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異性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假如對方吃完飯之后搶著買單,那么我們就會覺得這個朋友“夠意思”。 但是友情和愛情不一樣,友情可以涉及很多個,但是愛情只有一個,愛情自始至終都是兩個人的事情,所以,當愛情面臨以上的情況時,我們就應該理智且清醒地去審視對方的行為。 男人和女人吃飯,男人買單這件事是一種紳士行為,這是我們無法否認的。 但是,一旦涉及到“搶”這個行為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考慮“搶”背后意味著怎樣的一種心理。 心甘情愿做的事情,從來都是潤物細無聲或者是不留痕跡地把事情辦好,而不是這般大張旗鼓,好像是為了讓對方看到自己買單的行為而去買單。 由此看來,約會時,那個搶著“買單”的男人,根本沒有愛過你。 真正的愛應該是不動聲色的 電視劇《三十而已》中的陳嶼是個直男,他不太會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情感,所以,鐘曉芹一直懷疑陳嶼并沒有那么愛自己,只不過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罷了。 只是,鐘曉芹一直認為愛一個人這件事一定是說出來才能稱之為是愛,卻忽略了,有一種愛是不聲不響,不動聲色。 鐘曉芹有起夜的習慣,她擔心開燈會吵醒陳嶼睡覺,所以每次都是摸黑去衛(wèi)生間,稍不注意就會磕著碰著。 陳嶼知道了,什么都沒說,但是在休息日的時候,他買了很多感應燈,測量好距離,然后安在鐘曉芹夜里起夜途徑的地方。 鐘曉芹并不知道陳嶼的舉動,而陳嶼也沒說,直到鐘曉芹晚上起來的時候,隨著她的腳步,一盞又一盞燈亮起,那暖光的燈光就如同陳嶼沒說出口的愛一樣,溫暖了鐘曉芹的心。 語言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但是愛一個人并不是咋咋呼呼,大張旗鼓地讓對方知道自己有多愛她,倘若那些愛都太過于明目張膽,落實到實際行動時卻寥寥無幾,那么這樣的愛大概也經不起推敲。 愛一個人從來都不應該成為一件被用來炫耀的事,而是以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去讓對方感受到,對方內心溫暖,可是自己卻什么都不會說,不邀功,不計較。 對于女人來說,這樣不動聲色的愛才是自己應該擁有的。 “搶”來的愛,不過是明碼標價而已 在哲學范疇內來說,我們每進行的一個實際行動其實都是具有社會目的性的,也就是說,我們在做一件事情之前,一定是想要得到什么,然后才去做什么。 電視劇《知否。知否》中的顧廷燁想要讓盛明蘭明白夫妻同體的意思,想要讓她在乎自己,所以才會三番五次地耍小孩子脾氣,目的就是為了讓明蘭去哄他,在乎他。 電視劇《一樹桃花開》里面的羅耀輝和狄鶯在逛街的時候,羅耀輝明里暗里地告訴狄鶯掙錢不容易,目的就是為了讓她少花點錢。 喜歡一個人是希望她能夠過得好,而一個人則是哪怕自己受委屈,也要讓對方平安喜樂。 “搶”著買單名義上是為了展現自己的紳士行為,實際上就是為了讓對方看到自己為她付出的這種行為,然后讓對方產生一種虧欠感,進而在一個合適的時機把自己的這份付出再原封不動地拿回來。 這種愛不過是一種明碼標價的商品而已,又或許是男人本就不愛女人,所以才會這般大張旗鼓。 若遇到“搶”著買單的男人,那么請你遠離 既然搶著買單的愛是明碼標價,那么它就需要在一個付出的基礎上去要求一個同等價位的回饋,倘若女人沒有給予同樣的付出,那么男人就會惱羞成怒。 世界上有兩種窮,一種是物質上的窮,一種是“心窮”,前者可以通過努力改變,后者卻是無藥可救,因為這是一個男人心理根深蒂固的狀態(tài),是無法在短時間內得到改善的,而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女人能夠感受到的只有充滿算計的心累。 我們常說,不要因為所謂的愛情去迷戀一個男人,對方的人品才是我們最值得考慮的一個東西,因為當所有的浪漫和激情都褪去的時候,能夠支撐愛情走下去的只有對方的人品。 卡勒德·胡賽尼在《追風箏的人》這本書中寫過這樣一句話:“被真相傷害總比被謊言欺騙的好,得到了再失去,總是比從來就沒有得到更傷人。” 愛應該是和相愛的人在一起才最美好,所以,遇到心情的男人,及時止損才是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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