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入黨階段 (一)向黨組織自愿遞交入黨申請書 這一環(huán)節(jié),黨組織應當把好三個關口: 1.年齡問題,申請人是否年滿18歲; 2.入黨申請書是否由本人親自書寫和提交; 3.申請書是否向黨組織表達自己真實意愿,入黨動機、態(tài)度、認識是否明確等。 (二)黨組織派人與入黨申請人談話 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后,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并做好談話記錄。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階段 (三)黨組織研究決定入黨積極分子 黨員推薦或群團組織推優(yōu)產生人選→支部委員會(支部大會)討論研究→報上級黨委備案→通知入黨積極分子→發(fā)放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表(填寫個人信息)→撰寫個人自傳。 應注意的問題: 1.入黨積極分子不能由黨組織個別負責人指定; 2.推薦共青團員為入黨積極分子,應有推優(yōu)材料,由黨員推薦的,應保存相關原始推薦資料; 3.黨組織討論研究的情況要作詳細文字記錄; 4.報上級黨委備案的材料由黨組織以文件或決議型文體,加蓋公章或支部書記私蓋正式上報,便于存檔保存。 (四)黨組織指定入黨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 黨組織確定1-2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對他們進行培養(yǎng)教育。 (五)黨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考察登記表》,記錄其主要表現(xiàn)、接受教育培訓和參加黨內活動情況,做出考察結論。 三、確定和考察發(fā)展對象階段 (六)確定發(fā)展對象的時間和程序 一般應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規(guī)定的教育內容,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就可以召開支委會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支部委員會討論程序為: 1.聽取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教育情況,并提出能否確定的意見; 2.聽取支部考察情況,聽取黨內外有關群眾意見; 3.所在單位黨小組討論研究的意見; 4.支部委員會綜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見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七)報上級黨委備案 (八)黨組織指定入黨介紹人 由2名正式黨員作為介紹人,一般由培養(yǎng)聯(lián)系人擔任。 (九)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需要進行政治審查的范圍主要有3個類型: 1.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本人進行政治審查(主要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xiàn),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 2.本人直系親屬,主要政審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況,如與本人不在同一單位,必須要進行函調或外調; 3.與本人關系密切的社會關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親戚,一般情況下,主要政審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況,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lián)系、影響不大的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審范圍。政治審查函調或外調材料必須由被政審對象所在單位黨支部出具,加蓋黨組織公章(沒有公章的,蓋支部書記私蓋),上級黨委加注審查意見并蓋公章。由黨組織形成結論性政治審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親屬和社會關系的函調或外調材料。 (十)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并在適當范圍內公示 一是培訓的對象是發(fā)展對象,而不是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時間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個學時)。?? 二是公示時間應放在支部委員會討論確定為發(fā)展對象之后,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預備黨員之前。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 四、接收預備黨員階段 (十一)支部委員會對發(fā)展對象進行審查 1.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政審、培訓、公示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2.經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將所有材料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工)委預審; 3.基層黨(工)委根據需要聽取執(zhí)紀執(zhí)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4.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向審查合格的發(fā)展對象發(fā)放《入黨志愿書》。預審不合格的,不予發(fā)放《入黨志愿書》。 (十二)發(fā)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入黨志愿書》實行編號管理,黨組織應對發(fā)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進行指導把關,既不能填寫錯誤,也不能隨意涂改,更不能作廢或丟棄。 (十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 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有5項: 1.發(fā)展對象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xiàn)實表現(xiàn)、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要向組織說明的有關問題; 2.入黨介紹人介紹發(fā)展對象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接收為預備黨員表明意見; 3.支部委員會向大會報告對發(fā)展對象審查情況及其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 4.與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發(fā)表意見,對發(fā)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討論(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shù)的半數(shù),并且贊成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shù)的半數(shù),才能通過決議); 5.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十四)形成決議后上報上級黨委 黨支部要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志愿書上,連同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yǎng)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時上報上級黨(工)委審批。 (十五)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談話 談話時間:應安排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其為預備黨員后,上級黨(工)委審批之前。 (十六)上級黨委進行審批 1.審批預備黨員必須經過集體討論、表決決定; 2.必須審議發(fā)展對象是否具備條件、入黨手續(xù)是否完備; 3.必須在3個月內進行審批(遇特殊情況可延長,但不能超過6個月); 4.黨委審批后形成批復文件,通知報批黨支部,批復文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備案; 5.黨委及時將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 (十七)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 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組織進行。 (十八)預備黨員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應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考察,預備期滿時應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主要內容: 1.預備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 2.完成黨組織分配任務情況; 3.思想、學習、工作進步情況; 4.存在缺點改正情況,目前還存在的不足。 五、預備黨員轉正階段 (十九)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 一般在預備期滿前1個月本人主動向所在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申請。預備黨員不能提前轉正,預備期必須為一年。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6個月。 (二十)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二十一)支部委員會對預備黨員考察等情況進行綜合審查 (二十二)黨支部討論表決預備黨員轉正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shù)、贊成人數(shù)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二十三)上級黨委審批預備黨員轉正 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決議,應當在3個月內召開黨委會議審批。 (二十四)黨委正式通知審批結果 黨委以批復文件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及時將黨委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 (二十五)建立黨員檔案 預備黨員轉正后,黨支部應當將《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yǎng)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級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保存。干部職工黨員檔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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