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總是喜歡與他人討論活著的意義,特別是讀了奧斯特洛夫斯基寫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后,更是激情難抑,想要做些大事情來成全自己的人生。 后來不討論了,聽見別人討論,也會撇撇嘴以示不屑,認為那都是小孩子的意淫。生活就是生活,從生到死的過程,意義就是生活本身。就如同回季輪回,太陽東升西落,沒什么好討論。 長大了,長老了,忽然有一天,看著樓頂縫隙間擠進的陽光,又碰到無所事事混吃等死的幾個人,就覺得討論人生的意義很有必要,畢竟人活著不能只為了等死。 正巧,不久前,電梯上碰見一個退休了幾年的同事,因為不很熟都沉默著。突然說“都不想活了”。我吃了一驚問為什么?他嘆口氣說,“吃了睡,睡了吃,沒意思”。 回頭細想想,“沒意思”道出了人生的真諦。人的確要活的有意思,即使不為別人,只為自己也應該這樣。 什么樣的人生是有意思的?這雖然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但我認為要有意思,起碼要做點事,在做事中找到“有意思”;其次要做點好事,在別人的感謝中找到“有意思”。再次若能做點大事,那就能在別人的贊譽中找到“有意思”了。 “有意思”內心是充盈的、快樂的,“沒意思”的人生是無聊的、消極的,不值得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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