歲的他身高1.9米,長著栗色偏紅的頭發(fā),看上去比亞當斯年輕得多,高大得多,也英俊得多。與前兩位總統不同,他沒有乘坐豪華的專用馬車,而是步行來到國會山(Capitol Hill)。這一路上禮炮齊鳴,人潮洶涌,所有的臉上都洋溢著發(fā)自內心的喜悅,他們在迎接一位“人民的總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主持了杰斐遜的就職典禮,一千多人擠在新建的參議院大廳,虔誠地聆聽新總統的就職演說,這可能也是建國以來最重要的就職演說。杰斐遜做的事不一定讓你感動,但他說的話絕對會讓你熱淚盈眶,因為他向你傾訴的,是和平與和解,是自由與寬容:
“所有的人都應該牢記那個神圣的原則:多數人的意愿應該得到體現,但少數人的權利也應該受到保護。同胞們,讓我們團結在同一顆心中,讓我們重建和諧與情感。沒有愛,自由將離我們而去。。。不同的意見并不代表不同的原則。我們都是共和黨人,我們都是聯邦黨人。如果我們中間有人想分裂聯邦,有人想改變共和體制,那就隨他們去吧,不要干擾他們,他們的安全正是寬容的見證,理性將享有充分的自由。。?!?/span>
聽上去真的好偉大,你應該知道杰斐遜為什么那么受歡迎了吧?他到底啥意思,我們以后再說。此時,杰斐遜豪情萬丈地宣稱:1800年的大選不是一場選舉,而是一場革命。一個新的時代開始啦!從此,“一八〇〇年革命”(Revolution of 1800)這個詞就走進歷史教科書。至于這“革命”有多少水分,我們可以在后面的故事中慢慢探索。但是,這次大選把權力從一個政黨和平傳遞到另一個政黨手中,這是新大陸開天辟地第一次(前三次選舉都屬于“內部交接”)。針鋒相對的兩黨,耍盡了陰謀,使盡了手段,但沒有流血,沒有殺戮,那個一直讓人提心吊膽的共和體制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憲法經受住了第一次嚴峻的考驗,成敗雙方都是英雄。從這一點上說,它是一場革命。
“共和黨”在1800年不僅贏得了白宮,還贏得了國會,以“秋風掃落葉”之勢走進十九世紀。在這一黨獨大的天下,那還不是想咋折騰就咋折騰,誰管得了咱?但杰斐遜沒想到,他的“革命”從一開始就遭遇頑強的阻擊,他每走一步都要付出代價。是誰在滿盤皆輸的情況下堅守著最后一塊陣地?他將怎樣為一邊倒的權力重新找到平衡?請看下一個故事:午夜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