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yǎng)兒防老”?老宋有三個兒子。 本來指望著“養(yǎng)兒防老”,多生幾個兒子,到了晚年總歸是有人照顧的。誰知兒子是不少,給老人平添的煩惱卻更多。 老宋和老伴兒都是單位的普通職工,家庭經(jīng)濟條件比較一般。老兩口退休之后,到手的退休工資也不過幾千塊錢。多年下來,“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花了幾萬塊錢買下來的單位公房。 老宋的三個兒子前后總共差了六歲多。 孩子們小的時候,家庭條件不好。老大早早就當(dāng)了兵,后來復(fù)員回來,在當(dāng)?shù)匕才帕艘环莨ぷ鳌?/p> 老大對于家庭境遇經(jīng)歷很多,非常懂得父母的不容易。復(fù)原回來參加工作之后,對父母照顧有加。老二、老三就差點意思。又不是家里的老大,對家里事情承擔(dān)少,加上從小調(diào)皮搗蛋,讓老宋兩口子頭疼不已。有時候老大實在看不過眼,幫著父母“教訓(xùn)教訓(xùn)”倆弟弟,卻引來倆弟弟“聯(lián)手”反抗。 所以,老大和倆弟弟的關(guān)系,從小就不是太好。 孩子們陸陸續(xù)續(xù)長大、工作、成家,都分出去住。 老二、老三經(jīng)常對父母抱怨:誰誰家孩子工作好,掙錢多,都是爸媽幫著安排的。瞧你們這多半輩子混的,啥忙也幫不上。 這話讓老宋聽著糾結(jié):既無奈,又生氣,甚至還有些自責(zé)。 無奈,是因為自己和愛人本來就沒那么大“本事”。孩子們多,能把孩子們喂飽、帶大就不錯了。就算想幫幫兒子們,也無能為力。 生氣,是因為孩子們的態(tài)度。孩子們小的時候沒少操心,等長大了,什么事情還不是靠自己?指著爸媽活一輩子怎么可能?歸根結(jié)底,就是孩子們沒有一點自己的擔(dān)當(dāng)?!盎臁钡暮貌缓茫趺茨芄指改?? 自責(zé),是因為老宋和愛人有點后悔,對孩子從小教育的不夠。身邊也有很多類似他們家的朋友,小時候家里窮、孩子多。但是孩子們一個個有出息的并不少。老宋兩口子年輕時一直都在想著怎么養(yǎng)家糊口,對孩子的教育簡單粗暴,通常都是“打罵吼”。這恐怕也是造成跟孩子關(guān)系不好的原因。 不管怎么樣,家庭情況已成事實,自己上了歲數(shù),孩子們也都成年,改變起來更加困難。 老宋經(jīng)常和老伴兒自我安慰:
【2】老人“偏心”可想而知,三個孩子在老人心目中分出了“等級”。 或許在老人心里,三個孩子中,也就老大是可以依靠、可以“養(yǎng)兒防老”的。 老大一直對老人很關(guān)心。尤其是父母上了年紀(jì)之后,時不時回去看看老人,陪老人聊聊天。但凡家里大事小情,都攬了過來。 有時候老人看在眼里,很心疼。 老大從小也沒在家享過什么福,跟著老倆過的“窮日子”最長、最多,年紀(jì)輕輕就當(dāng)了兵,文化水平?jīng)]多高。成家工作之后,收入也不是多光鮮,還要照顧自己的孩子。 有時候老宋總是對著老大說:
每次聽到爸媽這些話,老大心里都很感動,嘴上說的卻很輕松:
家里老人反正有大哥“罩”著,有時候回去又不太招老人待見,老二、老三也樂得清閑。 一家人的日子就這么過著,過了好多年。 老人對大兒子的喜愛越來越重,與其他兩個兒子的關(guān)系卻漸漸疏遠。孩子們也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在老人心里一直困惑一個問題:孩子們都是成年人,上有老下有小,都能體會為人父母和做人子女的感受,為什么人和人的差別這么大呢? 這一家子,就像陷入了“死循環(huán)”一樣:老人越喜歡老大,老二老三越不管;越不管,老人就對老大越來越“偏”…… 不管怎么樣,老來有孩子孝敬贍養(yǎng),總還不算是太壞。 【3】病友的提醒有一年,老宋生了一場大病,住院了。 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救治,老宋精神漸漸恢復(fù)了。有一天跟同病房的一個老病友,倆人年紀(jì)相仿,聊起天來。 病友說道:
這話在老宋聽來,既高興又難過。生病這段時間,就老大來的勤快,幾乎是天天過來陪床。其他倆兒子從來沒說過“替替”大哥,倆人來的次數(shù),加起來一個巴掌都數(shù)得過來。 老宋支支吾吾的回了一句,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說:
倆人閑聊解悶。病友說道:
這句話引起了老宋的注意。 關(guān)于家庭財產(chǎn)繼承的問題,老宋多少也了解一些,關(guān)于遺產(chǎn)的爭端,聽到的事情也不少。老宋趕緊跟病友好好聊了聊,心里頭漸漸有了想法。 【4】老人決定:把財產(chǎn)全留給大兒子病愈出院之后,老宋一直在惦記著這個事情,把自己的想法跟老伴兒商量了一下。老伴兒完全同意。 為此,老宋咨詢了不少人,漸漸有了一個清晰的思路…… 為此,老宋和老伴兒做了好長時間功課,就怕萬一出什么岔子。功課做充分之后,老倆分別書寫了一份遺囑。 訂立遺囑這件事兒,老倆對仨孩子都沒講。 又過了幾年,老宋去世了。 又是老大前后操辦的老人后事。過了三、四個月,家里氛圍稍微緩和了一些。 果不其然,老二、老三借口看望母親,倆人“不約而同”的回來了。 對母親“有一搭沒一搭”的問候幾句之后,老二先把話帶入了正題:
老伴兒很不愿意聊這些話題。更何況,這時候提起這個事情,除了增加老人的難受,還有什么其他用處?
倆兒子一聽就急眼了。老三直接就把話接過來了:
老宋的老伴兒實在不愿意解釋什么:
老二和老三豈可善罷甘休?為這事不斷的“糾纏”老人。最后把老人逼急了,直接告訴倆兒子:
遺囑是什么?老二似乎還有點“概念”。當(dāng)?shù)弥先说倪z囑是自己寫的之后,松了口氣:
老宋的老伴兒可不懂這些,當(dāng)初老宋在的時候,也沒提起過這個事情。一聽二兒子這么說,心里一下子慌了。老倆當(dāng)初寫遺囑的時候,反復(fù)斟酌,就怕遺囑無效。 母親趕緊把大兒子叫過來了。 老大也不太清楚這些事兒,但是從他的感覺上,只要理說得通,就“應(yīng)該”不會有問題。 老二老三對這事兒很著急。萬一“提醒”母親之后,母親再做個公證怎么辦?所以倆孩子自打知道遺囑這個事兒之后,就一直鬧著要先分,至少老宋那一份得先分掉,否則“遲則生變”。 一家人為分房子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沒辦法,兄弟仨鬧上法庭。在經(jīng)過對遺囑的嚴(yán)格審驗之后,最終判定:遺囑合法有效,按照遺囑繼承,老宋的遺產(chǎn)部分,全部由老大繼承。 到此為止,老宋的老伴兒才算松了一口氣。 【5】結(jié)語家庭的紛爭來自于人。 人,才是家庭財產(chǎn)紛爭中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家庭財產(chǎn)紛爭的處理,到底應(yīng)該打什么“牌”?感情牌?人性牌?這些其實都靠不住。真正打的,還是靠最后一道屏障——法。 借著這個事情,與大家分享幾個知識點: 1.在老宋家兄弟三人的財產(chǎn)糾紛中,這張“王牌”就是那份遺囑。 如老二所言:必須公證,否則無效。是這樣的么? 當(dāng)然,肯定不是。 沒有任何規(guī)定說:只有公證過的遺囑才有效。另外,這個提法也是有問題的:不能說立完遺囑、然后拿去公證。正常的做法是,訂立一份公證遺囑。這是題外話,不多解釋。 遺囑中,公證遺囑合法形式之一。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guān)規(guī)定,除了公證遺囑之外,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包括危急時刻的口頭遺囑,這些全部是合法的遺囑形式。 在這里,對于前后法規(guī)的兩點變化,做一些簡單普及: 變化點之一:公證遺囑的效力。 《繼承法》中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是,公證遺囑具有最高效力。原文是這么闡述的:
也就是說:多份遺囑,遵從的是“公證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
而在最新《民法典》中,取消了“公證優(yōu)先”的規(guī)定。原文是這么寫的:
變化點之二:遺囑形式。 《繼承法》規(guī)定了五種合法的遺囑形式,《民法典》中增加了“打印遺囑”這種新形式。注意,在之前的一篇文章《干貨:《民法典》對《繼承法》的10處修訂,事關(guān)每個家庭財產(chǎn)繼承》中向大家闡述過個人觀點:“錄音錄像遺囑”,個人不認為是新增的遺囑形式,而是對“錄音遺囑”的一個升級。 拿老宋家的事情來說,和老伴兒立的遺囑屬于自書遺囑,至少在形式上完全合法,有無效,不取決于是否公證。 2.怎么叫遺囑“有效”? 很多朋友問過我:我自己寫一份遺囑,有效么? 這個問題,不可能絕對的說有效還是無效。遺囑的有效性,不是這么判定的。 人們?yōu)槭裁匆喠⑦z囑?不就是希望遺囑是有效的、按照遺囑的意思分配遺產(chǎn)么?那么,遺囑有效性的判定,取決于什么呢? 總體上來講,遺囑有效性,取決于三類因素: 因素(一):遺囑訂立的前提。
因素(二):遺囑形式和內(nèi)容。 形式上,必須滿足上述六種形式(在《繼承法》實施階段,是五種形式)之一,不要去冒風(fēng)險訂立諸如“夫妻共同遺囑”等“四不像”的形式。 從遺囑表述內(nèi)容上,雖然沒有規(guī)定格式,但是必須要做到清晰、沒有歧義:
因素(三):遺囑訂立過程證據(jù)。 這一點是特別容易被忽略的因素。 而在《民法典》、包括之前的《繼承法》中,對不同遺囑形式,規(guī)定要求的證據(jù)只有一個:人證——叫做“見證人”。我們拿《民法典》來說: 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口頭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guān)系見證人。 可以很客觀的告訴大家:僅僅有“人證”,是不夠的。 在現(xiàn)實中也可以告訴大家:多數(shù)判定遺囑無效,不是因為遺囑內(nèi)容或者形式的問題,而是無法證明這份遺囑是訂立人自己寫的、是自己的真實意思、是在意識完全正常的情況下訂的…… 原因很簡單:遺囑生效之時,意味著訂立人去世,已經(jīng)無從向其本人求證。 所以:見證人、全程錄音錄像、訂立人的書寫筆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遺囑原件掃描件等電子證據(jù),都要在訂立過程中采集保留好,不限形式,越充分,效力保障越高。 不要嫌麻煩——一份遺囑,管的是成百上千萬財產(chǎn)的分配問題。相比起來,多花的這點工夫和精力,實在微不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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