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17版《教育者標準》的解讀發(fā)布時間:2019-06-17 11:33 更新時間:2019-06-17 11:33 字數:11470字摘要:2017年美國國際教育技術協會(ISTE)出臺“國家教育技術能力標準”中的《教育者標準》。標準以美國2015版“國家教育技術計劃”與ISTE2016版《學生教育技術標準》為依據,繼承與發(fā)展了ISTE自1993年以來四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在維度與指標的設置上都突出了時代特色與發(fā)展要求,變化了能力維度的呈現方式,更加強調教師的“學習者”“分析者”角色。標準在重審教師在信息時代的角色與定位、思考師生教育技術標準一體化、配合國家教育信息化戰(zhàn)略、注重標準的時效性與前瞻性等方面對我國相關標準的制訂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ISTE《教育者標準》;教育信息化;教師角色;標準制定 中圖分類號:G451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005-2232.2019.02.012 美國國際教育技術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簡稱ISTE)于2017年6月頒布《教育者標準》(Standards For Educators),它是ISTE一系列“國家教育技術能力標準”中針對教育者的標準,也是四個ISTE教師教育技術標準后的又一新版本。2017版《教育者標準》以教師在教育信息化中的不同角色為維度,以不同角色所應具備的各項能力為指標,在形式與內容上與其它同類型的標準有較大區(qū)別,對其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能夠對我國相關標準制訂起到借鑒意義。 一、美國2017版《教育者標準》的由來 (一)“國家教育技術計劃”的引領 2015年12月美國聯邦教育部教育技術辦公室頒布名為《為未來做準備的學習:重塑技術在教育中的角色》(Future Ready Learning: Reimagining the Role of Technology in Education)的“2016版國家教育技術計劃”(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Plan,簡稱NETP2016)。 這是繼1996年美國教育部首次頒布國家教育計劃之后的第5個版本,也是現階段指引美國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綱領性文件。NETP2016包括學習、教學、領導力、評價和基礎設施五個部分,在教學部分指出“實現技術變革教育的目的,教師角色至關重要”,“教師應掌握構建技術學習環(huán)境的知識和技能,要實現技術與教學的深度融合”。[1]NETP2016也對美國的教師信息技術培訓進行了全面反思與審視。 2017年,美國教育部對NETP2016進行了更新,發(fā)布《重塑技術在教育中的角色:2017國家教育技術計劃更新》,其中對教師標準也進行了修訂,在主體內容不變的前提下,增加了部分最新的統(tǒng)計數據與資料[2]。 (二)《教師教育技術標準》的沿革 ISTE在1993年首次頒布了教師教育技術相關標準,隨后又陸續(xù)在1997年、2000年和2008年頒布了三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這四個版本標準的演進,充分顯示出ISTE對于教師所應具備信息技術的不斷探索。 ISTE1993版本對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沒有維度劃分,只有13個能力指標;1997版本分3個維度,18個指標;2000版本將維度和指標擴充為6個和23個,內容更加具體化;2008版本為5個維度,每個維度下4個指標,共計20個指標,指標體系不斷完善。除了形式上的變化外,在具體指標內容方面,標準也由偏重信息技術的掌握,逐漸轉向更為關注學生學習與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3]。 在此基礎上,ISTE2017更多地從教師在信息時代的角色定位入手,分析教師應該具備的信息技術能力與素養(yǎng)。 (三)《學生教育技術標準》的推動 2016年6月,ISTE頒布了新版的《學生教育技術標準》(Standards for Students,簡稱“學生標準”),這也是繼1998和2007兩個版本后的又一學生標準。與1998和2007兩個學生標準相比,2016版《學生標準》對學生要求的聚焦點從學習使用技術,掌握使用技術學習的能力,進一步發(fā)展為“使用技術變革學習”[4],且新標準更加關注賦能于學習者,使他們利用數字工具主動學習、終身學習。 2016版《學生標準》共分七個維度,分別為賦能學習者、數字公民、知識建構者、創(chuàng)新設計者、計算思維者、創(chuàng)意溝通者和全球合作者[5],與新標準、新要求相呼應,ISTE《教育者標準》也將教育者賦予了七種角色。因此,2016年出臺的ISTE《學生標準》應被視為是2017版《教育者標準》出臺的直接推動力。 二、教師教育技術標準的變化 (一)不同時期的內容變化 ISTE對于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的研究始于1993年,當時的版本名為《面向所有教師的技術基礎標準》(Technology Foundation Standards for All Teachers)第一版(以下簡稱“1993版”),其出臺符合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廣泛應用趨勢。 為適應信息時代發(fā)展的需要,ISTE在1997年對原有標準中部分陳舊內容進行了修訂,頒布《面向教師的技術基礎標準》第二版(以下簡稱“1997版”)。1993版與1997版標準由于產生在計算機與互聯網尚未完全普及的教育信息化初級階段,因此兩個版本更為強調計算機軟硬件的基本操作,包括文字處理,數據處理,電子表格制作等,教師的主要任務是熟悉、掌握與熟練運用計算機。 2000年,計算機與互聯網已經在美國學校中得到基本普及,數據顯示98%的公立學校接入了互聯網,學生的人機比已達5∶1[6]。在此背景下,如何正確而高效地運用信息技術成為標準制訂的主要著眼點。在政府推動下,ISTE出臺第三版教師技術能力標準,并將這一標準的名稱改為《國家教師教育技術標準》(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Standards for Teachers)(以下簡稱“2000版”),標準的內容與體系結構逐步走向成熟。 ISTE第四版標準(以下簡稱“2008版”)頒布的背景是美國當代教育改革第六次浪潮,這一時期美國《國家創(chuàng)新計劃》頒布,新的教育戰(zhàn)略出臺,創(chuàng)新成為教育與教育信息化發(fā)展新的目標與方向。培養(yǎng)學生的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能力也成為教師所應具備的技術標準之一。2008版順應這一潮流,無論是在能力維度,還是在指標方面,都體現了時代特征,且更加明確、具體,更具可操作性。 近年來,教育信息化加速發(fā)展,新興技術對教育發(fā)展趨勢的影響與挑戰(zhàn)日益明顯,移動學習與泛在學習對傳統(tǒng)學習模式與教師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教師角色也因信息技術與教育的深度融合而亟待重塑。2017版的《教育者標準》突出了教師在信息時代所應扮演的七種角色,力求在明確角色職責,確定角色發(fā)展目標的基礎上,提出更為合理的教師技術能力標準。1993版-2017版ISTE教師教育技術標準能力維度如表1所示。 ISTE五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的產生背景與具體內容清晰地勾勒出美國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脈絡。每一版本標準的出臺,都以當時教育信息化的發(fā)展為基礎和依據,標準出臺后又成為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有力推手。ISTE標準沿著一條自己的路徑,在目標、結構等方面不斷完善與規(guī)范,實現了自身的繼承與發(fā)展。 (二)內容變化體現出的技術觀變化 技術觀是研究技術本質與發(fā)展規(guī)律的理論體系。ISTE五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的不同內容體現出其技術觀處在不斷的發(fā)展變化之中。 1993版與1997版標準強調教師對計算機軟硬件的使用,秉承了“操作本位”的技術觀。[7]2000版標準中多次提到要運用技術改進教學策略,組織教學活動,進行教學評價,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等,貫徹的是工具本位的技術觀。 2008版標準出現在教師教育技術發(fā)展到一定程度,解決了基本的使用與操作問題之后,這一標準充分體現了信息技術的運用逐漸開始回歸教育的本原,更為關注培養(yǎng)具備何種能力的人。這一版本的標準突出的是能力本位的技術觀。 2017版標準產生于美國舉國上下開始對教育技術進行全面反思的階段。名為《為未來做準備的學習:重塑技術在教育中的角色》的“美國教育技術計劃”充分體現了這一時代特征,如何用發(fā)展的眼光審視教師應具備的信息技術能力是該版本標準的著眼點與立足點。這一標準在秉承2008版本能力本位技術觀的基礎上,更加強調對教師角色的反思與重塑。1993版-2017版ISTE教師教育技術標準對比如表2所示。 三、2017版《教育者標準》的內容 2017版《教育者標準》是ISTE《學生標準》《管理者標準》《培訓者標準》《計算機科學教育者標準》等一系列教育技術標準中的一個?!督逃邩藴省焚x予了教育者7種主要角色,相當于傳統(tǒng)標準中的7個能力維度,對每種角色的主要職責都附有較為詳細的說明,共24項,即具體的能力指標。[8] (一)學習者 教育者應探索利用技術提高學生學習能力的有效實踐,并通過相互學習和合作改進自身教學。教育者應: 1. 設定專業(yè)學習目標,探索信息技術支持的教學法,使用此教學法,并對其有效性進行反思。 2. 通過建立與積極參與地區(qū)乃至全球的學習網絡,追求自身的專業(yè)發(fā)展興趣。 3. 對研究學生提升學習效果的相關成果保持關注,與學習科學領域的最新研究發(fā)現保持同步。 (二)領導者 教育者應尋求和把握成為領導的機會,對學生能力的獲取和學業(yè)成功提供有力支持,并促進教與學。教育者應: 1. 通過與教育利益相關者的接觸,推進并加速形成共享技術進行學習的一種愿景。 2. 為滿足學生的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倡導學生擁有公平的獲取教育技術、數字資源與學習的機會。 3. 在甄別、研究、管理和運用新的數字資源與工具方面,為同事樹立榜樣。 (三)公民 教育者應鼓勵學生積極、負責地投身于信息社會。教育者應: 1. 幫助學習者形成積極的、負責的、善于交際的經驗,并在網上表現出同理心的行為,以建立網上的人際關系與社區(qū)。 2. 建設一種學習文化,提升學生的求知欲,培養(yǎng)其對于網絡資源的批判分析能力,促進學生數字與媒體素養(yǎng)的提升。 3. 指導學生如何利用信息工具安全、合理、合法地保護個人知識產權與財產。 4. 示范與推廣對個人資料和數字身份的管理,保護學生數據資料的隱私。 (四)合作者 教育者致力于和同事、學生進行合作,發(fā)現問題,分享資源,交流想法,以改進實踐并解決問題。教育者應: 1. 計劃與同事進行一定時間的合作,使用信息技術創(chuàng)造較為真實的學習體驗。 2. 與學生進行合作學習,發(fā)現和使用新的數字工具與資源,診斷和解決所遇到的技術問題。 3. 與本地和全球的專家、團隊、學生進行虛擬交流,利用相關的輔助工具,幫助學生拓展學習體驗。 4. 在與學生、家長和同行交流的過程中具備文化勝任力,并作為合作伙伴在學生的學習中與之進行交流。 (五)設計者 教育者應識別與適應學習者的變化,設計出由學習者驅動的,貼近真實的活動與環(huán)境。教育者應: 1. 為適應學習者的差異和不同需求,通過技術創(chuàng)造個性化的學習體驗,以促進學習者的自主學習。 2. 為實現最大限度的深度學習,利用數字工具與資源,設計與內容標準相一致的學習活動。 3. 為參與和支持學習者的學習,研究并應用教學設計原則,創(chuàng)造嶄新的數字學習環(huán)境。 (六)促進者 教育者應使用技術手段支持學生的學習,以達到ISTE學習者標準。教育者應: 1. 培育一種文化,使學生在自主學習與小組學習中達到學習目標,獲得學習成果。 2. 在數字平臺、虛擬環(huán)境以及實踐空間等領域,對技術使用和學生的學習策略進行管理。 3. 為學生創(chuàng)造利用設計程序和計算機思維創(chuàng)新與解決問題的機會,并培養(yǎng)學生的挑戰(zhàn)意識。 4. 為溝通思想與知識,加強人與人之間的聯系,著力塑造和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造力以及富于創(chuàng)造性的表達方式。 (七)分析者 教育者應理解并使用數據驅動教學,支持學生實現學習目標。教育者應: 1. 為學生提供各種不同的學習方式,以展現學生的能力,并反思其在學習中對技術的使用。 2. 運用技術設計與實施各種形成性評估與終結性評價,以適應學習者的需求,并為學生提供及時的反饋與指導。 3. 利用評估數據對教學過程進行指導,為實現學生的自我引導,積極地與學生、家長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 2017版《教育者標準》指出,該標準是教育者的路線圖,可以幫助教育者重新思考教育,創(chuàng)新學習環(huán)境,在數字時代的學習中重新構建學校與課堂。教育者也可以憑借這些標準深化自身實踐、促進與同行的合作,反思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并讓學生自己推動學習,從而幫助學生成為“賦能學習者”。 四、2017版《教育者標準》的特點 較之前四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2017版在標準的維度、具體指標設置、內容等方面都有許多新變化、新特點。 (一)以教師角色作為能力維度呈現方式 1997、2000和2008三個版本的教師教育技術標準在能力維度方面,基本是將教師所應具備的各種教育技術能力進行總結、歸納與梳理后,按照一定的邏輯關系整合而成。以2008版本為例,標準要求教師要有能力利用技術手段整合數字化工具與資源,創(chuàng)設學習環(huán)境,設計學習活動,并進行形成性評價與總結性評價。在將這些對教師的技術能力要求進行歸納后,就形成了“設計、開發(fā)數字時代的學習與評估”這一能力維度。由此可見,之前版本的能力維度是具體能力標準的概括。 2017版本完全打破了這一常規(guī),以教師在信息時代的教育教學中所扮演的學習者、領導者、公民、合作者、設計者、促進者、分析者等角色作為能力維度,并以該角色所應具備的各項具體能力,達到的標準作為具體能力指標加以呈現。這種能力維度的劃分,更加關注教師的社會屬性及其在教育中的存在方式,而非將教師單純地看作教育技術的使用者。對于教師個人而言,在對照這一標準進行自身的考察與反思時,也能夠更為直觀地發(fā)現自己能力上的欠缺,便于其有的放矢地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強調教師的“學習者”角色 “AECT標準”[9]、“ACRL標準”[10]、UNESCO“教師信息與通信技術能力框架”[11]、英國“ICT應用于學科教學的教師能力標準”[12]、日本“教師ICT活用指導力標準”[13]等同類技術標準對于教師專業(yè)學習與成長的關注度遠不及2017版《教育者標準》,對教師的學習對象與學習方式等問題也未加以闡明。 2017版標準將“學習者”作為教師的首要角色、衡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的第一標準,說明其對教師自身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非常重視。標準在這一能力維度著力回答了三個問題:第一,教師應該向誰學習。標準指出,教師應“不斷向他人學習”,包括學生、同事、專家、教師所在的群體以及全球學習網中所有能夠在其身上獲取經驗的人。第二,教師應該如何學習。標準明確提出,教師應通過設定學習目標,探索教學法、進行反思、建立和參與學習網、與提升學生學習的最新研究成果保持同步等方式進行學習。第三,教師學習的目標是什么。即改進自身教學實踐,以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 (三)凸顯教師的“分析者”角色 教師作為教育教學活動的引導者,除了利用信息技術進行教學設計,開展教學教程之外,還有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對已有的教學成果進行分析,為下一步教學開展提供依據。在2008版本標準中,有“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并參考結果數據改進教與學”的表述,但教師在這一過程中具體應怎樣去做,并未加以闡述,教師“分析者”的角色與作用也未得到凸顯。 隨著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運用,教學過程中產生大量的非結構性數據[14],教師作為分析者,如何從海量的數據中挖掘有價值的成分,進行深入分析與研究,從而改進教學設計,完善教學實踐,推進自身專業(yè)發(fā)展,是目前提升教師信息技術能力的關鍵所在。2017版標準明確賦予了教師“分析者”的角色,并將這一角色與教師的數據素養(yǎng)密切聯系起來,旨在幫助教師理解并使用數據,指導教學進度,與相關利益者進行溝通,為學生提供及時的反饋與指導,最終支持學生實現學習目標。標準提出教師應“使用數據驅動教學”,明確教師利用大數據進行教學的途徑與要求,目的與意義,對提升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 五、對我國相關標準制定的啟示 (一)重審信息時代教師的角色與定位 《地平線報告:2017基礎教育版》中提到“怎樣重塑教師角色是目前沒有找到方案的,有難度的挑戰(zhàn)”。信息時代教師角色不再是固化的、一成不變的,而是應該具有多重角色,且能夠在不同角色中自由切換。2017版《教育者標準》嘗試解決這一難題,針對教育技術在教育領域的使用,為教師設置了七種角色,每種角色又有3-4項應達到的具體標準。教師應擔負起七種角色所賦予的使命,同時達到這24項具體標準的要求。這一標準為今后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的制訂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 在我國制訂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時代賦予教師的新角色與新使命,教師不僅需要具有傳統(tǒng)教師傳道、授業(yè)、解惑的能力,也要具有為學生營造信息化學習環(huán)境的能力,適時參與學生學習過程的能力,利用數據分析學生學習情況并進行反饋的能力以及為學生學習做出表率的能力等。因此,標準的制訂不能單純地站在某一角色立場上,靜態(tài)地看待教師在教育信息化過程中的職責與作用,而要多角度地分析信息時代發(fā)展對教師提出的各種新要求,并將其有機地融入到相關標準的制訂中。 (二)思考師生教育技術標準的一體化 2017版《教育者標準》產生最為直接的動力之一是2016版ISTE《學生教育技術標準》的制訂與出臺。ISTE學生標準至今頒布了三個版本,分別為1998版、2007版與2016版。從時間上來看,最近兩個版本都在教師標準頒布之前一年出臺,二者在形式與內容方面充分呼應。1997版教師標準和1998版學生標準的首要維度都是對計算機基本操作與概念的掌握;2007版學生標準與2008版教師標準均強調創(chuàng)造力與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2016版學生標準與2017版教師標準則突出學生在信息社會中的各種身份與教師在促進學生實現這些身份中所扮演的角色。 ISTE學生標準與教師標準間的關系表明,教師標準需以培養(yǎng)學生的方向與目標來進行設定。2016年9月我國《中國學生發(fā)展核心素養(yǎng)》總體框架正式頒布,其中對學生“應具備的,能夠適應終身發(fā)展和社會發(fā)展需要的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15]進行了規(guī)定。因此,我國在制訂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時,應充分考慮學生應具備的核心素養(yǎng),首先制訂出我國各年齡段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標準,并在此基礎上,構建與學生標準相互呼應,互為依存的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 (三)配合國家教育信息化戰(zhàn)略 2017版《教育者標準》產生的政策背景是美國教育部2016版“國家教育技術計劃”以及2017年對其所進行的修訂。美國“國家教育技術計劃”已有1996、2000、2005、2010和2016五個版本,它是美國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綱領性文件,在總結美國教育信息化已有發(fā)展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下一階段的發(fā)展戰(zhàn)略。 2016版“國家教育技術計劃”對美國現有基礎設施與數字資源等發(fā)展成就進行了回顧,指出美國在教育信息化發(fā)展過程中仍存在數字鴻溝、教學模式、教師培訓、評價體系[16]等多方面的問題,并由此提出強調教育技術的領導力,倡導終身學習,重新定位教師與學生角色等解決問題的思路。ISTE2017版標準對教師角色的研究在某種程度上也正是針對“國家教育技術計劃”提出的問題,展開的深入研究。 我國在推進教育信息化發(fā)展方面也不斷出臺重量級的國家政策,如《教育信息化十年發(fā)展規(guī)劃(2011-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guī)劃》《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等。這些文件對我國教育信息化存在的問題、面臨的困難、發(fā)展的方向以及今后一段時期的發(fā)展重點都有較為清晰的論述,其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17],“建立健全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18],“推動教師更新觀念、重塑角色、提升素養(yǎng)、增強能力”[19]等。在制訂我國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時,應充分考慮這些政策的內容與要求,將教師能力標準置于我國教育信息化的大背景中進行分析與思考,才能真正實現教育信息化各要素間的良性互動,協調發(fā)展。 (四)注重標準的時效性與前瞻性 從1993到2017的24年間,ISTE平均每隔4.8年對教師教育技術標準進行一次修訂,不足5年的間隔周期也體現出了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速度。由此可見,ISTE已充分認識到,對教師教育技術水平的要求一定要能真正引導教師服務于人才培養(yǎng)與教育信息化的發(fā)展,而不應對這一進程造成阻礙。這一點從美國教育傳播與技術協會AECT(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s and Technology)制訂與頒布的五個版本的《AECT標準》(1982、1994、2000、2005、2012)中也可窺見一斑。每一次修訂都融入了教育信息化的最新發(fā)展動態(tài),力求以更為先進的理念引領教師教育技術能力的發(fā)展,并以此來指導實踐。 至今,我國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一共出臺過兩項,即《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試行)》[20](2004)與《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試行)》[21](2014)。兩項標準頒布間隔長達10年,這與信息技術迅猛發(fā)展的態(tài)勢及其融入教育的速度是不同步的。從內容上來看,兩項標準充分考慮了我國地域間發(fā)展不平衡的現狀,但相對少地運用動態(tài)、發(fā)展的眼光考察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趨勢問題。因此,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的制訂,應對教育信息化發(fā)展速度與前景有足夠的預期,避免出現政策的指導性在短期內喪失的情形。 結語 ISTE2017版《教育者標準》以其與美國教育信息化戰(zhàn)略政策的高度同步,與學生能力標準的一體化思考,注重標準的時效性與前瞻性等特色得到人們的關注。這一標準最大的可借鑒之處在于其賦予教師在教育信息化過程中以不同角色,將教師教育技術能力置于教育信息化發(fā)展的大背景中進行考慮,使得標準的研究不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而成為國家教育信息化發(fā)展鏈中關鍵的一環(huán)。雖然該標準還存在教師各種角色之間能力指標重復,指標的層次性與邏輯關系不夠清晰,部分能力指標的表述略顯空洞等問題,但其對于我國教師相關能力標準的制訂仍具有較強的指導與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e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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