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平鑫濤因中風住院以來,作為妻子,作家瓊瑤經(jīng)常在臉譜網(wǎng)記錄照顧丈夫日常的點點滴滴。而今年4月,瓊瑤與繼子女平瑩、平行、平云之間就是否為平鑫濤插管以延續(xù)生命一事產(chǎn)生分歧。只因90歲的平鑫濤一年多前患上老年癡呆,最近病情惡化,醫(yī)生建議插鼻胃管,而瓊瑤稱丈夫曾寫過遺囑一旦病危不得插管。生死抉擇到底由誰定?患者的遺囑怎樣才有效力呢?律新社了解到,公證遺囑的效力特別高,所以要求也相對較高,建議老人在精神狀況良好、身體健康時就立遺囑。 歡迎大家推薦和自薦有用的法律服務(wù)方式。掃文末二維碼,可進入律新社官網(wǎng)了解更多法律服務(wù)指南內(nèi)容。 瓊瑤的丈夫平鑫濤因患老年癡呆癥而長期入院,近日已無法進食。針對是否插鼻胃管的問題,瓊瑤和三個繼子女平云、平瑩、平珩產(chǎn)生了重大分歧: 瓊瑤主張尊重平鑫濤本人的意愿,不插鼻胃管。因為,平鑫濤在彼時神智清醒的狀態(tài)下已寫信,表達了自己的意愿(實際上,瓊瑤給兒子陳中維寫信立下“”,也是受到丈夫的啟發(fā))。平鑫濤的三個子女則堅決主張插管,無論如何要挽留父親。 2002年,平鑫濤生病后身體每況愈下,他寫下了生前遺囑:“當我病危的時候,請你們不要把我送進加護病房。我不要任何管子和醫(yī)療器具來維持我的生命,更不要死在冰冷的加護病房里。所以,無論是氣切、電擊、插管、鼻胃管、導尿管……通通不要,讓我走得清清爽爽?!?/p> 對平鑫濤這份生前遺囑的理解,瓊瑤和繼子女之間產(chǎn)生了分歧。從瓊瑤對外發(fā)布的文章看,她認為應(yīng)該順應(yīng)平鑫濤的意愿,不再對其進行插管治療。對于平鑫濤的遺囑,他的子女卻有著不同的理解,他們認為“所有醫(yī)生自始至終從來都沒有判定過父親病?;蛳萑胫囟然杳?,他只是失智而已”。 平云認為,瓊瑤一直無法接受父親“失智”這件事,所以才認為父親是“沒有靈魂的肉體”,不如接受安樂死。但對于平鑫濤的子女來說,即使父親失智也沒有關(guān)系,只要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好地活著就足夠了。 立遺囑的哪幾種,即由他人代書的遺囑,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有效:(1)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當場見證。(2)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均須簽名。以上三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條件均屬無效。 孰是孰非,平鑫濤的意愿究竟是怎樣的,他到底希望家屬如何取舍?他的遺囑是否有效呢?事實上,立遺囑是一個相當專業(yè)的法律行為,許多人因為缺乏法律知識而立下留有后遺癥的遺囑。 立遺囑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份遺囑雖然短短幾頁,但涉及一人一輩子的財產(chǎn)分割,或背后有著復雜的情感背景。在我國,遺囑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五種,其中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強。為減少糾紛,建議立遺囑最好在專業(yè)機構(gòu)或律師的指導下進行。 1、自書遺囑,即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 2、代書遺囑,即由他人代書的遺囑,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有效:(1)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當場見證。(2)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均須簽名。以上三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條件均屬無效。 3、錄音遺囑,要使錄音遺囑有效,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便無效。 4、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也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也是無效。而當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應(yīng)屬無效。 5、公證遺囑,對于以上四種遺囑形式,經(jīng)遺囑人親自申請,可以經(jīng)公證機關(guān)進行公證,而且公證遺囑的效力優(yōu)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遺囑。 遺囑公證是指公證機構(gòu)依法證明遺囑人設(shè)立遺囑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徐匯公證處的“遺囑公證”業(yè)務(wù)指南中列明,當事人申請遺囑公證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遺囑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神志清楚,能準確表達本人意愿; (2)自愿立遺囑,而且遺囑的內(nèi)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3)未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未成年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依靠遺囑生活的人的繼承權(quán); (4)遺囑書形式符合法律規(guī)定。 當事人申請遺囑公證應(yīng)提供如下材料: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等); (2)遺囑涉及的財產(chǎn)的權(quán)屬憑證; (3)遺囑受益人的身份信息; 以及公證人員認為應(yīng)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最后,還是建議老年人在精神狀況良好、身體健康時就立遺囑。尤其是老年人,眼光要長遠一些,以盡可能地保護自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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