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是一種思維方法或者稱為哲學理念,對應的是辯證邏輯。形而上學也是一種思維方法或者稱為哲學理念,對應的是形式邏輯。辯證邏輯主要關心條件集合與結(jié)果集合的對應關系。形式邏輯主要關心的是固定前提條件下,出現(xiàn)這個結(jié)果的原因與過程。前者宏觀,后者微觀。前者考察分析事物的全過程,后者分析事物某時刻的狀態(tài)。前者提出了后者無法解決的問題的一種解決辦法,后者細化、量化前者無法解決的“過程觀察”。前者傾向應用于哲學與邏輯的研究和認知,后者傾向應用于數(shù)學與科學的研究和認知。在事物復雜到后者無法解決時用前者。由此可見辯證法與辯證邏輯的局限性,就是不適合細化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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