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么一個事,本來打算跟媳婦女兒還有女兒干媽一家一起去周邊自駕游,在外面住一晚。剛開始媳婦跟我說初一走初二回來,正好以前的領導老大哥約初二晚上喝酒聚聚,難得相聚。誰知道媳婦后來又說她搞錯日期了,是初二在外面住一晚,這可咋整?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如果是你會怎么選擇?煩請投票告訴我。 日常分享: 逢年過節(jié)在微信上發(fā)個紅包本是常事,但就這么一個小事還真能看出些什么。 以前辦公室在科領導的帶領下氛圍融洽,所以即使現(xiàn)在都天各一方但逢年過節(jié)都會在群里問候一番,發(fā)發(fā)紅包啥的。但其中有一個老哥算是個另類,有點兒像貔貅,該搶的紅包一個不落,從沒見他發(fā)過。一個字——絕! 還有一種人,你給她發(fā)紅包,88都嫌少,得,以后8.8都不發(fā)了,可能把真咱當家里人了,這便宜咱也不能隨便占啊,實力它也不允許呀。反正對她來說,發(fā)多少都是應該的,但是只要她覺得發(fā)少了,你就是摳。得嘞,老老實實做個老摳逼吧。 第一種人,我不知道在別的圈子是不是也是只進不出,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認同現(xiàn)在這個小圈子,一般人如果自己不發(fā),也不會去搶,特別是在熟人圈子,這叫講究。不講究的呢,管他呢,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愛誰誰!這種人能為小利不怕得罪整個圈子的人,因為在他看來,這個圈子的人際關系,可能也不值這幾個紅包吧?然而,世事輪回,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 第二種人,應該叫索取型人格,通俗地的一點講,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那些習慣性的伸手黨、傳說中的巨嬰們。他們只知(不斷)索取,不知(很少)回報,或者企圖以小聰明的小恩小惠,從他人那里獲取盡可能多的、巨大的回報。對于這種人不僅要學會拒絕,更要遠離。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顆好韭菜,因為他們都很自私又貪婪。 可惜的是,在這個越來越講究“利他”、“共贏”才有“機會”的時代,還是有很多人,不斷的把索取型人格發(fā)揮到極致。 楊絳先生在她的《走到人生邊上》中有一段話,與你共勉之: 在這物欲橫流的人世間,人生一世實在是夠苦。你存心做一個與世無爭的老實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侮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擠你。你大度退讓,人家就侵犯你損害你。你要不與人爭,就得與世無求,同時還要維持實力準備斗爭。你要和別人和平共處,就先得和他們周旋,還得準備隨時吃虧。 ● 掃碼認識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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