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式各樣的刑罰之中死刑無疑是最為殘酷和不人道的了,但是這也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強大的約束力那么總會有膽大妄為的人挑戰(zhàn)底線。起初的死刑是允許民眾圍觀的,這樣在處決的時候也會給圍觀的人最為直觀的感受,那就是觸犯法律的后果,但是自1979年以后,政府出臺了關于死刑的法律政策,要求以后的死刑不能公開,那為什么自那以后的處決都不公開,不許民眾圍觀了呢? 首先,近些年來大多數(shù)執(zhí)行死刑的方法,都是通過注射來進行的,既方便成本又低。不僅能夠省去很多復雜的過程,節(jié)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沒有槍決那么血腥。對于被執(zhí)行的犯人來說,也算是最后的一點人道主義關懷了。他們不用在前往刑場的過程中擔驚受怕,也不用面對著槍口驚慌失措。只需要一針,就能夠結束自己罪惡的一生。 其次,以前處決死刑犯時留下圍觀的人,那是為了警惕其他百姓的手段,讓百姓們不再敢做違法的事情,這樣就能起到震懾的作用了。而如今槍斃死刑犯不再讓人們圍觀的原因其一是為了保障死刑犯最后的一點人權,這些也是他們最后的權利。另外,不讓民眾們圍觀的原因是怕會給他們造成心理陰影,現(xiàn)在的人都是在溫室里長大的,沒有經(jīng)歷過戰(zhàn)爭,所以看到這些心理很容易就承受不住的。 最后,客觀來講讓民眾圍觀死刑其實是一件比較殘忍的事情,尤其是槍決。子彈的沖擊力是非常大的,槍決雖然是死刑中比較常見的一種,但是槍決的現(xiàn)場卻只能夠用血性這樣的詞語來描繪。最重要的是,如果行刑人不小心開錯了槍,誤傷了旁邊的民眾的話,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將會非常的嚴重。所以,綜合多方面的情況來看,我們最終才放棄了公開處死犯人的做法。 雖然現(xiàn)在死刑越來越少,大家也幾乎看不到執(zhí)行死刑的場面,但并不代表我國在法律上的寬松,也不是大家去外面進行犯罪的借口。所以說,想要一生平平安安地度過,還是得要做一個安分守法的好公民。 |
|
來自: waI好時節(jié) > 《文件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