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見證取樣手冊 第一章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見證取樣送樣制度 1、取樣:是按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從檢驗(測)對象中抽取試樣樣品的過程。 2、送樣:是指取樣后將試樣從現(xiàn)場移交給有檢測資格的單位承檢的全過程。 3、見證取樣送樣的范圍:所有建設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現(xiàn)場制作的混凝土、砂漿試塊均實行見證取樣送樣制度。 4、見證取樣送樣的程式: ①、建設單位應向工程受監(jiān)質監(jiān)站和工程檢測單位遞交'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授權書'。授權書應寫明本工程現(xiàn)場委托的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姓名,以便質檢機構和檢測單位檢查核對。 ②、施工企業(yè)取樣人員在現(xiàn)場進行原材料取樣和試塊制作時,見證人員必須在旁見證。 ③、見證人員應對試樣進行監(jiān)護,并和施工企業(yè)取樣人員一起將試樣送至檢測單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樣措施送樣。 ④、檢測單位在接受委托檢驗任務時,須有送檢單位填寫委托單,見證人員應在檢驗委托上簽名。 ⑤、檢測單位應在檢驗報告單備注欄中注明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姓名,發(fā)生試樣不合格情況,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監(jiān)質監(jiān)站和見證單位。 5、見證人員的基本要求: ①、必須具備見證人員資格: a、見證人員應是本工程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人員。 b、必須具備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建筑施工專業(yè)知識。 c、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見證人員證書'。 ②、必須具有建設單位見證人書面授權書。 ③、必須向質監(jiān)站或檢測單位遞交見證人書面授權書。 ④、見證人員的基本情況由(自治區(qū)、直轄市)檢測中心備案,每隔五年換一次證。 6、見證人員的職責: ①、取樣時,見證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進行見證。 ②、見證人員必須對試樣進行監(jiān)護。 ③、見證人員必須和施工人員一起將試樣送至檢測單位。 ④、有專用送樣工具的工地,見證人員必須親自封樣。 ⑤、見證人員必須在檢驗委托單上簽字,并出示'見證人員證書'。 ⑥、見證人員對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有法定責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質量檢驗 第二章 混凝土 一、普通混凝土試樣標準 1、普通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抗凍性和劈裂抗拉強度試件均為正立方體。 2、普通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試驗和靜力受壓彈性模量試驗,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體作為標準試件,前者每組3塊,后者每組6塊。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彎曲抗拉)強度試驗,采用150mm×150mm×600mm小梁作為標準試件,每組3塊。 4、普通混凝土抗?jié)B性能試驗試件采用頂面直徑為175mm,底面直徑為185mm,高度為150mm的圓臺或直徑與高度均為150mm的圓柱體試件,每組6塊。試件在移入標準養(yǎng)護室以前,應用鋼絲將頂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與鋼筋的粘結力(握裹力)為長方體棱柱體,尺寸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徑不得超過30mm;棱柱體中心⊙16光圓鋼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細均勻,鋼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體端面10~20mm,鋼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體端面50~60mm,每組6塊。 6、普通混凝土收縮試驗尺寸為100mm×100mm×515mm,(兩端面)預留埋設不銹鋼的凹槽。裝上鋼珠后,兩鋼珠頂端間距離(亦即試塊總長)約為540mm。每組3塊。 7、普通混凝土鋼筋蝕試驗,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柱體試件,埋入的鋼筋直徑為6mm,長299mm的普通低碳鋼,每組3塊。 二、普通混凝土試樣的取樣 ㈠ 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 根據(jù)《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4—2002)規(guī)定,混凝土試樣應在混凝土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頻率應符合列規(guī)定: 1、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 2、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4、當一次連續(xù)澆筑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一組為3個立方體試件)標準養(yǎng)護試件,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的留置組數(shù),應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所對應的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應有監(jiān)理(建設)、施工各方共同選定; ②對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強度等級,均應留置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 ③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其留置數(shù)量應根據(jù)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宜多于10組,且不應少于3組; ④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拆模后,應放置在靠近相應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的適當位置,并采取同樣的養(yǎng)護方法。 7、對有抗?jié)B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其混凝土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取樣。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應少于一次,留置組數(shù)可根據(jù)實際需要確定。 ㈡ 預拌(商品)混凝土 預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應在預拌混凝土廠內規(guī)定留置試塊外,(商品)混凝土運到施工現(xiàn)場后,還應根據(jù)《預拌混凝土》(GB—1994)規(guī)定取樣: 1、用于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交貨地點采取。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的采取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BG/T50080—2002)規(guī)定在20min完成,強度試件的制作應在40min內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盤或同一車混凝土中的約1/4處、1/2處和3/4處之間分別取樣,從第一次取樣最后一次取樣不宜超過15min。 3、每個試樣量應滿足混凝土質量檢驗項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于少0.02M3。 4、用于交貨檢驗的混凝土強度試樣,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一個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時,取樣也不得少于一次;當在一個分項工程中連續(xù)供應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時,其交貨檢驗的試樣,每200M3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對于預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質量,每車應目測檢查;混凝土坍落度檢驗的試樣,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檢驗不得少于一次,當一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時也不得少于一次。 ㈢ 防水混凝土 根據(jù)《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jié)B試塊取樣即試塊留置按下列規(guī)定: 1、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制作。 2、連續(xù)澆筑混凝土每500M3應留置一組標準養(yǎng)護抗?jié)B試件(一組為6個抗?jié)B試件),且每項工程不得少于兩組。采用預拌混凝土的抗?jié)B試件,留置組數(shù)應視結構的規(guī)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澆筑地點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檢查兩次。 ㈣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 根據(jù)《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試塊取樣按下列規(guī)定: 1、檢驗水泥混凝土強度試塊的組數(shù),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筑地面工程不應小于1組。當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積大于100M2時,每增加1000M2應增做一組試塊;小于1000M2按1000M2計算。 2、當改變配合比時,應相應的制作試塊組數(shù)。 ㈤ 粉煤灰混凝土 粉煤灰混凝土的質量,應以坍落度、抗壓強度進行檢驗。 現(xiàn)場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檢驗,每班至少應測定兩次,其測定值允許偏差應為±20mm。 對非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組試塊,大體積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組試塊。不足上列規(guī)定數(shù)量時,每班至少成型一組試塊。 ㈥ 試件制作要求 試模應符合《混凝土試?!罚↗G3019)中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應定期對試模進行自檢,自檢周期宜為三個月。 1、在制作試件前應將試模清擦干凈,并在其內壁涂以脫模劑。 2、試件用振動臺成型時,混凝土拌合物應一次裝入試模,裝料應用抹刀沿試模內壁略加插搗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試模上口,振動時應防止試模在振動臺上自由跳動。振動應持續(xù)到混凝土表面出漿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振動臺應符合《混凝土試驗室用振動臺》(JG/T3020)中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 4、試件用人工插搗時,混凝土拌合物應分兩層裝入試模,每層裝料厚度應大致相等。插搗用的鋼制搗棒應為:長600mm,直徑16mm,端部磨圓。插搗按螺旋方向從邊緣向中心均勻進行。插搗底層時,搗捧應達到試模底面;插搗上層時,搗棒應穿入下層深度約為20~30mm。插搗時振搗棒應保時垂直,不得傾斜,并用抹刀沿試模內壁插入數(shù)次。每層的插搗次數(shù)應根據(jù)試件的截面而定,一般為每100cm2截面積不應少于12次。插搗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采用標準養(yǎng)護的試件,應在溫度為20±5度環(huán)境中靜一晝夜至二晝,然后編號,拆模。拆模后的試件應立即放在溫度為(20±2)度、濕度為95%以上的標準養(yǎng)護室中養(yǎng)護或在溫度為20±2度的不流動的Ca(OH)2飽和溶液中養(yǎng)護。標準養(yǎng)護室內,試件應放在架上,彼此間距應為10~20mm,并應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試件。 采用與構筑物或構件同條件養(yǎng)護的試件,成型后即應覆蓋表面,試件的拆模時間可與實際構件的拆模時間相同,拆模后,試件仍需保持同條件養(yǎng)護。 ㈦ 混凝土試件的見證送樣 混凝土試件必須由施工單位送樣人會同建設單位(或委托監(jiān)理單位)見證人(有見證人員證書)一起陪同送樣。委托時,應認真填寫好'委托單'上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如工程名稱、使用部位、設計強度等級、搗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三、處理程序 根據(jù)《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1987)規(guī)定: 1、對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結構或構件,應進行鑒定,并及時處理。 2、對混凝土試件強度的代表性有懷疑時,可采用從結構或構件中鉆取試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損檢驗方法,按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對結構或構件中混凝土的強度進行推定。 3、結構或構件拆模、出池、出廠、吊裝,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以及施工期間需短暫負荷時的混凝土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或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章 混凝土外加劑 取樣方法: 一、混凝土外加劑 混凝土外加劑按《混凝土外加劑》(GB8076—1997)標準適用于普通減水劑、高效減水劑、早強減水劑、緩凝減水劑、緩凝高效減水劑、引氣減水劑、早強劑、緩凝氣和引氣劑共9種混凝土外加劑。 生產廠應根據(jù)產量和生產設備條件,將產品分批編號,摻量大于1%(含1%)同品種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100t,摻量小于1%的外加劑每一編號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個批量計,同一編號的產品必須是混合均勻的。 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劑量。 每一編號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標準規(guī)定方法與項目進行試驗;另一份要封密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二、混凝土泵送劑 年產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劑為一批,年產量500t以下的,30t為一批,每批不足50t或30t也作為一批。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泵送劑量。 每一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劑》(JC473—2001)標準進行試驗;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三、混凝土膨脹劑 每200t為一批,日產量不足200t時也作為一批。取樣按水泥取樣方法(GB/T12573—1990)。 取樣應具有代表性,可以連續(xù)取樣,也可從20個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每批抽樣總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樣品應充分混合均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脹劑》(JC476—2001)用作試驗;一份密封保存三個月,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四、砂漿、混凝土防水劑 年產量500t以上的,每50t為一批;年產量500t以下的,每30t為一批。同批的產品必須是均勻的。 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劑量。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合均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砂漿、混凝土防水劑》(JC474—1999)標準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與仲裁。 五、混凝土防凍劑 同一品種防凍劑,每50t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為一批。每批取樣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的防凍劑量(以其最大摻量計)。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為兩等份。一份按《混凝土防凍劑》(JC475—1992)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劑 每20t為一批,不足20t也可作為一批。 每一批應從16個不同點取樣,每個點取樣250g,共取4000g,將試樣充分混均。 每批取得的試樣應充分混勻,分成兩等份,一份按《噴射混凝土速凝劑》(JC477—1992)進行試驗;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備有疑問時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或仲裁。 七、復驗 復驗以封存樣進行。如果使用單位要求現(xiàn)場取樣,應讓生產和使用單位人員在場的情況下于現(xiàn)場抽取三個以上等量試樣混合得到平均樣,復驗按照型式檢驗項目檢驗。 八、處理程序 1、交貨時外加劑的質量驗收可抽取實物試樣以其檢驗結果為依據(jù),也可以外加劑同編號的檢驗報告為依據(jù)。采取何種方法驗收由買賣雙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注明。 2、以抽取實物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時,買賣雙方應在發(fā)貨前或交貨地共同取樣和簽封。取樣方法按本章第二節(jié)進行,取樣分為二等份。一份由賣方保存,一份由買方按標準規(guī)定的項目和方法進行檢驗。 3、買方可先對試樣按標準規(guī)定的勻質性項目進行試驗。試驗項目例如:固體含量或含水量、密度、細度、氯離子含量和水泥凈漿流動度等。若超過標準規(guī)定值時,用戶即可與銷售商聯(lián)系,辦理退貨。若砂漿、混凝土性能試驗結果得出,按判定規(guī)則判為不合格產品,則不準用于建筑工程中。 買方檢驗認為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時,而賣方又有異議時,則雙方應將賣方保存的另一份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外加劑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促裁檢驗。 4、以外加劑廠同編號外加劑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時,在發(fā)貨前或交貨時買方(或委托賣方)在同編號外加劑中抽取試樣,雙方共同簽封后保存半年;或委托賣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半年。 在半年內,買方對外加劑質量有疑問時,則買賣雙方應將共同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外加劑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第四章 建筑砂漿 取樣方法 一、砌體工程砂漿 根據(jù)《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3—2002),砌體工程砂漿試塊取樣按下列規(guī)定: 1、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隨機取樣制作砂漿試塊,同盤砂漿只應制作一組(一組為6個70.7mm×70.7mm×70.7mm立方體試件)標準養(yǎng)護試件。 2、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同一類型、同一強度等級的砌體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漿 根據(jù)《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漿試塊取樣按下列規(guī)定: 1、檢驗水泥沙漿強度試塊的組數(shù),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筑地面工程不應小于1組。當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積大于1000M2時,每增加1000M2應做一組試塊;小于1000M2按1000M2計算。 2、當改變配合比時,應相應地制作試塊組數(shù)。 三、預拌砂漿 根據(jù)《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guī)程》(DC/TJ08—502—2000),預拌砂漿試塊取樣按以下規(guī)定: 1、交貨檢驗的砂漿試樣應在砂漿運送到交貨地點后按《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JGJ70—1990)的規(guī)定在20min內完成,稠度測試和強度試塊的制作應在30min內完成。 2、試樣應隨機從運輸車中采取,且在卸料過程中卸料量約1/4至3/4之間采取。 3、試樣量應滿足砂漿質量檢驗項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漿強度檢驗的試樣,砌體砂漿取樣頻率按砌體工程砂漿第2條執(zhí)行,地面砂漿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漿第1條執(zhí)行。 5、砂漿稠度試樣應每車取樣檢驗。 四、試制作要求 1、在做好的砂漿試塊面上,必須寫好制作日期、強度等級、部位、砂漿種類。 2、做好的砂漿試塊應在標準養(yǎng)護條件下進行'標養(yǎng)'。當工地現(xiàn)場無'標準條件'時,可采用自然養(yǎng)護,或及早地將試塊帶模送往試驗室進行'標養(yǎng)'(試塊不得受振動),以確保試塊抗壓檢測值的準確。 3、制作和送檢試塊時,均須有持證的見證員參加并見證。試塊送到實驗室時,應認真填寫好委托單。寫明使用部位、砂漿種類、強度等級、工程名稱、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養(yǎng)護條件等。報告開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關內容。 第五章 水泥 取樣方法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用水泥 根據(jù)《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用水泥取樣按以下規(guī)定: 1、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xù)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檢驗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檢驗批,每批抽樣不少于一次。 2、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 二、砌體工程用水泥 根據(jù)《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3—2002),砌體工程用水泥取樣按以下規(guī)定: 1、水泥進廠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復驗。檢驗批應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編號為一批。 2、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其結果使用。 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用水泥 根據(jù)《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1—200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用水泥取樣按以下規(guī)定: 1、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品種、同一等級的進場水泥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復檢,當合同另有約定時應按合同執(zhí)行。 2、抹灰用水泥應對其凝結時間和安定性進復驗,粘結用水泥還應對其抗壓強度進行復驗。 四、取樣送樣規(guī)則 1、首先要掌握所購買的水泥的生產廠是否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 2、水泥委托檢驗樣必須以每一個出廠水泥編號為一個取樣單位,不得有兩個以上的出廠編號混合取樣。 3、水泥試樣必須在同一編號不同部位處等量采取,取樣點至少在20點以上,經混合均勻后用防潮容器包裝,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單位必須逐項填寫檢驗委托單,如水泥生產廠名、商標、水泥品種、強度等級、出廠編號或出廠日期、工程名稱,全套物理檢驗項目等。用于裝飾的水泥應進行安定性的檢驗。 5、水泥出廠日期超過三個月應在使用前作復驗。 6、進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進行。 五、處量程序 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硅鹽水泥及粉煤灰硅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 1、交貨時水泥的質量驗收可收取實物試樣以其檢驗結果為依據(jù),也可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依據(jù)。采取何種方法驗收由買賣雙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注明。 2、以抽取實物試樣的檢驗結果為驗收依據(jù)時,買賣雙方應在發(fā)貨前或交貨地共同取樣和簽封。取樣方法按GB12573—1990進行,取樣數(shù)量為20Kg縮分為二等份。一份由賣方保存40d,一份由買方按標準規(guī)定的項目和方法進行檢驗。 在40d以內,買方檢驗認為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而賣方又有異議時,則雙方應將賣方保存的另一份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3、以上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jù)時,在發(fā)貨前或交貨時買方(或委托賣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雙方共同簽封后保存三個月;或委托賣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簽封后保存三個月。 在三個月內,則買賣雙方應將共同簽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水泥出廠后90d內,如購貨單位對水泥質量提出疑問或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與水泥質量有關的問題需要由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仲裁時,用水泥廠同一編號水泥的封存樣進行。 若用戶對水泥的安定性、初凝時間有疑問要求現(xiàn)場取樣仲裁時,生產廠在按到用戶要求后7d內會同用戶共同取樣,送水泥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檢驗。生產廠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去現(xiàn)場,用戶可單獨取樣送檢,結果同等有效。 第六章 骨料 取樣方法 一、砂石的驗收 砂石的驗收分別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CJ52—19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CJ53—1992)中的規(guī)定進行。購貨單位應按同產地同規(guī)格分批驗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車、貨船或汽車)運輸?shù)模?00M3或600t為一驗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馬車等)運輸?shù)?,?00M3或300t為一驗收批。不足上述數(shù)量者以一批論。 對于砂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和泥塊含量檢驗。如為海砂,還應檢驗其氯離子含量。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jù)工程要求,增加檢驗項目。當質量比較穩(wěn)定、進料量又較大時,可定期檢驗。 對于石子,每驗收批至少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針、片狀顆粒含量檢驗。對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應根據(jù)工程要求增加檢驗項目。當質量比較穩(wěn)定、進料量又較大時,可定期檢驗。 使用單位對砂、石的質量檢測報告內容應包括委托單位、樣品編號、工程名稱、樣品產地、類別、代表數(shù)量、檢測依據(jù)、檢測條件、檢測項目、檢測結果、結論等。 二、取樣規(guī)定 每驗收批取樣方法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先將取樣部位表鏟除。然后對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組成一組樣品。對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勻分部的五個不同部位取得)組成一組樣品。 2、從皮帶運輸機上取樣時,應在皮帶運輸機機尾的出料處用接料器定時抽取,砂為4份,石子為8份,組成一組樣品。 3、從火車、汽車、貨船上取樣時,應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為8份、石子為16份,分別組成一組樣品。 4、若檢驗不合格時,應重新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加倍復檢。若仍有一個試樣不能滿足標準要求,應按不合格樣品處理。 5、每組樣品的取樣數(shù)量,對每單項試驗,應不小于表2.5.1、表2.5.2所規(guī)定的最少取樣量。須作幾項試驗時,如能保證樣品經一項試驗后不致影響另一項試驗的結果時,也可用同一組樣品進行幾項不同的試驗。 6、每組樣品應妥善包裝,避免細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樣品卡片,標明樣品的編號、名稱、取樣時間、產地、規(guī)格、樣品量、要求檢驗的項目及取樣方式等。 三、樣品縮分方法 ㈠ 砂子的縮分 采用人工四分法縮分:將所取每組樣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濕狀態(tài)下拌合均勻,并堆成厚約為20mm的'圓餅'。然后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圓餅'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圓餅'。重復上述的過程直至縮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進行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 對較少的砂樣品(如作單項試驗時),可采用較干的原砂樣,但應經過仔細拌勻后縮分。 砂的堆積密度、緊密密度及含水率檢驗所用的試驗可不經縮分,在拌勻后直接進行試驗。 ㈡ 石子的縮分 將每組樣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狀態(tài)下拌混均勻,并堆成錐體,然后沿互相垂直的兩條直徑把錐體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對角的兩份重新拌勻,再堆成錐體,重復上述的過程,直至縮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進行試驗所必需的量為止。 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堆積密度、緊密密度檢驗所用的試樣,不經縮分,拌勻后直接進行試驗。 第七章 鋼材機械性能 取樣方法 一、原材料 ㈠ 鋼筋 1、取樣規(guī)則 ①、熱軋光圓鋼筋、余熱處理鋼筋每批由重量不于大于60t的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guī)格、同一交貨狀態(tài)的鋼筋組成。 ②、熱軋帶肋鋼筋、低碳鋼熱軋圓盤條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guī)格的鋼筋組成。 ③、碳素結構鋼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尺寸、同一交貨狀態(tài)的鋼筋組成。 ④、冷軋帶肋鋼筋每批由同一牌號、同一外形、同一規(guī)格、同一生產工藝和同一交貨狀態(tài)的鋼筋組成,每批不大于60t。 2、取樣數(shù)量 鋼筋的試樣數(shù)量根據(jù)其供貨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①、直條鋼筋:每批直條鋼筋應做2個拉伸試驗、2個彎曲試驗。用《碳素結構鋼》(GB/T700—1988)驗收的直條鋼筋每批應做1個拉伸試驗、1個彎曲試驗。 ②、盤條鋼筋:每批盤條鋼筋應做1個拉伸試驗、2個彎曲試驗。 ③、冷軋帶肋鋼筋:逐盤或逐捆做1個拉伸試驗,牌號CRB550每批做2個彎曲試驗,牌號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個反復彎曲試驗。 3、取樣方法 拉伸和彎曲試驗的試樣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選兩根鋼筋切取。鋼筋試樣不需作任何加工。 ㈡ 型鋼 1、樣坯的切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GB/T2975—1998)的要求: 樣坯應在外觀尺寸合格的鋼產品上切取。 取樣時,應對抽樣產品、試料、樣坯和試樣作出標記,以保證始終能識別取樣的位置及方向。 取樣時,應防止過熱、加工硬化而影響力學性能。 用燒割法切取樣坯時,從樣坯切割線至試樣邊緣必須留有加工余量,一般應不小于鋼產品的厚度或直徑,但不得小于20mm。 冷剪樣坯所留的加工余量,按表2.6.1選取: 2、試樣的制備 制備試樣應避免由于機加工使鋼表面產生硬化及過熱而改變其力學性能,機加工最終工序應使試樣的表面質量、形狀和尺寸滿足相應試驗方法標準的要求。 當要求標準狀態(tài)熱處理時,應保證試樣的熱處理制度與樣坯相同。 3、試樣的取樣位置 ①、在型鋼腿部寬度方向切取樣坯的位置,見圖2—6—1。 ②、在型鋼腿部厚度方向切取樣拉伸樣坯的位置,見圖2—6—2。 ③、在六角鋼上切取拉伸樣坯位置,見圖2—6—3。 ④、在矩型截面上切取樣拉伸樣坯的位置,見圖2—6—4。 ⑤、在鋼板上切取拉伸樣坯位置,見圖2—6—5。 4、取樣的規(guī)則 型鋼應按批進行檢查與驗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尺寸、同一交貨狀態(tài)組成。 5、取樣數(shù)量 每批型鋼應做1個拉伸試驗,1個彎曲試驗。 二、鋼筋焊接件 ㈠ 閃光對焊 ①、鋼筋閃光對焊接頭的機械性能試驗包括拉伸試驗和彎曲試驗,應從每批成品中切取6個試件,3個作拉伸試驗,3個作彎曲試驗。 ②、在同一臺班內,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個同級別、同直徑鋼筋焊接接頭應作為一批。當同一臺班內焊接的接頭數(shù)量較少,可在一周之內累計計算;累計仍不足300個接頭,應按一批計算。 ㈡ 電阻點焊 1、鋼筋焊接骨架 ①、凡鋼筋級別、直徑及尺寸均相等的焊接骨架應視為同一類型制品,每200件為一批。一周內不足200件的亦按一批計算。 ②、力學性能試驗,應從每批成品中切取。當所切取試件的尺寸小于規(guī)定的試件尺寸時,或受力鋼筋直徑大于8mm時,可在生產過程中焊接試驗用網片,從中切取試件,抗剪試件縱筋長度應大于或等于290mm,橫筋長度應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由幾種鋼筋直徑組合的焊接骨架,應對每種組合作力學性能試驗。 ④、熱軋鋼筋的焊點應作抗剪試驗,試件為3件,冷拔低碳鋼絲焊點,除作抗剪試驗外,還應對較小鋼絲作拉伸試驗,試件各為3件。 2、鋼筋焊接網 ①、凡鋼筋級別、直徑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網應視為同一類型制品,每批不應大于30t,或者每200件為一批。一周內不足30 t或200件的亦按一批計算。 ②、力學性能試驗的試件應從每批成品中切取。 ③、焊接網的力學性能試驗包括拉伸試驗、彎曲試驗和抗剪試驗。冷軋帶肋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焊點應作拉伸試驗,試件數(shù)量為縱向鋼筋1個,橫向鋼筋1個。冷軋帶肋鋼筋焊點應作彎曲試驗,試件數(shù)量為縱向鋼筋1個,橫向鋼筋1個。熱軋鋼筋、冷軋帶肋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焊點應作抗剪試驗,試件數(shù)量為3個。 ㈢ 電弧焊 ①、在工廠焊接條件,以300個同接頭形式、同鋼筋級別的接頭為一批;在現(xiàn)場安裝條件下,每一至二樓層以300個同接頭形式、同鋼筋級別的接頭作為一批,不足300個時仍作為一批。 ②、從每批成品中切取3個接頭進行拉伸試驗。 ㈣ 電渣壓力 ①、在一般構筑物中,每300個同級別鋼筋接頭為一批,在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多層結構中,應以每一樓層或施工區(qū)段中300個同級別鋼筋接頭作為一批,不足300個接頭仍應作為一批。 ②、從每批接頭隨機切取3個接頭作拉伸試驗。 ㈤ 預埋件T型接頭埋弧壓力焊 ①、當進行力學性能試驗時,應以300件同類型預埋件作為一批。一周內連續(xù)焊接時,可累計計算。當不足300件時,亦按一批計算。 ②、從每批預埋件隨機切取3個接頭進行拉伸試驗。 ㈥ 鋼筋氣壓焊 ①、當進行力學性能試驗時,在一般構筑物中,以300個接頭作為一批;在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房屋結構中,同一樓層中應以300個接頭作為一批,不足300個接頭仍應作為一批。 ②、機械性能檢查時,從每批接中隨機切取3個接頭作拉伸試驗。在梁、板的水平鋼筋連接中,應另切取3個接頭做彎曲試驗。 四、機械連接件 ㈠ 機械連接的種類 目前機械連接有以下幾種:錐螺紋連接、帶肋鋼筋擠壓連接、鐓粗直螺紋連接等。 ㈡ 機械連接的取樣 ①、工藝檢驗。鋼筋連接工程開始前及施工過程中,應對每批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每種規(guī)則鋼筋接頭的工藝檢驗的試件不應少于3個。對于SA級和A級接頭還應取1根鋼筋母材作實際強度的試驗。 ②、接頭的現(xiàn)場檢驗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guī)格接頭,以500個接頭為一驗收批,不足500個接頭也作為一批。對于接頭的每一驗收批,必須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截取3個試件作單向拉伸試驗。在現(xiàn)場連續(xù)檢驗10個驗收批,其全部單向拉伸試件一次抽樣均合格時,驗收批接頭數(shù)量可擴大一倍。 五、處理程序 ㈠ 一般規(guī)定 試驗結果如不符合標準所規(guī)定的指標,應判為不合格,對于不合格試驗,應在24h內報上級主管部門。 ㈡ 原材料 根據(jù)國家標準《型鋼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guī)定》(GB2101—1989)或《鋼及鋼產品交貨一般技術要求》(GB/T17505—1998)的規(guī)定,任何檢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任取雙倍數(shù)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復驗結果(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整批不得交貨。 ㈢ 焊接件 ①、閃光對焊 當檢驗結果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低于規(guī)定值,或有2個試件在焊縫或熱影響區(qū)發(fā)生脆斷時,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中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小于規(guī)定值時,或有3個試件斷于焊縫或熱影響區(qū),呈脆性斷裂,應確認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彎曲試驗結果如有2個試件發(fā)生破斷時,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結果,當仍有3個試件發(fā)生破斷,應確認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②、電弧焊 當試驗結果,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小于規(guī)定值,或有1個試件斷于焊縫,或有2個試件發(fā)生脆斷,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中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小于規(guī)定值,或有1個試件斷于焊縫,或有3個試件呈脆性斷裂,應確認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③、電渣壓力焊 當試驗結果,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低于規(guī)定值,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小于規(guī)定值,應確認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④、預埋件T型接頭埋弧壓力焊 當試驗結果,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低于規(guī)定值,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小于規(guī)定值,應確認該批接頭為不合格品。 ⑤、鋼筋氣壓焊 試驗結果若有1個試件不符合要求時,應再切取6個試件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如仍有1個試件不符合要求,則該驗收批為不合格。 ㈣ 機械連接件 三個試件的拉伸結果有一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應取6個試件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如仍有1個試件符合要求,則該批接頭判為不合格。 第八章 鋼材化學分析 取樣方法 用戶經常遇到的成品是鋼材,因而一般是在成品鋼材上采取試樣進行化學分析,稱為成品分析。 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xiàn)象時,應做化學分析或其他專項檢驗。 一、取樣總則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3013—1991)、《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鋼筋混凝土用余熱處理鋼筋》(GB13014—1991)、《低碳熱軋圓盤條》(GB/T701—1997)、《碳素結構鋼》(GB700—1988)的有關規(guī)定,每一爐罐號的鋼材均應取一個樣進行化學分析。化學分析質保單由供貨方提供,否則不得收用。 用于化學分析的試樣,必須在鋼材具有代性的部位采取。試樣應均勻一致,能充分代表每批鋼材的數(shù)量,以滿足全部分析的要求。 化學分析用試樣屑,可鉆取、刨取,或用其他工具制取。樣屑應粉碎并混合均勻。制備樣屑時,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潤滑劑,并應注意除盡鋼表面的氧化鐵皮及臟物。成品鋼材還應除去其表面的脫碳層、滲碳層、涂層、鍍層金屬或其他外來物質。 當用鉆頭取樣時,對熔煉分析或小斷面鋼材成品分析,鉆頭直徑應盡可能的大,至少不應小于6mm;對于大斷面鋼材成品分析,鉆頭直徑不應小于12mm。 供儀器分析用的試樣樣塊,使用前應根據(jù)分析儀器的要求。適當予以磨平或拋光。 二、成品分析取樣方法 ㈠ 大斷面鋼材 大斷面的初軋坯、方坯、扁坯、圓鋼、方鋼、段鋼件等,樣屑應從鋼材的整個橫斷面或半個橫斷面上刨取;或從鋼材橫斷面中心至邊緣的中間部位(或對角線1/4處)平行于軸線鉆取;或從鋼材側面垂直于軸中心線鉆取,此時鉆孔深度應達鋼材或鋼坯的軸心處。 大斷面的中空鍛件或管件,應從壁厚的中間部位鉆取,或在端頭整個橫斷面刨取。 ㈡ 小斷面鋼材 小斷面鋼材包括圓鋼、方鋼、扁鋼、工字鋼、槽鋼、角鋼、復雜型鋼、鋼管、盤條、鋼帶、鋼絲等,應從鋼材的整個橫斷面上刨取(焊接鋼管應避開焊縫);或從橫斷面上沿軋制方向鉆取,鉆孔應對稱均勻分布;或從鋼材外側面的中間部位垂直于軋制方向用鉆通的方法鉆取。 如鋼帶、鋼絲不能按以上方法取樣時,應從彎折疊合或捆扎成束的樣塊橫斷面上刨取;鋼管可圍繞其外表面在幾個位置鉆通管壁鉆?。槐”阡摴芸蓧罕獐B合后在橫斷面上刨取。 ㈢ 鋼板 縱軋鋼板寬度小于1m時,沿鋼板寬度剪切一條寬50mm的試料;鋼板寬度大于或等于1m時,沿鋼板寬度自邊緣至中心剪切一條寬50mm的試料。將試料兩端對齊,折疊1~2次或多次,并壓緊彎折處,然后在其長度的中間,沿剪切的內邊刨取,或自表面用鉆通的方法鉆取。 厚鋼樣不能折疊時,則按縱軋鋼板或橫軋鋼板所述相應折疊的位置鉆取或刨取,然后將等量樣屑混合均勻。 三、處理程序 試驗結果如有一項不符合現(xiàn)行標準規(guī)定的數(shù)值,即應另取雙倍數(shù)量的試樣重做各項試驗。如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該批鋼材為不合格品。 第九章 墻體材料 取樣方法 一、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 1、每一生產廠家的磚到現(xiàn)場后,必須對其強度進行復驗。抽檢數(shù)量按燒結普通磚1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及粉煤灰磚10萬塊各為一檢驗批,抽檢數(shù)量為1組。 2、強度檢驗試樣每組為15塊。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1、每一生產廠家的小砌塊到現(xiàn)場后,必須對其強度等級進行復驗,每1萬塊小砌塊至少應抽檢一組。用于多層以上建成筑基礎和底層的小砌塊抽檢數(shù)量應不少于2組。 2、強度檢驗試樣每組5塊。 三、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1、同品種、同規(guī)格、同等級的砌塊,以10000塊為一批,不足10000亦為一批。 2、試件的制備,采用機鋸(不得用砂輪片)或刀鋸,鋸時不得將試樣弄濕。 體積密度和抗壓強度試件,沿制品膨脹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順序鋸取一組,'上'塊上表面距離制品頂面30mm,'中'塊在制品的正中處,'下'塊下表面距離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試件間隔略有不同。試件尺寸為100mm*100mm*100mm立方體試件(如圖2—8—2)。 3、強度級別和體積密度檢驗應制作3組(9塊)試件。 四、處理意見 墻體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檢驗不合格,應退貨或作降級使用處理。 第十章 基礎回填材料 取樣方法 一、取樣數(shù)量 土樣取樣數(shù)量,應依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及所屬行業(yè)或地區(qū)現(xiàn)行標準執(zhí)行。 ㈠、依據(jù)《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2002)和《建 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50007—2002)取樣在壓實填土的過程中,應分層取樣檢驗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積內應有一個檢驗點,根據(jù)檢驗結果求得壓實系數(shù)。(環(huán)刀法) ㈡、依據(jù)《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guī)范》(JCJ79—2002)取樣 當取土樣檢驗墊層的質量時,對大基坑每50~100M2應不少于1個檢驗點;對基槽每10~20M2應不少于1個點;每個單獨柱基應不少于1個點。(環(huán)刀法) ㈢、依據(jù)上海市標準《地基處理技術規(guī)范》(DBJ08—40—1994)取樣 1、整片墊層 ①、面積≤300M2時:環(huán)刀法為30~50M2布置一個,貫入法為10~15M2布置一個。 ②、面積>300M2時:環(huán)刀法為50~100M2布置一個,貫入法為20~30M2布置一個。 2、條形基礎下墊層 ①、參照整片墊層要求。 ②、每個單獨基礎下墊層不少于兩個測點。 ㈣、依據(jù)《城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驗收規(guī)程》(DBJ08—225—1997)取樣 土路基、石灰土墊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一組,每組3點。(環(huán)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檢測頻率:每100m測2點。(環(huán)刀法) 砂?、碎石墊層、三渣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灌沙法) 二灰土底基層檢測頻率:每層1000M2測1點。(環(huán)刀法) 進出口斜坡土基檢測頻率:每個測1點。(環(huán)刀法) ㈤、依據(jù)《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程》(DBJ08—220—1996)取樣 溝槽覆土、溝槽回填沙胸腔部分和管頂以上500mm內檢測頻率:兩井之間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環(huán)刀法) ㈥、依據(jù)《市政橋梁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DBJ08—228—1997)取樣 基坑填土的檢測頻率:每座墩、臺或每倉駁岸、防汛墻,每層測一組,每組3點。 二、取樣須知 1、采取的土樣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樣量應能滿足試驗的要求。 2、鑒于基礎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擾動土,在按設計要求及所定的測點處,每層應按要求夯實,采用環(huán)刀取樣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①、現(xiàn)場取樣必須是在見證人監(jiān)督下,由取樣人員按要求在測點處取樣,而取樣、見證人員,必須通過資格考核。 ②、取樣時應使環(huán)刀在測點處垂直而下,并應在夯實層2/3處取樣。 ③、取樣時應注意免使土樣受到外力作用,環(huán)刀內充滿土樣,如果環(huán)刀內土樣不足,應將同類土樣補足。 ④、盡量使土樣受最低程度的擾動,并使土樣保持天然含水量。 ⑤、如果遇到原狀土測試情況,除土樣盡可能免受擾動外,還應注意保持土樣的原狀結構及其天然濕度。 三、土樣存放及運送 在現(xiàn)場取樣后,原則上應及時將土樣運送到試驗室。土樣存放及運送中,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土樣存放 ①、將現(xiàn)場采取的土樣,立即放入密封的土樣盒或密封的土樣筒內,同時貼上相應的標簽。 ②、如無密封的土樣盒和密封的土樣筒時,可將取得的土樣,用砂布包裹,并用蠟融封密實。 ③、密封的土樣宜放在室內常溫處,使其避免日曬、雨淋及凍融等有害因素的影響。 2、土樣運送 關鍵問題是使土樣在運送過程中少受振動。 四、送樣要求 為確保基礎回填的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有關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填寫好土樣試驗的委托單,現(xiàn)場取樣記錄及土樣標簽的有關內容。 1、土樣試驗委托單 在見證人員的陪同下,送樣人員應準確填寫下述內容: 委托單位、工程名稱、試驗項目、設計要求、現(xiàn)場土樣的鑒別名稱、夯實方法、測點標高、測點編號、取樣日期、取樣地點、填單日期、取樣人、送樣人、見證人以及聯(lián)系電話等。同時應附上測點平面圖。 2、現(xiàn)場取樣記錄 ①、測點標高、部位及相對應的取樣日期。 ②、取樣人、見證人。 3、土樣標簽 ①、標簽紙以選用韌質紙為佳。 ②、土樣標簽編號應與現(xiàn)場取樣記錄上的編號一致。 五、一般處理技術措施 ⑴ 填土沒達到最優(yōu)含水量時: 當檢測填土的實際含水量沒達到該填土土類的最優(yōu)含水量時,可事先向松散的填土均勻噴灑適量水,使其含水量接近取優(yōu)含水量后,再加振、壓、夯實后,用環(huán)刀法取樣,檢測實際干實密度。 ⑵ 當填土含水量超過該填料最優(yōu)含水量時: 尤其是用黏性土回填,當含水量超過最優(yōu)含水量,在進行振、壓、夯實時,易形成'橡皮土',這就須采取如下技術措施處理。 ①、開槽晾干。 ②、均勻地向松散土內摻入同類干性黏土或剛化開的熟石灰粉。 ③、當工程量不大,而且已夯壓成'橡皮土',則可采取'換填法',即挖去已形成的'橡皮土'后,填入新的符合填土要求的填料。 ⑶ 對黏性土填土的密實措施中,絕不允許采用灌水法。 因黏性土浸水后,其含水量超過黏性土的最優(yōu)含水量在進行壓、夯實時,易形成'橡皮土'。 六、換填法用砂(或砂石)墊層分層回填時 ①、每層施工中,應按規(guī)定用環(huán)刀現(xiàn)場取樣,并檢測和計算出測試點砂樣的實際干密度。 ②、當實際干密度末達到設計要求或事先由試驗室按現(xiàn)場砂樣測算出的控制干密度值時,應及時通知現(xiàn)場。在該取樣處所屬的范圍進行重新振、壓、夯實;當含水量不夠時(即沒達到最優(yōu)含水量),應均勻地灑水后再進行振、壓、夯實。 ③、經過多次振壓實后,還必須在該處范圍內重新用環(huán)刀取樣檢測,務使新檢測的實際干密度達到規(guī)定要求。 第十一章 防水材料 取樣方法 一、防水卷材 1、凡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防水卷應附有出廠檢驗報告單、生產許可證及出廠合格證,并注明生產日期、批號、規(guī)格、名稱。 2、同一品種、牌號、規(guī)格的卷材,抽驗數(shù)量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3、抽檢的卷材進行規(guī)格和外觀質量檢驗。 4、在外質量達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在距端部300mm處裁取1m長的卷材封扎,送檢物理性能測定。 5、膠結材料是防水卷材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材料,因此必須和卷材一并抽檢。抽樣方法按卷材配比取樣。同一批出廠,同一規(guī)格標號的瀝青以20t為一個取樣單位,不足20t按一個取樣單位。從每個取樣單位的不同部位取五處潔凈試樣,每處所取數(shù)量大致相等,共1Kg左右,作為平均試樣。 二、防水涂料 1、同一規(guī)格、品種、牌號的防水涂料,每10t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進行抽檢。取2Kg樣品,密封編號后送至有關部門檢測。 2、雙組聚氨酯中甲組份5t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計,乙組份按產品重量配比相應增加批量。甲、乙組份樣品總量為2Kg,封樣編號后送至有關部門檢測。 三、建筑密封材料 1、單組份產品以同一等級、同一類型的300支為一批,不足300支也作為一批。 2、雙組份產品以同一等級、同一類型的1t為一批,不足1t按一批進行抽檢;乙組份按產品重量比相應增加批量。樣品密封編號送至有關部門檢測。 四、進口防水材料 1、幾進入現(xiàn)場的進口防水材料應有該國國家標準、出廠標準、技術指標、產品說明書或參照國內標準依據(jù)以及我國有關部門的復檢報告。 2、現(xiàn)場抽檢人員應分別按照上述對卷材、涂料、密封膠等有關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抽檢。經抽檢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3、現(xiàn)場抽檢必檢項目應按我國國家標準或有關其他標準。在無標準參照的情況下,可按該國國家標準或其他標準執(zhí)行 4、建筑幕墻用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按《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16776—1997)檢驗。 五、處理程序 防水材料的外觀質量檢驗,全部指標達到標準規(guī)定時即為合格,其中如有一項指標達不標到要求,就在受檢產品中加倍取樣復檢,全部達到標準為合格。復檢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定該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若仍有末達要求時應由原生產單位進行退貨或調換(也可逐卷檢查,剔除外觀不合格后判該產品為外觀合格)。 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檢驗,凡規(guī)定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者為不合格產品,則應在受檢產品中重復加倍抽檢,待全部達到要求時為合格,若仍有末達到要求時應由原生產單位進行退貨或調換,然后再按上述步驟進行復檢。 防水材料除規(guī)定復檢項目外,若要求增加其他檢驗項目,則由使用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按實際情況決定。 第十二 建筑幕墻 取樣方法 一、幕墻材料 ㈠ 石材的彎曲強度 1、試樣尺寸:試樣厚度(H)可按實際情況確定。當試樣厚度(H)≤68mm時寬度為100mm;當試樣厚度大于68mm時寬度為1.5H;試樣長度為10×H+50mm。長度尺寸偏差±1mm,寬度、厚度尺寸偏差±0.3mm。 2、示例:試樣厚度為30mm時,試樣長度為10×30+50mm=350mm;寬度為100mm。 3、試樣上應標明層理方向。 4、試樣兩個受力面應平整且平行。正面與側面夾角應為90度±0.5度。 5、試樣不得有裂紋、缺棱和缺角。 6、在試樣上下兩面分別標記出支點的位置(見圖2—11—1)。 7、每種試驗條件下的試樣取五個為一組。如對干燥、水飽和條件下的垂直和平行層理的彎曲強度試驗應制備20個試樣。 ㈡ 寒冷地區(qū)石材的耐凍融性 1、試樣尺寸:邊長50mm的正方體或⊙50mm×50mm的圓柱體;尺寸偏差±0.5mm。 2、每種試驗條件下的試樣取五個為一組。若進行干燥、水飽和、凍融循環(huán)后的垂直和平行層理的壓縮強度試驗需制備試樣30個。 3、試樣應標明層理方向。 有些石材,如花崗石,其分裂方向可分為下列三種: ①、裂理(rift)方向:最易分裂的方向。 ②、紋理(grain)方向:次易分裂的方向。 ③、源粒(head—grain)方向:最難分裂的方向。 如需測定此三個方向的壓縮強度,則應在礦山取樣,并將試樣的裂理方向、紋理方向和源理方向標記清楚。 4、試樣兩個受力面應平行、光滑,相鄰面夾角應為90度±0.5度。 5、試樣上不得有裂紋、缺棱和缺角。 ㈢ 室內用花石的放射性 隨機抽取樣品兩份,每份不少于3Kg。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為檢驗樣品。 ㈣ 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 1、試樣厚度至少6mm,若試樣厚度小于6mm可用不多于3層、每層厚度不小于2mm的光滑、平行試樣進行疊加,但這樣所測得的結果和在整塊試樣上所測出的硬度不能相比較。 進行比對試驗的試樣尺寸必須大致相同。 2、試樣必須有足夠的面積,使壓針和試樣接觸位置距離邊緣至少12mm,試樣的表面和壓足接觸的部分必須平整。 橡膠袖珍硬度計原則上不能在球形、不平整或粗糙的表面上進行硬度測量。但在特殊情殊情況下是允許的,比如,測量膠輥的硬度,在這種情況下,所測得的硬度與試樣表面狀況有關,因而和在標準試樣上測量的結果不同。 ㈤ 玻璃幕墻用結構膠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無取樣標準,可按上海市建成筑科學研究院取樣要求取樣)。 鋁材和玻璃試規(guī)格為40mm×50mm,鋁材至少5塊,各行玻璃至少15塊。 ㈥ 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相容性試驗(無取樣標準,可按上海市建成筑科學研究院取樣要求取樣)。 結構膠取樣3支,同時應注明所用材料的類型、產品名稱、規(guī)格及生產廠家。 ㈦ 石材用密封材料的污染性 1、基材尺寸為(25×25×75)mm(見圖2—11—1),共需24塊基材,制成12個試件。 2、底涂料—當制造商推薦使用底涂料時,則每個試件的兩塊基材中,一塊基材加底涂料,另一塊不加底涂料,試驗結束后,分別記錄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的污染值。 二、幕墻物理性能 1、測試樣品根據(jù)委托方提供的正式圖紙、計算書確定,其類型及外形尺寸應具有代表性。 2、委托方提供的正式圖紙、計算書,應明確幕墻的性能要求,即明確氣密性、水密性、設計風壓、平面內變形性能等指標。 3、試件各組成部件應為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部件的安裝、鑲嵌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加設任何特殊的附件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試件所使用的材料(玻璃、密封材料、結構膠、鋁合金型材及板材、石材、鋼材、不銹鋼、五金件等)應與建筑物上的幕墻采用的材料相同。 三、后置埋件的現(xiàn)場拉拔強度試驗 取相同類型、相同規(guī)格和用于相同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的3處錨栓,各處數(shù)量均應不少于3個。 第十三 建筑門窗 取樣方法 一、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風壓變形性能 同一窗型、規(guī)格尺寸應至少檢測三樘試件。 二、保溫性能和隔聲性能 對同一生產企業(yè)和同一保溫性能等級的節(jié)能門窗每1萬M2(包括不足1萬M2)建筑面積(在一個建設項目中)各抽取1樘。 第十四章 室內環(huán)境污染 取樣方法 一、取樣須知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huán)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 2、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現(xiàn)場檢測點應距內墻面不小于0.5m、距樓地面高度0.8~1.5m。檢測點應均勻分布,避開通風道和通風口。 ①、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和裝修材料在揮發(fā)污染物時,總是造成貼近墻面的地方濃度要高一些,如果現(xiàn)場檢測取樣時,取樣點距內墻面距離太近,結果將失去代表性。如果取樣點選在凹凸墻面處、捌角處,結果也將失去代表性。因此,現(xiàn)場檢測取樣時,為了避免墻面的局部影響,取樣點應距內墻面不小于0.5m是適宜的。 另外通風道中的氣體,與被測量房間內的氣體有很大差別,因此,避開通風道和通風口取樣是為了對某一個被測量的房間來說有更好的代表性。 ②、現(xiàn)場檢測取樣時,取樣點應距樓內陸面(樓面)高度0.8~1.5m。 從氡、甲醛、氨、苯和總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TVOC)五種污染物的理化性質來講,它們的氣態(tài)物質在空氣中的比重各不相同,有的比空氣輕,有的比空氣重,在絕對平靜的空氣中,可能有的集中在室內空氣的上部,有的可能集中在室內空氣的下部,但只要稍有擾動(如人員走動),各部分空氣就會混合起來。因此,一般來說,污染物比重不同造成的影響不大。0.8~1.5m是人的呼吸帶高度,在這一高度度取樣檢測,可以代表人吸入污染物的真實情況。 3、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fā)性有機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室內通風換氣是建筑正常使用的必要條件,由于采用自然通風換氣的民用建筑工程受門窗開閉大小、天氣等影響變化很大,換氣率很難確定,而在關閉門窗的條件下檢測可避免室外環(huán)境變化的影響,因此規(guī)定將充分換氣的敞開門窗關閉1h后進行檢測。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其通風換氣設計有相應的規(guī)定,通風換氣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才能實現(xiàn),在此平衡條件下檢測,才能得真實的室內氡濃度及甲醛等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濃度數(shù)據(jù)。 4、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房間的對外門窗關閉24h以后進行。 5、布點考慮現(xiàn)場的平面布局和立體布局,高層建筑物的立體布點應有上、中、下三個監(jiān)測平面,并分別在三個平面上布點。 6、確定采樣點時可用交叉布點,斜線布點或梅花樣布點的方法。 7、采樣時應準確記錄采樣現(xiàn)場的溫度和大氣。 二、取樣數(shù)量 1、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抽檢數(shù)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間;房間總數(shù)少于3間時,應全數(shù)檢測。 2、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凡進行了樣板間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且檢測結果合格的,抽檢數(shù)量減半,并不得少于3間。 3、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應按房間面積設置: ①、房間使用面積小于50M2時,設1個檢測點; ②、房間使用面積50~100M2時,設2個檢測點; ③、房間使用面積大于100M2時,設3~5個檢測點; 從取樣代表性講,自然取樣點多一點代表性好一些,但太多會有很多困難,也無必要。從工程實踐講,一般一個房間總要有一個取樣點,否則,房間情況各不相同,無法彼此代表。50M2以下代表了一般房間的情況。50~100M2較大的房間,由于空氣流動方面的原因,房間內空間各點的情況會有較大差別,因此,設2個取樣點;100M2以上時,設3~5個取樣點較為合適。 4、當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可進行再次檢測。再次檢測時,抽檢數(shù)量應增加一倍。 三、處理程序 1、當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的全部檢測結果符合表2.13.1的規(guī)定時,可判定該工程室內環(huán)境質量合格。 系指各種污染物檢測結果及各取樣檢測點的檢測結果兩個方面,均要全部符合表2.13.1的規(guī)定,否則,不能判定為室內環(huán)境質量合格。 2、當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表2.13.1的規(guī)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可進行再次檢測。再次檢測時,抽檢數(shù)量應增加一倍。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表2.13.1的規(guī)定時,可判定為室內環(huán)境質量合格。 建設工程結構質量檢測 第十五章 工程樁 抽檢方法 按上海市工程建設規(guī)范的要求如下: 一、靜載荷試驗 凡是為設計提供設計依據(jù)而進行的單樁承力檢測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樁驗收性檢測,均應采用靜載荷試驗中的慢速維持法。 1、重要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物; 2、18層以上的高層建筑; 3、體型復雜、層數(shù)相差超過10層的高低層連成一體建筑物; 4、大面積的多層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車庫、商場、運動場等); 5、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6、二層及二層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7、地質條件復雜,基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的工程; 8、采用新樁型或新工藝的工程; 9、擠土群樁施工產生明顯擠土效應的工程。 抽檢數(shù)量:單位工程內同一條件下試樁數(shù)量不應小于總樁數(shù)的1%,且不應小于3根;工程樁總數(shù)在50根以內時,不應小于2根。 一般情況下,在工程樁施工前,設計人員根據(jù)工程情況先做試驗樁,通過對試驗樁進行載荷試驗所獲得的承載力等相應的數(shù)據(jù),再確定整個工程的樁型、規(guī)格和用樁數(shù)量。 靜載荷試驗中應注意: 1、試驗樁應有足夠的代表性,對于鉆孔灌注樁,在成孔后混凝土灌注前,必須進行孔徑、孔深、垂直度、沉渣厚度檢測,沒有代表性的樁不應作為試樁。 2、預制樁在沉樁后到進行試驗時的間歇時間(休止期)不應少于樁周土體強度恢復或基本恢復的時間,持力層為粘性土,應為28天以上,砂質粉土、砂性土宜為14天以上,灌注樁應滿足樁身混凝土養(yǎng)護所需要的時間及樁周土體強度恢復所需要的時間,宜為成樁后28天,樁身完整性檢測時,休止期可適當縮短,但灌注樁不得小于14天。 3、試樁、錨樁(壓重平臺支墩)和基準樁之間的中心距離應符合表3.1.1要求。 4、加載量,為提供設計依據(jù)的試驗樁,應加載至地基土破壞;為工程驗收而進行抽樣檢測的試驗樁,最大加載量不應小于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設計值的1.6倍。 5、試樁樁頂必須保持平整,對于打入樁如樁頂破環(huán),應按原設計恢復;對于灌注樁,應鑿除樁頂強度較低的混凝土,所有主筋都均需接至樁頂保護層下,并在此范圍內設置加強箍筋及3~5層鋼筋網片,樁頂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樁身混凝土強度且不低于C30,接樁處的樁身截面積與原樁身截面積相同,且中心軸線應重合。 二、高應變動測法 高應變試樁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樁,對地質條件相近,樁型和施工條件相同的樁,試樁數(shù)量不宜少于總樁數(shù)的5%,并不應少于5根;當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對樁基施工質量有疑問時,應由設計方和建設方決定增加試樁數(shù)量。高應變試驗采用實測曲線擬合分析確定CASE阻尼系數(shù)值,擬合計算樁數(shù)不宜少于試樁總數(shù)的50%,并不少于5根。 高應變檢測時,樁頂必須處理,鑿除頂部強度較低混凝土,用不得低于樁身混凝土強度且不低于C30混凝土,將樁接長至地坪以上1.5~2倍樁樁徑處。錘與樁頂之間設置墊層,放置平整并及時更換。 檢測時,傳感器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范要求,檢測儀器(包括傳感器)必須都是處在標準狀態(tài),同時量測每次錘擊下樁的最終貫入度,貫入度的記錄應與打樁分析儀波形記錄相對應。檢測過程中要不斷比較樁身材料實測阻抗與理論阻抗的關系,錘擊實測力與速度峰值成正比。沖擊錘的錘重應不小于預估單樁極限承載力的1.5%,最大落距不宜大于2.5m,貫入度應控制在2~6mm。 二、低應變動測法 適用于在上海地區(qū)應用的各種混凝土預制樁,灌注樁的完成性檢驗,判定樁身是否存在缺陷,缺陷和程度及其位置。 抽樣原則及檢測數(shù)量: 1、抽樣原則:隨機、均勻并應有足夠的代表性。 2、檢測數(shù)量:對有接頭的多節(jié)混凝土預制樁,抽檢數(shù)量不應少于總樁數(shù)的30%,并不得少于10根;單節(jié)混凝預制樁,抽檢數(shù)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少于總樁數(shù)的10%;灌注樁必須大于50%;采用獨立承臺形式的樁基工程,應擴大抽檢比例,每個獨立承臺抽檢樁數(shù)不得少于1根;橋梁工程、一柱一樁結構形式的工程應進行普測;設計單位也可根據(jù)結構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此基礎上增加檢測比例;動測以后3、4類樁比例過高時(占抽檢總數(shù)5%以上)應以相同的百分比擴大抽檢,直至普測。 3、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有疑問的樁必須進行檢測,但其數(shù)量不應計入正常抽檢的比例內。 4、檢測樁的具體樁位宜由設計會同監(jiān)理共同決定,并宜在設計樁位圖紙上標明,由檢測方具體執(zhí)行。 為了保證檢測質量,對同一工程中有疑義的樁,宜采用多種方法檢測,并進行綜合分析。 第十六 結構混凝土 抽檢方法 一、回彈法 單個構件檢測:適用于單個結構或構件的檢測。 批量檢測:適用于在相同的生產工藝條件下,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藝、養(yǎng)護條件基本一致且齡期相近的同類結構或構件。按批進行檢測的構件,抽檢數(shù)量不得少于同批構件總數(shù)的30%且構件數(shù)量不得少于10件。抽檢構件時,應隨機抽取并使所選構件具有代表性,測區(qū)的布置應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 二、鉆芯法 ㈠ 芯樣應在結構或構件的鉆取部位 1、結構或構件受力較小的部位。 2、混凝土強度質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3、便于鉆芯機安放與操作的部位。 4、避開主筋、預埋件和管線的位置,并盡量避開其他鋼筋。 ㈡ 鉆取的芯樣數(shù)量 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按單個構件檢測時,每個構件的鉆芯數(shù)量不應少于3個;對于較小構件,鉆芯數(shù)量可取2個; 2、對構件的局部區(qū)域進行檢測時,應有監(jiān)理單位或設計單位確認具體的鉆芯位置及芯樣數(shù)量。 三、超聲回彈綜合法 1、按單個構件檢測時,構件上應均勻布置不少于10個測區(qū),對長度小于或等于2m構件,其測區(qū)數(shù)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小于5個。 2、對同批構件按批抽測時,構件抽樣數(shù)不應少于同批構件數(shù)的30%,且不少于10件。 3、按批抽樣檢測,批構件應同時滿足以下的技術條件: ①、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同; ②、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藝、養(yǎng)護條件及齡期基本相同; ③、構件種類相同; ④、在施工階段所處狀態(tài)相同。 第十七章 現(xiàn)場砌筑砂漿(筒壓法) 抽檢方法 1、當檢測對象為整棟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應將其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可以獨立進行分析的結構單元,每一結構單元劃分為若干個檢測單元。 2、在每一檢測單元內隨機選擇6個構件(單片墻體、柱),作為6個測區(qū),當一個檢測單元不足6個構件時,應將每個構件為一個測區(qū),在每一測區(qū)位隨機布置若干測點,且不少于1個。 3、在每一測區(qū)內,從距墻表面20mm以內的水平灰縫中鑿取砂漿約4000g,砂漿片,塊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mm。每個測區(qū)的砂漿樣品應分別放置并編號,不得混淆。 第十八章 預制構件 抽檢方法 預制構件應按標準圖或設計要求的試驗參數(shù)及檢驗指標進行結構性能檢驗: 一、檢驗內容 1、鋼筋混凝土構件和允許出現(xiàn)裂縫的預應力混凝土構件進行承載力、撓度和裂縫寬度檢驗; 2、不允許出現(xiàn)裂縫的預應力混凝土構件進行承載力、撓度和抗裂檢驗; 3、預應力混凝土構件中的非預應力桿件按鋼筋混凝土構件的要求進行檢驗; 4、對設計成熟、生產數(shù)量較少的大型構件,當采取加強材料的制作質量檢驗的措施時,可僅作撓度、抗裂或裂縫寬度檢驗;當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的實踐經驗時,可不作結構性能檢驗。 '加強材料的制作質量檢驗的措施'包括下列內容: ①、鋼筋進場合格后,在使用前再對用作構件受力主筋的同批鋼筋按不超過5t抽取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對經逐盤檢驗的預應鋼絲,可不在抽樣檢查; ②、受力主筋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應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guī)程》JGJ18檢驗合格后,再抽取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 ③、混凝土按5M3且不超過半個工作班生產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留置一組試件,并經檢驗合格; ④、受力主筋焊接接頭的外觀質量、入模后的主筋保護層厚度、張拉預應力總值和構件的截面尺寸等,應逐件檢驗合格。 二、檢驗數(shù)量 對成批生產的構件,應按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不超過1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一類產品為一批。當連續(xù)檢驗10批且每批的結構性能檢驗結果均符合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要求時,對同一工藝正常生產的構件,可改為不超過2000件且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型產品為一批。在每批中應隨機抽取一個構件作為試件進行檢驗。 '同類型產品'是指同一鋼種、同一混凝土強度等級、同一生產工藝和同一結構形式的構件。對同類型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時,試件宜從設計荷載最大、受力最不利或生產數(shù)量最多的構件中抽取。對同類型的其他產品,也應定期進行抽樣檢驗。 第十九章 鋼結構無損檢測 抽檢方法 一、鋼結構無損檢測有嚴格的時間性,這里僅以焊接接頭進行無損探傷的先決條件為例: 1、必須經焊接檢驗人員的外觀檢查合格后,由檢驗員按該工件相關焊縫的檢查比例填寫探傷申請單。 2、必須在設計規(guī)定的焊接時效后進行,通常規(guī)定低合金鋼結構鋼焊縫在焊接后24h后展開探傷檢查。 3、必須考慮焊后熱處理對焊縫已存在允許應力、缺陷的影響。 二、鋼結構無損檢測就施工過程而言,可分為工廠制作階段的探險傷檢測和現(xiàn)場安裝階段的探傷檢測。具體實施有: 1、鋼材 GB50205—2001《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以下情況必須進行復檢,復驗項目參照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合格證,超聲波探險傷是復驗的內容之一: ①、國外進口鋼材 ②、鋼材混批; ③、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設計有方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④、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采用的鋼材; ⑤、設計有復驗要求的鋼材; ⑥、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2、焊接球 焊接球焊縫應進行超聲波探傷檢查,檢查按每一規(guī)格數(shù)量的5%進行抽查,且不應少于3個。 3、鋼結構焊接工程 ①、設計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級焊縫應用超聲波探傷進行內部缺陷的檢驗,超聲波探傷不能對缺陷作出判斷時,應采用射線探傷。 ②、焊接球節(jié)點網架焊縫、螺旋球節(jié)點網架焊縫及圓管T、K、Y形節(jié)點相關線焊縫,應進行超聲波探傷。 ③、鋼結構中一、二級焊縫質量等級的檢查比例和焊縫質量驗收等級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2001中的表3.5.1的要求。 PAGE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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