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貢是孔子的學生,號稱儒商鼻祖,是個大土豪,據(jù)說孔子周游列國的費用全是子貢出的。子貢不光有錢,而且是孔門十哲之一,善辯、有才且辦事通達,但有錢人還是難免做點任性的事兒。 當時魯國(孔子的祖國)有一項惠民政策,如果魯國人在其他國家看到有同胞遭難,淪為奴隸,可以出錢把人贖回來,費用國家負責,甚至還有獎勵。子貢有次把一個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他拒絕了國家的補償和獎勵,原因無非是想既然有這個能力,那就把好事做到底,也算做個好榜樣。不過他的老師并不認同這種做法,孔子告訴他,這么做是錯誤的,如果你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領取了補償金,這并不會有損你的德性,而不要這個錢,對你當然無所謂,但卻給其他那些碰到這種事兒的普通人出了個難題,他們會覺得要這個錢顯得覺悟不夠,不要吧,又承擔不起。結果就是,下次再看到有魯國人遭難,也只好裝作沒看見了。 與此相反,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有一次救了一個溺水的人,那人為了表示感謝,送給子路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以后會有更多的魯國人勇于救落水者了?!?/span> 你會不會覺得圣人這境界也不怎么高啊,或許吧,不過我可不敢評價圣人,我只能說這么做的結果,在可見的時間范圍內效益最高也最合理。 到了現(xiàn)代社會,我們也并沒有學到圣人的智慧,而是從小就被教育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但人們的道德水準顯然沒有顯著提高,反而是聽說臺灣人的道德水平更高些。前些時候看到一個電視節(jié)目里,韓寒和蔣方舟講,他們都曾在臺灣丟過錢包,但都找回來了,甚至有人講,在臺灣丟的錢包,是被臺灣人寄回來的。那么是臺灣人比我們的道德境界高得多嗎?當然不是。這是應為臺灣地區(qū)有規(guī)定,撿到東西的人,可以向失主索取一定的報酬。這個規(guī)定看起來似乎不太高尚,但卻是充分考慮到了人的本性和所能造成的社會效益。我們當然想做好人,但有時候物質利益更有誘惑力,如果有既能做好人又可得到物質報酬的辦法,那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真正有智慧的道德,不是那種一味拔高的好人效應,而要充分考慮到人性和社會效應。還是那句話,做好人沒那么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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