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小姐的典故由來 千金小姐――稱未婚女子的典故由來 公元前522年,春秋戰(zhàn)國時期,伍子胥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一夜白了頭的那位,蘇州城最早的修筑者)逃離楚國,投奔吳國。途中他饑困交加,見一位浣紗少女竹筐里有飯,于是上前求乞。少女頓生惻隱之心,慨然相贈。伍子胥飽餐之后,出于安全原因,要求對方為他的行為保密。但少女猛然想起,男女接觸為禮教和輿論所不容。她隨即抱起一石,投水而死。伍子胥見狀,傷感不已。他咬破手指,在石上血書:“爾浣紗,我行乞;我腹飽,爾身溺。十年之后,千金報德!” 后來,伍子胥在吳國(就是后來又被臥薪嘗膽的越王勾踐打敗的國家)當了國相,吳王調(diào)遣勁旅攻入楚國。公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其尸鞭之三百”。伍子胥報了大仇之后,又想到要報恩,但苦于不知少女家地址,于是就用千金在少女跳水的地方,伍子胥當時血書的石頭旁,用千金鑄了那少女的像(古代的金就是銅,銅像),這就是千金的由來,后來千金小姐就成了對未婚少女的雅稱尊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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