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寶四載(公元745年),一抹陰云降臨在長安城上空,曾經歷過武則天一朝的故老們,似乎都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氣息。 這一年,身為中書令的李林甫,為了排擠另一位宰相兼兵部尚書李適之,將兵部屬吏六十余人,全部抓起來審問。在審理中,京兆府法曹吉溫,展現(xiàn)了霹靂手段,他將兵部屬吏集中在院子中,自己則有模有樣的帶走了兩名重囚犯。 《舊唐書》這樣記載道:(吉溫)佯取兩重囚犯訊之,或杖或壓,痛苦之聲,所不忍聞。 當兵部屬吏,聽到嚴刑拷打之聲,便全都害怕了,紛紛自誣服罪。而吉溫的這次行動也得到了李林甫的贊賞,只不過,或許當時他還不知道:就在這一刻,廢止了四十余年的酷吏政治,在玄宗朝正式復活了。 一、酷吏復活下的政局:冤案屢起 大肆屠戮天寶年間,最為著名的酷吏有兩位,分別是吉溫和羅希奭,正如《舊唐書·酷吏傳》中說的那樣:
而吉溫和羅希奭,也因為心狠手辣,被稱之為“羅鉗吉網” 。在登上歷史舞臺以后,他們馬不停蹄,制造了種種冤案,一旦被他們盯上,就難以逃脫魔爪。 (一)冤案屢起 “中外震栗” 天寶五載(746年)正月,發(fā)生了“韋堅冤案”。這一年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太子李亨出宮游玩,恰好與韋堅不期而遇。隨后,韋堅又與皇甫惟明在崇仁坊景龍觀的道士屋里進行了聚會交談。 李林甫在了解情況之后,迅速捕捉到了對付太子的機會,他立即上奏玄宗,宣稱韋堅與皇甫惟明相互勾結,圖謀“共立太子”。所謂“共立太子”,其實就是在說,韋堅和皇甫惟明要幫助太子奪取皇位。隨后韋堅與皇甫惟明也被抓捕下獄,由吉溫審問。 雖然證據明顯不足,但唐玄宗還是很快就下達了制書,將韋堅貶為縉云太守,將皇甫惟明貶為播川太守。同年七月,韋堅再次被流放到嶺南,與韋堅親善而被流放的官員也多達數十人。 此外,因為太子李亨的妃子,正是韋堅的妹妹,所以太子也被嚇得不輕,據《資治通鑒》記載,太子不得不做出了這樣的決定:表請與妃離婚,乞不以親廢法。 天寶五載十一月,又發(fā)生了“杜有鄰冤案”。有人揭發(fā)杜有鄰“妄稱圖讖,交構東宮,指斥乘輿?!?/strong>所謂“乘輿”,指的就是皇帝。因此,這是在說杜有鄰勾結太子,想幫他謀反篡位。而需要指出的是:杜有鄰的女兒,正是太子李亨的良娣。 李林甫再次瞅準時機,派酷吏吉溫與御史一起提審杜有鄰。十二月,此案迅速了結,“(杜有鄰)杖死,積尸大理(寺),妻子流遠方。”而《資治通鑒》也記載了當時朝野的反應,只有四個字:中外震栗。 而這還遠不是酷吏政治的高潮,接下來更大規(guī)模的“屠戮”即將展開。 (二)大肆屠戮 “郡縣惶駭” 天寶六載正月,酷吏羅希奭終于登場了。因為北??ぬ乩铉吲c“杜有鄰案”有所牽連,當時已經是監(jiān)察御史的酷吏羅希奭,親自前往青州,杖殺李邕。與此同時,玄宗又聽從李林甫的建議,分別派遣御史前往地方,“賜死”韋堅和皇甫惟明。 而羅希奭在杖殺李邕后,奉命前往嶺南。消息剛剛傳到宜春,流貶那里的原宰相李適之,心中憂懼,竟然直接“仰藥自殺”了。流貶到江華的王琚,聽說羅希奭要到了,先是飲藥自盡未遂,之后又自縊而死。 據《資治通鑒》記載,羅希奭這一路走來,充滿著血腥:所過殺遷謫者,郡縣惶駭。 由此可見,酷吏吉溫與羅希奭的心狠手辣,實在是令人聞風喪膽。 了解了天寶年間酷吏復活之下的政局之后,我們還需追問:為什么酷吏政治又復活了呢?要知道,玄宗即位之初,以革除“武周政治弊病”為己任,專門清除了酷吏政治,并且禁止了苛刑和濫刑。 為何玄宗會背離最初“寬仁慎刑”的政策呢?酷吏政治復活的背后,又有著怎樣的政治背景和原因呢?理解這些內容,對于我們了解天寶初年的政治生態(tài),很有幫助。 二、酷吏復活原因一:奸相專權嫉賢妒能 以酷吏為打手排除異己奸相當然指的是素有“口蜜腹劍”之稱的李林甫。開元末,玄宗逐步走上昏庸之路,并且對李林甫信任有加,甚至還曾在天寶三載,動過“軍國之謀,委以林甫”的念頭。這一切,使得李林甫竊據要職長達十六年,最終形成了奸相專權的局面。 而奸相專權、“嫉賢妒能”,是酷吏政治復活的重要原因。 (一)李林甫專權 嫉賢妒能 既然是專權,李林甫自然不愿與他人分享權力,于是其他官員聲望稍顯,他便加以誣陷和打擊,就這樣,“嫉賢妒能”也成了他身上甩不掉的標簽。 《冊府元龜》中就曾這樣評價李林甫:李林甫開元末為中書令,耽寵固權,己自封植,朝望稍著,必陰計重傷之。 關于李林甫的“嫉賢妒能”,上文所說的“李林甫誣陷宰相李適之”就是一例。 再比如朝廷宿望之臣齊浣,任職汴州刺史和河南采訪使時,受到了皇帝的關注,于是任命他為太子少詹士。李林甫嫉妒他,便加以排擠,借故將齊浣貶為平陽太守,最后齊浣也郁郁而終。 到了天寶六載,玄宗忽然想“廣求天下之士”,可李林甫則聲稱“野無遺賢”。連在野的賢士都要防備,李林甫嫉賢妒能,可謂到了極致。 而在李林甫的防備與打擊之下,無人能撼動他的權力和地位,奸相專權也達到了極致。 (二)李林甫以酷吏為打手 清除異己 嫉賢妒能、打擊政敵,自然需要打手,于是酷吏便順勢而出了。 《資治通鑒》:李林甫欲除不附己者,重用酷吏羅希奭、吉溫,二人皆隨林甫所欲深淺,鍛煉成獄,無能自脫者。 事實上,吉溫、羅希奭與李林甫的關系也十分密切。吉溫常說:“若遇知己,南山白額獸不足縛也”。在得到中書令的贊許之后,他自然也將李林甫引為知己,甘愿為他縛住官場上的“白額獸”了。而羅希奭,細論下來,還與李林甫有親戚關系。他是鴻臚少卿張博濟的堂外甥,而張博濟則是李林甫的女婿。由于這層裙帶關系,羅希奭一路青云直上,成為了殿中侍御史。他得到了好處,自然會為李林甫格外賣命。 而李林甫與酷吏合作、鏟除異己的例子就太多了。文章開頭所說的“兵部屬吏案”,就是李林甫借助酷吏吉溫,來打擊政敵李適之。 再如,天寶六載發(fā)生的“楊慎矜冤案”,當時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楊慎矜屢次違逆李林甫,李林甫便派人誣陷楊慎矜“蓄圖讖”,陰謀造反,吉溫負責推按其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吉溫逼迫楊慎矜的門客史敬忠作了偽證,最終幫助李林甫,將政敵楊慎矜殺害。 可以說,酷吏是李林甫打擊政敵的手段。而反過來說,正是因為李林甫奸相專權、“嫉賢妒能”,才給酷吏政治復活,提供了條件。 三、酷吏復活原因二:圍繞“太子廢立”高層矛盾激化 酷吏應時而出酷吏之所以能復活,還與統(tǒng)治階級內部矛盾激化有關,而高層的爭權奪利主要是圍繞“太子廢立”展開的。 時間回到開元二十五年(737年),這一年,太子瑛被廢,李林甫支持壽王為新太子,可最終獲得太子位的卻是李亨,這讓李林甫感到了一絲危機。 《舊唐書》是這樣記載的:林甫自以始謀不佐皇太子,慮為后患,故屢起大獄以危之。 李林甫因為一開始沒有支持李亨,所以擔心以后太子會反攻倒算,因此“屢起大獄”以陷害太子。上面所說的“韋堅冤案”以及“杜有鄰冤案”,其實都是李林甫借助酷吏,采取的針對太子的行動。因為無論是韋堅、皇甫惟明,還是杜有鄰,他們都是堅定的太子黨。 除此之外,李林甫還曾在天寶六載,指使?jié)杽e駕魏林,誣陷將軍王忠嗣,曾說過這樣大逆不道的話:(王)忠嗣嘗自言:“我幼養(yǎng)宮中,與忠王(李亨)相愛狎……欲擁兵以尊奉太子”。 這看似是針對王忠嗣,實則是將矛頭直指太子李亨。好在玄宗并沒有昏聵到不可救藥,面對這個舉報,他說道:“吾兒居深宮,安得與外人通謀,此必妄也?!薄诓幌嘈盘邮侵髦\。 盡管玄宗選擇相信太子,但王忠嗣卻沒能幸免,依然遭到了酷吏的毒手,《舊唐書》記載道:玄宗大怒,因征入朝,令三司推訊之,幾陷極刑。十一月,貶漢陽太守……(天寶八載)暴卒。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酷吏參與的多個案子都與“太子”有關。沒錯,酷吏的出現(xiàn),正是迎合了李林甫陰謀廢立太子的需要。如果說的再直接一點的話,那就是:統(tǒng)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愈演愈烈的政局之下,需要酷吏復活。 正如《新唐書》評價的那樣:非吏敢酷,時誘之為酷。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政局的需要只是酷吏復活的一個必要因素,若沒有皇帝的默許、支持,酷吏又怎敢飛揚跋扈,大肆殺戮?酷吏政治復活的背后,最核心的原因,還在于唐玄宗的心病。 四、闡史觀說:專制帝王的心病——防止危及皇權的潛在“禍變”是的,身為一個專制帝王,身為一個靠政變起家的皇帝,唐玄宗一直是懷有心病的。而這個心病就是:他要防止一切危及皇權的人和事。 開元初期,唐玄宗也是懷有這個心病的。比如,他擔心功臣“禍變”,于是便采納姚崇之策,將自己的政變功臣,如劉幽求、郭元振、王琚等人流貶地方;再比如,他還擔心兄弟諸王“禍變”,于是他又將自己的兄弟,全部外刺地方。不過,必須指出的是,那時候的唐玄宗對待各種問題,還能作冷靜的分析,因此沒有制造過冤獄。 但到了天寶時期,隨著政治走向昏庸,他就喪失了求實的作風。一聽說誰有危及皇權的圖謀,便顧不上辨別真假,必興大獄將其置之死地。這不但給了李林甫興風作浪的機會,更是給酷吏復活提供了政治土壤。 于是我們看到,當李林甫誣告韋堅等人“欲共立太子”時,玄宗不顧是否有真憑實據,先將其貶走再說。于是我們又看到,當有人誣陷杜有鄰“交構東宮,指斥乘輿”時,玄宗也信以為真,任由酷吏將他杖殺于大理寺。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玄宗一直在不斷提拔酷吏吉溫,甚至最后還差點將宰相之位也給了他。——這足以說明,酷吏政治的罪魁禍首就是唐玄宗本人。 至此,我們終于揭開了天寶年間“酷吏復活、冤案屢起”的根本原因,那就是:專制帝王的心病。 不過還好,唐玄宗并沒有昏庸到極點,至少他還知道:“吾兒居深宮,安得與人通謀?!?/strong>正是基于此種認識,他最終還是保住了李亨的太子之位。 而到了天寶十三載(754年)年底,吉溫因與楊國忠有矛盾,被貶為灃陽郡長史。到了此時,玄宗才稍微清醒了一點,于是在華清宮對朝臣們說道:“吉溫是酷吏子侄,朕被人誑惑,……今去矣,卿等皆可安枕也?!?/strong> 至此,唐玄宗終于親手結束了酷吏政治,但似乎一切都為時已晚,因為此時,距離安史之亂爆發(fā),只有不到一年的時間了…… 參考資料:《舊唐書》《新唐書》 《資治通鑒》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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